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欢迎来到绅士与淑女的时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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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欢迎来到绅士与淑女的时代(下)>
班纳特一家居住的赫特福德郡朗伯恩村,距离首都伦敦约二十五英里,甚至比从伦敦到温莎堡的距离还要近。若是放在后世,顶多也就是在高速公路上把油门一踩,开上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就到了。但在十八世纪末的英格兰,这短短的二十五英里,却意味着从清晨到午后,至少大半天的漫长旅程。
当班纳特一家七口人乘着疑似严重超载的私家马车,在午后的阳光下晃晃悠悠地驶入伦敦之时,迎面而来的不仅有大城市的喧嚣,还有又臭又脏,漂浮着各种致病细菌的污浊空气……
——此时的雾都伦敦,虽然已经超越了动荡混乱的巴黎,成为了欧洲的第一大城市,但很多后世游客常去参观的著名建筑,实际上都是修建于半个世纪之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比如伦敦塔桥、滑铁卢桥、摄政街、伦敦国会大厦(大本钟)……绝大多数在大英帝国鼎盛时期出现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广场、公园、住宅区、医院、图书馆、学校,以及公共喷泉和街心雕塑等等,在如今这会儿都还不见踪影。相反,此时的伦敦市区内,到处都是一些弯弯曲曲的古老街道,这些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道路,往往狭窄得连一辆马车都很难通过,而且根本没有完整的排水系统,处处臭气熏天,空气中弥漫着垃圾、污水和粪便的味道。
顶着难闻的臭气,马车一路逶迤前行,很快就上了伦敦桥,但如今的伦敦桥,当然不是后世那座拥有两座花岗岩方形主塔的宏伟吊桥,而是一座很寒酸的木桥,看上去相当陈旧。伦敦桥上面同样非常拥挤,马车缓缓而行,几乎比步行还慢。不过倒正方便了班纳特一家欣赏泰晤士河的……恶心景色。
没办法,一条如墨汁般浑浊漆黑的,散发着刺鼻臭味的河流,实在是和美景搭不上边儿。虽然泰晤士河的水质颇为恶心,但河面上倒是帆樯林立,舳舻相接,不知道有多少艘木头帆船,拥挤在算不上开阔的泰晤士河道里面。将英国物美价廉的工业产品运往世界各地,然后又将海量的财富转运回英国国内。
不过,事实上,眼下的雾都伦敦,还没有进入环境最糟糕的噩梦年代。因为在如今的这个年代,即使在作为工业革命先驱者的英国境内,工业革命也还只是刚刚开始而已。火车和轮船都尚未出现,甚至距离瓦特先生发明新式蒸汽机都只有短短十几年,而瓦特蒸汽机的真正大规模投产,更是直到最近才发生的事情。而且主要用于矿山,使用蒸汽机作为动力的工厂还不多见。
(正如最早的计算机能塞满一座屋子一样,最早的瓦特蒸汽机也是问题百出,改进了很久才投入生产。)
人类历史上第一座使用蒸汽为动力的棉纺织厂,直到一七九二年才刚刚在“棉都”曼彻斯特建成投产。至于在地价昂贵的伦敦,新式工厂的数量就更少了,甚至很可能连一座都没有出现,所以从桥上望去,倒还没有烟囱林立、煤烟遮天的恐怖景象。给人印象更加深刻的,反而是城区内高高低低的各式尖塔,那是教堂特有的建筑式样。在工业革命早期的英国,沿袭自中世纪的以宗教为主体的社会组织生活模式,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在伦敦,这种主体地位便体现为大量位于市中心的豪华教堂和大大小小的贵族私家礼拜堂。
基本上,现在的伦敦只是一座金融、宗教、商业中心和消费型都市,工业污染的问题还不算太严重。
但即使暂时还没有大量工厂在日夜不停的往泰晤士河里面排污。光是伦敦上百万居民和几十万匹马儿每天产生的垃圾和粪便,日积月累之下,也足以让泰晤士河的水里脏得什么动植物都没法生长了。而这么多人口聚居在一起烧煤取暖、做饭所产生的烟雾,同样足以让这座城市的空气质量下降到地狱等级。每年的绝大部分时间,伦敦的天空都颜色灰暗,完全没有蓝天白云的踪迹,好像笼罩在无边无际的雾霾当中。
过了泰晤士河之后,大街上面往来穿梭的马车依然非常多,所以车速依然只能保持着龟速,慢腾腾的蠕动前行,英语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声音就在四周萦绕,显得非常嘈杂。不时还有浑身脏兮兮的小孩子顶着篮子,扑到马车旁边推销货物,使得浑浊的臭气透过马车的车窗传了进来……简。班纳特对如此恶劣的环境明显有些接受不能,用白嫩的玉手捂住了嘴,感觉呼吸都很困难。
“……啧啧,才这样就已经受不住了?你们这些新人可真是太嫩了!比起生化末世里那些腐臭弥漫的死亡城市,或者硝烟弥漫子弹横飞的斯大林格勒战场,这点小阵仗真的算不得什么呢!”
