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樊家珍直言不讳 细节上露出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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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准确地说是“王洪宝”对夫妻之间的亲密接触有恐惧感,为什么会有恐惧感呢?答案是明确的,夫妻之间只要进行这样的接触,樊家珍就会发现“王洪宝”的破绽。
“只有一次?”
“对,只有一次——这一次,还是我——”樊家珍欲言又止。
被樊家珍咽回去后半句话应该是“我主动要求的。”
“大嫂,你不要有任何顾虑,怎么想的,你就怎么说。”
“过去,我们夫妻之间行房事,都是洪宝占主动,每次,他从京西回来的第一天晚上,我们肯定会在一起,可这次,他回来以后,总是想方设法回避这件事情。”
小别胜新婚,更何况是长时间别离之后的相聚呢。
夫妻之间,在房事上,男人处于主动地位的比较多,女人吗?在这方面会比较羞涩和腼腆一点,加上男人在表达上比较直接,女人为阴,男人为阳,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樊家珍的疑惑是有道理的。
“这一次,你是不是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啊?”
“今年五月初,他回来——在家呆了一天,说要忙生意上的事情,第二天就到山城去了,我当时想,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也不在乎这一时,就没当一回事。”
“今年六月中旬,他把我带到山城去住了两天,本来,我是不想去的,因为婆婆一直是我照顾的,大姑子为了成全我们,愿意帮我伺候婆婆几天,我就放心去了山城。”
“到山城去的那天晚上,我们在‘得天银楼’对面的酒楼吃的饭,洪宝还让我喝了一点酒——我看他兴致很高,就没有违逆他的意思——过去,我从不喝酒——洪宝也从来不让我喝酒——我想,兴许是他在外面呆久了,生活习惯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或者是想借酒助助兴——晚上不是要做那档子事情吗——我也好久没有和他在一起了,回到家里,我们就上床就寝了,奇怪的是,那天晚上,我刚帮他脱衣服,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是不是因为王洪宝让你喝了酒?”
“酒,我还是能喝一点的——做姑娘的时候,我是能喝酒的。在脱衣上床之前,他让我喝了一杯水。”
一定是王洪宝在水中放了一些东西,加上酒精的作用,樊家珍在昏迷的状态下是无法准确感受房事的。不同的男人,给女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王洪宝”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樊家珍失去知觉。这样,樊家珍就发现不了“王洪宝”的破绽了。
“那天晚上,你确定他和你在一起了吗?”
樊家珍点点头。
“这也就是说你对房事的过程一点感觉都没有。是不是这样?”
“有感觉,但意识非常模糊。”
这显然是蒙汗药在起作用。
说到这里,樊家珍已经两颊绯红。
但樊家珍的眼神里面所透露出来的却是严肃的神情:“意识模糊,但身子有感觉。过去——”樊家珍欲言又止。
赵子蒙耐心地等待着。
“过去,洪宝和我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都只有一次,而且时间比较短。”
樊家珍的叙述比较符合事实,因为王洪宝在生理上有缺陷。到四十五岁都不曾生养,肯定是有生理上的原因。
“这个人和洪宝不一样。”樊家珍说到这里再次停顿。
“有什么不一样。”
“他的次数很多,而且——而且时间很长,虽然我的脑子有些糊涂,但身体还是有感觉的,总之,他和洪宝不一样。事后,我也曾问过他。”
“王洪宝”虽然害怕樊家珍看出破绽,但面对风韵仍存的樊家珍,一旦进行实质性的接触,恐怕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人是有很多弱点的。
“他是怎么说的呢?”
