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哨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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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大年初二。
连城西南十里的沙漠里,这里一片荒芜。
除了沙还是沙。
其中一个座沙丘上,静静地潜伏着几个人,其中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正凝神往山下的旷野张望,张望了片刻之后,他悄悄爬回沙丘另一侧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水,随后递给身旁的战友。
草原上正月的天气非常寒冷,他穿了一身厚厚的羊皮大袄,头上也戴了一顶北地常戴的毡帽。
衣袍毡帽半新不旧的,甚至有些破损,加上他那朴实粗黑的脸容,任谁第一眼看到他,都会以为他只是当地一个普通牧民。
不过他偶尔眼中闪过的精光,羊皮大袄内的对面布襟甲,还有腰间别着一把腰刀,都会让人惊觉他的不简单。
一阵寒风刮来,拂在脸上隐隐有让人痛楚之意,年轻人吸了吸鼻子从怀里掏出一个精巧的小酒壶,他砸吧砸吧了嘴,打开盖子轻轻的喝了一小口。
年轻人活动了一下脖子,把手里的酒递给身旁的战友。
“天气冷,喝点暖和暖和身子。”
“嘿嘿...还是班总大气。”
“就是,咱们营铺里的酒比外面的那些好多了,平时我都舍不得买。”
“唉唉,给我留点。”
小六子掌管的哨探,以十人为一班,每班一个班总。
班中每人双马,以便哨探们打探消息。
就在他身旁几人抢酒喝的时候,他神色一凝,伸手示意他们噤声。
众人一静。
他往毡帽上撒了一层黄沙,悄悄的摸上丘顶,看着远处的情况。
他看到不远处有几队鞑子哨骑呼啸而过,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地吐出一口气。
“来的真快,昨日有兄弟说他们还在黄甫川一带,今日就快到妥妥城了。”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就像大同方言和蒙古方言音调的结合体。
实际上,他是大同府的边兵。
当日大同府一战,他的队伍溃散,后来他逃到了山里,落草为寇被王则之的剿匪大队给抓了。
由于他原本就是夜不收,所以,他被小六子看中,给编入了哨探营。
而且他是会讲蒙语的。
不过,比较奇怪的是,他不会讲大明的官话,只会大同府一带的方言。
这应该跟他成长的环境有关,毕竟他不识字。
他身旁的战友似乎听得多了,也不以为意。
一个同样羊袍毡帽打扮的年轻人皱眉道:“听咱们的暗哨说,这些鞑子连他们自己人都抢,如果被这些家伙打到了归化城,那归化城得祸祸成什么样?”
他说的暗哨就是王则之收服鞑子兵之后,渗透到各部落里的间谍。
另一人却没有他这样的担忧,他毫不在意的道:“怕什么,他们来了打就是了。
我等奉六总之命出来哨探,出来几天了,重要的消息没有探得,也没有抓两个活口,到时候两手空空回去,连军功都没有,多丢人啊。”
这个哨探嘴里说的六总,就是小六子。
另外一个哨探道:“不错,六营总手下李班总他们前日带兄弟哨探,听说砍了两个鞑子的脑袋,还抓了一个活口。
同为一营的兄弟,两手空空的回去,没有军功,不好见人啊。”
哨探们外出刺探情报是分批次,分阶段,层层衔接着来的。
要不然,一来一回着刺探情报什么都来不及了。
他们这班正是接了李班总他们的情报,前来此处查探情报的。
他们这一班的班总听了,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他说道:“我们当然不能这样两手空空的回去。
你们看到刚才过去那批鞑子兵了吗?
我们偷偷跟上去,找个机会砍了他们,抓几个活口。”
听了班总的话,众人都兴奋起来,哪怕是最胆小的那个也活跃起来。
而今王则之的军功制已经深入人心,他麾下的军士,无时不刻的都在想着怎么获得军功。
现在军功就放在他们的眼前,他们怎么会放跑到嘴的军功呢。
虽说刚才那批鞑子哨骑有二十几人,他们加上班总只有十一人,不过他们却是丝毫不惧。
这一班哨探早早就接到命令,查探这一带的地形。
所以,他们是知道在这个沙丘一里外,是有一处水源的。
但凡往来这条道路的人,都会去那里补充饮水。
不管是人还是马,都需要补充。
当然,他们敢在这个位置观察敌情,除了这里位置高之外,那是因为他们身后也有一处小水源。
准备的说是一洼小水池。
水洼旁,停着二十几匹的战马,尽是那种是等的战马,此时正有三个哨探在服侍它们喝水吃料。
其中两个哨探年近三十,身材魁梧,由于天气寒冷,脸上都被风雪割裂了。
另外一个哨探年近四十,身材高瘦,颧骨高高隆起,给人以一种阴沉的感觉。
据说,此人曾经是肆虐锦屏山一带的贼匪,是王则之的剿匪大队把他的寨子给灭了,并把他抓来的。
此人也是条汉子,被抓之后只求一死。
他说,实力不如人,被抓了心服口服。
他没想到剿匪营的官兵并不杀他,而是把他抓回去,经过训练之后分配到军营里。
从那以后,他就老老实实的在哨探营里待了下来。
他们同样身着羊袍毡帽,普通当地牧民打扮,不过三人腰上都斜挎着腰刀,还背着一个涂漆的牛皮箭袋,里边插满了箭矢。
寒风吹开他们衣袍,露出里面厚实的对面布襟甲。
对于麾下兵马的装备,王则之是舍得下血本的。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就是崇祯的御林军都没有他的麾下装备精良。
有鉴于火药容易受潮,虽然他们当中有半数人都会使火铳,但是王则之还是没有给他们配火铳,而是配的强弓。
听到声音,那三个哨探机敏地抬起头来,见是班总众人,他们才放下心来。
这三人在喂马时,也是时刻观察着周边动静。
“大当家的,马喂的怎么样了?”班总对着那年近四十的土匪头子说道。
因为大家知道他曾经是土匪头子,所以班里的人都喜欢叫他大当家的。
他本来就是土匪窝里的大当家,对于大家这么称呼他,他也不介意。
班总开口问道,这三个哨探年岁都比他大,他虽是班总,也要对三人客客气气。
“随时可以撒欢。”
大当家,土匪头子,阴沉着脸回答道。
别说他在班中年岁最大,就是在营中,年岁比他大的也没几个。
最主要的是,大当有的非常擅长喂马。
这喂马可不是简单活,每天三顿料不能断,野外哨探行军,还尽要那种上好的马料,一匹马一天起码四斤料,八斤草。
甚至有时还要用盐水炒面供应,否则马匹掉膘跑不快了,也难以快速解决疲劳。
吃饱喝足后,还要将战马的马头高高吊起,助其消化,他们这十一人有二十八匹骡马,其中有好几匹便是专门用来驮运各人的口粮与草料。
这种活计一般人是做不来的,另外两人可以说是他收的徒弟,所以这两人都以他马首是瞻,有时候班总都叫不动那两人,大当家的却可以。
大当家除了脸色阴沉外,相貌看上去如一个普通老农,不过班总却不敢小看他。
那是因为,大当家不仅喂马厉害,他的拷问之术,也是数一数二的。
便是在整个哨探营中,论心狠手辣,以此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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