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祖传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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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都知道,陈安行所谓的“可敢一叙”背后,绝不是两位游侠儿一见如故,彼此喝过一碗滴血白酒之后,称兄道弟对酒当歌那么简单。
但那自称出自“玄都观的四境修士李可然”,看起来没什么江湖经验的白衣沐云,对这场明摆着的鸿门宴,居然毫不犹豫就应承下来。
沐云没有任何防备一般,当即收起飞剑,与怀中气质出尘的女伴,一同落在酒铺小院儿中。
纯洁地...如同杯中酒,清澈见底。
如果他不是之前几句话就让陈安行吃瘪,陈安行这位无恶不作的京城浪子领袖,真要把他当作是一位读书读傻了的儒林士子。
“秋貂寺,那玄都观当真如你所言,是了不起的山上宗门?我怎么感觉,它不过是个山野之间的小破道观而已?玄都观出身的李可然,本王横看竖看,怎么看都很...废物。”
沐云欣然赴约,让陈安行瞬间有些梦幻。
他料不到,半刻前之还让他深感无力的对手,居然会被他一句再简单不过的激将法,自己钻进他瓮中。
但当他看着那位风韵万千的醉仙楼掌柜九娘,便立刻释然,女子笑乃英雄冢,这是普天之下的男人,都逃不过的准则啊。
都说无欲则刚,有欲望的人,最好掌控、也最容易打败。
陈安行手指,下意识在酒桌上敲了敲,若是在他的主场兰陵城府邸,八皇子殿下手指敲桌子,一定是暗示手下人要上菜了,而且必定硬菜。
沐云应约之后,秋常不可察觉地松了口气,就喜欢这种没脑子的愣头青:仗着自己有点师门背景,就以为整座南部蟾洲都应该给他面子;有那米粒的四境修为,就敢在师门长辈不曾陪同的前提下,独自走山涉水;
如此不要命就罢了,还喜欢多管闲事,尤其喜欢招惹自己惹不起的人。
喜欢多管闲事也正常,这种独自游历的大宗门弟子,往往会揣着一两件师门长辈赐下的重宝。只要眼力见足够,懂得见风使舵,大难临头脚底抹油,轻易逃出生天还是很轻巧。
秋常就见过不止一位,心比天高的山上后生,曾经潜入夜郎国皇城盗宝,明明实力不济,却能屡屡逃出生天。啧啧,那些小贼的手段叫一个阴险狡诈。
用市井百姓骂人的话说,那些小子,是屎拉裤兜子里、不着急洗干净、还要到处显摆恶心人的玩意儿。却偏偏滑不溜秋的,谁也摁他不住。
下作是下作了些,那种人往往长命千岁。
可眼前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脑玩意儿,秋常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
因为这种人,只是侥幸投胎好,前半辈子才顺风顺水,其实他不配做为一个山上人活着。
在秋常眼里,沐云信口胡诌了一个新名字的“李可然”,不就是嫌自己命长,上赶着伸脖子方便别人砍一刀的典型?
临死还搭上个容颜无双、瞎了眼才对他托付终生的姑娘,白白给陈安行送上个极品玩物。
秋常不再考虑外物,他开始闭目温养剑意,力争一剑之后,天地寂静,世间再无李可然,渣都不剩。
他是一位擅长隐杀的修士、而且是杀力最大的剑修,如果放在战场上,绝对是敌军统帅的头颅收割机,是正经的国之重器。
陈安行用他作后手,用以打杀一位四境少年,简直是牛刀杀鸡。
这让秋常不禁感慨命运不公,所以他愤慨更多,等下出手,不仅力求一击必杀、严防那少年祭出棘手的山上重宝;还要精密控制剑气,要让沐云临终之前,承受最大痛苦,后悔投胎为人、白在这世上走一遭。
陈安行见到秋常闭目,心中对于击杀“李可然”,已经有了十成把握。
他曾有机会在宫闱之中,见过这样的秋貂寺,后者一闭目,就意味着要死人了。
而且死在秋常剑下的人,往往是死的难以置信、死不瞑目。
陈安行冷笑一声,他瞥了一眼落在院子中的少年,便转头盯着九娘。沐云在他眼中,已经等同于一具死尸,不足为虑。
所以他扬手,在九娘臀上重重拍了一把,眼见那挺翘之处轻微颤动,他舔了舔嘴唇,好菜不怕晚。
九娘怒瞪他,她好想大声叫出来,给那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年轻人提个醒儿。
但陈安行两指如钩,从她领口探手进去,死死掐住她脖子,她憋红了脸,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她只能攥紧袖子里的剪刀,只等那个阴狠老太监出手瞬间,就暴起刺杀陈安行。
反正是死,不能让那好看的少年,黄泉路上孤单。
...
