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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吟月的随笔日记(废话嘛我都是在日记)


苟延残喘的滋味好酷。

        妳可曾苟延残喘过?想必没有的。

        毕竟妳是凡人。当然我也是凡人,否则我怎麼会有爱。

        主席曾经苟延残喘过,没有他没有现在的中国的样子。

        我的意思是苟延残喘是一段歷程,生命歷程,如同有时候人世很荒唐,妳一定看到荒唐的一面了,那面貌是很丑陋的,如果妳的心嚮往心灵的美好,妳已经看见了。

        我没多说这些什麼,山外有山,人外是没有人的。万般大道都小儿科,宇宙小小的,大而无用,就在这裡见真情真章,妳能?

        拿出妳的心,我瞧瞧她有多美?多真?

        很好奇《超凡传》能够写到那儿去。

        我想作者的鼎立之作《飘邈之旅》已然是萧兄的巔峰之作,也是中国的修真小说的鼻祖,希望他顺心的写吧!毕竟已有开山之作了,哈哈!

        在等我吃西红柿的更新,同样好奇《雪鹰领主》能够写到那儿?

        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他写什麼了,因為此书已经带给我喜悦了。

        骷髅精灵《斗战狂潮》就很讨厌的了,怎麼不重要的队伍写了那麼多屁话屁字!

        一场校园比赛,怎麼写了半年还在写?吐血了!拜託!真的把读者都当成小学生了,读者会成长的,要!就直接写出王者的热血!

        请用心的写,其他队伍就别著墨了,毫无意义,只是添字数而已。

        我个人的看法是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时间是用来描写主角打败所有对手的,不是一直写不是主角的废话,那是垃圾话!只想看主角的故事,其他队伍别废话了。(因為期待很深所以写书评,其实我不能评,是希望作者随兴去写吧哈哈哈)

        让我知道配角的比赛过程有何意义?还好我没有用本尊的帐号订阅,不然我看的被气死了。新章我只用三十秒看完,根本不值得我用心看。此书真的不适合追更看,只能完本时看,不然追的会给气到,越认真看的人越会气。完本后看,自然可以跳过不想看的。个人看完新章后的心情的:不吐不快。

        如风(粤语版),林振强词,张宇曲,王菲唱。(国语版)(原版)猜心,十一郎词,万芳唱。由於原版印象已深,自然对改编的版本只能与以听听,无法带来第一次听时的好奇。午夜睡著,半夜醒来,如风,却无风。

        就值得了爱,词曲双刘,演唱万芳。此曲骨子中很霸气,适合古典管弦。此歌编曲不赖的。词也对味。只差一丝即入味。好听,好看的歌。

        笑忘书,此歌是二歌,一歌是给自己的情书(粤语版),作词都是林夕。

        粤语的文字比较入曲,更贴切。

        国语版的笑忘书也不错的。

        笑忘书三字听起来比较有味道,同名的歌在后来的也有,但没听。

        书名:笑忘书。听闻是讽刺某政,贯穿著笑与忘。

        魔鬼大笑天使的大笑,魔為真笑,天使為假笑。我没看,书送给图书馆。

        卫视大魔王:五月天12分钟混剪大串烧,这十二分钟的歌我都会唱,满满的都是回忆!音乐情书龙吟月:好,好丰富,思念漫太古孙悟空…。好强的音乐精神。若再加上自传专辑,是迈向伟大的音乐天团之路。

        后来,外出了,然后莫名感伤,然后下雨,然后晚上了,情绪转换了,雨不停,跌跌撞撞的友人她,来讯息请我明早接她去上班,大概又失恋了她,大概与她在一起的男人都只喜欢她的外表及身子,然后不合吵架她又哭了,讯息那头的声音是哭泣的声音。

        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一个朋友,我的朋友不知道為什麼弃了她,从此她放逐放纵放盪,我看在眼裡,没多说什麼。

        我若伸手扶起她,帮了她就会诞生爱情,我害怕这份爱情,好在我已经在深渊中,自是无法伸出手,自身难保的我在汪洋大海沉著,完全没有浮的希望。

        此歌:落音,歌名取的有意思。万芳唱。

        恋你,万芳唱,一首改编歌,改编的好。但改的太痴狂,改的太惨了。恋你恋成癲?这能不惨吗?还有更惨的哩,下一则说。

        来了,来了,叶儿的口头禪。爱上你给的痛,听到歌名我就晕了,果然是一首悲伤情歌,情歌咏遍天下,沧桑自古多情。此歌,乍听时,很直接,曲作的綺美,凄美。编曲偏向中国风,也因此成為唐太宗李世明又名新隋唐演义连续剧的片尾曲,片头曲是李丽芬唱的爱不释手,此歌更是中国风。

        曾有过无数般的音乐专辑,万芳的其中一张是一个恋我的小女生送的,她说我是她的初恋。我觉得她幻想我太多也太好,纯纯的爱,现在想来,那真是一个《纯真的年代》。她知道我爱音乐,又送了歌剧古典的音乐与我,我说别送了,因為我的音乐专辑听不完。我把她送的都听了,后来的后来,与我的一起弃了,如山的专辑何用?吸收些了就够了,如同书海一样意思。后来她读文化大学,后来去义大利,女孩子比较早熟,后来我遇见哲王美,后来…。十七岁至十九岁。

        我记得你眼裡的依恋,万芳唱。这歌名一看就知道会作的不差了,如此肯定的浪漫和心酸。这种歌曲,标準的听了几遍后,就会记住一辈子了。太好记了。妳记得谁眼裡的依恋?我想这世界上至少有一个女孩记得我眼裡的依恋吧?

        多事的秋,万芳唱,好像是李宗盛作的。刚刚还没说完,就接到老友讯息在医院请我接她出院。还好我的手机电话没在用,不然我会忙到死,没错,真的会忙死。原来不用电话是為了救我这残破不堪的生命。既是老友,当仁不让了,马上接她出院,路上她述说了她的岁月,到达她的住处,她似乎希望我继续陪她,但我婉拒了,因為我公司没关,必须回公司关,况且孤男寡女在一起,一定会发生一些事,我还是逃跑比较好,尤其我单身很多年了,不动才有鬼的,太了解自己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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