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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少爷和书童


  我想到了小时候听说的那些事,还有很多农村的小孩子很可怜,从小妈妈吃不了苦就跑了,抛下了孩子跑的。

  这都是用来说明一件事,说女人吃不了苦,喜欢拜金。

  可那个时候,没人告诉我。

  那个妈妈也是被拐去的。

  吃不了苦早就自寻短见了,吃了那么多苦才能逃出来,却被说是拜金,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男人帮男人找借口。

  那女人也该帮女人说说话。

  都说女人爱搬弄是非,爱劝分不劝和,只有男人都是劝和不劝分的,那是因为,对于男人来说,劝和的好处多过劝分。

  一个男人有了老婆,家里被收拾得一尘不染,他自己就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了,叫上好兄弟一起,好兄弟能喝上酒自然开心。

  如果没了老婆,男人更可以出去花天酒地没有约束。

  这点毋庸置疑。

  可男人还是克制住了花天酒地的天性,选择不离婚,为什么女人还是不理解他的苦心?

  或许这就是很多已婚男人要说的话。

  屁话。

  女人放弃了什么,他们有提过一句半句吗?

  说到底,就是太自我。

  重男轻女遗留下的恶习。

  如果一个男人是有老婆的,没老婆也没关系,一样要面子的。

  一个有老婆或是没老婆的男人和一个因为花天酒地而离婚的男人一起花天酒地,大家自然会觉得有男人被带坏了,是谁就不用多说了。

  我的好兄弟离婚了,我再去找他喝酒,是不是要安慰一下,那喝酒,就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要是他的老婆在,那他来找我喝酒,我们就还能和以前一样吹吹牛逼,而不是满身牢骚与酒气,还是劝他早点和老婆和好吧。

  劝和,保住的不过是一个酒肉朋友,一个日后能一起开心花天酒地的机会。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劝和有意义吗?劝和是为了兄弟着想,还是为自己多个酒肉朋友着想,真该好好想想。

  这种好兄弟,给男人,男人要吗?

  就像是,有些好闺蜜,给女人,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动不动就把错怪在喜欢搬弄是非的闺蜜身上,哪来这么多闺蜜,就和挚友一般,人生能得几个啊?

  一个都难。

  要想有一个好伴侣同样如此。

  大家都不傻,只是想离婚的时候是忍耐不下去的时候。

  真到了要选择劝和还是劝分的地步。

  关系已经出现问题了。

  分开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劝和劝分的问题,更不是谁来劝的问题。

  能成功被劝和,那也是因为原本就没想着分,能被劝分的,也早就是想要分开的了。

  只要两个当事人,以及两个当事人的朋友,都是拥有正常脑子的正常人,就不会把和好还是分开这件事看得如此重要。

  合则合,不合则分。

  本是常理。

  我们大家也都是活在常理中的人,对错没有那么重要。

  反正总有人会说我们做错了,如果大家都说劝和对,劝分不对,那我偏要说劝和不对,劝分对,吵起来又有什么意义?只要我们自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错了,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但可以爬起来走别的路。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我想做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才会选择放下过去的一切。

  我的心里有想要追寻的东西,我知道人无完人。

  我只是奇怪,妈妈为什么不能带着自己被逼无奈生下的孩子一起逃离那个世界。

  是被拐去的。

  可孩子是无辜的。

  或许,是见到孩子就会想到这段不开心的过往。

  孩子的体内流淌着父母的基因,孩子不是母亲一个人的孩子。

  又或许,孩子也早已不和母亲一条心了,在那种家庭下长大,妈妈要逃跑,孩子甚至会去告诉爸爸,要爸爸打断妈妈的腿,这样妈妈就跑不了了。

  当然,更多的是妈妈苦,孩子也苦,一起在穷乡僻壤的地方相依为命。

  不对,能相依为命或许都不算是苦。

  这些地方拼命要孩子,但不一定会拼命对孩子好,尤其是女孩子,是男孩子还想着要传宗接代,是女孩子,要是脾气倔,就会说和她妈一个样,我做过一个这样的梦,我就是那样的女孩子,带着我妈放了一把火烧光了整个村子,然后逃了出来。

