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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诗意的路与沉重的步(五:郡城)


  又过了十日。。。

  已经连续进行了十数天的“越野”旅程,说实话,对于捡来身体的负担来说,确实还是有一些大的。

  虽然捡来的负重是除了绢以外最少的,而且优先是吃的他背的蕨粑和绢背的鱼干,但是也分别还有30斤和15斤左右。

  一行人已经不像刚出发的时候那样一路还有说有笑了,整个队伍都是有喘气声。

  队伍的最前端是带路的鞅,而后是绢,捡来在她后面,而身体最好的壮牛则是在最后断后。

  壮牛断后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每个人的意识都是迟钝的,这时候最后的人要是掉队了或是倒下了,根本就没有力气呼喊,前边的队友也不会意识到他倒下了,等到发现再回去找的时候,可能已经不行了。

  所以,让身体最好的壮牛断后。

  捡来紧闭的嘴中,是紧紧咬着的牙。他的脖子长长地向前伸着,背也向前弯成了30度。

  这些其实都是徒步的一些小技巧,让自己过载的肩膀少受一些力,多分担一些到背上,这样会稍微好过一些。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捡来在心中默默地数着,如果不这样数着,他真的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一、二、三。。。

  “达达,前面有一排高高的墙!”

  “绢竟然还有力气欢呼,呼呼,山里的姑娘真是厉害啊。”捡来一边在心中感叹,一边抬起了头,顺着绢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确实可以看到一道土坯墙在远处摇曳着。

  “仲叔,我们歇息一会儿吧,时间还未过晌午,今日进城是没问题了。”还未等捡来开口,队伍前方的鞅就先开口了,看来他也是累的不行了。

  “达达,那就是罗野郡城么?”

  “鞅子,那就是罗野了么?”没有理会像是突然打了鸡血的绢,捡来向鞅问道。

  “是的,已经能看到城墙的情况下,1个时辰左右就能进城了,我们歇息一会儿也不会耽搁了。”

  “就听你的。”说完,捡来慢慢的蹲下,然后缓缓的向后靠,直到背架放到了地上,随后整个人就这样靠到了背架上。

  前面的鞅也放下了背架,取出竹水桶,一反常态的大口大口的灌了起来。

  前面3日,虽然是沿着官道一路走来,但是途经的村落多半都荒废了,也没有沿路的水源能给他们取水,所以他们都是尽量节约着喝水。

  并且,在大量消耗体力的情况下,大口大口的喝水并不利于身体。

  不过眼前这个状况,捡来也是松了一口气,拿出自己的水筒,也大口大口的灌了起来。好多天没有这样爽快的喝过水了,这普普通通的淡盐水竟能如此的好喝,感觉那划过舌尖的一点咸与甜的交织,是如此的美味。

  捡来感觉自己就像是血条空掉的游戏角色喝下了顶级治疗药水一般,一下子又满状态复活了。

  “哈~~~~~,真是痛快啊!”

  “达达别太急,喝的太急会肚子疼的。”壮牛一边擦着嘴,一边叮嘱捡来。

  “嘿,你还说我呢,你不比我还灌的狠么?”

  “但是我的块头可比达达大呀,自然,是要喝的比达达多了。”

  “哈哈,我家壮牛这脑筋比以前可是转的快了呀!”

  “那是和达达在一起久了,也沾上了点仙气?”

  “别说了,呼,壮牛,捡来谢过你了,没你在,我怕还真到不了这罗野呢。”

  “仲叔可别这么说,毕竟仲叔才过10岁呢,又是第一次出远门,鞅是十分佩服的了。”灌完水活过来的鞅,也走过来加入了吹水大军。

  “要是没仲叔,鞅怕是已经死在那场雨中了呢。”

  鞅虽然笑着在说话,但是确实还是对捡来这个11岁的小孩充满了佩服的。

  鞅是寒门士子,自己的学问全靠着他的那一双脚,这其中的辛苦他是非常清楚的。

  一个11岁的小孩,背着60斤的背架,走了这么远的路,那韧性恐怕比自恃韧性极高的他自己都还高。这小子,将来的成就,应该比自己高吧,不,应该一定会比自己高呢。

  “鞅子快别说了,鞅子可比我厉害多了,你让我对士子的敬佩之情,又增长了几分呀!”

