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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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丹最东边有一处名叫马会的城池,是京安、戎丹和鹿陀的交界处。
马会同寻常的交界之地不同。以往的两地或三地交攘之所,不是有山岭脊背横裂断开,就是有大江大河将彼岸与此岸一分两半。深渊江河、山峦险境、悬崖陡壁,村与村之间阻隔数十里,更谈不上人们有生意贸易上的来往。
可马会不一样,既是京安、戎丹、鹿陀的交界地,也是天底下最热闹的集会。
卖的也都是号称最全乎的东西,只要人心里想的,嘴上说出想要买的,在马会一应俱全。什么稀奇古怪,乱七八糟的货品在马会上摆放,都成了最普通、最平常、最不起眼的东西。
金斫从临门典狱逃脱出来,秦欢一刻也不敢懈怠,匆匆点了五百精兵来马会,又让龙封带三千精锐从三路出发寻人,当作罪罚。龙封领命,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找到金斫。
时间仓促,秦欢甚至没有与庄泰细说,只留了一封书信,并让他与左平桢转交一封。给左平桢的信上大致所说:
“军中事务繁忙,且与君性情不合,请君另觅佳人。”
集市上的物品玲琅满目,来来往往的人也是种族不一,肤色不一,买卖东西交流时也是各执一语,劈里啪啦似的双方乱讲一通,让旁人听的抓耳挠腮,不知所以。可买卖双方似乎在马会的街市上有种天然的默契,不用真的明白对方在讲什么,只要手一比划,东西一指,点头,给钱,成交。彷佛说的双方并未听懂的话,都只是了然于心的暗号。不肖片刻,生意就这样做成了。
看着前面一个人顺利买到包子,曹帆摸不着头脑了,明明他也是指的包子,怎么就给了两个馒头了?
摊主外衣之外裹了一块红黑相间的布,这一大块原本色彩惊人艳丽的布除了他腰身之处的花色还算正常,其余的地方不是油渍就是黑污一片。腰缠手织花纹大宽布,是戎丹人特有的装扮。
他耐着性子又重新比划,嘴里急嚷:“包子、包子、奶奶的,一个有馅儿一个没馅儿,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马会的风说刮就刮,一阵带着热气的风浪吹过来,摊主急忙拿布遮盖,毕竟,沾上灰尘的食物没有几个人愿意买。
曹帆错以为摊主是不做他的生意,肚子的饿已经让他失了耐性,难不成摊主是看不起他?
一把手掌宽的大刀说拔就拔,重重的架在摊主的左肩上。摊主歪着脑袋看到刀身折照的曹帆,双目充斥怒气,下一秒就要砍了他的脑袋似的,可把他吓坏了,连忙用粘满了面粉的手从怀里掏银子,嘴里说着曹帆听不懂的戎丹话。
曹帆急眼,冲着老板吼:“说、说什么鬼东西?你倒还委屈上了!”
“哈哈哈哈,你这样,倒是有点抢劫的派头,北崇的贼蛮子看了你这阵仗,估摸着也想和你认个兄弟呢。”
来人说完后,曹帆侧身,收刀,收敛嗔怒,一气呵成。
刚才的气焰,一瞬间消失,低头喃喃:“谁让他不会做生意!我又不是真的砍下去,是他胆子太小了,不经吓,怪不了我。”
看见他这幅突然蔫掉的样子,林先叔噗呲一笑,拍拍他的肩膀,开始装傻充愣,继续打趣:“哎呀,瞧我这记性,北崇的土匪蛮子早在两年前就被咱们统领打的从良了,那一带山上最厉害的,好像,只剩狼群了。”他上下一扫曹帆,嘴里啧啧道:“你和人是拜不成把子了,要不,你试试和几个小狼崽子?”
曹帆看着他身后不远处漫步走来的秦欢,憋住,不能生气,握着拳头,轻声道:“林先叔!你等着——”
林先叔正欲继续调侃,秦欢已经过来,道:“怎么僵持了这么久?”
