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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公子就是公子


  在惊鸿阁吃了一顿价格不菲的饭菜,陈安,林风,和易诺三个饭桶不光吃光了所有的菜,还顺带吃掉了十桶米饭。

  林风在剔牙的时候就思考,下次吃饭一定要AA而不是自己请客。

  在挥手告别了陈安之后,林风也开始挑选起明天出席典礼的服饰来。

  先把缠在自己身上这厚厚一圈的绷带撕掉,然后闻闻有些发酸的自己,林风先去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然后才回房间里。

  回房后,林风看着摆在眼前的两套衣服发起了愁。

  是选择李京九给自己挑的雅白丝质衣袍还是穿看起来并不好看的锦衣卫山河锦绣服呢?

  如果穿李京九挑的那套,自己在世人面前能博得一个美男子的称号。虽然自己这么想很不要脸,但有一说一,林风的颜值是真的非常耐打,属于高颜值中的高颜值。

  但是如果选择锦衣卫的山河锦绣服的话,自己有很大可能博得锦衣卫和皇帝的好感。

  于是乎林风在颜值和好感之中抉择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了相比较之下要丑很多的山河锦绣服。

  谁叫林风也是利益至上者呢?颜值又不能当饭吃,还是博好感来的划算一些。再说林风觉得哪怕自己穿着丑不拉几的山河锦绣服,也会别有一番风姿。

  这,就是对自己颜值的自信。

  穿戴好之后,林风看着自己身上的山河锦绣服,实在有点难以吐槽。

  花花绿绿的山河图案配上纯黑打底,再加上毫不起眼的头冠和制式长靴。若是常人穿上去,怕是会立马衰老二十岁。

  不过当林风穿上之后,就有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老套俗气的红绿图案不仅没有拉低林风的颜值,反而变成了衬托林风颜值的存在。

  不过林风还是觉得有些不满意,决定在细节处动些手脚。

  换下简陋朴素的制式头冠,戴上李京九给他挑的金丝白玉头冠,脱掉廉价难看的制式长靴,穿上来自浮罗的驼铃皮靴。

  往腰间系上刻有自己名字的锦衣卫玉牌,内衬换成鹅黄色镶金边绸衣,在把自己的妖兽骨刀放入黑桐木龙纹刀鞘里,完美!

  铜镜慢慢映出一袭纯黑色身影。绚丽夺目的山河锦绣服,没有了常人穿上后的显老没品,穿在林风身上反而别有风姿,更显英俊,形态优美极了。

  只见林风高高绾着冠发,长若流水的发丝服帖顺在背后林风微仰着头,背抵在红棕色的杉木衣柜上,微微一笑——英气逼人的眼眸能让所有人都为之沉沦。

  “呜呼!好一个帅小伙~安歌,我帅不帅?”

  十分不要脸的夸赞镜子中的自己一番,林风不光自己夸,还要让别人夸他。

  “公子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话到天穷水尽,定非尘土间人。”

  安歌钻出来,看着林风此时的意气风发,忍不住吟诗夸赞。

  “唉,就是有点可惜这个眼罩添了一丝不完美。”

  摸了摸自己的左眼,自己都已经习惯带着眼罩的生活了,若是哪天突然让他摘下眼罩,他反而会不适应。

  不过林风说的的确是实话,林风哪里都好,处处尽显完美,唯有这眼罩透着一股不协调的气氛,不过倒也能接受。

  “主人,你要不要把额前的头发放下来一部分,遮住左眼呢?我看前世好多影视剧的人设就是这样子的。”

  安歌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显然她已经深深的受到了前世文化的荼毒,现在张口闭口都是前世影视剧。

  影视剧害人不浅啊!

  稍微感叹一下,林风开始思考起安歌话语的可信性。

  摘掉发冠,撤掉发簪,任由头发垂落在身后。林风把额前头发放下,遮住了左半边脸,然后再把身后的头发通通绾了起来。

  镜中男子的形象瞬间转换,从一个英气逼人的凌云少年,变成了一个妖娆邪气的鬼魅男儿。

  “咦……发型对人的改变这么大吗?”

  林风看着镜中的自己,尝试性勾起嘴角,故意露出一个坏笑。弯起来的桃花眸配上邪气十足的坏笑,让林风整个人都透露着一股子勾魂夺魄的气息。

  “主人好帅……”

  另一旁的安歌已经看呆了,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款类型,不然也不会提议林风这么做了。

  “我怎么感觉有点娘呢?”

  “胡说,主人哪里娘了?这叫邪魅!邪魅!”

  “啊这……”

  林风突然想起前世霸道总裁文里的段子,往往是总裁突然邪魅狂狷的一笑,然后用他那勾魂夺魄的狐狸眼深深吸住了女主的魂儿……

  “还是带眼罩吧。”

  一阵恶寒过后,林风选择难看就难看点吧,也比劳什子的什么邪魅好。

  “诶——不要这样子嘛!那样也很好看的啊!主人你听小女子跟你讲嘛!”

