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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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九哥,我感觉神魂器是拥有自我意识的,你的神魂器有没有自我意识?”林风问出自己的问题,他对自己这个任性的神魂器感到很困扰。
“你已经能感受到神魂器的自我意识了吗?真快啊。”李京九先是小小的讶异了一下,随后继续说道:“没错,神魂器的确是拥有自我意识的,而且会随着你体内神魂器吞噬的数量而增强。”
“这……那神魂器如果吞噬了数十个之后,它的自我意识会不会如同人类一样?”摸了摸下巴,林风说道。
“的确,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也想过去抹杀神魂器的意识,不过做不到。”李京九耸耸肩,有点无奈地说道:“毕竟是一个上仙的灵魂,想要抹杀掉哪有那么轻松。”
“这也倒是一个问题啊……”林风摇摇头,决定说点别的:“对了,九哥,我在那几个意识残影那里得知一些事情,你是否知道?”
“你说。”李京九闭上眼,语速很慢。
“我从那几个意识残影那里得知,我们的世界分为几重天,而几重天之上还有一个究极统治者,名为天……”林风刚想继续说下去,被李京九打断了。
“不可言,不可言。”李京九显然也知道这些事情,并且知道这些事情不能乱说,他用手指了指天,神色凝重地摇摇头。
“这可有什么禁忌?”林风有些不解,在青龙潭的时候他可没少有关天道的话题。
“你与意识残影说这些自然不会被察觉,因为意识残影不属于世界的一部分,而是属于人的记忆,是缥缈之物,来无影去无踪,不会为天所知。”李京九向林风一一解释起来:“而我们不一样,我们总归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一言一行都会被知晓,所以要慎言而行。”
“林风知道了。”林风点点头,不再说有关天道的事情,而是转头说起伶灵子来:“对了,伶灵子,之前问你问题也是有关那几个意识残影的。”
“什么呀?”伶灵子听到意识残影跟它还有关系,不由得站起来,瞪大双眼听着。
“有一个意识残影,她自称为伶灵子,所以我想问一下你,你是否知道伶灵子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林风想起那个看不清脸的女子,想必也是天界的大能,毕竟是能和仙君平起平坐的三人之一。
“我不知道啊,估计是重名吧,毕竟我这名字是我在为开灵智之前,深影那老头子就这么喊我了。”伶灵倒是不当一回事,听完后觉得兴致缺缺,又舒舒服服晒起太阳了。
“应该是吧,但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了呢。”摊了下手,林风扭过头去和李京九说起刘瑞和穷奇二人来。
“九哥你可认识一个叫穷奇的红发男子?还有一个青色头发,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林风可要好好感激这二位一番,谁叫林风自己也不是什么胸怀广阔的人呢。
“认识啊,穷奇和梼杌嘛,都是弑天教的教主,怎么,你在青龙山碰到他们两个了?”听到这两位老熟人,李京九一脸晦气的模样,显然对其印象不咋地。
“是啊,本来在兽潮来袭之前,我本想逃离来着,可那穷奇一把把我抓过去又丢了回去,要不是我拼了命才侥幸生还,现在九哥你见到弟弟就是一堆白骨了。”林风指了指自己消失的下半身,颇有点埋怨地说道。
“这两人,最近是皮又痒痒了。没事,林弟,此事我定会让他们二人给你个交代。”李京九一听就明白了,这是要让他给林风找场子来了。
“那便谢谢九哥了。”林风笑得有点邪恶,受欺负这么久可算能找回点面子了。
一时无话,林风便从纳戒中掏出自己的无常簿,拿起毛笔在上面写了起来,李京九有点好奇地凑过头去看,发现是全篇都是林风记录的日记。李京九眼睛看着林风手指上的纹身,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不过片刻,他恶作剧似的一笑,看起来并不打算去点明林风了。
“林弟,你记这些作甚?”李京九笑着问了个无足轻重的问题,顺带为林风倒了一杯酒。
“来到这个世上,总要留下点什么吧,这无常簿记录的事情,就是我来过的痕迹,为了让自己不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死去。”林风笑笑,举杯饮尽。