院子周围,在韩庆之调度之下,少说也有五百披甲的长枪铁卫,将院子围得水泄不通。
他们均是野战出身,正经的一国铁卫,哪个不是历经十次以上血战、不止一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兵?仅仅是围在那里,便有浓稠如墨的杀气,令人胆寒。
因为是底层士兵,血迹斑驳、冷光银的甲胄,算不得如何做工精巧,却最有杀人味道。
酒铺老板,一位年轻夫妇,早已经吓的躲进地窖。
铺子四代单传,是一家人珍若命脉的东西。那不过二十出头的老板,今年夏天刚从父辈手中接过衣钵,发誓要把铺子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孙子传给重孙子...但见到这么多兵涌进来的一瞬间,他已经做好了放弃一切的打算。
树挪死人挪活,为了一个不会长了腿自动跟他跑的铺子,将自己的命折了?傻子才这么做。
院子不大,沐云和采薇落在院中,瞬间便如同单枪匹马的战场莽夫,落入敌营之中。四周都是寒光闪闪的铁枪、以及那些悍不畏死的目光,颇有四面楚歌的味道。
何况院墙上,还有夜郎国最好的斥候弩手,弯弓如满月,虎视眈眈。院墙外,还有数百人,皆是虎狼之辈。
围困沐云和采薇的士兵,已经摆好战阵,手中八丈长的铁枪一致对外,别说两个人,就是丘瀛国最精锐的轻甲骑兵,尚且不敢轻易发起冲锋。
一个金甲带刀的魁梧武将,身高八尺,蹬着虎头战靴走进院子,身边三十几个彪悍的斥候亲卫鱼贯而出,数百精兵,不由自主以崇敬的目光看向他,赫然是南大营铁枪卫的主将—韩庆之!
他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如同夜空中最亮的星,死死盯住沐云,下令道:“安王有令,拿下这两个逆贼,生死勿论!”
战鼓擂响,如同石破天惊!
铁枪卫要冲锋了!
不仅如此,院墙之上,弩手两轮攒射之后,韩庆之意识到面前这两位,一定是货真价实的山上人,所以他一挥手,前沿弩手自动后撤,露出三架高如城墙的巨大弩机战车,单单是一根弩箭,就比铁枪卫手中的八丈长枪还要更长更粗,这是军中专门用于对付山上人的重器,俗称屠仙炮!
沐云皱紧眉头,这韩庆之,虽然是夜郎小国的二流武将,眼光不差嘛,这等屠仙之物都置备过。
武将韩庆之,被陈安行一纸求援信召唤过来,驻马醉仙楼,麾下都是他的亲从,是跟随他从南疆小镇成长起来的一批斥候。
其实两年之前,他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南大营执勤卫兵,连冲锋陷阵带头送死都做不到,都没资格说自己怀才不遇、空有抱负。
作为一名执勤兵,就算是死,也只能死在站岗上,何况南大营统帅,那位兵部尚书独子白显,不过是个下放历练的过路神仙,万事求稳,他在任期间,就属南疆战事最少。
倒不是白显远交近攻,是那难得一见的外交好手,委实是他太能忍,或者说不作为。高山国敌袭无数次,甚至敌国兵马都已入境,将边境几个村落烧杀一空。
白显却严令部下不得出战,只是以十倍兵力,屯守在敌军前锋后方百里之内。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直到耗光了对方的粮草为止。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一次,白显以十五万大军,将高山国一伙不过千余人的部队,“一路护送下”“礼送出境”,成为北方四国的笑谈。
夜郎国朝堂上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邻国探子们早已经上书各自朝堂,都认为这十年间,是闪电发兵、一举吞并夜郎国的大好时机,例如北方强邻丘瀛,已经开始调兵遣将,屯兵边境,在并州城下,与夜郎国三皇子、六皇子挂帅的夜郎北大营针锋相对。
而南方强邻高山国,同样不甘寂寞,在边境上陈军数十万,虎视眈眈。
如此内外交困之时,正是军人守土卫国的大好良机。相比之下,夜郎南大营畏不敢战,是北方四国的军中笑柄。
