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曾是少年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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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回到四分之一个世纪前。
从叶亦舟记事起,她是除了自己母亲外,其他所有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一双总是呼闪呼闪的大眼睛,从小透露着“小大人”的主见;一副丰满而轮廓分明的嘴唇,每天像抹了蜜一样,见到老师和家长,都会主动问候,然后再有的没的和大人们攀谈;从幼儿园开始就是班长,到后来的大队长;小学最差的一次考试是有一次语99,因为把“经”字的拼音写成了前鼻韵,为此叶亦舟懊悔至极,罚自己写了一百遍;后来有了作文,她的文章总是在班里被老师当成范本,广而读之,甚至贴到年级的走廊,供全年级同学膜拜;学校、区里、市里任何的比赛,她总是闭着眼睛拿奖,最有甚的一次,从未学过书法的她竟然照着毛笔字帖把一个字练了一下午,然后就凭着这个龙飞凤舞的繁体的“龙”字得了一个二等奖;而每学期学校的文艺汇演,她也总是挑头带着一帮女孩子编舞、排舞,有一次还自己临时上场,即兴表演了一支独舞,竟获得满场掌声。
这样的叶亦舟,是全校的焦点,学长学弟没有人不知道她的。老师的称赞表扬已经是家常便饭;抽屉里、书包里时常都会多件男同学送的小礼物或者一张小字条;当然,还收获了女同学们羡慕嫉妒的眼神。
记不清是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一个文质彬彬、长相俊秀的男孩子出现在了叶亦舟的视线里。那个男孩脸上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哪怕不笑那酒窝里也能装下半杯清澈的甘露。
他叫陈克勤,比叶亦舟高一届。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因此排行老小的他从小就被过继给一直单身、在哈尔滨做外科医生的舅舅;直到舅舅再婚,他才又被送回这西南小城,与父母一起生活,也因此转校到了叶亦舟所在的子弟校。
陈克勤转来没多久,尽管不在一个年级,叶亦舟就开始时常听到他的名字,并且大多与第一名、一等奖联系在一起;偶尔叶亦舟走到他们年级的走廊上,也总能看到陈克勤“优+”的作文被张贴出来,卷面干净得没有一处修改的痕迹,而字迹更是像他的人一样,俊秀而不拘泥,舒展却更在规矩之中。
若说小学时代还是如初春小荷般懵懵懂懂,那初中便如春仲的荷,花蕾萌萌,未成却已初动。
子弟初中的校区是新建的,在厂区腹地,从家属区出发,有两条路可以通向学校:一条被叶亦舟他们称为“山路”,因为在几个小丘陵的土坡间蜿蜒,因此路程近些,大约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另一条则是工厂内的公路,绕着好几个大车间的厂房,虽然也是有坡有坎,却比“山路”平缓不少,但路程也较长,大约三、四十分钟的样子,因此被称为“大路”。
大多数学生喜欢走山路,一是因为时间短,二是因为“山路”是最多两人并行的小路,大家总能在这路上碰到,然后一起说说笑笑,很是热闹。而只要时间充裕,叶亦舟却总喜欢走“大路”,只因为“大路”清静。叶亦舟喜欢一个人不紧不缓地走走,尤其是春夏时节,路边总有很多叫不出名的小野花,在叶亦舟的眼里,分外漂亮。
渐渐的,叶亦舟发现自己时常会和四个总是骑着自行车、穿着白衬衣的男孩子在大路上相遇,他们四个时而一纵排、鱼贯而行;时而一横排,像平飞的大雁;时而又像风一样,不管不顾地向前冲,像是发泄着身上无尽的青春。
再后来,四个男孩里最高大帅气的那个,会时常有意无意地“掉单”,然后在叶亦舟的身前或身后、不快不慢的跟着,或者突然不见了,但一会又在叶亦舟必经之路的拐角出现,或者直接闪现在她的面前几米的地方,然后当着她的面从马路上直接驾车跳到人行道上,像是在炫耀他的车技。久而久之,叶亦舟知道了这四个男孩来自高一年级,其中最高最帅的那个男孩子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徐凯。
也不知从哪天开始,大路上也出现了陈克勤的身影,后来几乎是天天都能与他偶遇。两人之前还是一前一后的走着,后来也不知道是谁先打了招呼,谁先挑起了话题,早就彼此知晓的两人就此正式认识,再遇到的时候,自然并肩而行,边走边聊。
