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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开封会议


……

草窝之中,鸟铳所指,恐惧弥漫。

到这时,金忌九忽然才明白,为什么刘志一路抛弃了很多的东西,但却唯独不肯扔了手中这一杆沉重的鸟铳了,在充当拐杖之外,鸟铳更有危急自保,震慑人心的作用。

和两个随从的跪地请饶不同,金忌九没有跪地,而是红着眼珠子大声嘶吼道:“没用的,他是不会饶过我们的,我们三个人,他都杀不了我们的,随我杀啊,杀了他,我们一起去领赏!”

--身为刘志的最亲信和最心腹,金忌九对刘志的脾气秉性太了解了,他知道,刘志是一个眦睚必报的人,他们既然对刘志起了异心,亮了兵器,还拿着绳索想要捆绑,那么刘志就绝不会饶过他们,今日不死,来日他们来必死,倒不如逼死向前,他们三个人,刘志只有一人一铳,又是一个瘸子,只要三人一起上冲,刘志一铳打死一人,另外两人也能要了刘志的命。

“三将军,都是金忌九,和我们无关啊~~”

金忌九有拼死一搏的心思,可另外两个随从早已经被刘志吓破了胆,面对刘志森冷的目光和黑洞洞的枪口,他们根本没有上冲的勇气,跪在地上,只是求饶。

“不要求他,我们一起杀啊!”金忌九嘶吼大叫,不过他自己却也没有独自上冲的勇气,尝试了两下,试图前冲,但在刘志狼一般凶狠的目光前,他终究是畏惧了,虽然没有跪下,手中依然握着长刀,但却不敢上冲,而是慢慢地倒步后退,想要从这里逃离了。

刘志仿佛没有看见他,端着鸟铳,慢慢站起来,目光望着两个随从,声音如夜枭般的冷酷:“隆武悬赏我多少银子?”

“活的五百两,死的一百两。”那一个今日下山探听消息的随从哭叫着叩首回答。

“五百两,也不少了……你们下午商议的就是此事?”刘志冷笑。

两个随从砰砰叩头:“都是金忌九啊,是他蹿腾的我们啊。他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逃无可逃了,跟着三将军继续往下走,必死无疑,倒不如将三将军你献给朝廷,那一来可以保命,二来还有荣华富贵可以享受,我们两人被猪油蒙了心,一时竟相信了他的鬼话,三将军,你饶命啊,都是金忌九,不是我们啊,我们愿跟随你到天涯海角……”

刘志这才慢慢抬头,森冷的目光看向金忌九。

金忌九脸色煞白,冷汗如雨,站在原地,双手双脚不自觉的在颤抖。

---他对刘志太恐惧了,恐惧到双脚发软,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杀了这个叛贼,我就饶了你们两!”

刘志忽然大喝一声。

听到命令,跪在地上的两个随从先是一愣,随即,先后跳起来,抓起兵器,向金忌九攻去。

这一刻,两人勇气倍增,力量倍大,求生的欲望驱使着他们,令他们不顾一切也要杀了金忌九。

金忌九一边抵挡,一边大叫:“不要相信他,他是不会放过我们的……啊!”

慌乱之中,他已经是腿部中刀,被两个随从砍倒在地了,随即两个随从乱刀齐下,在金忌九的惨叫声中,将他的脑袋割了下来。

两个随从将金忌九呲牙咧嘴、血淋淋的首级呈到刘志面前,跪在地上,用一种恐惧犹存,急求宽恕的表情望着刘志:“三将军,金忌九的首级被我二人砍下来了。”

刘志嘿嘿一笑,对两个的表现满意,但眼中忽然又闪过怒意,对捧着首级的那个随从喝道:“刚才我令击杀金忌九,你犹豫了,为什么犹豫?是不是想要听从金忌九,对我不利?”

