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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多管狐狸的闲事


百叶窗的缝隙里透进光亮,丁零站起身拨开页片,天边有隐隐地橙黄色,在日出之时的西方,围了一圈夕阳西下般的裙带。

        她关了桌上的台灯,屋子里陷入一片黎明的萧索。

        丁零打了个哈欠,退出小说界面。

        她在屋里来来回回走了几圈,带着熬了一个通宵的昏沉,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

        已经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丁零不敢去数具体有几天,也不敢看微信消息。从元旦那天回来以后,就窝在床上,找了黏黏腻腻的爱情小说,日夜颠倒地看。

        说来也奇怪,晚上该睡觉的时候,不管白天起得多早,六点也好,七点也好,十点也好,黑夜里总是精神抖擞,半点不觉得困倦想睡。等到她日夜颠倒改到白天睡觉时,那不管前一天起得多晚,下午一点也好,下午五点也好,下午九点也好,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定会困得不省人事。

        丁零现在很困,但她不想睡,她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做完。实际上,在每一次睡觉前,她都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她抗拒入睡,好像就这么睡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是怕鬼,也不是怕虫,是一种抽象的了不得的东西好像要倒塌。

        她重新打开小说,躺进被子里,直到意识慢慢模糊,眼睛慢慢睁不开,手指按了下电源键。

        空调外机在呼呼直响,不是丁零屋里的,是楼上的,她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把空调关了。

        丁零慢慢睁开眼睛,掐过手机按亮,两点十分。她用手揉了揉眼睛,又打开小说。

        她这两天看的又是一本关于“救赎”主题的小说。两段混乱的人生,两个混乱的人,在对立和矛盾中摩擦出爱情,从此废物的人生不废物了,疯子的人生也不疯子了,像阳光穿透厚重的乌云照进来,以后的人生都走上了康庄大道。

        她刚好看到这束阳光刚进来的节点,还有四五百页结束的样子,书中的剧情在一点一点变好,她的心情却慢悠悠得往下滑。一步好,步步好,像堵塞的管道被疏通,接下来奔向阳光的路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故事结束于两个男孩的一个对视和一句情话,“我爱你。”“我也爱你。”

        丁零放下手机,两只手用力搓了搓脸,睁开眼睛,仰面看着天花板。

        真好啊,你看,不管处在多烂的泥潭里,只要努力,就可以挣脱,就可以看到太阳。

        这是丁零第一次看完一本“救赎”主题的书的想法。那本书号称无数人的白月光,它当得起这个名号,它甚至给丁零带来了“希望”这种东西。

        后来呢,“救赎”的书越来越多,是个主角似乎就要有点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在人群环绕里艰难前进,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阴影。然后,在遇到爱情后迅速痊愈。这叫治愈系。

        丁零从前也觉得“爱”这种东西是心理问题的治愈良药,不管什么样的爱,亲情,爱情,友情,通通都可以。直到她遇见被很多人爱着的抑郁患者。丁零像一个追着什么东西跑突然慢慢停下来的人,看着那东西,先是迷茫,然后痛苦,蹭着若有若无的绝望。那一刻,她接受了这是绝症的事实。这身黑暗会一直披在身后,直到生命尽头。

        她还是始终相信,这世界上必定有像小说里写的一样的完美治愈。理论上,世界上当然有太阳,黑暗里的人也可以走进光明,可是她被关在一个没有门窗的石室中,失去了寻找出口的力气。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你看,人们在很久之前就懂了这个道理。

        从此,所有伸向光明的摸索,都是饮鸩止渴。

        小说最后两个主角的携手共进,在丁零眼里,就像飞升了一样,已离开人间,离开痛苦,离开她眼睛能看到的世界。

        两辆大货车从楼下轰隆隆过去,丁零趴在窗边看了一眼,又回去吃她的泡面。

        十点了,月亮挺亮的。

        丁零打开游戏,开始期盼社交。

        她自己开着麦,但是却不敢说什么,沟通交流还是在打字。很想找个“野王哥哥”啊,同言情里的霸总一样的性质,被选择,被偏爱,被当做唯一,面对世界时会把你挡在身后。

        她想说点什么,想撒个娇,又怕被讨厌。如果有任何一个人说了任何一句负面一点的话,丁零的心情就会全面崩塌,跟铁盒里的蛋卷一样,碎一地渣,拾不起来。

        所以话筒里都是“卧槽”“我去”这样的语气词,丁零不知道队友耳朵里听到的是什么状态的声音。

        一波团战结束之后,她正有点心不在焉的往野区走,经过一个草丛被里面突然出现的人一套秒了。丁零看到突然出现的人吓得跳了一下,忍不住叫出声,恐慌之下叫得相当不雅观。

        聊天区出现一行字:

        “姐姐别这样叫,受不住。”

        丁零看到这行字的反应是满足和安心,大概是因为有人“看见”她了,即使是这种“看见”,也像一只手拍了一下她的头,说了一声:“嗨,你是存在的哦!”

