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初见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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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天正好是周末不用上班,张肃仔细把《七龙珠》看了一遍。
当初他看这部漫画还是初中时代,那时主要看主角孙悟空的成长、战斗等情节,还有让人瞬间满血复活的仙豆、筋斗云等等奇妙的幻想内容,并没有对其他配角过多的注意。
现在再看一遍,他顿时有很多新发现。
《七龙珠》世界普遍来说科技水平不高,但某些方面的科技却完全不讲道理。
比如神奇胶囊,能用小瓶子存放房子、交通工具等很大体积的物品,是一种非常成熟的空间技术;比如人体改造技术,漫画前期就有个杀手桃白白被打败后把自己改造成了半人半机械,后来更是直接出现了生物技术制造的人造人,还是永恒能源的;另外还出现了悬浮式汽车、能够进行太空旅行的飞船、甚至是时光机等等比现实世界科技更高的产品。
张肃推测大概是因为漫画开始连载时是1984年,在如今很常见的手机和电脑等等,由于连载时还没有普及,所以作品中没有提及,这也是漫画里很多常用物品和80年代很相似的原因吧。
加之这是一部幻想漫画,而作者鸟山明又是个科幻迷,所以一些黑科技自然是想怎么画怎么画了。
其实当年很多看漫画的少年在最开始都觉得布尔玛和悟空肯定是一对儿,因为她一出场就是女主的配置,聪明任性、青涩大胆还有点花痴。但作者鸟山明在接受采访时曾确认过“他从没想过让小悟空和布尔玛走到一起”。
布尔玛最初寻找龙珠的愿望非常简单:为了寻求白马王子,找到自己的爱情,就一厢情愿的踏上实现梦想的旅途。
最终虽然没拿到龙珠,但认识了雅木茶之后,两人一见钟情。不过后来因为无法容忍雅木茶花心,就直率地结束了爱情,直到和贝吉塔在一起,终于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本来张肃还对罗盘提示中说“布尔玛是个好姑娘”有点不以为然,因为当初布尔玛给他留下的“看见帅哥走不动道”这个印象太深刻,让人下意识忽略了其他方面。
不过看到漫画的那美克星篇,布尔玛决定和小林、悟饭去那美克星找龙珠,复活被杀死的伙伴时就改变了看法。一个弱女子以身犯险,实在令人钦佩。
后来在人造人篇里布尔玛和贝吉塔在一起了,她生下了特兰克斯后并未遮遮掩掩,而是很大方的带着孩子见了朋友们,并且漫画中布尔玛的原话是“没提前告诉任何人,想给大家一个惊喜”,可见她性格洒脱直率有担当,远胜过很多男性。
至于漫画初期她有花痴女这个设定,估计是最开始作者想画的是搞笑漫画而非热血打斗漫,所以人设上夸张的部分很多。
张肃看到晚上一点多就睡觉了,《七龙珠》漫画太长,晚上肯定看不完了,明天再说。
第二天张肃起床,洗漱一下,顾不上吃早饭,接着看。
昨天光顾着兴奋了,没想到其他的。但《七龙珠》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光有集齐七颗就能实现任何愿望的龙珠,还有那些强大的反派。尤其是到了剧情后期,一拳爆星的角色不要太多,张肃要是去了那个阶段,躲都没地方躲。
他开始犹豫是不是算了,第一次穿越,没必要上地狱难度拼命啊。
不过后来他认真考虑,罗盘给出的信息是:希望布尔玛有一份更美好的爱情。既然如此,想必他穿越的时间应该不会晚,至少不会是布尔玛和雅木茶分手后。
这个时间段虽然也有非常厉害的高手,但只是相对于普通人而言,不会像漫画后期动辄毁天灭地,可操作性还是很强的。
至于布尔玛有点花痴的属性……张肃想到这儿不由得照了照镜子。就是不知道漫画里的人物变成真人是什么样,其中多次提到雅木茶花心,而且布尔玛最初是要找个帅哥当男朋友的,那说明他的长相肯定不差。不过因为《七龙珠》漫画偏卡通的风格,张肃还真没得比较。
论相貌张肃长得不赖,不过他的帅不是如今流行的奶油小生这种风格。因为从小父母去世的原因,他性格比同龄人成熟的多,眉眼深刻,气质比较沉稳。上大学时也交过两个女朋友,有一个还是倒追,不过最终还是在毕业时分手了。
毕竟张肃除了长得帅点,一无是处。上学时还好,看脸就够了。可进入社会,有了生活的压力,大多数人的选择会回归现实。
想来想去,如果穿越时间点较早,或是正好布尔玛和雅木茶分手后,都很好办;如果去的时间不巧,就只能见机行事了。
其实仔细想想布尔玛对帅哥有点花痴的样子也不是不能理解啊,按照漫画设定布尔玛刚出场的时候是16岁,那个年纪的小姑娘——比如张肃中学时的很多女同学——有几个不喜欢帅哥的?
