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五章 姓李名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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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五的话没错,论资历,李素确实有资格任平乱主帅,领着大唐王师将西域折腾个底朝天。
当初奉旨驻守西州时,李素虽然只是别驾,但行事却霸气十足,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反客为主将西州刺史曹余的权力夺了过来,并且大力发展商业和军备,终于将一座破烂的土城变了模样,并且靠它死死守住了西域诸国联军的进攻。
西州如今变得怎样李素并不清楚,但他曾为那座城池付出过心血,流下过鲜血,他亲手立的那块英雄碑仍伫立在城外,经历着风吹雨打,告诉每一个进城的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怎样惨烈的战争,多少人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才保住了这一方土地的安宁祥和。
为任西州近三年,可以说,西州的繁华是李素建起来的,城里进进出出的使节,官员,商人,僧道等等,李素全都认识,说起人脉,说起威望,李素可以说是西州第一人,甚至在整个西域都是赫赫有名。
方老五说他是平西域之乱最合适的主帅人选,这句话并没错,如果李素奉旨领军平乱,只要过了玉门关,便能收到望风披靡的效果,治理西州三年,人脉也好,威望也好,当年西州一战,李素积攒得足够多了,若李世民认识考虑这个问题的话,任李素当平乱主帅的建议倒也非常有道理。
只不过听过方老五的建议后,李素的脸颊情不自禁抽了抽。
道理归道理,合适归合适,以李素的性格,若让他千里跋涉出关,领着大军过那种浴血沙场还得吃沙吞土的苦日子,并且还要冒着有可能会兵败被杀被俘的危险,去干这么一件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完全无关的事情,这种蠢事杀了李素都不愿干。
扭过头深深看着方老五,方老五神情兴奋,目光期待,巴巴地盯着李素。
方老五出身军伍,可以说在军伍里混了一辈子,虽然混得不算好,临到退役也只是个火长,但沙场建功立业的军伍情怀却深植心中,大丈夫马上取功名正是理所当然之选,至于危险的因素,被他完全抛诸脑后,吃饭都有被噎死的,打仗当然也会死人,但风险和收益绝对成正比。
李素叹了口气,道:“五叔……”
“在。”
“要不是看你年纪比我大,贵府三代以内的女性亲人今日必然难逃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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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兵打仗这个可能被李素毫不考虑地放弃,不仅放弃,而且深恶痛绝。任何有危险的差事李素都是这个态度。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二十多岁便已封了县公,眼看离封王裂土不远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难以得到的荣华富贵,李素在二十多岁时便已得到,而且得到的东西远远超出意料,他还年轻,这辈子他还可以有许多好逸恶劳混吃等死的时间,但绝不包括玩命。当年为了大唐帝国玩过一次命,已经足够了。
出宫后,李素领着众部曲牵马缓缓朝城门走去。
虽说早在从西州回来后李世民便赐他长安城骑马,不过但凡稍微有点情商的人都明白,圣旨上说了准许,并不一定代表你真的能这么干,懂得收敛的人应该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荣耀而已,如果顺杆子往上爬,这根杆子注定爬不了多高。
所以李素和众部曲仍旧规规矩矩牵着马,在长安的街市上步行。
穿过朱雀大街后便是太平坊,离城门还很远,长安城太大了,李素一边走一边在考虑,是不是该在长安城里买个别院,这样方便自己上朝,这个别院最大的好处是,不但可以省了自己奔波之苦,而且还可以多睡一个多时辰……
想着想着,不知走到了哪里,忽然听到街边一条暗巷里传来一阵嘈杂,接着一阵压低了声音的咒骂和一声痛苦的闷哼,显然有人挨了揍。
李素神情不变,仿若未闻,连眼角余光都不曾瞟一下,径自路过暗巷。
人世间的不平事太多了,哪怕是在大唐的国都长安城,哪怕是如今四海承平的盛世里,那些权贵人物根本不曾在意过的角落内,每天每时每刻仍发生着各种不平事,世情阴阳相济,善恶皆存,有光明便会有阴暗,任何地方都存在着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李素不是豪侠,也不是菩萨,他还没到“兼济天下”的境界,哪怕发生在眼前的事,能不管就尽量不管,因为他讨厌麻烦,惹上麻烦便意味着他要牺牲许多发呆和睡觉的时间去解决它,这是对好逸恶劳的人生最大的不尊重。
所以明知暗巷内必然发生了某件欺凌之事,但李素还是视若无睹地淡定路过。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老天似乎注定要他管一管这桩不平事。
刚刚路过暗巷口,巷口内便横飞出一道身影,这道身影要死不死的恰好摔在李家一名部曲身上。
那道身影被狠狠摔落在地,发出痛苦的呻吟,李家那名部曲也被顺势撞倒,部曲身子一挺,非常利落地起身,脸色却涨成了猪肝色。
怎么说也是历经大小数十战的老兵,靠着一身厮杀本事打算给公爷卖一辈子命了,结果却被不知何处飞出来的人影撞了个人仰马翻,痛不痛还是其次,主要是在公爷面前大丢脸面,部曲不由勃然大怒,然后右手一沉,按住了腰侧的横刀刀柄,满是杀意地瞪着躺在地上呻吟的人。
突发的变故,李素不得不停下了脚步,人还没转身,便长长叹了口气。
他知道,麻烦来了,这次和以前一样,是麻烦主动找上了他,不得不怀疑自己小时候是不是被瘟神亲过,这运气背的……
从暗巷里飞出来的人仍躺在地上哀嚎,一边嚎一边打滚,神情痛苦之极,李素皱眉看了片刻,却发现他身上并没有太明显的伤口,只是外表很狼狈而已,李素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碰瓷。
方老五走上前,蹲下来仔细看了看,然后起身凑在李素耳边轻声道:“公爷,他确实伤了,右臂骨头折了,肋骨似乎也断了两根,不知多大的仇,下手也太狠了……”
李素点点头,然后目光平静地注视着黑暗的巷子深处。
以标准的平沙落雁式倒飞出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干的,按照通俗的剧情发展,这时候大反派应该一脸得意洋洋领着狗腿子们从巷内走出来了,不但走出来而且还要大喊一声……
“安平侯府办事,无关人等走开,莫惹祸上身!”
