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小狗骑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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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好似撒进绿浪中的豆子,站田野小径间随意跳两下。风一吹,“豆子”便跑了。
却不是因为风,而是脚步声。
男孩离家门只有几步路,走进栅栏,放下有他个子一半高的大布袋。他抬起沾满苜蓿气味的手,举门边上,迟疑片刻。
他把耳朵贴近木门,听见母亲愉悦的笑声,还有……纳坦的声音。
男孩一把推门进屋,与两位搂在一块儿的大人面面相觑。
“希莱斯?”笑音戛然而止,母亲唤他名字时有些慌乱。
希莱斯大步向前,扯着高大男人的衣角使劲往外拽。
“我早就看出来你对我妈图谋不轨!”他咬着牙,“别碰她,赶紧滚出我家!”
男人高大得像座山,希莱斯使出吃奶的劲想要扯动山,显而易见,后者气得不轻。
纳坦向后歪倒两步,硬朗的五官因笑容而软化不少。
“从今往后都是一家人,是滚出‘咱家’。”纳坦嘴上纠正。
“……”希莱斯手劲骤然一松,仿佛遭了晴天霹雳,呆呆望向母亲。
母亲羞红脸,轻轻颔首,羞怯的姿态浑如少女。
家里,多了一个男人……
“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纳坦承诺。
放什么心?放以后跟这男人同住一个屋檐底下,和母亲卿卿我我的心?
希莱斯气得直磨牙。
母亲特蕾莎是位坚强能干、聪慧温柔的女性。搬到猎人村后,不少男人想赢得她的芳心。
一口一个不介意她寡妇的身份,许诺将来给她好生活。
一群苍蝇!希莱斯如此评价。我妈才不要被你们这群臭男人染指!
经年累月,他帮特蕾莎挥开许多苍蝇,可偏偏没防住纳坦。
大家口中的好伙子又怎么样?这么多年母子俩相依为命不也好好的,他在努力长大,以后靠自己赡养母亲就足够了。
纳坦俯视面前的男孩。
细胳膊细脚,头发有些时日没剪,乱糟糟的——跟只瘦巴巴的小狼一模一样,瞧,一双灰眼睛装着怒火和戒备。
天知道他追求特蕾莎有多不容易。这小子百般阻挠,防贼似的防着他。
如今终于修成正果,上天保佑他一颗赤诚真心。
不过,小小年纪就懂得许多人情世故,知道保护母亲……纳坦看男孩的眼神柔软几分。
特蕾莎独自将儿子拉扯大,很是不容易。希莱斯除了“防贼”,其他地方懂事得不似一名九岁孩童。
好在,他已经向神灵起誓:他会照顾好这对母子,只要性命尚在,就不让他们再遭受苦难的折磨。
……
希莱斯双脚悬空,坐餐桌旁埋头喝燕麦汤,嚼黑面包。
“别闹脾气。”特蕾莎轻声斥责。
“我没闹脾气……”他闷闷道。后又自知嘴犟狡辩,索性闭嘴喝汤。
今天午餐有肉,很香,很丰盛。
是纳坦猎来的。
以往除非节日生日,他和妈妈一年吃不上几顿新鲜肉。纳坦钻进家门不过两天,家里便飘满肉香。
他就是不愿吃这男人的一口饭。希莱斯发狠地啃黑面包,“嘎嘣”一下,松了的犬牙掉进燕麦汤里。
纳坦捧腹大笑,豪放的笑声在他听来十分刺耳。
“明天我学着炖肉,煮烂些,希莱斯方便吃。”他听男人笑道。
谁要你施舍啊……希莱斯忿忿想。
他捞出牙齿,母亲做的食物不能浪费,和着满口血,直接吞完碗里的燕麦汤,跳下凳子径自离去。
……
希莱斯搬来椅子,踮着脚,努力伸手摸橱柜上方的磨刀石。
他搞不懂,自己对男人严防死守,为何对方还能笑脸相向?
他可不相信什么爱屋及乌,成年人有八百个心眼,估计纳坦比较能装装样子。
几乎用脚趾站立,希莱斯看不见磨刀石放哪,只能拿指头不停试探。
终于,他摸到边角;一点点、慢慢地把磨刀石拨向边缘。
身体已经拉伸至极限,希莱斯两腿都在打颤,他快抓住了……还差一点……
他不知磨刀石正摇摇欲坠,处于自己头顶上方。假若如此坚硬的东西砸下来,后果不堪设想。
希莱斯终归没能坚持住,缩手时指头不慎一拨,磨刀石翻下边缘!