        她是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有人跟她说话,有人喜欢她,哪怕只是喜欢某一部分。她也庆幸别人只接触了她的一部分。

        吴宗平从小对她说的最多的评价就是:“怎么这么丑。”

        当然不是批评,不是骂,是开玩笑的语气,带着一点点埋怨。

        所以丁零对人的美丑向来都做不了客观的判断。她觉得自己丑,大概已经到了丑得没脸见人的地步。她不喜欢照镜子,偶然瞥见镜子里的自己心里都会慌一下,不是很敢认真看。一仔细看自己满脸都是缺点,眼睛小,鼻梁低,嘴唇厚,有细小的斑。

        可是她不化妆,也不护肤,在同龄人瓶瓶罐罐摆满桌子的时候,她只有一瓶雪花膏。她是在内心深处同吴宗平赌气,“你说我不好看,我就不好看,我不好看又怎么样呢,我照样是很厉害的人。”

        为了找工作看上去成熟一点,她也很多次尝试要学一学化妆,可是每次买了七七八八的东西回来,没几天就扔在那不动了。她觉得是自己懒,实际上呢,每一次每一次脑子里冒出要化妆的想法,吴宗平的那句话都会在潜意识里响起。吴宗平想让她变好看,她就非不,她不要按吴宗平的要求去做。吴宗平因为没考上大学一直遗憾,就一定要她必须凭优秀的文化成绩考上大学,什么艺术体育都是旁门左道。吴宗平嫁了人却看不上她爸,就一定要她独立买房,只要立业不要成家。吴宗平听到别人说会计好就要她考会计证,吴宗平听到别人说老师好就要她考教师证,吴宗平听到别人说心理咨询师好就要她考心理证。可她从来都是丢三落四的粗心,从来都受不了别人拿愚蠢的问题烦她,从来都没有办法在听了别人的不幸之后置身事外。她不想做吴宗平人生未尽之事的补丁,她想做一个独立的人,可以想吃辣椒就吃辣椒,想看日出就看日出,想从小路走就从小路走。

        可是啊,太晚了。她可以吃饭,睡觉,呼吸,说话,可是她看不到自己。她只能在这个世界上疯狂寻找镜子,以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而没有镜子的日子里,有淤青,有伤口,有疼痛,她才可以稍稍安心,确定自己仍然存在。

        丁零在麦上跟队友小声说了句“对不起”,就关了麦,一直打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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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跃明洗车的时候才发现后座上的那个背包,也不知道在那放了多久了。

        “代跃悦你天天就丢三落四吧!”他叹了口气。

        晚上回家的时候代跃悦还没回来,代跃明就把包给扔到了她房间。转头接了个电话,又出门了。

        晚上代跃悦回来已经快十一点了,回房间书包一甩就去洗漱了,从卫生间出来转头看见沙发上两个一模一样的黑书包。

        “见鬼了!”

        代跃悦拖过离她近的那个书包,拉开拉链。这个不是她的书包。

        里面一个红色的项圈,一包纸巾,一根蓝牙耳机,还有一本书,纯黑的封面,封面上白字写着“狐狸那时已成猎人”。

        什么东西,谁的书包,怎么在我这?

        代跃悦是个大大咧咧,从不较真的人,翻了下书包里没什么能证明物主的信息,就放那不动了。转而拽过另一个书包拿出在学校里没完成的实验报告开始写。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代跃明边划拉手机边开始教训代跃悦:“又把书包落我车上,以后能不能别那么丢三落四,昨晚给你拿回来了看见了没?”

        代跃悦抬起头看着她哥说:“那是你拿我房间的啊,我自己的包我天天背着呢,那个你是从哪捡的,里面还有个项圈呢,你给人拿走了,人家回去拿什么栓狗?”

        “不是你的?”代跃明抬头看着代跃悦,“那是谁的?”

        话说到一半,代跃明知道是谁的了。

        “你拿回来的你问我?”代跃悦觉得他哥没事找事就是想训她两句。

        “你刚才说里面有个项圈?”代跃明突然有个不太好的猜测。

        那么文文静静的一个小女孩儿不能吧?她才多大啊!何况还是他妹妹

        “嗯,上面还有个狗牌呢,名字都刻上了。”代跃悦满不在乎地回答。

        “吃完饭给我拿过来,我去找找失主。”

        失主直到接到代跃明的电话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书包丢了。

        “我在上次放下你那个路口,你出来拿。”程潜在电话里说。

        丁零刚通宵打了一晚上游戏,神志不清的,晃晃悠悠地找到了代跃明的车,敲了敲车窗。

        车窗摇下来以后,丁零伸手要拿包,代跃明却让她上车?

