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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章 栋梁


  信上写着兰姑娘亲启,字飘逸俊秀,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字体,但肯定不是草书,不然我不绝对认不出来。

  “独闭南楼看道书,幽帘清寂似仙居,偶见窗外晚开木樨,花淡始知香浓,特采撷赠君。”

  随信是一个小小的锦袋,锦袋中是一个素白的囊袋,里面是散落的木樨花,芳香四溢。

  我虽然名字中带着木樨二字,家中园内也多栽木樨,但我却并不是倾心花花草草。瀛洲城遍地瑞桐,阳春三月,瑞桐花开,望之若云,游人如织,于我来说却也司空见惯,提不起兴趣。

  初雩先生何等雅致,以我为雅友,可我何等才智平庸,本不配他如此看待。

  我又反复看了一遍信。

  看道书,不是瞽人么,如何看书呢,可是奇怪。

  兰七嫂喊了婆子来叫我,原来她找不见我,想我大病初愈,害怕我出了什么事情,返家派更多的家人来寻我,却有萧琰的随从上门告诉了我的去向。

  “你看这位萧大人,既能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又能明察秋毫,待人体贴周到。”围坐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兰七嫂突然提到了萧琰。

  “怎么突然提到他。”兰七问。

  然后兰七嫂告诉了兰七今天的一切。

  我以为提到这个人,兰七会不喜,然而他并没有多表现出厌恶。萧琰作为陵州府尹,在兰氏这些外来的生意人中口碑颇好,虽然唐国本土人会多少觉得外来的人占有了资源,但萧琰的一贯政策都是平等对待。我伤势渐好,兰七似乎也渐渐想通了这事情其实怪不得萧琰。

  “到了这个位置,不谨慎不行,毕竟牵涉的是当朝相公家的公子,能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应该也不光是我们自己的努力。”兰七摇摇头,继而突然问道:“对了,这萧琰是不是来过我的店里,木樨,那次你也在,他似乎也认识你,你是不是早就认识他。”兰七突然问我。

  “我哪里认识他?”我将头埋下,继续吃饭。

  “木樨又不是名利场中的人,怎么会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兰七嫂替我解了围,特特地将一大块鱼肉夹到我的碗中。

  “大人物?倒也没说错。年纪不大,官阶却是极品,能文能武,唐国翘楚,看样子也就郕王能和他争个一二了。”兰七说话了,男人说话的时候,兰七嫂一般就会乖乖听着。

  我假装喂小侄子明润吃鱼肉,其实耳朵一直听兰七说的话,一字不漏。

  萧琰是进士出身,当年殿试第一,天子门生。本供职观文殿院,按资论辈,入驻中枢也是迟早的事情。

  晋国侵犯北疆之际,唐国兵分三路去迎击,萧琰是西路随军幕僚,将军战死,书生意气力挽狂澜,替代将军突入敌阵,西路军大获全胜,扭转了整场战役的颓败之时,过人的胆识与才能,深得皇帝和郕王的器重。

  陵州府尹按惯例应该是太子担任,可太子不明事理,于是委任给了萧琰,更可以看出皇帝的青睐。

  “为什么要让萧琰帮着代管,他那么忙?”我听不见明白,插了一句。

  “他可是太子老师啊。”兰七喝了点酒,面有红晕。

  原来他也教书啊。

  碰到这么一个夫子,英姿飒爽,举手投足,兰陵王转世,看他上课倒也是一种美的欣赏,不像我以前的老夫子,一上课就猛得咳嗽,一度让我担心他的五脏六腑会不会咳出来。

  “不过听说太子一见到他就哭。”兰七补了一句。

  “可是过于严厉,打手板心。”兰七嫂问。

  “那应该不致于,那可是太子啊。”兰七摇摇头,又开始说起郕王。

  郕王父亲李从征本是当今皇室的家臣,皇帝还是王子的时候,便和这个李从征南征百战。一次战役中,当今皇帝深陷囹圄,李从征将自己的马给了皇帝,自己只身引开了追军。皇帝的命总算保住了,后面派人去找李从征,被发现时,头早就被割走邀功去了,而身上插满箭镞,一共101根,血肉难辨,也只能从腰间的一块铁制铭牌确认了身份。

  李从征留下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郕王李元佐,一个是玉容郡主李秋水。他们的亲生母亲悲伤过度,早早去世。皇帝怜惜这两个孩子,刚好也都姓李,便把郕王和玉容郡主当成皇室成员一般教养。

  兰七谈兴渐起,酒兴更是大发,又自斟了一杯,兰七嫂忙将酒壶放到了丫鬟的托盘手中,示意她带下去。

  “沙场父子兵,皇帝手把手带郕王,郕王呢,又手把手带出了萧琰。战场上这三人一贯是身先士卒,永不知退,到底是国风传承。可看看我们兰家,一个个文不能武不行,偏偏都喜欢做点生意,图个富贵。”

  “这不挺好,一家人衣食无忧。”兰七嫂道。

  “哎,这乱世,还是要有能打仗的,光有钱不行啊,不行。有了郕王和萧琰,唐国何其幸哉。”

  听着兰七杂七杂八的叙述,我感觉有些羞愧。

  “萧琰就不必说了,家境一般,靠自己的努力也是应该。郕王含着金钥匙出生,还是这般上进。”我们这种纨绔只能望而兴叹了,当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家境一般?他家两世将军,三世宰相,他不想躺在祖宗功劳簿上面,所以自己科举,自己提刀上战场博功名。”

  我听了不禁吐吐舌头,果然是唐国的贵族,想我们瀛洲那些贵族,貌似没这种冲劲。靠着祖宗,在父母膝下承欢任性,于国无用。

  “到底是人才,想我们越国不就少了这样的人才。”兰七继续道。

  “哪有,七哥,越国的生意做得天下皆知呢。”

  “举国上下,都是经营的风气。剩下的一些跑去从政,都是不堪重用之才,国家如何不亡。当年大哥一心让我走仕途,可我觉得案牍劳形,两袖清风,哪有美酒玉馔,豪掷千金快活。大哥说一国总要些人才来治国,我还不服气,认为只要顾好家,照顾好妻儿老小便好了,管那么多。大哥要去都城做官,父亲母亲都哭着不让他去,所以他也一直在瀛洲。如今想来我竟是错了。”越说越伤感,转眼提到了我,提到我的时候自然是我的婚事,虽然新郎天知道在哪个旮旯角落。

  “要是没有战乱,我们木樨都嫁人了吧。”

  “我还小”我急忙找我的挡箭牌——明润,准备佯装继续给他喂鱼肉,没想到他早就离开饭桌去一旁独自玩去了。

  “不小了,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侄子明泽都会爬了。”兰七嫂子笑了,八岁的明泽正襟危坐,像极了他的伯伯兰亭榉大人。为了避免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我借口带小侄子明润出去玩,悄悄溜下了饭桌。

  “这个木樨竟然还会害羞?”

  “七哥,你也是,姑娘家提到婚事总是不好意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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