看着简大小姐这副恶心难受的样子,被无限空间资深轮回者换了魂儿的班纳特太太,忍不住失望地叹了口气,“……如果连这点程度的考验都承受不住,你们以后还怎么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活下去?”
简和伊丽莎白:“……”总感觉未来的生活似乎会很恐怖!我们究竟还能活多久?
总而言之,在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后,浑身骨头都被颠簸得散架之前,班纳特五姐妹终于抵达了此次伦敦之行的目的地——他们家在伦敦的亲戚,天恩寺街的嘉丁纳舅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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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古希腊贤者曾经睿智地宣称,他那个时代的每一个希腊城邦都能划分为两个,即穷人的城邦和富人的城邦,并且这两个城邦总是处于敌视或交战的状态。同样的道理,十八世纪末期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首都伦敦,其实也是由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组成的,一个属于极少数上等人,一个属于大多数下等人。
前者包括了大约十几万名贵族和富豪,还有伺候他们的仆人、管家和车夫等等,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环境优雅的上流社区里,而所谓绅士和淑女的伦敦,指的就是这一片不大的范围。
后者的人口则已经超过了一百万,像老鼠一样聚集在若干个肮脏发臭,到处都是流浪儿、罪犯和叫花子的贫民窟里。由于这些贫民穷得几乎缴不上税,不列颠的统治者从来不关心贫民窟的治安。偶尔有某位绅士必须前往贫民窟的话,通常都要自备枪械防身,并且打死个把社会渣滓也不会惹来任何麻烦。
事实上,这样的地方在现代世界也一样还有,例如美国底特律的黑人区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
那么,在这个时代的英国,上等人和下等人之间又该如何区分呢?财富的多少显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在刚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的英国,爵位、血统和土地也是非常重要的参考标准。整个社会阶层从上至下,可以划分为王室、贵族、绅士和平民。绅士这个概念大体就是英国的中产阶层,覆盖的人群很广泛,彼此的差别也很大。简单概括起来,绅士阶层就是或大或小的地主,拥有自己的地产,靠地产收入营生,但没有爵位(得到爵位就提升到了贵族)。一个家族掌管一片领地的历史越悠久,甚至能够用地名来做姓氏,这个姓氏就越受尊重,地位越高。这是中世纪贵族领主封建传统的遗留,只有拥有地产的人,才是真正有地位的人。靠地产收入过活的人,虽然也许比做生意的人穷,可地位却是更高的。
(现代英国的很多地名,比如巨石阵所在的索尔兹伯里,就是当地世袭贵族的姓氏。)
再概括得简单一些,如果说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价值观是“劳动光荣”,那么近代英国的主流价值观就是截然相反的“劳动可耻”。评价一个家庭的地位高低,就要看这个家庭的收入来源。只有当地主靠收租不劳而获的家庭,才是地位最高的,而需要靠工作来养活自己的,除非是当官,否则不论是当律师、当医生、当商人,还是当农民,统统都算是下等人!即使家里的钱再多,也只能算是不体面的爆发户!