丁零当啷一阵响,他刚反应过来,就见自己跌倒地上。身边坐着一位高大男人——熟悉的黑发,熟悉的刚毅面容。
磨刀石摔得很远,纳坦的胳膊细微颤抖着。
希莱斯腋下微微发疼,男人应是用了极大的力气将他提起来,至于为何松手……
“没事吧?”——他与纳坦齐齐开口。
希莱斯确信自己是脱口而出,不过眼下顾不得计较,心里慌乱,两眼只能盯着男人的小臂不放。
怎么办,他闯祸了……纳坦被磨刀石砸到,肯定很痛。还有不少木碗四处横躺,周围一片狼藉。
“发生什么事了?”特蕾莎匆匆赶到,见一大一小坐地上,提着裙子跑上前。
“没事。”像回答希莱斯,又像回答特蕾莎,纳坦笑得一如既往灿烂,“我不小心把孩子带摔了。”
“注意点呀。”特蕾莎搀扶父子俩起身。
希莱斯抿着嘴巴,视线始终追逐纳坦。男人只字不提他,即便母亲不会随意责骂自己。
“对不起。”
当晚,希莱斯趁母亲去拿消肿草药,偷偷向纳坦道歉。
会不会原谅我?他头一次因男人产生由衷地企盼,紧张地绞着指节。
最后,他得到男人的一只大手、一次摸头。
-
他决定不再给纳坦甩脸色。甩也没啥用,因为男人总会以各种方式化解他的敌意。
拳头打去棉花上,并且男人老是爱捉弄自己,希莱斯只觉得烦闷异常。
譬如此刻——
“你看,这是我兄弟打的长弓。他可是猎人公会里的‘工匠’,什么都会做。就瞧一眼呗,不会少你一块肉。”
“你是成年人啦,怎么像村口那群小孩一样到处炫耀弹弓。”希莱斯直言不耐烦。
他转过脸,灰眼睛一瞬间牢牢黏弓箭上,再挪不开了。
纳坦露出计谋得逞的笑容。
连日观察得知,这小子向来对武器之类的东西无法抗拒。区区一只小狼崽,使出肥肉还钓不上他?
“跟我去打猎不?特蕾莎同意了。”
“……明天一天而已,我要喂鸡喂兔子。”
……
纳坦的确带他从早到晚打猎,只不过是每一天。
希莱斯难以抗拒那样的氛围:不论潜伏抑或猎逐,围猎还是制作陷阱,一切于他皆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多数时候,他俩单独行动。偶尔纳坦领他进队伍,猎人叔叔们很欢迎他,半点不因年纪而嫌弃。
自然,希莱斯努力不拖大家的后腿。尽管能干的事很少,但他每一件都学得非常认真。
而真正身临其境,他才明白,纳坦是怎样优秀的一位猎人。
——男人像生来为森林而活,是最自由的生灵;生于此,魂归于此。
纳坦在森林中教他事理,传授他技艺。
希莱斯第一次杀死猎物,已是一年之后。
他用匕首刺死了一只兔子,待猎物气息消失,便第一时间望向纳坦;获得赞赏的眼神后,他的兴奋和激动得到回应。
可是,当兔子的热血顺着刀柄源源不断流到草地里,勇气似乎也随之流淌完,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占据心脏。
希莱斯突然抽掉刀刃,血越流越多,他慌忙伸手捂住血窟窿,徒劳地想堵住兔子的生命。
那双布满茧子的大掌覆盖上来。
“好好看着它,”纳坦并未阻拦,而是以更温暖的体温包裹他的手背,“看着它生命终结,观察死亡和永恒。”
“永恒……?”
“生命像一条长河,水终会流干。那些流逝的水,将汇聚成另一条永远不会干涸的滚滚江流。”
纳坦告诉他,死亡绝非不详。
它乃世间养料,滋养万物蓬勃生长。它是另一种永恒的生命,神秘且未知,所以令人惧怕。
可死亡无处不在,像阳光一般有形,亦如空气一般无形,该叫人崇敬太阳那样尊敬它才是。
“接受死亡,希莱斯。我不求你自己领悟真谛,只愿你今后能够坦然接受它。”纳坦说。
-
希莱斯仍是婴儿时,生父早早离世。
他从未体会过父爱,直到遇见纳坦。
猎人叔叔们说,他俩除了长相不同,跟真父子简直没差。
没有血缘关系又如何?反正他往集市那儿一站,别人一问关系,说生父子照样有人相信——当然,他也这么干了。
经常有猎人叔叔问,继父和母亲想要个孩子该怎么办?
还能咋办嘛,他已经做好把弟弟或者妹妹当珍宝宠爱的准备了。
他甚至有些摩拳擦掌,因为希莱斯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报答父母。
他没向神乞求过,反倒某天晚上,纳坦和妈妈突然拉着他到烛光底下。
兴许是光线昏红的缘故……他头一次见纳坦的脸窘成猴屁股。
无所不能的继父扭扭捏捏问出口:“想不想要个弟弟妹妹来……呃……玩玩?”