  “绢也很厉害吧?绢可没有拖后腿吧?达达一开始还不准备带绢呢,哼!”

  “灌完水啦?好好好,厉害厉害,我家绢可厉害了!”

  毕竟已经快到了,大家也都很开心,也就不去纠结绢的嘚瑟了。

  “人家确实没有拖后腿嘛。。。”

  “是达达错了,多亏我家绢能干,要不我捡来可就倒在这到郡城的路上了也说不定呢。不过这郡城终究还没到呢,可别又开始蹦跶,一会儿又累来走不动了哦!”

  “好好好,绢已经晓得了,达达就别再说啦。”

  “对了,鞅子,捡来有一问呀。”

  “仲叔请讲。”

  “捡来没有出过门,不知这罗野郡城,可有我等可以落脚歇息的地方?况且到安邑,虽为官道好走些,但是恐怕我们还是得稍微做些补给呢。捡来这还有些盐,不知能去何处换些食粮,这毕竟是大灾过后,不知一颗盐能换多少米麦啊?”

  “仲叔多虑了!”鞅说着,稍微有些得意的理了理衣冠,才接着说道:“鞅可是士子呀,到了罗野,随我去见郡守,自有饭食与宿屋。这补给嘛,也会赠与一些。虽然不会太多,加上我们剩下的,应该足够我们走到安邑了。”

  “哎呀,是捡来失言了,鞅子莫怪。”

  “仲叔哪里的话,我们歇息的也差不多了,就继续赶路吧。

  万一赶不上关城门之前,就进不了城了。而且进城后,还得去面见郡守。”

  “呼,说的也是,继续赶路吧。”捡来说完,准备起身赶路。毕竟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这会儿要背起这个背架,捡来要先躬身,用跪着的姿势站起来,才最省力。

  “嗨哟。”还是有些吃力呢,坚持一下,就快到了。捡来在心中给自己鼓了鼓劲儿。这时壮牛默默的走过来,把捡来身上挂着的两个竹水桶取了下了,背到自己身上。

  “兄弟,这。。。”

  壮牛就一脸柔笑,“扛得住,扛得住的。”然后径自背上行李往前而去。捡来也不多言,简单的回了一句:“谢了。”

  绢早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又开始蹦蹦跳跳了,该说是小姑娘的天真烂漫呢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呢?

  “达达,达达,到了郡城,是不是就能看到阿妈说的好高好高,比家门口那颗柳树还高的屋子呀?郡城里的吃的是不是都放了很多盐啊?我们村的盐都是去郡城换回来的诶,我们到了郡城是不是也能吃到放了很多盐的好吃的东西啊?”

  “达达也不知道呢,这得问前面的鞅子啦。”绢见她那“无所不知”的达达苦笑着这么说,就转头跑到前面缠着鞅问各种各样关于郡城的问题去了。

  天赐看着活蹦乱跳缠着鞅的绢,心情也变得好起来了,之前还想着自己是不是真的太着急,出来的太早了,身体会撑不住这段旅程。

  不过现在,总算是渡过了第一关。看着绢的背影,突然让他有种回到前世带着小女儿去徒步时的感觉。

  那时候女儿也是,一开始的时候很兴奋,对没见过的东西兴奋不已;而后,由于年纪尚小,很快就累的趴了气,但是因为捡来的教育,一路上不哭不闹,一直坚持了下来。

  而等到快到终点的时候,大人们都累的快要趴气了,小女儿又被即将成功的成就感所激励,一下子就彻底恢复过来。。。

  想到这些,一抹笑不自觉的就挂上了捡来的脸。

  “达达,快跟上啦~~~~~”绢在前面蹦跶着对捡来挥手。

  “来啦来啦,小心别把脚扭了!”

  苦闷的赶路气氛,因为那地平线上的一道土墙,一下子就变得欢快起来了。

  一行人朝着地平线那道土墙艰辛而又欢快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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