“不不不,不是……”

捧着首级的那个随从吓的魂飞天外,急忙放下首级,对着刘志连连叩首:“三将军明察啊,刚才小的绝没有犹豫……”

刘志的目光却已经看向另一个随从。

那随从心领神会,手中长刀举起来,猛的砍下。

血光飞起,咕噜噜,砰。

一颗血淋淋地人头,又滚落在了地上。

随即,尸体倒地。

三人去二,就剩下最后一个随从。

最后的随从一脸谄媚和惊恐,用一种仰望天神的目光,望着刘志。

刘志阴沉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他点点头,说道:“不错,你做的不错。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荣华富华一生。”

随从如释重负,放下血刀,急忙叩首道:“谢三将军,小的必忠心耿耿……”

一句话没有说完,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刘志手中的鸟铳冒起了白烟,火光乍现中,一枚铅弹呼啸而出,准确的轰击在了他胸口之上。

因为距离太近,胸口直接被轰出了一个血洞,随从整个人也被轰击的倒飞出去,摔在地上,鲜血咕咕。

直到临死之前,他都不能相信,刘志会忽然杀他?他一脸惊异,睁着愕然的眼睛,脑子无数个疑问:我对你那么忠心,连连为你杀了两个人,你为什么还是不放过我?

刘志脸色阴沉,放下手中的鸟铳,狞笑说道:“叛我者,都得死!”

砰。

随从终于是闭上眼睛,瞑目了,他知道,他被刘志这个狗贼给骗了。

刘志,你不得好死。

这是随从最后的心声和诅咒。

处理完三个叛徒,刘志将已经子弹的鸟铳随手一扔,然后离开草窝,于晨曦之中,一瘸一拐的往南边走去。

晨光照着他的脸,他咬着牙,脸色凶狠,眼神却是坚定---三年前,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首先所想的就是生存,就如他幼童时被人拐骗到乞丐帮一样,他首先想要的一句话就是我必须活下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给人当奴隶也可以。

但郑小姐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这三年多,他在庐州府和张献忠的流贼营之中磨砺捶打,早已经不是前世里的那个小乞丐了,到现在,他大仇得报,对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什么眷恋和感恩的了,他现在只想自己,也想着报复所有对他不敬的人,就像张献忠所说的那样,“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杀杀杀杀杀杀杀~~~”

“不能五鼎食,也要五鼎烹。”

他要报复这个世界,所有惹过他,对他造成过伤害的人,都得付出代价。

就像是前世里一样,即便是那个不可一世的乞丐头,最终还是稀里糊涂的死在了他的手下。

今世没有乞丐头,但却有张献忠这个大贼和隆武。

张献忠死了,隆武皇帝还在,

想到隆武,刘志眼中就是怒火,前世你欺辱我,这一年做皇帝居然还压着我,我不会放过你的。

又或者说,你我都是从后世而来,凭什么你是皇帝,我就是乞丐?

“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总为天恩眷,人间尽是不平事,草民之穷由天谴……”

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身为一个穿越者,他拥有别人没有的优势,前世里被压制的野心和那种与生俱来的凶残,是他今世最大的资本。加上张献忠留下的宝藏,他一定可以做出一番事业。

晨曦中,刘志越走越远,越走越快,最终消失不见……

……

处理完湖广事务之后,隆武帝一路北返,沿途查看民情,就新式农作物的推广和灾民赈济安置,民生经济的恢复,商业的发展,密集召见召集各级官员。有明一代,皇帝几乎不出京,很多地方官员终极一生,都见不到皇帝一面,但隆武不同,他不但喜欢御驾出征,而且特别喜欢召见地方基层官员,这一次南下平乱,顺利的解决了张献忠和左梦庚,去了帝国的心腹之患,又收了李定国和刘文秀,心情无比喜悦,时间又比较富裕,因此,隆武帝一路而来,几乎是逢州必停,从县官到州官,但是有所陈述,必能见到隆武帝,有思想有见地,政绩也不错的,还会受到隆武帝的嘉奖。

