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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张苏侠诉张江南案一审


  二00九年三月五日上午九时,张苏侠诉张江南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

  两家本来还是不太远的兄妹,而且平时关系就好。张春在事发后也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无奈,张苏侠还是无法释怀。

  毕竟孩子走了,她的心里万分沉重,怎么也绕不过这道坎儿。

  “张老二也是我远房的哥哥,这几年生死不明,我心里也很难过。”张春的年岁也大了,说话的声音也苍老了许多:“杨杨这孩子是有不对,但他毕竟是个孩子,两个孩子之间用我们江北老百姓的土话说是水牛拉不直的弯子。出了这个事,我的心里也很难过。但我这个当爷爷的又能咋整呢?”


  “既然张苏侠坚持起诉,那你只好应诉了。因为张老二那边跟我这边也很熟,我来代理不太好。彤彤出事的时候,张苏侠还打来电话咨询过。”阿蛮显得有些为难。

  律师遇到两边都来找的情况是最难处理的。因为这个事情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律师的形象。

  “表弟呀,那我就不难为你了,你随便推荐个律师吧。”张春给了阿蛮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

  于是阿蛮就安排了张小宝律师代理张江南。

  张苏侠聘请了王大发律师作为他的代理律师,王大发一开始就提出了高达五十万的赔偿额。

  “双方都是七八岁孩子。为荡秋千的事发生矛盾。杨杨就在附近随手捡了根木棍,酿成惨祸。作为被告的心情也很沉重。被告对此事也并不知情。彤彤迟到后老师进行管教。彤彤不服管教,擅自逃离学校。放学后没有正常回家。对彤彤的这些行为,原告缺乏监管,也有一定过错。请求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确定责任。”张小宝答辩道。

  “第二被告艾城镇中心小学什么意见?”独任审判员郭亚萍把目光投向了顾德军,这位艾城镇中心小学的代理律师。

  “我单位行使正常教育管理的权利,没有任何失职之处。学生经老师批评后,擅离学校发生的事故与学校无关。”顾得军一脸无辜的应道。

  “被告艾城镇中心幼儿园没有到庭,亦没有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现依法缺席审理。请原告举证?”郭亚萍道。

  ……


  “叫我说你什么好呢?你不管她不就完了,你这样瞎啰嗦到最后这事怎么收场?多余的好心有时往往会带来灾祸呀。”李老四一脸无奈地说。

  “哎呀,老爸,我当时看到一个小女孩躺在路边地上,口鼻流血,你说我要是不管她就没命了。谁下得了这狠心呐?”李光然拿起桌子上的一个水萝卜咬了两口,嘎吱嘎吱地嚼着。

  “这下可好了,那牛三见赖上咱们了,交警大队打电话叫你下午去一趟,你说这事可咋整?”李老四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打着了火。

  “我只能实话实说呗,爸爸。你平时不是也教育我要实事求是吗?”李光然道。

  “实事求是,这话说起来容易,关键是你说的是实话,人家能把他当实话听吗?”李老四长长的叹了口气。

  “老爸,我知道这次事是我做错了,但后悔也来不及了呀。那姑娘看起来是个很善良的姑娘。她哥和孔庆还是同学,可是听交警说她在交警大队也是一口咬定是我撞的她。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不讲良心的人?”吃完了一只水萝卜,李光然拽下晾衣绳上的一条毛巾,擦了擦手。

  “光然呐,你是个善良的孩子。这事呢也是个小事,三万块钱,大不了买个教训。关键就是现在你赵大爷说的那个事可怎么办呢?”李老四猛抽了两口烟似乎是问自己,又似乎是问自己的儿子道。

  “我反正是不同意。原先说好的地皮白送给我们,现在又提出条件。赵大红这是用地皮做饵料,引我们爷俩上钩哩。我们爷俩要是上了这个钩,以后想脱钩可就难了。”李光然愤怒地甩出几句话,走进堂屋里拽出半袋花生。又找出了一个盘子,像盘子里不断的剥着花生米。

  “孩子,你现在才十七八岁,不能喝酒啊,喝酒会伤害你的身子。”郭子美从灶房里出来看见光然在剥花生,顺口说道。

  “没事的,姨,我就是剥点花生做个菜,我不喝酒,让爸爸喝点。”光然道。


  “我也是这样想啊,可是咱们现在已经投资了两百多万。如果不答应赵大红的要求,赵大红不让我们可咋整呢?”李老四走进儿子的身旁,用手抚摸了一下儿子的头发:“头发有点长了,下午去理一理。”

  “他不同意能咋地?”李光然不屑的说。

  “赵大红这个人可不是个善茬。他的心黑着哩!凭我们爷俩可不是他的对手。他的黑心手段多着哩!你我爷俩对付不了他。”李老四把烟蒂扔到了地上,用脚踩了踩。

  “我就不信他赵大红能吃了我们!老爸,你是被他平时的霸气吓怕了。”李光然撅着小嘴不服气的说。

  ……

  “原告张苏侠和第一被告张江南之间是不远的亲戚。大家都不希望发生这样令人痛心的事情。都是孩子失手造成的。能不能看在将来相处的份上,调解一下?法庭在开庭前做了初步的测算,原告方的各项损失是五十万元。各被告能承担多少?原告能做出多少让步?”郭亚萍问道。

  “我方不能做出让步!最低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五十万元。不同意和解!”王大发断然说道。

  “既然无法调解,本院认为原告之子擅离学校,自身有一定过错。被告张江南赔偿一半儿为宜。被告艾城镇中心小学及艾城镇中心幼儿园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故此,本庭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江南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至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郭亚萍宣布庭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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