然而南大营之中,也不乏守土有责的血性男儿。
韩庆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公然哗变,领着十几个不怕死的同乡,闯进白显帅帐,将主帅套进麻袋绑架到大渎悬崖之上,逼迫他奋起抵抗。
得到白显为了保命的口头承诺,韩庆之便拿着鸡毛当令箭,以千夫长的虚名,纠集二百个有血性的同乡,策马出军营,将一伙正在边境烧杀的敌国先锋,整整两千人,杀了个片甲不留,沿途光复村落二十余,从敌军马蹄下解救的百姓,更是数不清。
他们凯旋之时,白显为了报复,拒不打开城门,用意很明显,就是公报私仇,要韩庆之这个不服管的部下,自己死在战场上。
正当此时,韩庆之一行二百人刚经历一场大战,人困马乏,偏偏敌军骑兵尾随而至。
原来是夜郎南大营疲软已久,高山国统帅,从来不把白显放在眼里。
他们两千前锋,被突然冒出来的韩庆之打懵了,自然不信邪,又点齐了一千轻骑兵前来报复。
作为统帅,白显不仅不派兵相助,却在城头上高挂免战棋,命人端来瓜子点心,扬言要亲自看着韩庆之被乱箭穿心。
但结果,自然是韩庆之让白显失望了。
他亲自带头冲杀,以近乎全军覆没为代价,再次将那一千追兵杀的七零八落,大获全胜。
他独坐尸山血海之中,身负伤痕无数,手中一杆长枪,如同战神在世!
自此之后,白显只能捏着鼻子,坐实了韩庆之的千夫长身份。有了实实在在的兵马,韩庆之迅速组建班底,不断出击,历经大大小小的战斗七百余场,歼敌小十万。
韩庆之及麾下,以战养战,在战斗中成长,平均每日一场,从无败绩。打得高山国部队拔营后撤数百里,甚至将本国领土拱手相让。
白显乐得白捡军功,在几次无疾而终的刺杀之后,终于放弃对抗,默许了韩庆之的一步步壮大,后来才有他的铁枪卫,还有世人眼中彪悍善战的南大营。
沐云早就从灵参小人儿那里听了不少夜郎国秘史,对这位以一人之力,重建南疆钢铁长城的武将,佩服得很。
......
随着韩庆之一声令下,三台弩机战车弹无虚发,像是要射穿苍穹一般。
管你是一位四境也好、五境也罢,都被射成渣。
片刻之后,飞扬的尘土归于平静,好好酒铺院子,凭空出现一个巨大的坑洞,如同无尽深渊一般。
“啧啧,这个韩庆之,我不过是请人过来聊闲天而已,他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井中月,陈安行拽着九娘长发,将她曼妙的躯体,拖到窗户边,似乎是为了让她死心。
秋常脱离侍卫队列,他居高临下,对着那巨坑摇摇头:“韩庆之的弩机战车,眨眼间发射了一百零八发巨型弩箭,院子空间小,避无可避,别说一个四境,便是我本人,也凶多吉少。”
陈安行问道:“秋貂寺,可能确认否?”
烟尘散尽,秋常低头道:“确定,那少年已死地不能再死。”
陈安行有些无趣:“还真是个废物啊,这么轻易就死了。”
...
韩庆之,魁梧的身躯,忍不住踉跄后退十余步。
因为他下令拿下沐云的时候,一柄二百斤铁槊,凭空而来。
韩庆之下意识以长枪格挡,他那由南疆最好的铁匠、特殊锻造的长枪,居然被对方一击之下,如弯弓满月!
一定是见鬼了!
他纵横南疆边境两年有余,高山国什么样的高手没见过?一个照面之下,让他毫无还手之力的武将,还真不存在!
韩庆之来不及询问对方是谁,只见一个墨绿色身躯的无名武将,一击之后,以无敌姿态居高临下,仅仅两句话:
“韩庆之,你太弱了!武力不堪,眼光不如狗!”
“我的名字,叫张飞!”
韩庆之如遭雷击,虽然朝廷正史上对那个名字百般抹黑,民间野史却流传的清清楚楚,那个曾经一声怒吼,让让江河倒流的男人,更是韩庆之从军之时,唯一的向往!
他心中有些苦涩,张飞的下场,他是很清楚的。
他再抬眼看,张飞身后,八百英灵,英姿飒爽,是夜郎国有史以来,最强悍的部队!
张飞道:“陈安行一条贱命,不值得你为他流血。
...
“不好!”
秋常脸色剧变,因为尘土散尽之后,那巨坑中,一丝鲜血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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