自从林风来到这世界后,他就没遇到过什么值得记录的事情,自从出山之后,事情反倒变得精彩起来了,像一本玄幻小说一样光怪陆离。所以林风想着啊,他要把值得记录的事情都记下来,留下一点痕迹,哪怕以后别人是把这些事情当做话本来看,他也觉得可以。
这么一想,那龙族的快乐连环画也不是没有道理啊,林风有点顿悟地点点头,理解了青龙那么厉害的存在为什么会画连环画的理由。想想日后自己死去,年轻的后辈们从自己的纳戒里发现有这么一个话本,林风不禁笑出了声。
于是林风执笔落字,写下日后人人传颂的《帝君风华传》的开篇。
“天火烬燃:泓青元年夏,黑甲禁卫屠其村,兄为弟死,二小儿分其玉,各赴江湖……”
一番书写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林风心满意足地合上无常薄,重新放入纳戒之中,准备去用膳了。挥挥手让下人架着自己去饭桌上,坐在椅子上,林风又让下人给自己加了好几层垫子,不然够不到。
白冬冬此时也从天捕门回来,天捕门重建,可累坏了白冬冬,重建少不了灰尘,白冬冬又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仆役。于是白冬冬一遍遍地扫,灰尘一遍遍地落下,干了一天,浑身灰蒙蒙的。
“哟,白冬冬,半个月没见,想我了没?”看着白冬冬美若天仙的脸庞,林风忍不住叹息,多好个美人,可惜是个天然呆。
“没。”随口回答了林风的问题,白冬冬坐在饭桌上就开始大快朵颐,饭桌上唯独白冬冬有专属位置,为什么能看出来,因为只有白冬冬那个位置的饭菜特别多,饭桌下还备着三个木桶盛着米饭。
“你这样我好伤心啊。”林风捂着心脏,一脸神伤地说道。
“你心脏受伤了?”白冬冬放下筷子,抬起头呆呆地问道,脸上还挂着米粒。
“你还是快吃吧。”扶着额头,林风无语道。
“哦。”白冬冬继续干饭,生命不息,干饭不止这句话真是完美契合了白冬冬。
随着李京九和伶灵子的入席,饭桌上的人也到齐了,李京九挥挥手,让下人拿上了几壶好酒,给林风和伶灵子各放一壶,而白冬冬则是酸梅汤,她蛮喜欢喝这个酸酸甜甜的味道的。
“庆我林弟从青龙山凯旋归来,来,饮胜!”李京九举杯站立,率先干了一杯。
“你只是单纯自己想喝酒吧……”林风举着杯子,先是小声嘟囔了一句,随后也举起杯子来:“饮胜!”
“为什么本狐一只狐狸也要喝酒啊?”伶灵子一脸无奈,双爪捧着杯子也举了起来。
“酸梅汤真好喝。”白冬冬举起酸梅汤,也一饮而尽。
“林弟你何日启程去平京啊?”李京九坐下,吃了几口菜后问道。
“下个月月初吧,毕竟我们这里离平京也不算太近,还是早日启程,免得耽误了。”林风也随口回道。
“平京是哪里?”白冬冬突然竖起耳朵,放下筷子问道。
“平京是溟国的都城,怎么,你有兴趣?”林风歪着头看白冬冬,天大地大不如干饭最大的白冬冬会放下饭碗问他平京的事?稀奇稀奇。
“我听说人类……咱们的都城有很多美食,我跟你一起去。”果然,白冬冬还是三句不离吃。
“哈哈,平京的确有很多好吃的,不过消费也颇高,你有那么多钱吗?先说好,我可不给你消费哦。”林风哈哈一笑,打趣道。
白冬冬却神色认真地从袖中掏出一个钱袋,不过看起来瘪瘪的,没装多少钱,她把钱都倒出来,摆了一片铜子儿:“一百二十六文……”
待数清楚后,白冬冬失落地垂下了头,这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天捕门前面那个卖糟粕的,镇抚司前面那个卖冰糖葫芦的,街市上那个卖红糖糍粑的,无时无刻都在诱惑她。所以每次到了发月钱的时候,她总是不由自主地买买买,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钱袋已经变得空空的了。
“你这点钱连路费都不够啊?怎么样,我出钱养你啊?”林风忍不住逗弄白冬冬,她这个样子实在想让人忍不住逗逗她。
“去去去,你怎么谁也不正经呢。”李京九翻了个白眼,然后叫来一个下人吩咐道:“去,待会给白冬冬小姐带上五百两银票。”
“李京九,这钱以后我发月钱慢慢还给你。”白冬冬一脸认真地对着李京九说道,李京九无奈点点头,这孩子从小就执拗,到现在也是,一根筋。
“林风,我跟你一起去平京。”白冬冬拿到钱后显然很开心,语气就很欢快。
“好啊。”林风也笑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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