“统领!我们——”林先叔和曹帆异口同声,互相低头瞧了对方一眼,为了个包子耽误了时间,只怕说出来也会被数落一顿。
林先叔打诨:“哦,这摊主说最近来的人多,一时腾不开手,让我们随便拿点,只要付了银子就行。这不,刚拿了馒头,一阵风吹起,就帮着摊主挡挡风沙。”
曹帆瞧着林先叔撒谎脸儿都不带红的,心里由衷佩服他,在男人转身凝视远方来的马车时,朝着林先叔竖起了大拇指。
林先叔被称为苍牙军第一神剑手,手里的人命多如牛毛,被他斩杀的敌军堆积起来,俨然是一座小山丘。他比庄秦欢大三岁,无父无母,孑然一身。原先,他跟在周秀昌的手底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参军,掌管一千人左右。战场杀敌他不再话下,人情世故却不懂一二,军功常常被上一级压制,从军十年,和他同岁加入苍牙铁面骑的,不是个统军,就是个郎将。
四年前,戎丹威烈武王司烈向京安发兵,从拔燕一路往南打到北崇,直逼宜州。三岁小儿都知道北崇是什么地方,那是京安北面的大门,若是被攻陷,就相当于给敌军插上了翅膀,拿下京安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一次,林先叔誓死守卫北崇,却被军中小人陷害,错把戎丹的主部力量当成了右翼军,五千人抵抗十五万人,如同蚂蚁和大象比扳手腕。惨!实惨!
在绝无生还之际,林先叔已经做好马革裹尸的准备,手中的剑虽还在斩杀,身心都已经战到最后一刻。就在他决定挥剑自刎时,庄秦欢带着浩浩荡荡的军马从南面而来。一支穿云箭打掉了他手中的剑。同时,秦欢也成了他的伯乐。
沙场上结下的情义让林先叔无比感激,自此以后,一个忠诚相待,一个仁义慷慨。
秦欢换了一身男装,紧盯着街上的一辆辆马车,此刻的街市,正是人流最多的时刻。
时值七月下旬,虽是炎热季节,集会上却依旧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只因马会周围江环湖绕,地势高耸,易于兴云作雨,夏季最是凉爽,是避暑的最佳之选。
每年七八月份,马会都会迎来送往诸多商贾公子、贵胄小姐。在街上,能看到各式各样的马车往来。马车之内窥视于街景的小姐公子们,无不睁大双眼,观赏着繁茂的热闹景象。
马车上的富家小姐,自然不知道秦欢在盯着哪一处,只把她目光所向,皆认为是看着自己。开着轿窗,探头又探头,娇羞捂着嘴巴,眼睛笑得比天上的弯月还要娇媚。
男装扮相的秦欢多了三分英气,身材又修长。
她长的太好看了。
这身扮相,不是所有女子都会追在她的屁股后面喊着要嫁给她的那种好看,而是,给人一种温煦如夏风拂面的舒适感。秦欢十七岁参军,身为武将,战场上风霜雨雪,都没有把她蹂|躏成一个糙女子。相反,长得细白嫩肉,一身男装,就像是话本里面会夜晚到小姐闺房外吹笙念诗的雅客。一颦一笑之间仿若又肩不能挑担,手不可抬物的娇弱小郎君。
可若是真把她当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她的一剑挥下来,敌人不是丧命就是半残。
唯有她那双粗糙如糠的手才让人觉得这才是一个将领该有的样子,因为,那手面上早已磨了不知多少个茧子了。
林先叔和曹帆抱臂依偎着,看着一个蓝色轿子在秦欢的面前停了下来,马车旁的丫鬟侧耳听得轿子里的小姐吩咐了几句后,板正着身子走过来,双手递给秦欢一个礼盒。
曹帆转脸问:“认识?”
林先叔摇头:“不会认识。统领似乎看得不是她。”
曹帆:“那她在看谁?”
