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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橘红色的夕阳缓缓西落,今天是周五,没有晚自习,一身白蓝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从马路对面走来。

  刚走到巷子口,拳头大小的西红柿就砸到了他的后背上,接着是鸡蛋,一个接一个。

  少年没有转身,他站在原地,两眼无神,没有一点他这个年龄该有的鲜活和生气,可他后背挺得笔直,他抬手将左耳的助听器取下来,熟透了的西红柿和破碎的鸡蛋把他的校服弄脏。

  施暴的人不解气,将手里的鸡蛋砸到他的脸上,蛋液勾着他浓密的睫毛拉了长长的液丝垂下来。

  “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你就该和你那禽兽父亲一样,全身摔成碎渣!”

  少年不说话,垂着眉眼,任由对方谩骂解气,他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像是一具没有生命的人偶。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为少年说一句辩解的话,全都在漠视地冷眼旁观。

  他们就像是站在道德制高点顶端的审判者,一锤将他定罪。

  这时,有不知情的路上走过来:“你们都这么大年龄了,怎么能这么欺负一个孩子呢?”

  施暴者满眼怨恨:“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施暴者拿手指着少年,在控诉:“他是那个轰动全国,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可他没有杀过人,就因为他身上流淌着那个人的血,所以,他也是罪人。

  罪该万死。

  可他们都忘了,他的母亲在一年前也死于一场杀人案件,他也是受害人的家属。父亲积怨太深,报复社会,在上个月初,在警察还没有将他绳之以法之前跳楼自杀了。

  曾经那个一笑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漂亮又温暖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孤苦无依地活着。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施暴者骂骂咧咧地也走了。

  少年这才抬着手臂擦掉脸上黏.滑的蛋液,他将握在手心里的助听器重新戴回到耳朵上,他有先天性听觉障碍,右耳没有听力,左耳听力低下,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迈开步子,往小巷子里去。

  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地上那只浑身是血,嘴张得大大的的白猫时,刚刚一直笔直站立的少年突然一个大步迈过去,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眼眶通红,伸出颤抖的右手摸着被血染红的白猫的身体,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落,他眼泪砸下来。

  白猫叫小白,是少年养的猫,上个星期,它的前脚被一群顽劣的孩童用捉老鼠的夹子给夹伤了,旧伤还没好,如今直接被人打死。

  都是因为他。

  少年站起来,拿出钥匙开了铁门上的锁,把没了气息的白猫抱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个长形的小菜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少年在墙角的地方,把杂草拔干净,他用铁锹挖了一个坑,把小白放进土坑里,他轻轻抚着它的身体,哽咽着:“以后你再也不用跟着我受罪了。”

  这一年,少年十五岁。

  本该是鲜衣怒马,在阳光下恣意成长的年纪,却过早地经历了有些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腥风血雨。

  暮去朝来,时间可不管这个世间的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它只会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走。

  时间一晃,五年过去了。

  当初那个少年已经离开了家乡,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少年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少年还是一副少年相,漂亮的脸上唇红齿白,白色衬衫,水洗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透白干净。

  那双清澈见底、漂亮精致的眼睛里看似古井无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到底看过多少的人情冷暖,经历过多少的惊涛骇浪。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但是他没忘,五年来,他一个人抱着自己,吞了多少的眼泪才让不断渗血的伤口慢慢结了痂。

  “程渊!”

  李晓飞抱着两本书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十一准备干吗?”

  程渊笑笑:“要写小说。”

  今年的夏天去得尤其慢,眼看都十月了,温度还持续在30度。

  太阳很烈,他鬓角有汗滑下来,划过眉骨,润过他右眼角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颇有几分美人垂泪的味道。

  李晓飞是程渊哲学系专业的同学,因为程渊出众的长相,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爱看他,再加上他左耳戴着助听器,就更加惹人注意了。

  像——

  “他长得真好看!”
  “可他是个聋子啊?”
  “我的天,那不就是残疾人?”
  “我开始还以为他戴的是耳塞呢,我的天,我喜欢的竟是一个聋子!”
  “可惜了可惜了……”

  诸如此类,程渊早就听习惯了。

  介意的会说他是个聋子,或者残疾人,不介意的就会觉得那算事吗,带个助听器不跟正常人一样?

  李晓飞就是后者,他对程渊很友善,把他当朋友,两人认识是通过网站签约作者的内部交流群。

  程渊是一家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他写的全是犯罪小说,偏暗黑系,李晓飞作为同一家网站的签约作者,主打的都是无限流。

  李晓飞写小说时间不长,今年年初才开始写,而程渊,他高二就开始在网站上连载了,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和网站签约,尽管没有首页的人工推荐位,但他个人的专栏收藏数凭借他小说的吸引力早已过万。后来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他正式和网站签约,每周一次的榜单推荐,让他的作品大量的曝光,如今,他完结的四本小说,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他如今已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之一。

  李晓飞更文没有程渊积极,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而程渊,几乎是日更,断更的次数屈指可数。

  两人一左一右往学校门口走,李晓飞问:“你那个《蔓及荒野》什么时候完结?”

