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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重回大夏!


蝶花城中一处民宅,房中热气蒸腾,被刘恒一挥袖破开窗户,全部吹散了出去。

        “凝气之后,就去宗门吧。”交代一句,刘恒又不忘叮嘱,“在宗门需记得行事谨慎,除却大师姐华景秀外,尽量不要透露你认识我的事,尤其你身有凰骨武身潜质的事,更是连华师姐也不能透露。与人交手,无需在意胜负,不到生死相见时,不得用出超过两成的内力,一定要记好。”

        拥有最顶尖的武身天骄潜质的丁乐儿,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竟已经修炼到武生巅峰,这武道天赋实在好得让刘恒都会生出嫉妒。

        须知道除却刘恒这个特例,号称修行最快的精武武身,宁如龙在这个境界也花费了六七年。

        当然,宁如龙有些不同,他是从生下来就开始练武,幼时灵智还在蒙昧,启蒙连带学武用去五六年,慢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如果宁如龙如丁乐儿这样半道转来学武,速度恐怕会比丁乐儿还要快些。

        而且将来宁如龙修行的速度,会比其他人快得越来越多,这是武身本身的特性,不可以常理论之。

        不和宁如龙或刘恒这些特例相比,丁乐儿修行速度依旧算是顶尖的了。

        离开蝶花宗后,刘恒就来到这里为她护法,眼看她凝练大药,小半天就安然无恙突破到了武夫境。本来按刘恒的计划,是准备让丁乐儿先觉醒武身再凝气,只因武身觉醒越早得到的好处越多,奈何如今只能先行凝气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是因为刘恒即将远行,而是因为他两年前去往圣地参加大比,竟无意间听到一个消息,当代早已有人觉醒了凰骨武身!

        早在十年前,可以说是他们前面那一代人中,就诞生了一位凰骨武身天骄,正是五大圣地之一的血神宗里真传弟子,平天瑜。

        平天瑜的大名,在血神宗那边早就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标志,代表了百武北边广阔疆土整整一代人。她风华无双,打遍北边同辈无敌手,传闻三年前就已经晋升大武师,又是一位惊采绝艳的天骄女子。

        在她晋升大武师的时候,也同时被钦定为血神宗下一任掌教的继任者,为此天下轰动,只说不久的将来,血神宗将要出现第一位女掌教了。

        如此人物,饶是刘恒听闻都觉得惊艳,却恰好就是当代的凰骨武身。所以得知这个消息后,刘恒立刻打消了原本的念头,不敢让丁乐儿再等下去,就趁着自己即将远行的时候让她凝气了。

        只是心头难免生出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叹息。

        “即使不能继任天骄之位,并不意味着你就该甘于平凡。”刘恒敦敦叮咛,“我早就给你说过,你能拥有如此非凡的武身潜质已经比常人好出太多了。在圣地有不少人像你一样,甚至还不如你,照样能成为不弱于天骄的妖孽,别人能做到,我相信你同样也能。”

        他说的是陆蒙,是孙公烈,是鸣明,是李卫,是宁如龙!

        这就是如今他对丁乐儿的期望。

        “听刘大哥说了这么多大比的事,那些天骄好像也不怎么强,叫我怎么对天骄心生羡慕?”

        丁乐儿故作嗔怪,让刘恒呆怔无语,半响才醒悟过来,瞪眼道:“那是圣地,是大比!整个百武西南最顶尖的同辈共聚一堂,放做平时,随便一人都能同境无敌,岂能以常理论之?”

        实则也怪他,为了消解丁乐儿难成天骄的失落,他很是讲了不少大比中的人物。在其中的正牌天骄诸如祝真观、童易真乃至金展,的确不如李卫或宁如龙等人来得惊艳,如今看来怕是起了反效果,倒叫丁乐儿对天骄满不在乎了。

        这可不好。

        并非天骄不够强,他们个个强横无匹,即便有三四位至始至终未曾和刘恒比试过,但每一个人都排进了大比前二十,这正是天骄的不凡所在。换做并非天骄的人们,看似有几位的确比天骄更为出彩,但他们只是众多人里最稀少的几人,哪怕大比也就百人中才能出一个而已。

        这就是差别。

        如果看不到这种差别,因此小觑了天骄,刘恒怎能放心丁乐儿的将来?

