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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句话是李素曾经在自己的受冠礼上说的,非常高尚伟大的名言,让人仅只听着便冒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而李素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一年多了,总的来说,他是非常自私的,这句让人冒鸡皮疙瘩的话,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口号喊得响亮,让人起鸡皮疙瘩,只能证明这是一句很成功的口号。

        酿酒也好,香水也好,都是为了私利,让自己和老爹的日子过得更舒服,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造火药造震天雷是情势所逼,当初完全没有拯救万千关中子弟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救下王家兄弟的命,献推恩策跟为国为民完全没关系,当时纯粹只在东阳面前显摆自己的聪明……

        看,事情说穿了多令人寒心,看似利国利民的东西,把它们制造出来的人心里却从没有过什么利国利民的念头,完全只为了自己,顶多也为了身边最亲密的人,眼界与格局跟寻常的庄户毫无区别,眼睛只盯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不经意抬头一看,一看吓一跳,我怎么就为国为民了?

        唯独这一次,李素的出发点终于不再为了自己。

        他只觉得有些话该说,有些事该做,举目四顾,这些话这些事其实有人说,有人做,可是说的做的都不够好,于是,他只好站出来了,站得不甘不愿,可他,终究站出来了。

        金殿之上,义无返顾,甚至动身前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妥当了。面色坦然地深深触怒了皇帝,然后等着意料之中的龙颜大怒,意料之中的锒铛入狱。

        这件事,终究做了。无论怎样的下场,李素都觉得自己浑身透着一股轻快,这一次,自己不再自私。

        可是眼前这黑压压跪满一地的百姓,却并不在他的意料中。

        听着众人山呼“壮哉”。李素有些错愕,接着手足无措。

        一旁的大理寺卿孙伏伽淡淡一笑:“《阿房宫赋》未出宫便已名震天下,李公忧国之心,天或不可鉴,万民可鉴,李公可坦受此礼。”

        短暂的无措后,李素笑了。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何谓“侠之大者”,万人夹道欢迎,是为“侠”。

        李素坦然受了百姓一礼。然后面朝百姓长长一揖,许久才直起身,哈哈大笑两声,转身便朝大理寺内走去。

        身后,黑压压的人群看着他孤单瘦弱的背影,不知谁人带头,又朝李素深深拜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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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伏伽没陪李素进监牢,只陪到监牢入口便离开了,临走吩咐狱卒好生相待,莫使李公受了委屈。狱卒们见识过刚才的大场面,虽然不懂那篇所谓的《阿房宫赋》是什么意思,但他们清楚,能被百千百姓跪拜的人。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哪怕入了狱,也该享有一些坏人们享受不到的特权。

        这次入狱待遇颇高,用不着李素主动开口,孙伏伽亲自为他安排了一间干净通亮的监牢,里面被褥。桌案,恭桶都是崭新干净的,地上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矮脚桌上甚至整齐地堆着十多本书。

        李素眼睛都直了,简直受宠若惊。

        狱卒是老熟人,显然对李素的怪毛病很了解,毕竟对大理寺来说,李素属于三进宫的惯犯了,孙伏伽实在应该考虑要不要给李素发一张大理寺监牢贵宾卡,以后李素每次进来可以凭此卡打骨折……

        牢房干净得不像话,地上特别干净,李素站在牢门口甚至都不忍心踏进去,怕破坏了这份完整的美感,多一个脚印都是对美的亵渎,最好这间牢房谁都别住,就当大理寺的样板房,专门用来哄那些下基层视察的领导……

        “太干净了……”李素站在牢门前啧啧摇头。

        狱卒很有耐心。李素不进去他也不催。

        “少郎君喜净,咱们牢里的老伙计几个都知道,听说少郎君又下狱了,咱们几个赶紧腾了间干净的监牢出来,地都擦了四五遍,里面的每个物件都是新的,是孙正卿下的令,孙正卿对少郎君可看重得很呀。”

        李素迟疑道:“多谢各位费心了,打扫得如此干净,真不忍心踩进去,要不……还是把牢房空着吧,莫亵渎它了。”

