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杨驰做了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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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发生后,杨驰略显尴尬,而秦百荷却波澜不惊,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桥归桥,路归路。她依旧满面春风若无其事地和杨驰一起开车进货送货。
一个月后,秦百荷呕吐不停,对杨驰说,“我怀孕了。”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杨驰很平静:“嗯,我会对我的行为负责任的。”这,就是上天注定的吧,他想。
秦百荷压抑着内心的惊喜,这一句话,她等了二十六年,今天终于等到了。
杨驰揽过了她的头,他们静静地靠在一起,她的心事,浓稠得像碗八宝粥。
田贵叔托了蒋婆婆到秦书记家去。蒋婆婆是方园几里的首席金牌媒人,巧舌如簧,能正话反说,也可反话正说,死蛤蟆可以嚼出尿来。
对于蒋婆婆的到来,百荷妈心里绽开一朵花,心里甜滋滋,清爽,痛快极了,女儿这个包袄终于可以甩脱了。她对蒋婆婆说,反正杨家就一个儿子,秦家就一个女儿,婚事好商量,彩礼了不要,只要求一点,杨驰倒插门,只要杨家同意,以后秦家所有财产都是他们两人的,还陪嫁一辆新车,以后夫妻俩可以两头过。
百荷妈的话,也是秦书记的主意,没有儿子的他,太想秦家以后有香火续传。
媒人传来的话,田贵叔有些迟疑,毕竟女孩比儿子大六岁,还有,乡下儿子倒插门的真不多耶。
“啊呀呀呀——这不算什么大事吧,田贵叔,你说说,现在娶一个媳妇要多少彩礼你是知道的,作父母的不脱去几层皮,到哪里去娶姑娘?秦家的财产有多少你也是知道的,还陪一辆新车,从盘古开天地,这沙口镇乡下有几家?”蒋婆婆拍了拍手,“还有,女孩大六岁也不算什么啊,女大三,抱金砖,杨驰是抱了两块金砖,再加上百荷肚子里的娃,你们杨家现在是抱了三块金砖。”
秀婶喜上眉梢,看了老伴一眼,想看他怎么表态。
蒋婆婆再出一招:“哦,那你们家是不满意?那好吧,我去秦家退信去。”边说边往门外走。
田贵叔立马站起来,弯着腰,拦住了蒋婆婆:“蒋奶奶,您别――您别—-我们同意,我们同意的。”
“就是嘛,这样的好亲家,在乡下打灯笼难找,这真是你们杨家的祖坟冒青烟。”蒋婆婆顺坡下驴。
“好的,好的,我们找个算命先生择个好日子就成。”秀婶吓得半死,忙接话。
媒人和父母在堂屋的对话,杨驰听得一清二楚。他一个人默默躺在床上,捂着被子,心绪烦乱。
他知道,父母已满口答应了这桩婚事,尤其是姐姐杨金枝,早就举双手同意。两家相比较,自家完全处于劣势,自己的病情刚愈,家无存款,身无技艺,现在一切都靠着秦百荷。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穷二白的家庭,能被秦书记一家瞧得上,是一种荣光啊,以后的路肯定会顺风顺水,秦百荷虽然大六岁,可秦百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能文能武,虽说长相困难了点,但她温柔无比,而且她肚子里有了自己的骨肉!
不久,他将成为别人的新郎,可他仅只20岁啊,青葱一样的年华,他心有所不甘。
任苇呢,那个天真纯情的令他念念不忘的女孩呢,他怎么放得下啊,十几年的感情,就这样说散就散了吗?
他知道他已配不上她了,她将来一定前程似锦,光芒万丈。他不能拖累她,放手吧,放手也是一种爱。杨驰不敢多想,头竟有些晕眩。一切都是命,认命吧!
