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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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秋扬了扬眉。
杀人她会。
“杀人可比帮你追媳妇儿容易得多,你要杀谁?”
男人笑了笑,随后云淡风轻地给出一个名字。
“王焉。”
简短而熟悉的两个字,激活了沈清秋全身的戒备神经。
她下意识地握住腕间的绕指柔,眸中杀机闪现。
她不确定地问:“杀谁?”
男人仍旧微微笑着,坚定地回答:“当朝太师的独子,护国将军王焉!他平时都在阳州军中,回都述职,是唯一杀他的机会。”
沈清秋冷声问:“你不怕我去告发你?”
男人笑问:“你会吗?”
沈清秋没应,只又问:“你为何杀他?”
月色下,男人的眸眼里绽出一抹清冷狠绝的光。
“当年我与我媳妇儿前往阳州游历,王焉纵马城中,踩死踩伤数十人,我媳妇儿便是在那时弄丢的。”
王焉于阳州城纵马踩人一事,发生在二十年前,那时沈清秋还未出世。
但孟淮安教育孟庸时,时常将王焉当做反面教材,她经常去孟家玩,故而十分熟悉。
“我记得,当年负责查问此案的是前朝刑部檀尚书,卷宗我还看过,不曾见有谁失踪。”
男人自嘲道:“若二十年前的大别州钱家,也有今日的名气,便不至于报官都无人受理了。”
“大别州钱家?”
沈清秋逮住他话中的字眼。
“钱飞渊是前辈什么人?”
男人呆愣了半晌,不大情愿地挤出一句:“莫非,你认得犬子?”
沈清秋不认识钱飞渊,但孟庸曾假扮钱飞渊进地下赌城,去盛州也是借他的名义。
大别州钱家做得是采矿的生意,与官府密切合作,虽比不上铁家,但也是富甲一方。
家主钱信谊,确实该当不惑之年。
思及此,沈清秋浑身一寒。
孟庸既敢借用钱飞渊的身份,必与他十分相熟;孟伯父更是驻守大别关,钱家掌管矿场,定有往来!
钱信谊看过她的样貌,万一哪天拜访孟府……
灭口又不太现实!
男人显然不知她的心思,“小丫头,你还没说和——犬子是什么关系呢。”
他忽然坏坏一笑,“莫非,你看上犬子了?”
沈清秋无言地翻了个白眼。
她忍不住怼了一句:“你儿子塌鼻厚唇,哪有我未婚夫好看?”
不等男人应话,她又道:“天不早了,今夜到此为止吧。”
说话间,人已经利索地踩着屋顶,跃出院子。
好一会儿,男人才追了出来,“唉~你还没说答不答应帮我呢。”
沈清秋远远地回他,“明晚再说。”
杀王焉不是件容易的事,能多一个帮手,自然好。
但将钱信谊引以为援前,得搞清楚一些事。
其一,钱信谊所言是否几属实。
其二,钱、孟两家的交情有多深?
翌日晨,沈清秋和花丫刚到东院门口,青鸟杵在那里,脸色铁青。
“来校练场。”
沈清秋默默地跟上去,才出东院,远远听到哀嚎声不绝。
“谁不知道少将军的枪法出神入化?”
“就是,少将军想克扣饷银明说,属下们不会有怨言的,犯不着打我们一顿再扣!”
沈清秋跟在青鸟身后,进入校练场,便听到孟庸含笑的声音传来。
“知道你们不服气,我给你们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她抬眼望去。
孟庸今儿穿了件暗红的衣袍,右袖窄而左袖广,右肩上绘了两只大雁。
芝兰玉树一般的人,着宽袍时如玉慵懒,着这一身文武袖,儒雅中添疏阔气息。
抱着枪立身于那群穿甲带剑的魁梧护卫面前,他丝毫没输风头。
她正看得出神,旁边青鸟就扯了扯她的袖口。
“发什么呆?少将军喊你过去呢。”
沈清秋忙行过去。
孟庸将铁枪递给她,“你试试。”
沈清秋接过掂了掂,有点重,但适应两天应该没问题。
人群又聒噪起来。
“少将军,你不会是想让阿愁与我们比吧!”
“那我还是选择被你打一顿再扣银子……和个黄毛丫头比,不是让我们把脸扔地上踩吗!”
“就是,再说,万一我们伤着这小丫头,青鸟不得和我们急呀!”
游廊下的青鸟一脸懵,吼道:“她受不受伤,和我什么关系?”
众人笑道:“沐教头都告诉我们了,阿愁想学枪法,你便苦苦哀求少将军教她几招。”
青鸟:“我哪有……”
接触到主子扫过来的目光,他福至心灵地住了声。
这锅吧,也不知啥时候背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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