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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个理想主义者


5分钟之后,两个还能行动的家伙灰溜溜的抬着自己重伤的老大和倒霉的同伴,飞快的开着车离开了酒吧,在临走之前,他们还留下了全身的钱和武器,于是赛伯又多了700美金,两把匕首,以及一把看上去已经用了很久的手枪,还有一个装满子弹的弹夹。

        赛伯站在门口朝那一骑绝尘的黑色SUV招手再见,然后吹了个口哨,对老爹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警官说,“杰米大佬对下属不错啊,这种货色都能给配枪,啧啧啧,这待遇真的是绝了。”

        警官的面色却很凝重,

        “那是杰米的兄弟波什金…据说他们是真正的兄弟,你差点杀了波什金,杰米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此,赛伯耸了耸肩,显然,老爹没有把卖酒吧的事情告诉给这个家伙,不过既然误会已经解除,赛伯也不会和这个对他冷言冷语的警官闹什么别扭。

        大家好歹都是成年人了,不是吗?

        而由于老爹的“乖儿子”提前归来,所以老头今天特意早早的打烊,说是要亲手做菜来招待自己的儿子。

        在老头忙碌的时候,无聊的赛伯就和这个年轻有为,高大英俊的警官坐在酒吧的桌子上大眼瞪小眼。

        “我说,罗宾老弟,别用看罪犯的眼神看着我…我也只是在保护老爹的安全,他雇的我,我还要帮他打扫酒吧,整理那些该死的玻璃杯。”

        赛伯用左手撑着下巴,一边玩着手里的硬币,一边对罗宾,也就是那个有一头黑色短发的帅气年轻警官说,“实际上,昨晚我还帮他解决了几个麻烦,你看,我们是一伙的,你明白吗?”

        “叫我约翰!谢谢”

        罗宾一脸冷漠的双手搭在桌子上,他看着赛伯的右手,放佛那上面的血迹还没有清洗干净,罗宾警探是一个感官非常敏锐的年轻人,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上警官,用这位实习警官的上司戈登警长的话说,就是“罗宾是个天生的罪犯终结者。”

        而现在,这个敏锐的罪犯终结者哪怕隔着一张桌子,都能嗅到眼前这个名叫赛伯·霍克的年轻人身上的血腥味…比那些黑水监狱里的杀人犯们身上的还要浓重。

        这是个真正的狠角色,他不应该在哥谭默默无闻,更重要的是,他这样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老爹身边,尤其是在现在和杰米结仇的时候。

        “好吧好吧,让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罗宾!”

        赛伯放下撑着下巴的左手,同样将双手在桌子上摊开,用一种非常诚恳的声音说,

        “我真的不会惹麻烦,你明白吗?最少在老爹付给我我应得的薪酬,而且明确表示不需要我帮忙之前,我不会给你和他惹任何麻烦,这里是你的地盘,我只是个可怜的暂住者,老爹发财之后我就会离开,然后去市中心找一份清洁工或者是刷碗的工作,碌碌无为的活一辈子,我们之后就不会再有交集了,OK?”

        罗宾对此的反应是,“我会盯着你的,你最好按照你说的做,否则我不介意把你扔进监狱里,或者更糟一些,克莱因医生开设的阿卡姆疯人院,我听说那里都是你的同类。”

        对于这个威胁,赛伯耸了耸肩,现在的他还不知道阿卡姆疯人院意味着什么,相反,他的兴趣很快转移到了罗宾身上,他自来熟搬着自己的椅子坐在了罗宾身边,根本不理会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的尖锐声音,他鬼鬼祟祟的低声问,

        “我其实很好奇,老爹说你叫罗宾,但我刚刚看到你的警官证件上分明写着“约翰·布雷克”,而且你今年才19岁,一般情况下,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应该还在上学,而你却已经是哥谭的实习警官了,所以有兴趣为我解释一下吗?罗宾老弟,我知道老爹有些背景,但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些…嗯,我该知道的东西。”

        面对赛伯的套近乎,而且是这种敏感的事情,罗宾显然没有兴趣回答,不过他不回答不要紧,赛伯就像个机关枪一样,不断的说着自己的猜测,

        “那让我们玩个你猜我猜的游戏吧,嗯,你绝对不是老爹的亲儿子,除非这个老头强大到快60岁还能生孩子,所以结合你现在的情况,我猜,你应该是个孤儿,布雷克这个姓氏,包括约翰这个蠢名字,应该是你的养父母给你的,而你的真名叫罗宾…”

