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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16章


他又在包里拿出一个三明治给她。

        她说:“你呢?”

        “吃了。”

        言简意赅,然后在她旁边坐下。

        她接过去拆包装,五点就站在她楼下等着,那不得四点多吃的早餐,骗鬼呢!

        撕下一半递过去,见他没反应,她朝他扬了扬下巴,“吃不完,你吃点。”

        他却绕过拿她另一只手里那块小的。

        各自看着风景,安静的吃着,她把水杯递给他,指了指朝他的那边杯口。

        “喝点?这边没喝过,你喝这边。”

        他却把杯身转了过去,就着她刚刚喝过的地方喝。

        她目瞪口呆看着他。

        他神色如常,放下杯子,“大惊小怪什么,又不是没亲过。”

        她噎了一下,脸上染上一抹红晕,怕他看出异样,赶紧转到一边。

        总以为多少对他免疫,还是轻而易举地被他弄得心绪不宁。

        刚刚走在他们前面的老夫妻坐在对面的长凳上休息,看着他们“打情骂俏”。

        老太太对旁边的老头说:“你看看人小伙子,你当年要有这么细心,我们至于拖那么久才在一起?”

        老头握着她的手:“这不最后还是在一起了,我俩是命定的缘分,该在一起的谁也分不开。”

        老太太羞涩的笑了笑:“多大岁数了还这么肉麻,不过这小两口还真挺像我们年轻那会。”

        音量不大,但足够一字不差地落入他们耳朵。

        任嘉奕眼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许映笙开口解释:“老人家,您误会了,我们不是。”

        老太太说:“姑娘,别骗我,你们是闹别扭了吧?”

        她一时语塞,这还真容易让人误会。

        总不能解释事实是两个仇人结伴一起爬山,然后吃一个三明治喝一瓶水。

        “没有。”她轻轻应了句,不再多说。

        吃完休息会才启程,走了一段路,竟渐渐和那对老夫妻同步而行。

        老太太对她很有好感,拉着她聊了很多。

        渐渐的演变成她和老太太走在前面,老头子和任嘉奕跟在后面。

        老太太拉着她的手,说:“姑娘,你好福气啊,这小伙子对你上心得很,可得抓点紧。”

        许映笙哭笑不得,不得不再次解释:“我们真不是。”

        老太太“啧”了一声,“我虽然年纪大,脑袋可不糊涂,你们看对方的眼神,骗不了人的,人这一辈子遇到又相爱又合适的很难得的,现在不好好珍惜,等以后后悔了,人就不在了。”

        “……”

        老太太以为自己的话让她动容,再接再厉。

        “我和老头子年轻那会,也像你们这样,动不动就吵架,一点小事都能吵半天,气得半死。后来想想,其实两口子在一起哪有不吵的,不吵不闹就是不爱了,反而吵过闹过之后才觉得最重要的还是他,有时想不通的事,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可能就通了,两口子一起最重要的是包容和理解,有什么问题摊出来好好说,两人只要心齐,总能解决的。”

        另一旁老头也在语重心长地和任嘉奕说同样的话。

        这和事佬做得实在明显。

        许映笙抿了抿唇,不想说太多,礼貌道:“知道了。”

        以为该结束了,谁知两位老人把他们推到一起,把任嘉奕的手搭在她手上,“来,牵个手,就和好啦。”

        她脸上先是诧异,随即是尴尬。

        想要把手抽回,却已经被他十指扣住。

        “咱们一起走吧,听说山上的曼殊沙华开了,我俩特地来看的,去年我们看过一次,红火火的一片,鲜艳极了,我带你们看看。”

        老太太牵回自家老头走在前面,回头对他们说道。

        任嘉奕答:“好。”

        等他们转过视线,许映笙挣了挣手,没挣开。

        她压低声音,“你松开!”

        他非但不松,反而抓得更紧。

        “你想听他们唠叨一路吗?”

        “……”

        她不挣了。

        到了山顶,她腿有点酸,出了一层薄汗。

        但不得不说这景让人惊叹。

        俯瞰群山连亘,云遮雾燎,抬头白虹贯日,碧空如洗,四周林深叶茂,虽近寒冬,却是苍翠挺拔。

        他们跟着老人走,走到一片湿地,老人停了下来。却不见花,只有一大片深绿的叶。

        老太太叹息着说:“唉,花期过了,还是晚了,该早些来的。”

        老头安慰:“这叶也挺好看的呀,赏不了花,就赏叶呗,明年我们再来。”

        “明年、明年可能爬不动了。”

        老头看着她,眼里带着宠溺,“走不动的话,我背你。”

        许映笙:“……”

        任嘉奕:“……”

        莫名其妙被塞了波狗粮。

        老太太露出笑容,看向两个年轻人,“可惜你们没看到,明年早些过来,远远看去,一片红海,像火一样,一定不会让你们后悔走一遭,有缘的话说不定我们还能遇上。”

        许映笙好奇:“这是什么花?”