他的思绪像小鱼一般,来来回回地徜徉……徜徉……
春节就要来临,学校放假了。
任苇归心似箭。
香香给任苇结清了工资,还塞给了她一个二百元的红包,感谢她几个月来的辛劳付出。
任苇去了一趟汉正街,学校到汉正街要转两路公交车。汉正街商品琳琅满目,街道并不太宽,人头攒动,每天都像举行庙会,名符其实的“亚洲第一小商场市场”。
任苇是第一次来,她左顾右盼,东挑西选,为哥嫂、叶叶、奶奶各买了新衣,这么多年来,一家人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地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了。
也想为杨驰买一件体面的衣服,但逛了好一会,她没看上合适的。去大型超市看看吧,她认为,只有那儿的衣服才配得上她心目中的王子。
在白马商城的四楼男装精品店里,任苇转了不下五圈,看了衣服的标价,她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一套拿得出手的西服,标价竟万元以上,这要她打工多久才能挣得到啊,这些衣服是什么人穿的?任苇摸了摸钱包,留了点车费,用剩下的一仟多元,给杨驰买了一件厚厚的开胸羊毛衫。
这是一件藏青色的羊毛衫。这件衣服,任苇在刘蓓蓓的电影画报上看到过,日本演员木村拓哉穿上它,显得温润、儒雅、帅气、知性、卓尔不凡。木村是她宿舍所有女生心目中的偶像,她认为,杨驰和木村相比,毫不逊色。
这件毛衣色泽纯正,有弹性,手感好,任苇把毛衣贴在脸上,就像依偎在杨驰温暖的胸膛,她迷醉了。
她要给他一个惊喜,想像着回家与杨驰见面的情景,她心里比蜜还甜。
坐在长途汽车上,任苇手里大包小包的,把整个座位都占满了。她穿着一件五成新的黑色风衣,是从崔阿姨的小房间里拣来的,质地不错,带绒毛,她很喜欢。
窗外的景色很美,美得让人不想打瞌睡。
借着车窗玻璃,她看到了自己,眼神里充满神采,额头和嘴角也蓄满了笑意,连一举一动都带了一种轻快的节奏。
三个多小时后,汽车在沙口镇停下,时间已是中午,任苇想赶到家里吃饭,她想奶奶的厨艺了,她更想早一秒见到杨驰,瞧一瞧,他穿上羊毛衫帅气的模样。
任苇在沙口镇雇了一辆三轮车,讲好十元钱,这是她平生破天荒的第一次,车,直接驶向杨柳村湖边的梧桐树。
一袋烟的工夫,家快到了,梧桐树也到了。
梧桐树不远处,停泊着一长溜豪车,大约二十辆,每辆车上系着鲜红的彩绸,每辆车身上都贴着大大的“喜”字,多有钱的新郎家,非富即贵,任苇心生感叹。谁家在娶美娇娘?谁人在做状元郎?
不一会儿,一队人马出现了。是接亲的队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花花绿绿,鞭炮声不绝于耳,唢呐声阵阵,好不热闹,大家往梧桐树方向走来。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毛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任苇心想,古代婚嫁场面不过如此,今天的锣鼓喧天真令人血脉贲张。
任苇内心一阵欢喜,今天运气真好,她也跟着沾了一身喜气。
等队伍靠近时,她好奇地看了一眼,新娘虽长相缭草,却雍容华贵,项链金光闪闪,头发盘得精致,婚纱稍有点长,两个小花童用力托着。新娘身材有些矮胖,把婚纱撑得鼓鼓的。
再看看这位新郎,一个字,帅;两个字,真帅;三个字,帅呆了。笔挺的深色西装,雪白的衬衫,鲜红的领带,整洁干净的板寸头,高挺的鼻梁,梭角分明的面容,那剑眉……任苇突然呆住了,这,这不就是她的王子杨驰吗?怎么新郎是他?
毫无征兆!
杨驰父母此时正在家里欢天喜地,他们二十岁的儿子终于高攀了秦书记二十六岁的女儿。
任苇也看到了嫂嫂杨金枝,嫂嫂一只手挽着新娘,新娘一脸娇笑。她忍不住喊出声来“杨——驰——”
凄冷的湖风吹散了她的声音,“咚咚锵锵”的锣鼓声淹没了她的呼唤。
任苇手一松,那件藏青色的羊毛衫掉在地上。她无力靠着梧桐树,踩着从叶缝里挤落的几缕阳光。假如树叶有一双眼睛,它们定会冷冷地看着这个痴情的了无心事的女孩。
杨驰似乎听到了什么,忽然扭过头来,他看到了任苇。四目相对。他张开嘴想说什么,但来不及,在众人的簇拥下,他钻进五彩缤纷的婚车。
不一会儿,车队浩浩荡荡地离开杨柳村。
望着远远驶去的车队,任苇万箭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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