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神皇 > 门派卧底养成指南 > 第一百四十三章 被诅咒的饿狼(二)

第一百四十三章 被诅咒的饿狼(二)


如果有人问起二十年前的那次少年厨艺大赛,刘茂行肯定会说他不记得。

        当年的那场比赛,参加选手从十岁到十七岁不等,而刘茂行就是十七岁的那个,比平均年龄整整大出了五岁。

        当时的那种场景,用“鹤立鸡群”形容确实比较贴切,因为三十名选手中就他个子最高,并排站着像是个留级多年的傻帽。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跟那些十二、三小孩子比赛,放到现在就是一个高中生在跟一群小学生玩。这好吗?这不好。

        也怪主办方设定年龄段有些问题,从十岁到十八岁都能参加,可能连他们也没想真会有人这么“不要脸”吧。

        不管怎么说,刘茂行确实是参加了。比赛中他是什么心情没人知道,但到了比赛后他确实有些抑郁。

        跟自己小五岁的人比赛,赢了不光彩,输了那就更不光彩。刘茂行是赢了,但也为此被左邻右舍骂惨了。

        事实上当初决定报名的时候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认为有比赛就去呗,赢点奖金可以贴补家用,减轻一下爹妈的负担也是好的嘛。结果因此被骂出了创伤后遗症。

        说是创伤后遗症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因为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谁跟他提起这件事,他都说忘记了。

        然而有意思的是,尽管忘记了比赛的事,但对于自己手艺的自信却与日俱增。似乎是出于心理层面上的反抗,别人越是说他没出息,刘茂行就越是表现得妄自尊大。

        后来刘茂行背井离乡,说是要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实际上潜意识中不过是一种逃避。他以为“耻辱”不会跟着他一辈子,更不会想到有人会对那次比赛耿耿于怀,甚至不惜花了二十年来找他报仇。

        没错,兰非红其实一直在找他。一边旅行一边找,并在全国各处留下天才的名声。

        事情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兰非红找到了刘茂行并轻松将他击败。

        但世间之事有时就是这么奇妙。输了的刘茂行摆脱了一直以来的心里阴影,重新审视自己之后决定拜师学艺。而赢了的兰非红却再度失去目标,又一次堕入迷茫之中开始痛苦。

        兰非红的心又一次空了,他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他一路往西,走出城市,穿过丛林来到一片荒漠。

        这里的风很大,空气干燥到像要把皮肤撕开。兰非红希望自己能够就这样被风化,变为尘埃消失在世界上。

        不知何时他失去了意识,醒来却发现自己头枕着行囊,身处于一块挡风的大岩石后方。

        地上的光源来自于一只防风的油灯,视线随着光明爬行,看到一双穿草鞋的脚,然后是粗壮的小腿,再往上便是人的半身,乌黑到有些脏,最后才看到长满胡须的脸。

        「你醒啦?那太好了!我还以为之后都要背着你走呢。」

        声音很沙哑,听上去就觉得此人经历过许多。

        兰非红刚勉强坐起,一壶水便适时递到面前。

        「来,补充一些水分,别看在这地方人不出汗,失去的水分可比出汗还要多。」

        兰非红接过水壶,目视着那个男人,稍稍饮上几口。

        男人拿回递来的水壶,自己灌了一大口盖上盖子,随后一边摸着包,开口问道:「饿不饿?我这里有干粮。」

        兰非红平静摇头,却见干粮快速伸到面前。那男人笑着,仿佛没看见他的态度,慷慨的样子让人很难拒绝。

        两人坐在火光边,夜很黑,时间很慢。兰非红不说话,男人便开始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麦格,是郸夷地区的少数民族。据说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荒漠,极端的环境造就强健的体格,同样也造就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文化。

        随着时代发展,原本闭塞的民族也逐渐与其他文明连接。自从跟中原人有了来往,部族中便开始有人从事一种名为“穿垄”的工作。

        所谓“穿垄”,说白了就跟走镖差不多。都属于快递行业,只是性质有点区别。

        比起走镖,穿垄的规模要小得多,通常只有独自一人,且专门负责走一些相对凶险的地段,比如沙漠、荒野等……

        麦格做穿垄这一行也有些日子了,经验算是比较丰富。他此行的目标是向西域运送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因为包裹上有封条。

        货送不到不行。送到了,封条损毁也不行。为了能令老板开心,选择从事穿垄的麦格不但要忍受严酷环境的洗礼,更要时刻小心保护货物。

        只要货能送到,老板开心了,他就能得到二十两银子。他一个月能够跑两趟,也就是四十两。这可比打工挣得多,多做几年也许就不用做了吧。

        「我女儿她呀……马上就要嫁人了。我要给她最棒的婚礼、最好的嫁妆!用我们部族的最高规格,按照族长儿子结婚时那样的规模来办!」

        麦格十分憧憬,人一旦做了父亲,尤其是做了女儿的父亲,他身心都会完全围绕着下一代,这便是如山的父爱。

        兰非红不太理解,他没见过这种父亲。他心中的父亲应该是自私的,应该是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