“你知道为什么每次你走进校门口,我们班上的男同学都会在走廊上摇饭盒、拍窗户,冲你喊’六乘五’吗?”初夏的一个清早,陈克勤又和叶亦舟在上学的路上偶遇,然后他把一直在心中的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他们是在冲我喊吗?“叶亦舟一脸茫然。她每次进校门,的确总会看到高一届的那层楼的走廊上会挤满了人,然后锣鼓喧天,但她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他们的目标,也没听清他们在喊什么。
“我听彭远航说是因为我们班的班长刘成吾喜欢你。”陈克勤说这话的时候,显得很平静。
“哦?刘成吾是谁?”叶亦舟反问道。叶亦舟当时并不懂得爱情,更不理解男生们为什么用这种叫嚣的方式表达他们自己。
陈克勤听了叶亦舟的话,嘴角有些上扬,脸上的酒窝更深了:“呵呵,也许是彭远航故意拿你们来开玩笑吧,他好像喜欢你们班的谢静。”叶亦舟没想到像陈克勤这样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也会如此八卦关于早恋的话题。
谢静是叶亦舟从小学起的同班同学,她的父母都是上海人。如果说叶亦舟是那种浓眉大眼、带着野性的女孩子,谢静则更有江南女孩子的秀气,说话做事也是娇滴滴的。
叶亦舟最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自己用的是一个铁文具盒,里面全部家当就是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和一个卷笔刀。每次放学回家,叶亦舟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把作业做完,中途如果铅笔写钝了,她就会自己用卷笔刀削,然后接着写,完全不顾铅屑把手和文具盒搞得一团黑;当铅笔削得只剩个铅笔头,叶亦舟还会再加一个用硬纸自制的延长套,套在铅笔后面接着用,直到铅笔头短得实在握不住。
一次叶亦舟做完作业去找住在对面的谢静玩,结果发现谢静还在一丝不苟地做着作业,而谢静的妈妈则一边在旁督促她写字的姿势,一边在旁帮她用小刀削铅笔。叶亦舟的目光很快被谢静的文具盒吸引了过去:那是当时市面上最高级的那种文具盒,塑料泡沫的材质,表面印着白雪公主的图样;内部是加宽的,还是双层,两排笔孔里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插了十几支削好的铅笔,笔尖被削得又细又长;而谢静每写一排字,就会换一支铅笔,然后她妈妈又帮她把笔尖打磨细。
对比自己那个又窄又旧磨掉了表漆、放在书包里还会叮叮当当作响、然后把笔尖戳断的铁文具盒,叶亦舟生平第一次意识到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人是天上的白天鹅,有人是水沟里的丑小鸭。
而谢静之于叶亦舟,除了是同学、好朋友,也是无形的对手,比如每次考试排名,班上的班长的竞选,学校的主持人的竞争。
“我知道谢静喜欢谁。“叶亦舟侧眼瞄了一眼身旁的陈克勤,突然故作神秘地冒了一句。她其实心里并不十分确定,不过第六感告诉她,谢静对于她身旁的这个男孩的关注,是超过对其他任何人的。并且他家里的所有情况,都是谢静给叶亦舟讲的,因为他们双方的父母很熟识,都来自大城市上海,都是厂里的高级工程师。
叶亦舟和陈克勤正边走边说着,一阵急促的车铃在他们身后响起,叶亦舟感觉自己被推了一把,然后一辆自行车风一般他们两人之间急速驶过。因为是个小下坡,车速是相当的快。叶亦舟认出那背影,是徐凯。
“你没事吧?“陈克勤上下打量着叶亦舟。叶亦舟穿了件乔其纱的长袖白底衬衣,上面印着红蓝色的小圆圈,下身是条红色的过膝喇叭长裙。在这个季节的阳光下,青春,显得明媚可人。
“我没事。“叶亦舟捋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努力地试图平静自己起伏的心情。她记得刚才推开她的是陈克勤,于是她忙把目光投向他,发现他挽起的袖子下,有一道长长擦痕,并不十分严重,但也破了皮。
陈克勤并不想让叶亦舟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手臂上,因此忙把挽起的袖子放下。然后一如往常一样平静地问:
“你认识刚才那个人?“
“嗯,不认识。不算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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