希莱斯当即答应,爽快得令父母大吃一惊。
倒是他觉得挺奇怪,想生便生吧,干吗特意征询他的意见,搞得紧张兮兮好隆重?
“特蕾莎和我就算有了第二个孩子,甚至第三、第四……总之,你尽可放宽心,我身后打猎的第一个位置永远独属于你——我的儿子。”
-
次年冬日,在父子俩的日日祈祷下,母子平安,神将新成员健健康康顺顺利利地送入家中。
父母给弟弟取名为兰登,日复一日的照料喂养,兰登从干瘪通红的小老鼠,变成圆滚滚的白面包。
兰登生着妈妈的琥珀色大眼睛,爸爸的漆黑头发。小小一团,特别讨人喜欢。
纳坦简直对他爱不释手,偏生没什么经验,五大三粗的一个人抱不了孩子,还得看特蕾莎与希莱斯。
纳坦第一次当亲爹,希莱斯照样头一回当亲哥,理应纳坦为他起个表率。
但是,某天希莱斯一推开房门,瞧见亲爹把孩子面朝下地挂单条胳膊上,嘴里“嘿哧嘿哧”,左右摆臂。
而兰登两只小胖腿胡乱踢,显然很不舒服。
希莱斯:……
自此他特意向妈妈讨教育儿方法,一方面替孩子妈分忧;另一方面,让弟弟尽量免受孩子爸的迫害。
兰登可谓在他怀中长大。平时除了打猎,一回家,开始事无巨细地照顾弟弟。
因他时时牵挂兰登,猎人叔叔们有回看他忙着赶回家,便当着纳坦的面调侃。
“你大儿子比你像个爹。”
“我全听见了!”希莱斯头也不回地喊,招来身后一阵大笑。
没办法,母亲在家需要忙太多事情,他不单是为了看孩子,更是心疼母亲。
好在兰登特别乖,平时不吵不闹,安静可爱。
唯一麻烦的一点在于,闹觉什么的只要哥哥抱着才能哄好。
长大些便活似一只听话的小狗,成日紧跟哥哥屁股后头转。
打猎父子俩回到家,希莱斯常常捎回新鲜有趣的植物、无毒的小虫子同兰登分享。
他把外面的世界带给弟弟,他喜欢这种感觉。
直到兰登三岁那年的某一天,希莱斯将一只小狗崽捧回家。
捡到小狗时,据纳坦所言,是由于狗崽生下来带病,所以被狗妈妈抛弃了。
兰登很少哭闹着向父母讨要什么东西。唯独这只小狗,兰登执意要养活它,即便活不长。
纳坦余光瞥见希莱斯一声不吭走到门口。
“天色很晚了,你要去哪儿?”
门缝泻入一缕夕阳余晖,撒在希莱斯的眼睛上,将灰瞳照得明澈而剔透。
“我去买羊奶。”他答。
……
小狗喝进一碗又一碗羊奶,日益恢复精神。
决定和弟弟一起喂养小狗后,希莱斯多出一个需要跑的地方——集市。
集市最不缺的,一来是商人,二来便是见闻。
商人们把绿盐城以外的消息一并牵入城内,不需要花费半枚铜币,各类新鲜事争先恐后钻进人们的耳朵里。
这晚,希莱斯迎着弟弟的小跑,以及小狗不停摇晃的尾巴打开家门。
他讲述着从商人啊、客人啊、屠夫们口中得知的龙骑士故事。
兰登听不懂很多东西,仍然安静地聆听哥哥讲,捡着理解得了的词汇,比如“神勇”“天空”“驭龙”……一脸心驰神往。
“龙骑士好厉害哇!”兰登拖着长长的稚嫩童音惊叹。
“是的。”希莱斯半蹲地面,为小狗端过一盆羊奶。
兰登盯了哥哥的神情好一会儿。
“哥哥,飞上天空是什么样的感觉?”
不待希莱斯回应,兰登又自顾自说:“我好想成为龙骑士,这样就能骑着龙飞上天啦!”
“行啊,将来去做龙骑士。”希莱斯愉悦应承。
“哥哥,骑士是不是很坚强的人?”
兰登突然滑下床,希莱斯赶忙把他捞进怀中,安稳放回地面。
他想了想,回道:“商人说,他们是最厉害的一群人。”
片刻功夫,小狗已经喝完羊奶,此时任由兰登蹂|躏耳朵。
“那我要叫它‘小狗骑士’!”弟弟圈住它大声宣布。
希莱斯愣怔两秒,旋即笑出声:“为什么呀?”
“因为骑士最坚强,最厉害。‘小狗’也必须和他们一样,所以,今后它的名字就是‘小狗骑士’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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