——后世美国自居为社会精英的律师们,在十八世纪末的英国,居然被开除出了“体面人”的行列……
说得更简单一点,就是地主至上,有了土地才算绅士,除非是贵族,否则只有地主家族才最高贵。
(大致上可以类比为古代中国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英国就是“唯有地主高”……)
当然,虽然主流观念如此,但有钱的爆发户嫌贫爱富,看不起破落乡绅,也是很常见的事。事实上,随着工业革命的萌芽和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仅靠地产收入过活的乡绅阶层相对于财源滚滚的工商业主,正在迅速变得越来越穷——虽然地租收入没有减少,但上流社会的平均日常交际开销水准,却随着暴发户的大量诞生而一天天水涨船高,弄得传统乡绅为了保持上等人的生活标准,开始变得入不敷出。若是土地不多或是太贫瘠,其实也就是勉强维持体面而已。而真正富裕的上等人,除了在国内拥有大地主的身份以外,通常还要从新兴的制造业和海外殖民地的贸易以及种植园获得额外收入,如此才能过上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至于他们在英格兰本土的庄园,就退化为仅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跟名马、华服和游艇并无不同了。
来自赫特福德郡朗伯恩村的班纳特一家,虽然算不得豪门大户,好歹有着一片传承了许多代的土地,勉强也算是上等人之流。而他们家在伦敦的亲戚嘉丁纳舅舅是商人身份,虽然论财富身家也不算穷人,但因为没有土地的缘故,在这个时代的身份地位还是比较尴尬的,所以他们家的房子在伦敦的位置也是比较边缘化,属于“上等人伦敦”和“下等人伦敦”之间的过渡地带。这地方论治安环境还算凑合,至少一般不太会被当街打劫,卫生就不能太讲究了。住宅的窗帘外面就是污水横流的街道,隔着几条街就是真正的贫民窟,被戏称为“乌鸦窝”的地方。每到晚上都会有流浪汉游荡,还有一些孤儿会在垃圾堆里找食物。
尽管如此,只要拉下窗帘的话,这地方最起码还是能让人安心入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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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丁纳舅舅家里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换了魂的班纳特夫妇,或者说两位无限空间资深者,就丢下了五个身为无限空间新人的“女儿”,没吃早饭就出门去逛街和侦察未来战场的情况。而三位披着少女皮的老太太,玛丽、基蒂和莉迪亚,则终于在嘉丁纳舅舅家的早餐桌上,喝到了她们期盼已久的茶水。
——从十八世纪下半叶开始,英国人就已经较为普遍地有了饮茶的习惯,每年都要从当时的清朝进口二百四十万磅茶。并且还曾经因为向北美出口茶叶的问题,导致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波士顿倾茶事件)。
可问题是,被摆在她们眼前的,这一小坨一小坨的灰绿色玩意儿是什么?也不像是茶砖啊?这能喝吗?
