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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奇怪的战争


首先,在中、法两国没有正式宣战的情形下,“偷袭”,在法理上是不可行的。

        彼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基本的交战准则已经建立起来了,“不宣而战”,既违反万国公法,也极不道德,后世卑劣如日本者,偷袭珍珠港之时,也要想方设法,将送达宣战照会的时间点,摆在实际战斗打响之前,况乎我泱泱大中华?

        若中国果行偷袭之事,则失去国际舆论同情、成为千夫所指之外,更会彻底激怒强大的对手,使其上自国会、下至编氓,群情激奋,法必然扩大战争规模,甚至倾国来攻,则战祸连绵,不知伊于胡底?

        事实上,马尾一役,虽然衅自彼开,但必须承认,法国人一切进止,都严格遵守了相关的交战准则:孤拔定于下午两点开战,白藻泰上午十点向闽浙总督递交照会,期间的四个小时,不但给中方留下了充足的反应时间,而且,法军还为此承担了相当的风险。

        前文说过,马江上午涨潮,下午两点前后落潮,孤拔之所以选择下午两点开战,是因为彼时的落潮,将大幅度改变中国军舰的舰位,使之火力最弱的舰艉朝向法舰队;可是,如果中方接到照会之后反应迅速,在下午两点之前率先发起进攻,则舰艉朝向对方的,就不是中国舰队而是法国舰队了——

        同落潮一样,涨潮也会改变军舰的舰位,只不过,涨潮改变的,是法国军舰的舰位——下午两点之前,马江可是处在一个涨潮的状态中啊!

        遗憾的是,因为中方内部匪夷所思的颟顸,这四个小时的宝贵时间,被白白的浪费掉了。

        “野猫号”发炮之时,船政舰队甚至还未解缆——管带们还不知道法国人已经在四个小时前便已发出了开战照会。

        更加没有人想过,涨潮、落潮之际,原是胜、负转换之机。

        其次,在技术层面,“偷袭”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狭窄的江面上,在极近的距离上,对峙枯守逾月,中、法双方,都始终处在一个高度紧张的状态中,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眼中,不论谁先动手,都很难谈的上一个“偷”字;而水战不比陆战,绝非一声令下,就可以扣动扳机,想打对方一个猝不及防,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军舰的解缆、生火、加压,都需要时间,且动静极大,不可能免于对方的觉察;在此之前的战备,譬如在炮位四周加垒沙袋,将弹药从甲板下的弹药仓提升上来、分配到各个炮位,亦为开战之显兆,一样不可能不被对方桅盘上的观测手看到。

        如果十一艘中国军舰,同时在做以上的垒沙袋、运弹药以及解缆、生火、加压等动作,则可以百分百判断,中国人要“偷袭”了。

        反之亦然——如果做上述动作的是法国舰队,那么,就说明法国人要“偷袭”了。

        事实上,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法国舰队上述备战动作一样不少——迄至九时四十五分,赶在十时白藻泰照会何璟之前,相关战备便已尽数完成;而延至下午二时方始开战,可是,对于中方,法军之攻击,其效果依旧仿佛“偷袭”。

        “基本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现实。

        岂不可叹?

        好吧,既然“偷袭”不可行,又不可以坐等法方“偷袭”,那么,摆开堂堂之阵,“先发制人”?

        即,如法国人般,抢先扔个开战的照会过去?

        当然,送出照会到实际开战,不能留四个小时之长的时间——想来,法方的反应,不会像中方如斯之慢,甚至没有反应。

        无论如何,要争取打第一炮啊!

        就算法方反应快,“第一炮”啥的,还是人家打出来的,可是,无论如何,不至于开战的时候,船缆还没解开,锅炉还没生火啊!

        这也是张佩纶一直努力向朝廷争取的一个方案。

        可是,那就是“衅自我开”了。

        中法之争,中国作为弱势的一方,即便是主战派,只要有足够的理智,也明白:战争是最后的选项;而彼时,和平的大门并未完全关上,双方在剑拔弩张、火星四溅的同时,外交谈判一直没有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中枢下定决心,主动与法决裂,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我们可以批评中国政府误判了法国的战争决心,可是,法国的“战争决心”,本就飘忽不定,也实在不是很好判断。