  “就这样吧,睡了。”

  说着林风便把衣服脱了个干净,羞得安歌直接逃回了神识海,嘴里还嘟囔着“主人不要脸”之类的话语。

  林风可不管她,留一条亵裤就躺进了被窝里,安安稳稳睡起了大觉。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林风还没起就被江晓露冲进来掀了被子。

  “起床啦!公子……呀啊啊啊!你怎么,怎么不穿衣服睡觉?”

  挠着头发,林风睡眼惺忪的爬起来看着她,一脸迷茫的说道:“啊?为什么要穿睡衣啊?裸  睡多舒服啊。”

  “你,你,你先穿上衣服!”

  用手遮着眼睛,手指却露出了很大的间隙来偷看林风的江晓露结结巴巴的说道。

  “又不是没穿亵裤,那么害羞干什么?”

  对装模作样的江晓露懒洋洋的说道后,林风大大咧咧的起身,毫不顾忌江晓露的存在,拿起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开始慢吞吞的穿戴起来。

  江晓露见林风丝毫不在意她,索性也就把手放了下来,欣赏起林风的身材起来。

  正当江晓露满脸娇红的欣赏林风腹肌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

  “咦?公子你的左眼没有事啊?”

  “啊……”林风穿靴子的手一顿,然后拿起一旁的眼罩,戴了上去,随后说道:“有事。”

  “……”

  虽然江晓露满脸的好奇,但她还是忍住了,毕竟今天林风要参加典礼,废话还是不要多说的好,以免浪费时间。

  “公子,让奴家替你绾头发吧。”

  “那就麻烦你了。”

  “哪里,奴家高兴还来不及呢。”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铜镜里的打着瞌睡的林风,江晓露微微一笑,突然很希望这一时刻能够一直延续下去。

  “公子的头发真好呢,如云飘逸,还乌黑发亮。”

  “啊……对了,我还没洗头。”

  “奴家为公子打盆热水来。”

  略微一屈膝,江晓露行了一个礼后退出了房间,容不得林风说出拒绝的话来。

  江晓露行的礼林风没当回事,认为只是礼貌性的举动,但若换做任何一个女子来都会知道,那是妻子向丈夫行的敬礼。

  “其实,凉水就行。”

  看着热气腾腾的铜盆,林风的眼皮直跳。

  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林风洗头一直是用冷水,用热水他不习惯。

  “那哪行!用冷水易得风寒头疼,公子可不能小看了这简简单单的洗头。”

  埋怨似的说了一句,江晓露便伸手揽过林风的头发,一手放在林风头上,另一手轻抚林风的头发。

  拿过放置在一旁的猪苓,轻轻涂抹在林风的头发之上,然后用手捞起一把水,泼在涂了猪苓的头发之上。

  “呃,这个是什么?闻起来好香。”

  “公子不知道猪苓吗?”

  “我平常都是用皂角洗头的。”

  闻言后,江晓露一笑,给林风解释起来。

  “猪苓是一味中药材,既能入药炒菜,也能洗头生香,用猪苓洗头的话,对身体也大有好处哦。不过猪苓的价格偏高,一般只有富贵家庭才会使用。”

  “噢,那没事了,我是穷鬼。”

  “公子又说笑了,公子气度非凡,更是能吟得一首好诗,一看便知是富贵家庭出身,哪里说的上‘穷’这个字?”

  洗好头了,江晓露扯过毛巾,温柔的擦拭起林风的头发。

  “那你可就要失望了,我从小生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与鸡鸭同住,和天地共眠。小时候甚至天天望着漏雨的茅草屋发愁,看着碗里的清米粥叹气呢。”

  “不会吧?公子的谈吐气质怎么看怎么也不像山野村民啊!公子你可莫要拿奴家取笑。”

  江晓露很惊讶的瞪大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没呢,我真的是个大山出来的愚昧村民。”

  “那公子你的诗歌文颂又怎么解释呢?”

  “我都说了,那是别人写的。”

  “公子的修为该做不得假吧?”

  “机缘巧合罢了。”

  江晓露无语了,待到擦完林风的头发后,她看着镜子中的林风突然“噗嗤”笑了起来。

  “你在笑什么?”

  林风莫名其妙,怎么给人洗头发也能笑起来?

  “没事,奴家就是突然想到,如果公子真的是山野乡民的话,那我们以后岂不是要管着一群鸡鸭鹅狗了?”

  “啊哈哈哈,我可受不了,都养了十几年了,可不想继续养了。”

  “嗯呢。”

  江晓露绾起林风的头发,为他插上发簪,戴稳发冠,最后他看着镜中那个自己深爱的男子,身体附了下去,双手环住林风的脖子,在他耳旁细声细语的说了一句话。

  “在我眼里,公子就是公子。无论公子什么身份,奴家都永远喜欢公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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