        狱卒笑道:“专门给您住的,空出来了您住哪儿?不瞒少郎君,大理寺别的监牢可都脏得很……”

        李素想了想,很认真地看着狱卒道:“你们可以放我回家啊……”

        狱卒的笑脸顿时凝固,脸色有些发青了,这个奇葩的建议实在是……

        “少……少郎君莫闹,您,您还是赶紧进去吧。”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都不傻啊……

        走进监牢,地上多了一串黑色的脚印,李素纠结地看了一眼,眉头微皱。

        狱卒是老熟人,对李素的毛病实在太了解,马上笑道:“小人这就把脚印抹了。”

        李素满意了,纠结的表情渐渐舒缓开来,指着桌案上堆满的书,道:“这些东西留着做甚?”

        狱卒笑道:“这是孙正卿留给您的,您是大唐英杰,而且才名天下皆知,孙正卿说了,才子若无书,简直比死还难受,所以给您备了一堆书,让少郎君无聊时消磨时光。”

        李素眼角直抽抽,叹道:“有了这些书,我才比死更难受……”

        “呃,少郎君不喜?那您喜欢什么?”

        李素笑道:“若欲消磨无聊时光,当然是美酒和佳肴了,你们守了这么多年牢,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

        …………

        山中无岁月,牢里也无岁月。

        李素就这样在大理寺的监牢里住了下来,开始时还能数数日子,后来不知昼夜,日子渐渐也数不清楚了,索性懒得数,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无所事事时喝点小酒,哼支几首流行歌,日子过得……好吧,其实还是很无聊。

        金殿触怒李世民后,李素一直忐忑不安地等着李世民的发落,奇怪的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宫里迟迟不见动静,李素又担心家人被连累,托了狱卒去打听,结果也是安然无恙,只是老爹和许明珠得知李素入狱后茶饭不思,许明珠每日进城在大理寺外请求探视,然而李世民下过旨意,任何人不得探监,大理寺官员们也不敢抗旨,于是许明珠终日在大理寺外徘徊,直到坊门快关时才坐了家里的马车回去,第二天又来……

        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仍旧是家,没被宫里查抄,李素也只是被扔进大牢,似乎金殿狠狠得罪皇帝陛下的后果,只是轻飘飘的蹲几天大牢而已。

        越是如此,李素心里越不踏实,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入狱不知几天后,终于有人进来探望李素了。

        来的是老熟人,李素背地里给他取了个雅号,“老流氓”。

        很奇怪,李世民明明下旨不准探视,可程咬金却畅通无阻地进来了。

        一身花团锦簇的绸衫,腰间系一根金光闪闪的腰带,脚上的履尖各镶两颗拇指大的明珠,远远便只觉一股浓郁的暴发户味道扑面而来,庸俗且……庸俗!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俺来看你了,将养这些天,可曾受了牢头的委屈?径可与老夫分说,谁若在牢里欺负了你,老夫把他脑袋拧下来喂狗。”

        昏暗的甬道内,狱卒苦涩而惶恐的声音传来:“回卢国公爷,少郎君是为民立命的少年英雄,小人们敬仰还来不及,怎敢欺负他?”

        “哈哈,滚一边去,你的话俺不信,亲眼见到娃子才作数。”

        说话间,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李素的牢门外。

        李素急忙隔着牢门栅栏行礼:“小子拜见……”

        “拜个屁,都这般光景了还穷讲究些虚礼……”程咬金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胡子,凑着牢里昏暗的灯光,仔细端详了李素一阵,良久,点头笑道:“看来牢头没说错,小娃子在里面真没受委屈,不仅如此,似乎……白胖了一些,啧啧,这里居然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李家娃子,你倒好福气,难为了我们这些长辈整日为你奔走求情,哼!”

        李素一楞,然后行礼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转圜周全。”

        程咬金摆摆手:“莫谢老夫,你自己做事有情有义,老夫和诸位叔伯才心甘情愿为你奔走,不然你以为老夫会管你?”

        说了几句话,程咬金终于发现隔着牢门聊天甚不爽利,于是环眼一瞪,一只大脚很不客气地踹上了狱卒的屁股。

        “长眼睛出气用的?还不给老夫把这破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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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两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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