        许多人都晓得,因为镇南关的失败以及其后的丧师失地,法国茹费理政府垮台;不过,很少有人晓得,茹费理政府之前的法理叶政府的下台,也同中法之争有关系。

        法理叶政府同中国政府签了一个核心内容为中、法分润越南的的《李宝和约》——“越南南方治安,归法国巡查;越南红河以北,归中国保护”,云云。

        这个条约,被法国国内激进派痛詈为“丧权辱国”,茹费理乃借势取法理叶而代之,成为法国新一届政府总理,并拒绝批准条约;而《李宝和约》之“宝”——时任法国驻华公使宝海,黯然离职回国,并被《李宝和约》之“李”——李鸿章,半同情、半讥讽的称为“法国崇厚”。

        看,那个时候的法国,不但没有大打出手的意思,甚至,不指望独吞整个越南呢。

        事实上,中国固然不愿意同法国决裂,而法国——不论法理叶政府还是茹费理政府——也不愿意同中国决裂。

        早前一年,即一八八三年,法军拿下山西,准备进攻北宁之时,明知北宁驻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军队,却在同中方的谈判中,一再声称,越南境内,未发现任何中国军队;而中方则坚称越南境内驻有中国军队,“谁攻击驻有中国军队的城市,谁就应负冲突的责任。”

        中方是想以此予法阻吓,挡住法军进一步攻略北圻的脚步;而法方则担心,中、法两国军队在北宁的直接冲突,可能导致中、法之间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因此,不管北宁一役中、法两军实际上会打成什么样子,开打之前,都一口咬定,北宁城里木有中国军队。

        中方的“坚称”,当然吓不住法国人,不过,法国人的表态,也足堪玩味了。

        马尾一役之后,法国依旧“坚称”:中、法两国并没有“进入战争状态”,“马尾战役仅仅是法国对之前的观音桥事件的报复,并不意味着法国对中国宣战。”

        而这一回,中方的调子就高的多了。

        八月二十六日,法舰队还没有驶出闽江口,还在忙着打前文提到的“通航战”的时候,上谕明发,痛詈法国:

        “专行诡计,反复无常,先启兵端!若再曲于含容,何以伸公论而顺人心?用特揭其无理情节,布告天下,俾晓然于法人有意废约,衅自彼开!”

        上谕明确要求,沿江督抚,整饬军备,准备对法开战。

        这道上谕,虽然掷地有声,不过,究其竟,还只是一道内部的动员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宣战诏书。

        事实上,中法战争,只是一场“事实上”的战争,在法理上,中方也好、法方也好,由始至终,都没有向对方正式宣战。

        怪不得英国人将中法战争称为“奇怪的战争”。

        之所以出现这种看似奇怪的局面,说穿了,也不算稀奇——根本原因在于,中法双方,都不希望打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中国作为弱势的一方,战争规模过大、持续时间过长,将耗尽国力,断送同治初年以来的宝贵的和平建设进程;法国虽贵为世界第二强国,可是,战场距离本土太远,战争的单位成本过高,战争规模过大、持续时间过长,一样会精疲力竭,国运因之而生顿挫,亦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因此,中国只能抱定一个“衅不由我开”、但法国若“先启兵端”、便不再“曲于含容”的宗旨,也就是说——“防守反击”。

        这个“反击”,是“有限反击”,不是“追穷寇”的那种反击。

        法国人打的,则是一个花小气力、赚大便宜的算盘。

        可是,正如李鸿章之所言,“今日之中国,已非咸丰季年之中国”,法国人花小钱、办大事的盘算,怎么打都打不响。

        法军在战场上的局部胜利,怎么也转化不成茹费理心心念念的巨额赔款,打来打去,最后,打出一个镇南关大败,紧接着,将谅山也打丢了。

        不过,这个算盘,打的响也好、打不响也好,那是就整体战局而言的,若局限于马尾一隅,船政舰队和张佩纶的悲剧却是注定了的:

        敌我实力悬殊,我方既不能阻止法舰进入闽江,又被“衅不由我开”绑住了手脚,不能先发制人,坐失唯一胜机,这种情形下,就算换一个能力倍于张某的人来“会办福建海疆事宜”,也没有避免失败的可能,更何况,张佩纶的能力又非常之可议呢?

        或云:法舰进入闽江的时候,不能阻止,无可奈何,那么,法舰出闽江的时候呢?

        此时,“衅自彼开”,条约和公法的羁绊,都已不存在了,“层层相连、环环相扣”的天险,该发挥作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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