李素叹了口气,他很痛恨自己的料事如神,老天为什么要把自己生得如此聪明?
嚣张跋扈的场面话说完后,巷子里方才缓缓走出一群人,前面十来人穿着青色短衫,典型的家仆护院打扮,最后出场的却是一位穿着华衣的贵公子。
贵公子身材不高,长相颇为英俊,十八九岁的年纪,神情阴沉却带着几分倨傲和跋扈,李素第一眼见他便觉不喜,不喜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他比较英俊,另一个是跋扈。
这两条理由都犯了李素的忌讳,尤其见不得英俊的人,令李素不由自主产生危机感,觉得威胁到了自己“天下第一俊”的地位,总想朝别人脸上泼硫酸毁他的容……
不管长相如何,身材如何,李素看到他的第一眼便将这位贵公子定了性,看这嚣张的面孔,看他带的那群狗腿子,看他不入流的欺负人的手段……方方面面都在述说着一个经典的事实,——他是炮灰,风光出场然后就被主角往死里踩的那种炮灰,身份越高贵踩得越有快感。
果然如巨星登场亮相似的,贵公子步履很缓慢,脸上的倨傲之气一直不曾消散,走出巷口后,贵公子看到李素的穿着,还有身后十几个部曲,不由一愣,倨傲的神情顿时消去许多,脸色数变之后,终于凝重起来。
李素笑了。
很显然,炮灰还是有眼力的,一眼便能看出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虽然不认识李素,但他马上能察觉,李素这种排场的人惹不得,或者说,惹了以后得不偿失,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拱了拱手,贵公子行了一礼,道:“在下安平县侯长子刘显,适才下人无礼,冲撞了足下,实在抱歉,还请足下海涵。”
李素又笑了,笑得很灿烂。
嗯,有眼力,懂得趋吉避凶,知道不好惹便马上以礼相待,但是毕竟年轻,做人还是不够火候,开口第一句话首先便把自己的背景亮了出来,显然赔罪的同时多少掺了几分示威的意思,让自己对他生出忌惮之心,以便双方轻描淡写揭过此事。
看来这年头的炮灰也不笨啊,生在权贵人家,又是长子,从出生开始便被家主当做继承人培养教育,再怎么失败的教育,也不可能培养出一个蠢货。
躺在地上的人仍在哀嚎,李素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反倒朝这位侯府长子刘显笑了笑,道:“无妨,我只是路过,些许冲撞小事不必计较,你们继续,我告辞了。”
说完李素朝方老五示意了一下,然后众人举步便走。
至于地上躺着的人为何被刘显的狗腿子揍,双方有什么过节,谁是谁非,谁善谁恶等等,这些李素浑不关心,他没有管闲事的爱好,虽然俗话说“路不平,有人铲”,但李素毕竟不是活雷锋,更不是压路机……
离开时李素心里甚至在窃喜,很好,成功地避免了一桩麻烦。
李素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坏人,当然,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多好,跟所有平凡普通的人一样,心中有善有恶,有明有暗,有一点点爱心,也有一点点善心,但绝不会到泛滥的地步,善心爱心是人性中很宝贵的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
所以李素离开时走得异常坚定,毫无愧疚。
走出三步,身后一道似曾相熟的声音叫住了他,李素不得不再次停下脚步。
“子正兄,是我!我是侯杰……”
声音很虚弱,李素回过头,这才第一次正眼望向刚才挨了揍躺在地上哀嚎的那位仁兄。
看清了他的面容后,李素郁闷地叹了口气。
这桩麻烦,不惹也得惹了。
因为这位确实是熟人,准确的说,李素跟他爹是熟人。
侯杰,侯君集的长子,据说还挂了某个州城刺史的虚衔,如果侯君集当初没掺和李承乾谋反的话,现在的侯杰应该还是国公府的嫡长子,每天无忧无虑地和长安城的纨绔们吃喝嫖赌顺便耐心等待老爹蹬腿后自己继承爵位,而绝非此刻这般被人欺凌后躺在地上哀嚎,套句曾经流行的歌词,“他应该在车里,不应该在车底”……
可是,侯君集偏偏干了一件作死的事,然后被李世民一撸到底,不但被免了官,削了爵,而且被流放到数千里外的琼南去了,侯家国公权贵的地位骤然间一落千丈,成了普通的平民百姓,老实说,如果不是看在侯君集当初果断临阵倒戈的份上,整个侯家都会被流放到琼南去,后来只罚了侯君集一人流放,显然李世民还是给曾经的开国功臣留了几分情面的。
