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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他的名字


  陈潇湘抱着枪,很是失魂落魄地走着,她在想失踪了的、极可能已经魂归地府的沈如松,还有许多牺牲战友,那些昨夜今晨茫茫多永远留在珲江岸边的将士。

  她觉得实在好累,随着黎明到来,疲惫反而更是要压垮她,她没有在乎林子间扑鼻而来的腐烂腥臭味,随便找了块长了青苔的岩石坐下,目光空洞。

  她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情感。

  骑兵们在林子里下了马,高大雄健的战马跟在主人后,有些不耐烦地踢踏步子,仿佛是在厌弃这个太过恶臭的地方,也有马匹习以为常,甚至在若无其事地舔舐蹄子,把沾染到的血色舔掉,或者是在啃食长在树根边的嫩叶。

  下马的骑兵持着枪在林间搜寻本方士兵的遗体,发现了便呼唤来同伴,郑重地脱帽、鞠躬、敬礼,然后用担架抬起这位为了祖国复兴、故乡重建捐躯牺牲的英烈,把他们……带回家。

  而那些衣衫破烂、残肢断臂的匪军尸体,自然不会有人在意,这群狗崽子简直失去了人的尊严!和变异兽混在一起,策动畜牲来袭击同一片土地上的同胞,偷袭!伏击!暗算!有什么资格被收殓?只配变成蘑菇的养料,在风吹雨淋曝晒中变成一滩碎骨烂肉,最好再来条野狗给吃了!

  对敌人不会有怜悯,不会有慈悲,不会浪费一点点的药品绷带去救治濒死的匪军。士兵们无视了那些濒死的匪军,他们没有兴趣补一枪,这浪费子弹,没兴趣补一刀,费力气,万一卡在骨头缝里还可能挫了刀刃,拔出来还要重新擦拭过。若是有力气哀嚎叫出声的,那就一皮靴踩到泥里憋死!他们配这个结局!

  陈潇湘手撑着石头面站起身,她盯着不远处一个爬动中的匪军,她拳头攥得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指节发白,经不住地“咔咔”响,她倒提着枪,快步走去。

  日光透过疏密林稍,无数光点落在她脸上,化作了星星点点的喜庆雀斑。

  她跟在这个艰难爬动的匪军身后。后者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开始呜咽叫着愈发努力向前爬动,这人每爬一步,陈潇湘就跟一步,她注视着这个匪军的后背。

  她低头盯着这个断了腿的匪军,左腿应该是被手雷炸断了,开放式伤口还没把他的血流干,不得不说匪军果然是有着比蟑螂老鼠还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很有力气去爬。

  连衣服也是野蛮人的打扮,绝不是复兴军军服的卡其布式样或是混纺斜纹布、棉布,而是缝合起来的粗陋兽皮、没染色的亚麻布,破洞的挎包看起来像是某种异兽的胃囊,腰间挂了一圈雪白兽齿,脚上绑腿零零散散地一圈圈拉扯开了,一路上都是血糊糊的印迹。

  陈潇湘听着这个匪军“呜啊啊呜呜”的不明含糊叫声,枪口向下握着卡宾枪,她低头看着还在奋力爬动的这个人,然后一脚踏上踩住,揪下了这人的兜帽。

  一圈盘起来的黑发。

  陈潇湘忽然又愤怒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连这样子的女孩都要来袭击复兴军!难道军队真的就赶尽杀绝了你们了吗!

  几十年前给了你们自治权,给了你们物资援助,帮你们从黑暗种畸形种带来的朝不保夕中出来,可你们想的是什么?要进地下城!要空口白牙到地下城里,和我们这样勤恳为国付出一辈子的光荣公民享受一样的权利!有什么资格?好,收了你们一点人进来,却闹出疫病,闹出暴动!把每个公民应有的服役称为血税,你们怎么敢!

  怎么敢!

  然后现在,与敌国狼狈为奸,来攻击长在同一片土地上,同一个祖先的复兴军,你们怎么敢!

  怎么敢!

  陈潇湘狠狠一脚跺到这个女匪军软肋上,她用的钢掌面,一下子直接“咔嚓”一声跺碎了软骨,女匪军当即哀哀叫唤起来。接着,陈潇湘给这人蹬翻了个,踏在了这人胸口上。

  卡宾枪上了刺刀,日芒映着冰冷刺刀,陈潇湘举着枪,只要她一动手臂,刺刀就会毫不保留地刺入女匪军的胸膛,结束其虫豸卑鄙的一生。

  两束仇恨的目光撞在一起。

  陈潇湘盯着女匪军的眼睛,眼白浑浊,黑瞳神光灼灼,她看到这个女人满脸脓包瘤脂,早已重度辐射病了,再如何用力看,也分不出半点属于人的容貌!

  陈潇湘弯下腰,她浑身的重量渐渐压在了女匪军胸膛上,她注视其嘴角溢出血,她悲哀地想到可能就是这个杂种开枪打中某一个战友,打没了一个家庭的骄傲,打掉了重建的一分力量。

  她,该死!