  我想,该是轮到我保护妈妈的时候了。

  就算不是男孩子,也一样可以。

  那些被迫生孩子的妈妈没有逃跑,为的就是孩子,是天生的母性困住了她们的这一生,她们不愿离开,即便任由她们离开,只要孩子在那里,她们就放心不下。

  而那些人还在以此为笑话,对着不敢离开的女人哈哈大笑。

  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这一切的发生,利益也驱使着诱惑着一些人,人就是导致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

  人心险恶,方突出母爱的伟大。

  或许我从小被悉心照料,我的愚笨便会让我觉察不出这点。

  我希望母爱能自私一点。

  不要被无私这两个字所裹挟,努力去追寻属于自己的自由。

  逃跑不是懦弱,是另一种勇敢。

  烫头发,买新衣服,穿高跟鞋,这些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情,都会被拿来说是喜欢浪费钱的表现,浪费就浪费吧,妈妈的压力有多大,爸爸是不会明白的。

  如果读了这么多年书,不适当做出些改变,那些压力迟早落到我的头上,我的书才是真正白读了。

  我的脑子已经想明白了这些事,可是我还没反应过来。

  我只是徘徊于厌学和想学之间,苦苦寻找一个答案。

  如今。

  我不能想学就学,也不能说不学就不学了。

  我还是要拿到我的毕业证。

  五笔的补考没过并不影响什么,从业证的补考过了就行。

  爸爸什么时候打钱过来,那不是他想要结婚,想要孩子以后,应该考虑到,应该去做的事吗?

  连这点钱都没有,生什么孩子。

  教育孩子,离不开钱,如今的教育,和钱息息相关,他们应该早就知道啊,那个时候没有钱就读不了书,能读书的都是家里有钱的人。

  当大家都能读得起书的时候,他们以为已经为孩子付出很多才换来读书这个机会,他们松懈了,人人都能读书的时代,不是他们当父母的为我们挣来的,是有人为我们争来的。

  想要读更多的书,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他们做不到啊!

  当初读书就是长见识,如今读书,对普通人来说,能读书就不是什么机会,更不会有什么机遇。

  即便有,那么多人共享一个机遇,何来出头之日。

  只有站在顶峰的人能触碰到这个机遇,那就是说,普通人穷极一生也无缘了,这个世界还是有少爷的,有少爷,又怎么能少得了伴读的书童。

  我的父母是谁,我很清楚。

  我不是什么大小姐。

  那我又会是谁?

  追捧少爷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我不想走上读书这条路,去跟着别人看尽他们波澜壮阔的一生,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能遇上一朵花悄然开放便觉得开心,我会觉得我是自由的。

  读书路上,我看不见光。

  读到大专够了。

  有些人的自由是想去读书,能在读书路上看见一条光明大道在招手,就尽管去,读书确实能改变很多,如果不是因为读书,我不会有今天的这个想法,当我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就想要好好读读自己这本有关人生的书了。

  我还是会毕业,会去找工作,可能遇到合适的就结婚生孩子。

  但那个时候,这一切,不是别人为我安排的,而是我自己的选择。

  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在追寻自己人生的道路上是开心的。

  我不想当陪读的那个人。

  我知道我没有读书的天分,不爱读书,不想努力读书。

  机会,留给别人吧。

  这种话,我连说的资格都没有,因为读书的机会本就不是我争来的,我也很感激有这种机会,但义务教育也需要花钱,少读一年就少花一点钱。

  可父母不这么想。

  读书的钱是他们挣来的,挣得很辛苦,他们要我读书,我就必须去读书。

  我不想读书,就是我的错。

  错就错吧,谁又能说自己,永远是对的呢?

  父亲只想享受做父亲的威严,不想承担当父亲的责任,自以为这个家全靠他一个人撑起来,只有他一个人是聪明人。

  母亲只想我们体谅她的辛苦,长大以后不要抛下她不闻不问,要像她照顾我们一般好好孝顺她。

  我们却只想要自由,想要做自己。

  这个家。

  迟早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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