“他说他到京西以后找一个老中医看了,还按方子服了十几服药。我就没当一回事情了。”
王洪宝的目的就是要让樊家珍没有感觉,除此以外,王洪宝可能还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房事的过程中,“王洪宝”可能还采取了必要的避孕措施,如果樊家珍突然怀孕,那么,“王洪宝”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
“还有,我听雨蒙说此人有严重的脚气,我男人是没有脚气的,他的脚从来都很干净,即使在夏天,他的脚都不淌脚汗,也没有味道。”
“在尸检的时候,我们发现王洪宝的脚趾甲修剪打磨的很干净,很光滑。”
“自从我们结婚以后,我每天都给他洗脚,修剪脚趾甲,洪宝最喜欢让我给他修剪脚趾甲了,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非常好,除了修剪脚趾甲,我有时候还给洪宝捶背捏肩,可自从此人从京西回来后,从来没有让我修剪过脚趾甲,按摩就更没有了——我要给他修剪脚趾甲和按摩,他竟然不愿意。”
“所以,我不知道他的右腋下有没有蝴蝶状的胎记,也不知道他的左屁股上有没有三颗黑痣。但我男人洪宝的身上肯定没有你们说的蝴蝶状的胎记和三颗黑痣,洪宝的身上很清爽,一颗黑痣都没有。”
“现在,想一想,我非常后怕,这个‘王洪宝’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把灯关掉了,可我男人洪宝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关灯。”樊家珍想到了很多信息——还有很多细节。“警察同志,这个‘王洪宝’当真是我男人洪宝的双胞胎兄弟吗?”
“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件事情,我们就不瞒着你了,只要你保证暂时严守秘密,我们就向你透露一些情况。”
“这——你们放心,我是绝不会说的,我婆婆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如果知道这件事情,那不是要了她的老命吗?老人家已经很可怜了——就是你们让我说,我都不会说。”
“很好!实不相瞒,我们已经找到当年接生的产婆。”
“专为我们王家接生的产婆不就是刘李氏吗?”
“不错,就是他,另一个孩子就是她亲自抱走的。”
“他的养父母,你们找到了吗?”
“甘雨蒙。你没有跟他说吗?”
“我可不敢随便乱说。”
“樊家珍,此人的养父是康定人,名字叫降央卓布,是一个藏人,他是一个马帮的头人。”
“老祖宗和公爹一直关心王家的香火,有了双生子,这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他们为什么要把一个孩子送给别人家呢?咱们王家在洪河镇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再多的孩子都能养的起,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听说是因为这个孩子横生倒养,差一点母子不保,王家人请来算命先生算了一卦,说如果把这个孩子养在家里,王家将永无宁日,如果把他送走,并割断彼此间的所有联系,王家才可安然无恙,永保平安。这个孩子是被当做灾星送走的。”
“这是哪门子歪理邪说,老祖宗和公爹都是知书达理的人,他们怎么能做出这种愚昧糊涂的事情来呢?”
事实证明,很多愚昧糊涂的事情都是知达书理的文化干出来的,笔者在这里举两个人例子:
《郑伯克段于鄢》中有这样的叙述:“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寤生”是什么意思?“寤生”就是横生倒养,姜氏因为儿子庄公横生倒养而恶之。“姜氏”是何许人,她是郑武公的老婆,地位是何等尊贵崇高,她应该算是一个知达书理的人吧!可她竟然纵容并支持儿子“共叔段”为非作歹,专和庄公作对,并欲让共叔段取而代之,最后落得个“不及黄泉,不相见也”的结果。
诗人艾青,大家都知道吧!他也因为“寤生”被父母送给一个贫苦的农妇养育,直到五岁才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艾青被捕入狱之后,在狱中写下了著名诗篇《大堰河,我的保姆》。“大堰河”就是那个曾经养育过艾青的贫苦农妇,她没有名字,艾青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大堰河”。艾青的父母是地主,他们应该算是知达书理的人吧!
在中国历史上,文化人做反文化、反人性的事情还少吗?
“君权神授”,这种文化肯定是封建统治者创造出来的吧!想占天下为己有,便编造出“龙种”、“天子”的弥天大谎来,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文化竟然愚弄了天下所有的人。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罪臣还要三呼万岁,有人甚至把这个当做思想道德的最高境界。
让女人裹小脚,这更是所谓的文化人干出来的丑陋无比的事情。
最骇人听闻的是所谓的“无产阶级*****”,孕育这样一个千年怪胎的人不仅是文化人,还是所谓的圣人。
笔者要说明的是,那些混杂在文化中的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我们早该把它们埋进坟墓了,最好是把它们烧成灰烬,碾成齑粉,吹散而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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