  那么她就去死吧!

  陈潇湘仍然踩着女匪军胸膛,卡宾枪刺刀缓缓没入,最终从嘴后刺出,陈潇湘改直踩为横抵,拔出了刺刀,然后她狂叫着一刀刀刺下。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疯狂叫道。

  不远处的骑兵们看到这一幕,没有人阻止,只是沉默地转头挪开目光,他们大多是老兵,他们上过很多次战场,太清楚一朝失去战友、爱人是什么样的痛楚。这里没有长官,没有高高在上的将军,只有一个个跋涉在泥泞鲜血里,默默劳累、献出生命的士兵。

  陈潇湘提着刺刀红亮的卡宾枪沉默走出,骑兵们自觉给她让开道路,稍稍敬畏地看着她。北琴的骑兵们听说了这个女下士是多么凶悍,遭到突袭时成功坚守住了原点,而且毅然发起反突击打掉了对方机枪巢,甚至在未穿外骨骼的情况下,几乎以一己之力爆杀了一头红尸鬼。

  可是她的枪,浸满过泥水的枪,泥水已经干涸成了泥渍。

  林间微微骚动了起来,士兵们往土路尽头望去,开始交头接耳起来,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两匹骏马载着绑有红袖带的军医向远方奔去。

  陈潇湘心下微动,一种强烈的直觉升起来,也许是他?也许是呢?

  于是这个二十岁的龙山姑娘开始奔跑,提着枪、抱着枪飞奔,头盔晃了下来,和防毒面具筒一起撞击着臀部,她一脚一脚踩进脚踝深的烂泥里,这丝毫拦不住她。

  她满怀希冀地跑去,推开围观人群,看到军医救治的对象。

  不是他。

  陈潇湘陡然泄掉了精气神,丧魂落魄地坐下,毫无顾忌地靠坐在冷杉边,她抬起头望着这株笔直的冷杉树,明明是八月的正午时分,为什么她感觉不到一点暖意,而是让她禁不住摇晃的寒冷。

  沾了人血的刺刀就抵在她的脖子边,她垂着脑袋,倦意和悲痛一齐涌上心头,她好像听到这片树林里有鸟儿鸣叫声,好希望这里只是昨天夜里只是下了一点消去暑气的雨,然后她可以安静地坐在没有辐射、没有敌人的树下发呆打盹,她从前就是这样子的,抱着本厚厚的书坐在中学树下打瞌睡,睁开眼是朋友扶着膝盖好奇地看着她。

  那是她十六岁的记忆,从十七岁起,她就是与万千军校生一样的坚强军人。

  她又睁开眼睛,摘下刺刀装进皮套里,背起枪打扫战场,小心搬起战友们遗体,盖上白布,扯下兵牌收好,来来回回,一趟不休。

  骑着马的军医奔驰往复,带回了一个个幸存了的伤兵,陈潇湘也没有一次次抬头去看,她已经缓过神了,她先封住了自己的情绪,有私事待回了安全基地再说吧,现在……多说无益。

  “刘薇!哎!是刘薇薇!”

  陈潇湘身边跑过去人,谢国荣追着担架,一路小跑着和她擦肩而过。

  “刘薇!你还行不?你不是跟着班长吗!你看到他了没啊!”

  “你说句话呀薇薇?!”

  “细听细听!她说话了!”

  受了重伤的刘薇薇听到了话,她躺在担架上,侧着头像是在梦呓般低声说着,浑身血污的谢国荣挤过去,他似乎听清了,旋即大叫起来,引得刚才还垂头丧气的2班众人连忙跟着他一路狂奔。

  陈潇湘渐渐抬起头,她眯着眼看着他们跑去的方向,在土路上,没有林荫遮蔽,日光灿烂地洒下来,她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于是她也小步快跑起来,最终又变成了疾奔,她背着枪,丢开了把她脸庞投满阴影的钢盔,长靴踩过血水,她跑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沈如松!!!”她喊道!

  树叶上的雨水被喊声震落,流到了她的头发上,顺着她的丹凤眼一路流过眼睑、流到鼻梁和嘴唇,这样子就没人看得出湿漉漉的她有曾热泪盈眶,她飞奔着,就像十六岁时追着同学满操场跑一样,她跑的飞快。

  “沈如松!!!”她喊道!

  她看到被人搀扶着的沈如松在慢慢走着,虽然他的军服褴褛,面容黢黑满是泥尘,外骨骼钢架破破烂烂,被一群同样邋遢的人簇拥着,可陈潇湘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这么高兴,这么发自心底的兴奋,她只是觉得在过了一夜肩头通讯器的呼唤后,她是如此想听到他的真实声音。

  “沈如松……”她停下脚步,走过去,迎着他缓缓抬起的头,她脸上血痕泪痕泥痕密布,狼狈不堪。

  她笑着说出了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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