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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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结婚了,是第一句话。
“过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这是第二句话。
宋良月低眸看着书桌上喜庆的请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好。”
一通电话,全程没有超过一分钟时间。
但大小姐的声音瞬间就将隔了几年的光阴和长久的未曾联络造成的疏离打碎。
就知道啊,只要是她的话,不管是什么都可以轻易做到。
就连他的这颗心,不是也一样交托给对方了吗。
请帖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翻开,上面印着新郎新娘的照片,照片最底下是婚礼举办的时间。
十月十七号。
距离婚礼只剩下了几天时间。
他当然不会以为御翎的婚礼是仓促定下的,只不过是他手中的这份请帖送过来的时间太晚而已。
或许是大小姐一贯的恶劣使然。
想到少女吩咐下人押后时间将请帖送过来的矜贵表情,宋良月也不由自主的跟着笑了笑。
不管他变成谁,在大小姐眼里都还是从前的那个他。
真好。
宋良月唇边的笑意因为这种认知渐渐变得温柔起来。
*
十月十七号,婚礼进行当天。
宋良月并没有直接去婚礼举办的场地,而是一早就到了御家,是因为少女的第三句话——“我在御家等你。”
她真的在等他。
在今天这样隆重的日子里,宋良月刚到御家的时候,就被下人请到了大小姐的化妆间。
隔了将近六年的时间,从他回到宋家以后,两人就再没有这样近距离的相处过了。
可那种面对大小姐时本能的柔顺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它们几乎在一瞬间就又重新回来了。
少女穿着一袭白色的婚纱坐在那里,听到房门被敲响之后她优雅地抬起自己的眉眼。
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而已,宋良月就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此刻跳得是那样强烈。
好像物转星移,他们再次回到马场的休息室一样。
高傲的大小姐用着她那双清澈好看的眼睛温柔无比的看着他,然后在这短时间内付出了毫无保留的关怀,她会轻轻地抚摸他身上被鞭打出来的伤痕,会用那双温凉的手替自己上药膏。
还会戏谑的看着他因为她恶劣的动作产生的令人感到羞耻而无法阻拦的生理反应。
“宋良月,我要结婚了。”
见面的第一句话,她重复了一遍电话里的内容。
或许直观的冲击要更加惹人情绪低落,原本还可以令自己来参加婚礼的青年在对上御翎的眉眼时,一阵钝痛从最柔软的心底蔓延开来。
这太后知后觉了,可又在顷刻间将他击溃。
恭喜你。祝你幸福。这样冠冕堂皇的字眼怎么也无法从嘴里说出口。
宋良月像是被谁定在了那里一样,浑身上下甚至带了一丝僵硬。
见状,那边的少女似无可奈何般叹了一口气。
她看着他,就像每一次他惹了她生气以后主动低头认错一样。
她对他永远都是这样奇怪。
可他又永远这样被轻易驯服。
青年已经二十五岁了,但在听到御翎的叹气声后,雾气还是在一瞬间就漫上了眼眶。
这样的情绪不应该出现在宋良月身上,但它又的的确确出现了。
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数不清的委屈与难过也一同被他表露了出来。
在大小姐面前,他从来都不需要掩饰什么。
于是当少女拖着华丽的裙摆靠近他的时候,宋良月主动将头低了下来,以便叫对方抚摸。
这是他们之间经常会有的动作。
每一次当他露出这种委屈的表情时,都会得到大小姐短暂的纵容与疼爱。
这一次也不例外。
她的掌心是那样小,可放在自己头顶的时候带来的力量又是那样大。
那些数不清的负面情绪和暴戾在御翎的安抚之下,通通消失殆尽。
他又再次变得跟小狗一样,漆黑透亮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少女一个人。
在这样的视线交汇之下,宋良月听到了这一生他都心甘情愿遵循的话。
“宋良月,保持这样爱我就好了。”
一直保持下去。
不管我是生是死,不管我和谁在一起,只要保持这样爱我就好了。
“好。”
心底有什么空缺终于被填满了。
宋良月看着御翎点点头,他永远都是那个听话的少年。
化妆间的对话并没有进行太长时间,毕竟今天是御翎要结婚的日子。
在大小姐出门之前,宋良月亲手将对方别好的头纱盖了下来。