随着隆武帝的渐渐北上,消息也渐渐传开,官员们也渐渐知道,隆武帝不但重视农业,对商业也极其看重,每到一地都会将当地的大商人找来,详细询问各种物价和通络商情,并鼓励商人发展商业,拓展外贸,吸纳就业,加上天下人都知道,京惠商行本就是隆武帝所创,并暗中支持,京惠商行现在能成了天下第一大商,隆武帝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可知,隆武帝完全不像以前的皇帝,轻商贱商,而是对商户民户统一公正、一体看待。

农业要发展,商业也不可慢怠,隆武帝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却非常明显。明末时,虽然有祖制的规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人的地位还是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只不过朝廷的公开政策,还是对商人有所抑制和轻视,这一次隆武帝北返,清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戳破了这一层的窗户纸,从此,商人不再是贱籍,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官府交往,并且登上各个舞台了。

……

这一日中午时分,在开封南郊的原野里,旗帜飘扬,兵马林立,各处都戒备森严,周王和开封城中的大小官员和驻防武将正在官道边等候御驾的到来。

列队众臣中,周王地位最高最尊,文官中,品级最高的却并不是河南巡抚高名衡,而是总督山东登莱军务兼巡抚山东的王永吉。

去年,曲阜儒生哭庙,王永吉果然处置,迅速平息,得隆武帝赏识,年后制定对辽东攻略之策,军机处以为,虽然有兵部户部的支持,但以登莱一地的民力物力,怕是无法长期支撑对辽东的骚扰之策,因此建议将登莱和山东画为一个军区,设一总督,专职处置对辽东沿海的骚扰之事,并统筹所有的军需粮草。

因王永吉久在山东,登莱水师对辽东的骚扰又是急策,容不得耽搁,因此隆武帝加王永吉兵部侍郎衔和右都御史衔,令其为山东总督,总揽山东所有军务,并于一线负责对辽东骚扰之事。

此外,隆武帝又通过兵部,对登莱水师和陆营,进行了改制。

郑森为水师提督,节制登莱所有水军,佟定方改为登莱水师游击,其从蓟州和京营抽调的精锐兵马编为水师陆战营,和登莱总兵黄蜚一起,负责登陆作战和骚扰,此外,军机处还抽调参谋力量,专门成立了一个水军司,由方一藻主持,以为水军参谋和辽东长远谋划。

这一次,隆武帝北返京师,不但河南本地官员,王永吉郑森黄蜚佟定方等登莱文武也被召到了开封。

“来了~~”

远方黄尘踏起,马蹄滚滚,出现三千营的大旗,很快,在大批骑兵的护卫下,象征着皇帝的黄罗盖伞和二十四面大旗的护卫之中出现了。

随即,礼炮声声,鼓乐大作,周王带着大小官员一起上前参见。

四轮大车上,田守信掀起车帘,穿着元青色团龙袍褂,戴善翼冠的隆武帝朱慈烺从车厢中走出来,站在车上,徐徐一望。

---南下平叛时,因为时间紧促,他并没有在开封停留,现在终于可以停下来,再看看这中原雄城和河南山东两地的文武百官了。

故地重游,想起十五年的开封大战,朱慈烺心中颇有感慨。

而在车前迎接的众臣中,他最想见到的其实是郑森郑明俨。

一别两年,不知这一位民族英雄是否更加英武和成熟,他麾下的水师,是否已经做到了东亚第一?

“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万岁~~”

开封原野,官员朝拜之声惊动天地,黑压压地跪了一片。

先文后武,当周王和文官拜见完毕,武将上前时,朱慈烺终于是见到了郑森郑明俨。

全身甲胄,红缨耀眼,一如三年前那般的英武,眼神充满锐气,已经二十一岁的郑森郑成功,俨然是被磨砺成了一把出鞘的宝剑。

“明俨!”朱慈烺在车上笑。

“陛下~~”

郑森深拜,表情也微微激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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