        “知道啦知道啦!”丁乐儿做了个鬼脸,更显明艳与俏皮。

        三年过去,灭族之难的影响已经渐渐远去,丁乐儿日渐恢复了开朗,有种草原儿女特有的爽朗和大气。模样也是更见亮丽,如若明珠,叫蝶花城里无数男儿倾心,当面却涨红着脸一句话也不敢说,只敢偷偷窥视。

        即便她苦于修炼,很少出门,这两年前来提亲的人家还是越来越多,如今成了丁乐儿最头痛的事情。

        “你啊。”刘恒摇头失笑,依旧难免嘱咐很多事,“说你就好好听着,这是为你好!还有给你的东西,自己藏好,要记得财不露白的道理,否则被人知道又是麻烦。”

        他也不管丁乐儿爱不爱听,自顾自往下交代着。

        “如果过几年,这小东西来找你,你就好好待它,陪着它长大吧。”

        小虫在他手中扭动,依旧是一副和妖肉有仇般的吃相,在闷头奋力搏杀,根本不知道此刻刘恒正提起它。经过这两年多的将养,小虫总算恢复过来,如今又是生龙活虎的模样,奈何个头竟再也没长大,两年多过去还是只有指头大小。

        不过现在,小虫发起脾气来可比以前厉害多了,要是逼它吃了不喜欢吃的东西,口中立马就能一口火喷过来。这火的来历,估计跟它在真骨雷火火池里吞吃的东西有关,火中带着厉电,能把刘恒皮肉都烤焦,威力很是惊人。

        因为小虫长得可爱,丁乐儿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上了它,最爱喂它吃好东西,所以小虫对她也生出了孺慕之情,此刻任由她逗弄自己也不见发火,相处很是融洽。

        “对了,过几年它跟了你,你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惯着它,尽拿好东西给它吃,否则我留给你多少东西都不够养它的,听到没?”刘恒赶忙交代一句。

        离去之前,他很是为丁乐儿留下一笔惊人财物,锁龙璧、龙璧、龙血精华应有尽有,近乎自己身价分出大半。可这大多是为丁乐儿将来准备的,刘恒想要给她最好的修炼环境,让她得到最好的成长,要是照丁乐儿对小虫的宠爱,指不定全进了小虫那无底洞般的肚子里,这可不行!

        “刘大哥越来越像隔壁的王婆婆了,每天絮絮叨叨,好像我还是小孩子一样!”

        丁乐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总觉得刘恒很多话说的像是在交代遗言,心里越听越是悸动与不安。这种感觉很不好,她不敢再听下去,赶紧打断,岔开了话题,故作好奇地道:“刘大哥这次出远门,究竟要去多久?”

        “少说一年半载,多则就不好说了。”刘恒琢磨着,“这次是回去我的故土,有些要事解决,现在连事情到底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耽搁多久现在就更说不准了,要看事情解决得顺不顺利。再者说难得回一次家乡,要是只为事情,匆匆去了又匆匆回来,这叫什么事?”

        听他说得合情合理,丁乐儿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了,只是心头依旧说不出来的有点不安,似乎刘恒隐瞒了很多。

        毕竟刘恒这次,的确有些反常。

        “行了,该说的也说得差不多了,我这就走了。”身为江湖儿女,刘恒性情也变得越来越干脆,眼见事情交代得差不多,当即拍腿起身,推开了房门。

        “这就要走了?”

        丁乐儿一惊,急忙追了上来,“刘大哥也是,每次来都是说几句话就要走,也不见你多待一会儿……你看夜都深了,不如,不如……”

        “我虽说是你大哥,但毕竟孤男寡女,夜里寄住在这算怎么回事,没得多出些怪话。”刘恒皱眉,难免训斥,“你一个女儿家家的,虽说是江湖中人,也得多注意影响,将来你自己照顾自己,更得注意……算了,等我一走,明天你就给我去宗门,省得我走了心里也不放心。”

        “不放心才好,省得刘大哥以后把我忘了。”丁乐儿幽幽地道。

        “胡说什么!”刘恒瞪她一眼,翻身上马,“行了,外面雪大,别送了……报仇的事不准急,徐徐图之,给我记住,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他最后交代一句,才狠心扬鞭,马蹄哒哒清脆,渐行渐急,一人一马的身影很快没入雪夜之中,再也不见。

        可丁乐儿一如既往俏立门边好久,直到肩头落了薄薄一层雪花,她犹自不觉,却是失了神。心里百味杂陈,但都难以为外人说道,只能她自己品味。

        哪怕夜禁,身为宗门真传的刘恒想要出城,自然无人敢拦,急忙放行。

        就在大雪之夜,刘恒再次离开了久居的地方,策马疾驰,行得越远,心里的不舍也就越被硬压下去,不容它出来乱人心神。

        “或许,已经习惯了。”

        他喃喃一句,驱策座下青蛟马渐行渐快,一骑绝尘。

        遇水依水,遇山住山,以他如今的实力行走在这江湖,很难再遇见什么危险。沿途不长眼的恶匪、毛贼或是占山为王的精怪,遇到他才叫是倒了血霉,对上这些恶贼刘恒可不会有丝毫容情,都是********,皆尽斩杀。