他知道从此以后大小姐就要成为他人的妻子了,而他再没有亲近她的资格。
可是他会永远爱她。
只要爱她,他就还能活下去。
宋良月到最后还是没有出席大小姐的婚礼,他只是在御家目送着少女走上应岭照过来接亲的车子。
而御翎在走出御家大门的时候就彻底从“御翎”的身体中抽离了出来,随后离开了这个位面。
穿着婚纱的人意识有着短暂的眩晕,“御翎”仿佛察觉到了什么,在跨上车门以前,她下意识地回过头,化妆间的位置窗帘晃荡,里面却没有一个人影。
而回过头,面前英俊的新郎正笑得一脸温柔幸福。
应岭照朝“御翎”伸出一只手,少女的脸上绽放出同样幸福的笑容后就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
“御翎”和应岭照结婚以后,宋良月就彻底接手了宋家。
这是那位宋家名存实亡的当家人主动退位让权的结果,青年也没有推托。
一切似乎都在岁月的砂砾中被淹没,宋良月和御翎的过去也如此,再没人敢轻易谈及青年的感情历史。
只是偶尔过年的时候宋良月让人寄给“御翎”明信片的行为还会被他人私下讨论一番,话题也不过是这位年轻又富有权势的男人是如此痴情不移,而身为“御翎”丈夫的应岭照又是那样大度。
三个人之间的绯色传奇是上流社会中一项清雅又隐秘的谈资,没人会嫌自己命长在当事人面前谈论,他们只会在私下里评头论足一番。
在被御翎回收狗血以后的剧情发展中,青年依旧收购了许多医药公司,不过跟原剧情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宋良月发展的方向是正道,在他几十年的人生中为国家做出了不少贡献。
也因为宋良月的分寸有度,所以尽管每一年他都会给“御翎”寄明信片,应岭照也都没有太过分在意。
他知道对方和自己的妻子不会有任何可能。
要知道那些送过来的明信片至今都还和其他人送过来的各种礼物堆在一起,甚至没有被“御翎”拿起来看过。
在宋良月三十七岁那年,他和来公司看应岭照的“御翎”不期而遇。
这一次宋家要和应家谈一笔生意,所以他才会来应岭照的公司。
在离开的时候,他刚好跟已为人母的“御翎”正面遇上了。
没错,大小姐在年初的时候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她从天真的少女变成了一位美丽的母亲。
这些年在商场上风风雨雨,宋良月并没有就会和大小姐过多接触,偶尔会遇上的时候也不过是点头示意,很快就会各自离开。
但这次不同。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是大小姐先开的口。
宋良月看着岁月格外厚道的女子,眼眸微闪。
依旧是没有太多的寒暄,两人就结束了这场对话。
但是在对话结束以后,他又一次想起了御翎在结婚时候对他说的话——
“宋良月,保持这样爱我就好了。”
-
宋良月五十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震惊整个上流圈层的事件。
那就是他自杀了。
他选择在五十岁生日的时候与世长辞。
死亡之后,没人发现他写下什么遗书,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只是那张每年除夕都会寄往“御翎”家中的明信片还在继续。
*
【Little番外】
宋良月在生于世间的几十年中一直都活在黑暗下,御翎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从来就不是正常的。
毕竟他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宋家人冰冷而恶毒的血液。
或许宋良月并不需要有人来爱他。
他只要爱别人,就能一直活下去。
早在三十七岁那年再次见到“御翎”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个自己一直熟悉的大小姐不见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仍然没有改变自己每年寄一次明信片的习惯。
就算那个人不是大小姐,他只要有人可爱,可将这身卑微的感情有所寄托,那他便能一直活下去。
但现在已经够久的了。
看着自己手上布满的皱纹,宋良月想,他已经在这世间活得够久的了。
如果这是你曾经希望的,那么他已经做到了。
大小姐,来生再见吧。
如果能有来生的话。
------题外话------
因为今天还会有更新,所以算是虽迟但到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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