        “曼殊沙华,冥界之花,也叫彼岸花,”老人边说边下山,“花开无叶,叶生无花,有缘无份就是它们的写照,但美是真的美。”

        许映笙偷偷看了眼任嘉奕,他也在看她,视线碰上,她装作若无其事的移开。

        ……

        下山后,和老夫妻告别,他送她回去。

        那日她虽有察觉他与平日不同,但具体又说不出来,便没有在意。

        但自那日后,他真就天天喊她起来晨跑,时间观念惊人,五点半电话准时来,绝不多一分少一秒,她必须十分钟内洗漱完毕和他会合,绝不给机会她拖沓。

        这是合约的一部分。

        她出院回校的那天,看到他的桌子和她的桌子并在一起,他俩成了同桌。

        这是班主任安排的,有人却说是任嘉奕私下向班主任申请的。

        他的穿衣风格也变了,从前他常穿黑t牛仔裤,休闲随意,怎么舒服怎么来,但现在他更多时候穿白衬衣,他那桀骜疏离的气质莫名添了几分柔和。

        他情绪也收敛了许多,不再动不动发脾气,懂得克制。听李哲说,他接受了他爸请来的心理医生治疗,很配合,也定时吃药。

        这样一来,他几乎就到了完美的地步,更是让不少女孩的少女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她没有再见过他抽烟,连酒吧他也去了。

        他的生活在往积极健康的轨道上走,她心里却有不安的感觉。

        又一次高三月考,她考了年级第六,他仍是第一,他逃课是少了,但上课多数在睡觉,作业也从来不做,还能考第一,着实让人嫉妒。

        她每科都是高分,独独数学不及格,倒不是搞个性,是她真的不会做。

        这样的结果自然免不了一顿教训,只是这次不再是□□,甚至此前参与□□的老师都替她说话。

        高分不是万能,他们是这样说的;高分可以得到某些特殊的包容,他们是这样做的。

        数学老师对她已经到了放弃的地步,说了几句后,便放她回去。

        走廊外面,她透过虚掩的后门看到任嘉奕手里拿着她的水杯,好像在放什么进去。

        她想起他每天都会督促她把水喝完。她看在眼里,但装作没看见。

        月考之后,便是校运会,因天气和考试原因,一拖再拖,在十二月下旬才举办。

        高中的最后一次校运会,大家都异常积极,短跑跳远跳高这些不怎么耗体力的都异常抢手。

        许映笙什么都没报,吕心言报了跳高,李哲报了5000米长跑,为了拉个陪跑,悄悄把任嘉奕的名字也填上。

        知道这事时,名单已经交了上去,不得更改,任嘉奕没什么反应,只叫他抄了首诗歌。

        李哲非常爽快的应承,然而以他的语文水平和抄写速度,还未反应这是一首情诗,又鉴于任嘉奕这段时间呈修身养性发展的趋向,并未对他忽然的宽容有质疑。

        任嘉奕在这段时间,对人若犯我,何以报之这个见解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上升。以往他倾向于暴力解决,然诛人应先诛心,暴力只是生理疼痛,心理阴影才会让人长记性。

        很不幸,李哲成了这个待考证理论的第一只白老鼠。

        邻班有一女生,绰号土肥圆,顾名思义,面若圆盘,身材肥壮,皮肤黑实。却是自视过高,胆量过人,在校穿校服时总是敞开领口妄图借此吸引男生;校外时喜欢化着浓妆,穿彩色的紧身丝袜和超短格子裙,露出两条粗硕的腿,走起路来故意扭动臀部,自认为自己风情万种,有人看着她时,便觉得是自己的魅力吸引到了他们。

        她常说自己花心,事实上也确实花心,见一个爱一个,无论好坏,只要是男的,稍微帅点的,都敢上前搔首弄姿,勾引一番。

        致使很多男生对她望风而逃。

        许映笙刚来时,她把她当成假想敌,当时土肥圆正喜欢着的男神在追许映笙,她送给他的巧克力蛋糕娃娃,他都借花敬佛送给许映笙。

        许映笙连看都没看一眼,那男的觉得丢脸,把东西全都给扔了,这一幕被土肥圆看到,没有怪那男的,反而觉得许映笙不对。

        土肥圆喜欢模仿美女,像仪态像妆容像穿着像举止,有人说好看的她都会去模仿。

        许映笙属于一眼难忘看不厌的类型,五官精致无可挑剔,皮肤白皙无瑕吹弹可破,骨子里带出的那股干净清冷的气质尤为吸引人,土肥圆看上的众多男生里面无一不赞许过她的美。

        美人在骨不在皮,何况她皮相和骨相都是绝佳。

        于是那段时间她成了土肥圆模仿的对象。

        她偷偷跟踪她,但很快发现难题…

        她做事低调,有种超尘脱俗的淡然,从不化妆,连笑都很少,穿衣也挑素的来,举止投足自成一格,从无多余的卖弄,极尽的在人群中湮没无闻,却仍掩不住她的美。

        一段时间后,土肥圆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东施效颦,有些东西是天生的,别人模仿不来。

        后来在抽屉翻出一个粉色信封,署名为李哲的情书时,土肥圆欣喜若狂,撇开是她人生第一封情书不说。

        她知道李哲和许映笙相识,关系好像还不错,李哲选她不选许映笙,她觉得赢了许映笙一次,这让她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而且李哲长得还挺帅。

        仅仅半天,李哲给土肥圆写情书的事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不敢说人尽皆知,只能说是个人都能听到关于这事的一言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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