林先叔摇头:“不知道。像是在——看城门口那边。”
蓝色轿子内的小姐看得丫鬟原封不动的拿回礼盒,伤心的离去,接着,又一辆红色轿子过来。
人多,车多,马车走两步停三步的,而秦欢面前的轿子,来了一辆又走了一辆。直到人群松散些,一辆马儿受惊了的轿子在大街上撞倒一摊又一摊,她才挪动腿脚。
林先叔拍了下曹帆的脑袋瓜子:“愣着干嘛!帮忙呀!”
说完,他两步并作一步走,去帮秦欢拉着轿子后面,以免里面的人从轿子上掉下来。
曹帆撅着嘴巴,心里的气还没消完,又被打脑袋,不悦地应答:“知道了,你催什么?统领一个人就能解决,咱们跟着瞎操什么心!上次在校场起火也没看你这么着急,到头来还不知统领带人去灭了火。你还差点助了火势。”
林先叔不去与他争执,白了他一眼。
“——哎呦,我的茶呀——”
轿子里发出一声男子凄惨的哀叹。
一阵马儿嘶吼、轿子里哐当乱响之后,轿子稳稳的停在了路边。
庄秦欢右脚踩在车上,一把掀开轿帘,里面的人正趴着用袖子去沾打翻的茶水,眼看脸都要贴上去了,要不是帘子早掀开一步,说不定看见的就是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子,撅着屁股用舌头舔地上的茶叶沫子。
秦欢眉眼展笑:“清峰兄,好久不见。”
一见来人是秦欢,轿内人大喜,搓搓手,在腰身抹了一抹手上的污垢,握着她那双温热的手,不由得哭了出来。
他边哭边擦手:“别,别来无恙啊,庄姐姐——”
曹帆皱眉,对着林先叔小声道;“我还没见过哭成这样的男子,瞧他那样,像个深闺怨妇似的。他是谁呀?怎么长的一脸女相?!”
林先叔道:“好像是长秦的丁公子,丁清峰。”
曹帆这话说的不假,丁清峰实属长了一张女儿家的脸面,细白的肌肤如初雪般光洁,说话声音也不似男子粗旷,尖声细语,如玉铃相击,清脆娇弱,还有那对梨窝,挂在粉面似的一张脸上,叫女子看了都嫉仇。
“丁清峰?这名字听着熟悉呀。”曹帆思忖了下,突然惊诧问:“就是有着天下第一铸剑师称呼的丁坤的…儿子?”
林先叔反问:“你好像很感兴趣?”
曹帆兴致勃勃道:“发财了,发大财了!如果能有他打制的一把绝世好剑,那我在苍牙城可不就出名了吗?”
林先叔奉劝:“你这主意可就打错了。”
曹帆讶然:“什么意思?”
“丁清峰父亲丁坤,的确是一个世间难得一见的铸剑师,可他不是。丁清峰的母亲,出生在临通诗礼簪缨之家,诗书文章、琴棋乐礼,样样精通。他深受母亲影响,好文章、痴墨法,可谈到岸谷之变、十八般兵器,甚至是丁坤送给他的刀剑谱,他都不兴趣。还有,丁家被灭门前,这位丁公子就与丁坤断绝了父子关系。别说是一把剑,就是一根针他也不会给你打制。”
曹帆垂着脑袋,心里的美梦一瞬间落空了。
这会儿,丁清峰已经抹干了脸上的泪,欣喜地瞅着秦欢。身子虽已下马,方才也确实吓的不轻,脚下还犹如乘风,歪歪斜斜地抓着秦欢的俩胳膊。
大街之上,走来走去的人多,说话也不能尽意,四人转了一个弯到了一间茶铺子。茶铺子仅用两张白纱作遮挡。白纱之上点墨相坠,夏风微佛,轻纱飘摇,小小茶铺,多了三分雅趣。
四人席地,围在一张茶桌上。
然而,茶铺子对面酒楼的二楼窗户前,有人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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