        听到赛伯的猜测,罗宾放在桌子上的左手在这一刻握成了拳头,于是赛伯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没有让他更得意,相反,他皱着眉头站起来,抱着双臂,又用大拇指摩挲着下巴,然后在罗宾身边走来走去,嘴里咕哝着,

        “老爹不是你的养父母,但他却把你叫乖儿子,你对他也有种类似于父亲的感情,显然,你和他之间相遇是有故事的,具体的故事我猜不到,但我觉得应该和虐待以及离家出走有关系…所以在幸运的遇到了老爹之后,你就要拼命的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现在看上去,你大概被老爹的另一面影响了,你追求的是某种正义…想成为一个正派人,或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你希望这世界上没有犯罪,或者是尽自己的努力去终止犯罪,我猜的对吗?”

        罗宾的拳头握的更紧了,不过下一刻,他却舒了口气,低声问道,“你凭什么这么认为呢?”

        赛伯嘿嘿一笑,不再说话了,也是在同一时刻,套着围裙的老爹端着两盘切好的牛肉走了过来,招呼着罗宾和赛伯一起端菜吃饭,这就打断了赛伯和罗宾之间“友好”的交流,不过无所谓了,赛伯需要的信息已经搜集完毕。

        在老爹拉着罗宾的手做餐前祈祷的时候,赛伯用玩味的笑容端着一杯酒,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罗宾,这个年轻人很不一般,有种特殊的天赋,感官敏锐而且身姿矫健,但他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没有威胁。

        嗯…没有威胁,就意味着可以成为朋友。

        不过让赛伯郁闷又新奇的是,吃饭的时候,老爹和他的乖儿子交流的都是些让他听不懂的东西,什么星城,什么变种人,什么超级英雄之类的。

        赛伯一边娴熟的用刀叉吃着肉排,一边支着耳朵从他们的谈话里收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很快他就意识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似乎真的是存在类似于超能力和魔法,巫术之类的东西,而且世界各地,似乎都活跃着一种叫变种人的奇怪生物,他们和人类一样,但是却拥有这样那样的超能力。

        最后是关于超级英雄,据说是一群为了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而使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城市的“义务警察”,与其对应的,就是一帮被称为“超级罪犯”的家伙。

        总之,听完了这些絮絮叨叨的聊天,赛伯的第一反应是:

        这真的已经不是自己过去的世界了!

        他可以肯定,以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情况,根本不可能诞生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之类的东西,更别说那些跟超能力一样的变种人。

        这个世界里,各种超级罪犯横行,还有那些激进变种人就生活在他们身边,随时准备搞个大新闻,还有一些他完全不知道地方的国家在打仗,整个世界看上去就像是一片混沌和秩序混杂的状态。

        最后,赛伯总结了一下,然后得出了个悲剧的结论:

        看来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果然还是随便去找个不需要脑子的工作,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比较好。

        说实话,这顿挺丰盛的晚饭吃的很没意思,因为老爹总是和罗宾说着赛伯根本不感兴趣的事情,不过即便是赛伯这样的混蛋,也能从这两个人之间体会到一种独特的感情,没准那玩意就叫亲情。

        这让脑子里跑马车的赛伯感觉到了一丝…嫉妒,不过很快就消失无踪了,他拿起一份报纸,一边收集着一切对自己有用的消息,时不时的扭头看向酒吧之外,他没忘记自己的职责,也没忘记老爹雇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过好在今晚似乎很安静,除了一些醉汉坐在不远处喝酒,嗯,他们吸烟发出的光点,代表着他们在那里已经待了2个小时。

        赛伯嘴角泛起了一丝笑容,今晚大概有点好乐子可以玩了。

        “好了,老爹,我要回警局了,戈登先生那里压了很多案子,法尔科尼几乎收买了警局的每一个人,真糟糕!明天还要应付那个该死的克莱因,那个总是收钱办事的斯文痞子,那边事情很多,我要回去忙了,老爹。”

        喝了几杯酒的警探从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帽子,和老爹拥抱了一下,然后又警惕的,带着一丝警告的看了一眼赛伯,后者埋头于报纸当中,根本没有看他。

        老爹将乖儿子送到门外,几分钟之后,赛伯听到了那野马警车引擎发动的声音,紧接着老爹哼着歌走回了酒吧里,开始收拾桌子上的碗碟,而赛伯回头看了一眼窗外,那刚才还隐隐亮起的红色光点已经消失。

        他放下报纸,嘴角咧开了一个玩味的笑容,

        “老爹,你很爱你的乖儿子,我能看出来…”

        “嗯哼?”