        他没见过,所以只能好奇地看着,好奇地听。听他说女儿如何、未来如何,将来有了第三代又如何……

        从第二天起,两人结伴而行。麦格要将货物送去西域某国,兰非红则不知道要去哪里。

        一路上艰难险阻,兰非红的食物早就吃完了。麦格于是将自己的分给他,他说根据以前的经验,两人离西域还有十天的路,咬咬牙就过了,他并不觉得饿。

        兰非红看到麦格始终在笑,他心里仿佛有什么一闪而过,但也仅仅只是一闪而过。

        三天后他们遇上了沙暴,遮天蔽日的沙尘吹在身上像刀割,吹在眼中便成了挥之不去的黑暗。

        沙暴持续了两天,原本沿着既定路线行走的两人,被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迷失了方向。

        荒漠里很少能看见不一样的景象,两人只知道往前走,却不知道前方有什么。而对于人类来说最残酷的是“消耗”,食物和水已经没多少了。

        「放心……再走一段我们就到了……不远了……」

        兰非红不明白麦格为何还能那么乐观,他因为饥饿,一直在吃本属于麦格的食物,麦格却总是说他不饿。

        十天之后,麦格死了。

        兰非红一时间无法接受,麦格的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壮烈,他死前没有挣扎,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只是隔了一夜,他就这么死了。

        那一刻,兰非红想起了自己父亲。父亲死时也没有挣扎,原来被他杀死和被饥饿杀死是一样的吗?

        兰非红背起麦格的尸体,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他就只是背着麦格前行,向前走,一直走……

        又过了两天

        兰非红倒下了,饥饿与疲劳的双重折磨将他逼到了极限。倒下之后再想要起身就变得很困难,幻觉之中他仿佛回到了那天晚上,眼中又出现狼吃人那一幕。

        他好羡慕那只狼,说不清为什么,总之他就是喜欢那种吞啃的样子,喜欢那种满足感。那股芳香似乎自己也能闻见,能理解一样。

        「哎呀哎呀……快死了,啧啧啧……」

        耳边突然响起说话声,兰非红用虚弱的目光看去。

        前方不远处有块岩石,岩石上蹲坐着一个人。那人的身形、四肢都很细长,穿着用毛皮制作的衣服,裸露的手臂和腿脚上都有黑色的条纹状纹身。

        兰非红努力想看清那人的脸,却如何也辨别不出五官,他只能看见那一头赤红色的头发,加上仿佛是在戾笑一样的表情。

        「喂,你是不是傻啊?有这么好的食物不吃,就等着活活饿死?」

        说话间,那人来到兰非红跟前,伏低了身子,口气像是嘲弄一般。

        兰非红这才注意到那人手上拿着的“苹果”,那东西拥有琥珀一样色泽,散发出甜美的芳香,表面还有蜜糖一般粘稠的汁液不断流淌下来。

        兰非红看着那人,沉默地他此时此刻身体已经失去知觉,头脑却异常地清醒。

        「喂,你有没有什么想法啊?」

        「什么想法?我不知道。」

        兰非红没有说话,可心中所想却能不受控制的表露出来。

        「我的意思是你有什么愿望。」

        「愿望……」兰非红想道,「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想吃饱,可食物缺满足不了我。我总是想填满我的心,却无论多努力都做不到……」

        「达成你的愿望。」

        那人笑了,他手上的“苹果”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开始发出诡异的光芒。只见那果实中间张开一只眼睛,紧接着瞳孔部位像是触手一般伸出。

        带着粘稠的汁液,那触手前端的锯齿口器咬住兰非红右眼。一目失明的瞬间,兰非红像是获得了某种强大的力量!

        意识瞬间进入一片空白,回过神之后环看四周,刚才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兰非红跪在地上,身前好像有什么,仔细一看是麦格,而他现在有了新的名字——“一具干尸”。一阵风吹过,激醒了半梦的意识。此时的兰非红已然不再饥饿,内心十分平静。终于有了,这种安稳的饱腹感正是他所一直寻找的。

        他张开嘴笑了,心情从未像现在那样愉悦。他终于明白了那天晚上,他之所以会羡慕那只狼,就是因为狼所拥有的就是他所追求的。

        他做到了,他终于成为了他想成为的东西!

        容祥城的夜与山林的夜,与荒漠的夜又有什么区别?

        拿着刀的兰非红又与杀人的兰非红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猎物、是追逐。

        兰非红追着那个试图逃跑的流浪汉,一直跑到城东侧一处人烟稀少之地。这里是一片官地,战时用于屯兵,非战时则用于举办一些大型活动。

        这四周没有民居,只有一些平时不用功能型建筑。这里通常根本不会有人来,换句话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杀人,这里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也许是是因为情急之下慌不择路,那流浪汉竟然无意间将自己逼入绝境。


  https://www.biqugecd.cc/86349_86349514/32344999.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biqugecd.cc。九天神皇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gecd.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