张肃的女同事里照样有不少人对小鲜肉偶像迷的不行,一天到晚老公、欧巴什么的挂在嘴边,只不过漫画里表现的太夸张了一点罢了。
张肃自我安慰了一番,顿时觉得成功率高了不少,这波很稳!
中午吃完饭,张肃继续坐在电脑前,不光看完了最经典的42卷龙珠,又看了些龙珠后来新出的续传、同人之类的作品,比如《龙珠GT》什么的。
整整一天,他都在看龙珠,看的头晕脑胀,眼睛都花了。晚上吃完饭立刻就上床休息了,实在撑不住。
后一天是星期天,他开始做准备。
先在平板电脑里下载了十几个G的韩国女团舞蹈视频,又把自己珍藏的*****导进去不少。
嗯,没错,这都是给龟仙人准备的!既然去了龙珠世界,有机会当然要和龟仙人这个新手导师去修炼一番了。这些,都是拜师礼!
张肃放下了身上的手机、证件等东西,那边世界也不能用,万一丢了可不好。换了身便于行动的运动装,背个小包带上平板电脑,这就准备出发了!
他临走前念头一转,又拿了个自己淘汰不用的手机、一个充电宝装进包里,然后拿张纸条,写上手机上显示的当前时间。
随后念头一动,脑中短暂的空白,眼前一花,已经出现在一片山林里。
张肃看看四周,也不知道这是到哪了,索性就顺着脚下的小路向前走。刚走了几步突然感到不对劲,身体似乎有些变化。
他抬起手翻看,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纤细了一点,衣服也变大了些,自己……变年轻了?他凭感觉自己似乎变成了中学时的样子,这也是穿越带来的改变?可能是为了适应这个世界罗盘作出的调整?
具体变成什么样,等有镜子再说吧,变年轻总不是坏事。摇摇头不再多想,张肃继续向前走去。
没过一会,就听见“沙沙”的脚步声接近,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背着棍子的小孩,他的头发倔强的炸起来,显然就是故事的主角——孙悟空了!
这时候碰见悟空,他又是一个人,大概率说明他还没有遇见布尔玛,而这里就是孙悟空的家附近,他现在……应该是出来打猎的?
一见面张肃脑子里已经闪过了各种念头,把目前状况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孙悟空一看到张肃就抽出棍子道:“你是什么人!”
张肃在刚才一瞬间已经想好了说辞,赶忙道:“我是个旅客,被盗匪抢走了行李,又在山里迷路了,才到了这里。”
悟空走进几步,盯着他看:“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其他人……旅客是什么东西?”
“旅客……”张肃愣了下,想了想道:“旅客就是到各处游玩,欣赏景色的人。你一个人住吗?你家其他人呢?”张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我以前和爷爷住,爷爷死后,只有我一个人了。”悟空面上不见悲伤,张肃心中浮现出一个词:赤子之心!
他赶忙道:“你好,我叫张肃。我能暂时借住在你家吗?你看,我的行李全都没了,我可以给你做饭作为报答。”这倒不是张肃吹牛,作为自己照顾自己过了十几年的人,他的厨艺早练出来了,比一些饭店的大师傅都不差。
悟空想了想道:“我叫孙悟空。你可以住在我家,不过我今天出来打猎,还没找到食物。等我找到了食物,我们一起去我家。”
张肃自无不可,然后他就看到了孙悟空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野猪。虽然悟空轻松就解决了战斗,但双方巨大的体型差距还是让这场战斗看起来非常有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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