        老爹嘴里叼着他的玉米芯烟斗,居高临下的看了一眼赛伯,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那又如何?我的乖儿子前途远大,他比你这个恶棍可强多啦。”

        赛伯向克里斯蒂安老爹做了个鬼脸,然后指了指窗外,

        “2个小时之前,那里坐着5个酒鬼,就在你的乖儿子离开之后,酒鬼都不见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砰”

        老爹手里的酒杯砸在地上,他楞了一下,然后脸色阴沉的看着赛伯,

        “你为什么不早说!”

        赛伯露出了一个无辜的表情,“你又没问我!”

        “够了!快去帮忙!我雇你来就是看热闹的吗?你先去,我随后就来!”

        赛伯耸了耸肩,没有起身,而是将口袋里的两把枪放在桌子上,他无辜的看着老爹,又看了看那两把民用型号的防卫枪械。

        “我向上帝发誓,我很想去,老爹,但用这两把玩具枪,我估计只能给可怜的罗宾陪葬,你知道的,这玩意超过30米,连胳膊都打不穿了。”

        “混蛋!”

        老爹回身趴在了自己的吧台上,双手翻了几秒钟,然后扔给赛伯一个木盒子,后者将其打开,然后吹了个口哨。

        “M9,我喜欢这玩意,可惜只有一把。”

        那是一把银白色的,整体成流线型的手枪,稍微突出的枪管,黑色的手柄,显然被使用者非常爱惜的维护,在酒吧稍显昏暗的灯光下,闪耀着迷离而冰冷的光芒。

        赛伯将其拿在手里,退出弹夹,里面是满满当当的黄铜子弹。

        “咔咔”

        这杀人的凶器在赛伯手里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了他的口袋里,他打开门,朝老爹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闪身便消失在了黑暗里。

        他穿着老爹的旧衣服,黑色的外套在还有些寒冷的黑夜里向后飘起,赛伯向前慢跑,眼前的街道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有些模糊,让赛伯进入了一种特殊的既视感里。

        在过去的某个时候,他似乎也是这样,在黑暗中奔跑,当时的自己要去干什么来着?

        去杀人吗?好像是的…虽然过去的记忆就像是碎片一样没有规律,但那些片段之间,总是混杂着飞散出的鲜血和冷酷,用枪,用刀,用双手,他到底杀了多少人?

        那些人里有像是罗宾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吗?

        有像是老爹这样在灰色地带讨生活的家伙吗?

        有像是自己这样有混沌过去的家伙吗?

        沉重的感官压在赛伯的肩膀上,在这一刻甚至压得他喘不过气,他的脚步不由的慢了下来,但当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看到周围和记忆里完全不同的景色,他大脑里猛然一震。

        是了,这不是过去的世界了!

        这是个新世界!

        是了,所以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自己要有新生活啦!料理完老爹的雇佣,2天后,自己就能真正自由了,到时候…想去哪,就去哪!

        “嘿,混蛋!你不是很嚣张吗?来啊,打我啊!”

        一声暴虐的喊叫声配合着某种重物打击人体的声音将赛伯从那种对未来生活的畅想里惊醒了。

        他猛地停了下来,快步走向街角,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他看着在前方的路灯不远处,那已经被逼停的野马警车,那破碎的车窗,沾染着血迹的玻璃,还有那个被5个家伙围起来的,已经倒在地上的年轻人。

        赛伯舔了舔嘴唇,顺手在外衣之下的腰带上一抹,两把匕首划入了他的手中,他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进入肺部,让他全身的血液又开始重新流动。

        “嘿嘿,乖儿子罗宾…你欠我一次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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