  程渊想了想:“大概还要一个多月吧。”他最近卡文了,这几天要不是因为有存稿撑着,估计他都要断更了。

  李晓飞无语:“你这意思是你八天都要在房间里抠键盘了?”

  程渊笑笑:“不写也没事干啊。”而且现在小说也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

  李晓飞挠头:“真是佩服你,我就坐不住,我坐那一个小时最多也就只能写20分钟。”其余四十分钟不是看看手机就是上上网站,反正就是摸鱼。

  没存稿的作者最怕读者在评论区里催更。
  李晓飞就是典型。

  两人走到门口,李晓飞的方向是往东,程渊是往西。

  程渊不住校,他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40平方的一室一厅。

  走了一段路,程渊到住地的时候一身汗,他换了鞋,拿掉左耳的助听器就去了卫生间的浴室里。

  他洗澡很快,五分钟就解决的事情,洗完澡,他头发都没怎么擦就坐在了桌子的电脑前。

  他经常看读者评论,虽然他很少会回复,但今天……

  评论区里热闹异常。

  一个名为‘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和一个叫‘不及我的神’在吵架。

  程渊滑动着鼠标。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写这么多阴暗的东西,这个作者的内心是有多阴暗?真搞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看这种文章,积极向上一点不好吗?

  不及我的神:我看你是吃shi长大的吧!你要是觉得不好看你就不看啊,在这里叽叽歪歪个什么劲?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看你这名字就知道是个脑残粉!滚远!

  不及我的神:这是我家不及的地盘,我凭什么滚,倒是你,在人家房子里指手画脚,你真是要把我恶心yue了!

  我是吃可爱多长大的:这帮作者就是被你们这种脑残粉给惯出来的!

  不及我的神:我的神,我就愿意惯着,怎么着!

  这时,一个叫‘不及快快更’的直接扔了一个深水鱼雷,接着回复‘不及我的神’:跟那种智障说那么多干嘛,直接惯!

  不及我的神好几分钟没回复。

  然后,程渊发了一个作者评论:理智看文,谢谢。

  沉默了几分钟的‘不及我的神’:啊啊啊,不及,不及来了!

  ‘不及我的神’:大大,今天什么能更啊?都下午了。

  ‘不及我的神’:大大,别理那些键盘侠!

  ‘不及我的神’:大大,我会永远支持你的,加油哦!

  键盘上的手指还在啪啪啪地作响——

  “顾黎!”

  顾黎当即卡了电脑,拿起旁边的英语书胡乱地翻开,嘴里振振有词地叽里呱啦。

  房间门从外面被打开:“把你的书带上,去帮你爸去看店。”

  对于顾黎来说,干什么都行,就是别让她看书。

  顾黎把刚翻开的英语书往腋下一夹:“我现在就去!”

  顾黎今年高考,考了个半吉半凶的数字:466,如今她已经沦为高三复习2班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

  十一的假期,别人都是八天假,他们作为高三复读生可没那么好命,就三天,第三天的晚上五点就要返校。

  顾黎的父母在小区不远的一条商业街上开了一家零食超市,店面不小,请了4个店员。

  忙于生意,就会疏于管教女儿,顾黎初中时候的成绩挺好,但也都是被管出来的,父母一撒手,她的成绩就一落千丈了。

  顾黎没有远大的抱负,也不想做个女强人,她就想以后能开一家糖果店,里面卖的全是她自己做的手工糖。

  顾黎剥了一块橙色的樱桃糖塞到嘴里,她嘴里哼着歌,在阳光的斜射下一蹦一跳地往店里去。

  店里的收银台前,有五六个客人在排队,顾黎扔掉手里的书,拍了下她老爸顾茂的后背:“你忙你的去吧,我来!”

  顾茂最宠女儿,他不像王雪琴那样对女儿吆五喝六的,他只希望女儿能快快乐乐地长大,就算以后考不上好学校,只要弄个大学文凭就行,再不济,回来接手零食店也是条退路!

  他揉揉顾黎的小脑袋:“批发市场那边来了一批新货,我要赶过去看看,你好好收钱,爸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顾黎对零食没兴趣,她只对她做糖的原材料感兴趣:“那你正好帮我看看我常去的那家,红樱桃原浆到货了没有。”

  顾茂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跑:“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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