李素与侯杰认识,但并无深交,以李素如今的身份地位,真正来往的皆是这些纨绔子弟们的父辈,说实话,侯杰的身份还不足以让李素能与他有更深的交情,大家的起点不同,纨绔们靠的是祖辈父辈的荫恩,而李素,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长安城那些手握重权的权贵们口头上将李素当成晚辈,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敢看轻李素,彼此聊的话题都是朝堂国事,与李素说话的语气都是平起平坐的询问和商议。如侯杰这些纨绔子弟者,李素平日与他们玩归玩,但他们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却明显便没那么重了。
见地上躺着的人果然是侯杰,李素颇有些意外,急忙上前两步,蹲了下来。
“侯贤弟?果真是你?”李素吃惊地道。
见李素回来,安平侯长子刘显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侯杰右臂已骨折,肋骨也断了两根,奋力叫回李素后便痛得冷汗直冒,仍躺在地上起不了身。
李素诧异道:“侯贤弟为何这般模样?”
见侯杰疼得说不出话,李素吩咐方老五给他正骨上夹板,他却转身望向刘显。
“侯家是开国国公,你为何将侯杰伤成这样?”李素淡淡地问道。
眼见李素终于还是插手了,刘显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却仍努力挤出了笑脸,道:“侯家如今已不是国公。”
李素点点头,话说得简洁,却一语道破世态炎凉。
落翅的凤凰不如鸡,刘显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他敢以县侯长子的身份揍侯杰,因为侯家的国公之爵已被削,而且侯君集牵扯进了谋反大罪,这个罪是无法赦免的,基本上是不可能翻身了。
李素扭过头,望向方老五,凑在他耳边轻声道:“这个‘安平县侯’是哪里冒出来的?为何以前没听说过?”
李素确实对安平县侯很陌生,说来也在长安城厮混这些年了,无论朝堂权贵,还是纨绔子弟,李素与他们皆有来往,平日里叔叔伯伯或是称兄道弟,不夸张的说,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权贵,李素不认识的还真的不多,但是李素可以肯定,自己真不认识什么安平县侯。
原本问方老五只是随意一问,李素并未指望方老五能回答,谁知方老五还真知道这位安平县侯。
“公爷,安平县侯是两个月前才调任长安城的,据说这刘显的父亲刘平也曾是开国功臣,隋末时是窦建德手下的部将,后来见情势不对,果断弃了窦建德,投了高祖皇帝陛下,倒也立过一些功劳,大唐立国后,高祖陛下封赏功臣,这位刘平也顺手捞了个安平县侯,被任为凉州刺史,两个月前,刘平被调任回长安,任吏部侍郎……”
李素恍然,喃喃道:“难怪我不认识他,而他也不认识我……”
随即李素扭头看着方老五,疑惑道:“你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
方老五咧嘴笑道:“小人是公爷您的亲卫,时刻贴身护卫公爷安危,村里王家老二与小人甚为投契,经常和我说起长安城里的是非和权贵,说面相小人肯定不认识,但只要报出名头,小人多少还是知道几分来历的,王家老二说了,教小人记住这些权贵的名头和来历,将来若公爷若与他们起了冲突,也好让公爷您决断进退……”
李素笑着点头:“你们倒也尽心尽责。”
迟疑了一下,李素又问道:“那位安平县侯突然被调回长安,而且直接被任为吏部侍郎,……应该抱了哪位权贵的大腿吧?”
方老五笑道:“公爷所料不错,王家老二说,那位安平侯去年攀上了长孙家,长孙宰相恰好分管吏部……”
李素又点头,话说清楚便明白了,看来今日遇到了一位事业恰好正在上升期的权贵……的倒霉儿子。
转头看着虚弱地躺在地上的侯杰,再看看神色阴沉的刘显,李素目光平静,语气淡然地道:“不管你和侯杰有何仇怨,此刻开始,一笔勾销。”
刘显瞳孔猛地缩成针尖大小,神色愈发阴沉了。
“这位兄台欲插手此事?”
李素笑道:“不错,我插手了。”
刘显愣了一下,怒道:“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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