        “嗯?”丁零一脸问号。

        “有话跟你说,请你吃饭,上车。”代跃明面不改色。

        眼前的人好歹也是大半夜送自己回来过,丁零没再继续问,就上车了。

        代跃明启动了车子。

        还不到十点,店里没什么人。

        代跃明透过沸腾的红汤上面的热气,端详着对面的丁零。问她要吃什么的时候,丁零毫不客气地报出了“火锅”两个字。

        靠在软座上的丁零虽说迷迷糊糊的,还是感受到了来自这个只见过两次的“哥哥”的探究。

        “有话直说吧,哥。”丁零开口。

        “阿叶。”

        丁零心脏猛地跳了一下,慢慢抬起头看着代跃明。

        两个人他看着她,她看着他,都没有说话。

        直到服务员来上菜,丁零才收回眼神,又把头低下。

        服务员走了以后,代跃明拿起筷子,边往锅里下肉边开口:

        “程潜在这种关系上不是什么好人,他玩的那个游戏也不是什么好玩的游戏。你,最好再想想清楚。”

        丁零笑了一下,说:“哥,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玩这个,还能跟我哥勾搭上,你觉得我能是什么好东西。我跟他,都是彼此彼此的烂人,我知道。”

        代跃明抬头看看她,夹了一筷子肉到她眼前的碟子里。

        “我也没什么立场劝你,你哥弄这事,身边的人,除了我,也没几个知道的。我理解不了,但是你哥能找到跟他你情我愿的,别人也不能去说什么。但是,你现在是他妹妹,不考虑考虑其他可能的后果吗?”

        丁零挑了一块肉在麻酱碟里转悠着,“对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事,我没什么要在乎的。对他,他做出了决定,相信他也能接受所有可能的后果。”

        “你确定他能接受吗?在事情的发展出现不被期望的后果时,你确定他能够为此负责吗?”

        代跃明放下筷子,两只胳膊肘放在桌子上,看着丁零。

        丁零把已经沾满了麻酱的肉放进嘴里,里面裹了一块没调开的花生酱,腻得她差点吐出来。咽下这口肉,丁零用筷子点着酱碟里的葱花,一下一下戳着,边戳边说:“我习惯了。”

        “嗯?”

        “就算他不会负责,临阵脱逃,甚至临阵倒戈,也不会对我有什么伤害,我连这个后果也可以负责。”

        说完她抬起头看着代跃明。代跃明这样的才像个哥哥,她想。

        “再说,又不是谈恋爱,说什么负责,背叛的。他又不只我一个m。大家都是图一乐,逢场作戏,互相满足而已。”丁零扯开嘴角轻笑了一下。

        “你跟你哥逢场作戏,把他当哥的时候也逢场作戏吗?”

        “哥?我这辈子,跟哥这个物种犯冲。我大哥哥小哥哥,表哥哥堂哥哥一大堆,没有一个是正经哥。现在又多了个继哥,还能正经了?”

        丁零突然想起什么,笑了一下,冲着代跃明说:“你让我叫你哥,说不定日后要克你呢,哈哈哈哈”

        突如其来的,丁零就想笑了,并且笑了就停不下来了。

        坐在对面的代跃明看着她,面无表情的。

        丁零收了笑僵的肌肉,夹了鸭血往锅里下。

        代跃明叹了口气,站起来走了。

        丁零看着沸腾的锅上面冒出的热气,保持夹鸭血的姿势定了好几秒,长长出了一口气。放下筷子,摸出烟来。

        她一只手撑着桌沿,另一只手掏出打火机点了烟,然后眯着眼睛看着自己吐出的烟。

        没抽两口,对面的位子有人坐下来。丁零抬头一看,是代跃明。

        “你怎么又回来了?”丁零很吃惊。

        “什么叫又回来了,我就去上个厕所。”

        “哦”丁零还是有点吃惊人为什么没走。

        “少抽点烟,这还吃着饭呢。”代跃明看着丁零手上的烟,皱了皱眉,用手扇了两下面前的空气。

        “哦!”丁零习惯性的用两根指头掐灭了烟。

        代跃明盯着她掐烟的手看了两眼,没再说话。

        那顿饭吃完,丁零被送到那个路口。她拿着自己的书包,站在路口看着代跃明车子开远。

        回去脱了鞋和外套就钻进被子里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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