        百武疆土的确大,饶是以青蛟马日行两千里的极致速度,刘恒沿路并没怎么耽搁,等到边境的北阳河时,还是用了足足一个月还多。

        故地重游,眼见这条横跨百里的奔腾大河,刘恒想起很多旧事。听说自从出了他那桩事以后,北阳河庭就此封闭,至今没有再开,那时商贾云集,灵舟遍河的盛景,也有快三年不见了。

        以前雄山阔河成天堑,隔断两国,除却以度牒通过城关,也就北阳河庭的摆渡能够让江湖人私下通行两国。现在没了北阳河庭摆渡的船夫,常人再难渡过这天堑般的北阳河,只能走城关的官道进出,不过这却难不倒刘恒。

        他一招手,已有气血飞舟横停在身旁,一人一马安坐飞舟之上,催动气血内力驱使,任是北阳河横跨百里也挡不住从高空飞驰而过的刘恒,就此重新踏入了故乡大夏的疆土。

        所谓的天堑,大河雄山,只是寻常百姓的天堑,等到武师境有了横渡虚空的本事,任是什么天堑都成了坦途,对于拥有气血飞舟的刘恒来说同样如此。

        是以境界越高,对于家国乃至疆土的心思也就越淡,盖因为能够阻碍他们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这一去,就是三年。”

        收起了气血飞舟,刘恒就在原地站定好一会,感叹出声,随后才跨上青蛟马,继续奔驰。

        跨过北阳河,这里是大夏永绥州,地处疆土最西边,而三年前碧夫人断言何伯将要遇险的地方,是大夏湖州一个叫门叠岭的地方。这几年刘恒早就把地方查清楚了,湖州却是在大夏最东北边,与他现在所在的永绥州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

        这也就意味着,刘恒此行将要横跨大夏北疆数万里之遥,从这头去往那头,花费的时间绝对不短。正因为这样,现在距离碧夫人断言的一月十八还有四五个月,他就开始上路,是为赶路留足了时间。

        “从永绥州往东去,恰好经过乾州,要是时间不急,或许能够回留安县去看看,不知道那些故人怎么样了。”

        离家乡越近,他心里的热血就越演越烈,有种近乎按耐不住地激动和渴望。

        杜姑娘,不知还有没有在经营她的杂货铺,如果还在,她那个身患不治之症的借口怕是维持不住了,也不知她会不会寻到其他的借口来躲避踏破门槛的媒婆?

        随着知道的越多,他越觉得这位杜姑娘来历神秘,看似邻家少女,可不经意间送他吃的红枣,居然是天聪灵枣,让他悟读灵心得以小成的珍奇灵药。这种灵药对如今的刘恒来说的确不算什么,但对于寻常百姓,根本就是闻所未闻、想都不敢想的宝物,却被杜姑娘轻易送给了他,由此可见杜姑娘的来历有多不简单。

        至今他依旧不明白杜姑娘隐姓埋名来到留安县这种偏远小城的原因,越想越觉得疑窦重生。

        还有朱大锥,他唯一的至交,甚至把《弓体术》也独独只传给过他一人,不知他如今怎么样了?

        对,还有伍先生,还有半山学堂,甚或平素不亲近的同窗们,甚或秦长武那个武艺班子,甚或赵景,竟都让他有种迫切想要见到的渴望。

        以刘恒如今的经历和见识,当年觉得深恶痛绝的事,都成了值得怀念的童年旧事,并不像原来那么耿耿于怀了。

        “横竖时间充裕,不如就顺道去看看,哪怕看一眼就走也是好的。”

        这么想着,他催促青蛟马,走得更急了。

        正往乾州留安县日夜兼程的赶路,途经一个小城夜宿,却突兀得到了两个消息,让刘恒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这两个消息,都是从白十四赠予的那枚千里铃中传过来的。

        第一个消息就是,白十四那边总算有了何伯的新消息,传闻何伯终于露面,正被附近世家与朝廷派来的强者追捕围剿,将要落入险境。

        “果然是湖州!”

        刘恒眉宇中闪过厉色,却没料到那神神叨叨的碧夫人竟然真算得这么准,时间地点都快要对上号,这本事足以让刘恒都心生惊悸,“真不知她是什么来历,简直料事如神,这样的人物……”

        至于另一个消息,比这个消息更让人惊悚,实在太出人意料,更是轰动天下,可刘恒暂时顾不上了,甚至直接放弃了回留安县看一眼的念头。

        星夜兼程,只为何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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