三位披着少女皮的老太太,对着陶罐里这些外形诡异的“疑似绿茶”研究了半天,但最终还是秉持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态,把那一小坨一小坨的灰绿色玩意儿放进玻璃杯里用开水冲,然后尝了一小口,差点没喷出来……老天爷啊!她们这还是在地球上吗?中国啥时有这种极品茶了?比最劣质茶梗还要难喝!这些英国人该不是随便弄了些树叶来冒充吧?(茶叶的实情比她们的想象还要更恐怖,暂时就不说了。)
另一边,看着三位“妹妹”整张脸都快要皱起来的纠结模样,悠然地喝着热咖啡的伊丽莎白,不由得佩服起了自己的先见之明……不过,她也只敢往咖啡里放糖,而不敢加奶,因为在伦敦喝到的牛奶实在有些不对劲——如果说,她们之前在朗伯恩乡下喝到的新鲜生牛奶虽然有点腥,但在煮沸并加糖之后还能入口的话,那么如今在伦敦舅舅家里喝到的牛奶,则干脆就像是泔水一样了,口感更是怪异得无法形容,除了不像牛奶之外,什么味道都有,真不知这年头的黑心商人往里面添加了些什么玩意儿,还是不碰为妙。
但她并不知道的是,此时她往热咖啡里一勺勺撒进去的蔗糖,其实也不是什么安全食品……
接下来,作为主食的面包还是一如既往的坚硬,而英式早餐必备的咸牛肉则更加坚硬,看外表就可以跟木块媲美。黄油的口感也很奇怪,让伊丽莎白总有种在吃肥皂的错觉,所以只尝了一口就不敢再碰。
此外,餐桌上的鸡蛋不是炒蛋,不是白煮蛋,也不是煎蛋,而是把鸡蛋打碎了煮到三成熟,撒一点儿胡椒调成半生不熟的鸡蛋酱,然后拿面包沾着吃……西方人或许很喜欢这样的做法,但很多中国人却完全受不了。尤其是穿越前的伊丽莎白本人,在学生时代就对食堂里总是半生不熟的煎蛋深恶痛绝。
如此一来,整张餐桌上唯一能吃的,就只剩下了生菜叶子,再涂上某种不知名的奇怪肉酱,然后夹进面包片里做成三明治……对于娇生惯养的现代女性来说,在这个黑暗料理之国吃饭,可真是一门技术活。
与此同时,她的“姐姐”简,则正在躺在楼上的卧室里,承受着另一种更加可怕的折磨。
——作为一名成年女性,她自然不会对每个月的例假这玩意儿一无所知。但问题是,由于穿越异世界,并且换了一具身体的缘故,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的例假周期……
结果,就在抵达嘉丁纳舅舅家里的当晚,她的例假突然来了,量大又猛,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
而更要命的是,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简。班纳特的身体竟然还会痛经……
雪上加霜的是,也许是旅途劳顿的缘故,简这一次的痛苦来得格外剧烈,简直就像是被绞肉机从腹部一点点滚过去,饶是她再怎么坚韧,也被这样不停歇的折磨弄得有些精神崩溃。
不过,真正的问题还不在于痛经,这毕竟是现代女性也无法避免的事情。真正最要命的是,在注意到了简。班纳特的“大出血”和痛苦呻吟之后,她那位热心的嘉丁纳舅妈,不仅"刻张罗着给她换床单、换衣服,还精心照顾着她服下了一剂“家常药”……疗效似乎非常显著,服了药的简很快就安稳地睡熟了。
伊丽莎白最初也是对此表示很欣慰,直到她在早餐之后,偶然注意到了那剂“家常药”的名称标签。
“……这是……鸦片膏?!!”伊丽莎白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您给简服用了这个?!!”
而更加让她出乎意料的是,面对自己的谴责和质问,嘉丁纳舅妈居然笑吟吟地坦然承认了!
“……嗯,没错,鸦片膏。这是伦敦每户人家都要备着的常用药啊?感冒、咳嗽、头疼、拉肚子,还有就是……女人每个月的那东西下不来的时候,都要稍稍服用一点的。你们家里难道没有吗?这可不太好!”
嘉丁纳舅妈十分殷勤地把一盒未拆封的鸦片膏塞到她的手里,“……那就顺便给简带一些回去吧!”
低头看了看被塞到自己手里的鸦片膏,再抬头看看红光满面的嘉丁纳舅妈,伊丽莎白一时间嘴角抽搐,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位舅妈大人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鸦片是一种毒品啊!
然后,除了震撼之外,她也不由得感觉有些困惑:按照舅妈的说法,她和舅舅一家人,应该是经常服用鸦片的才对,可是如今看上去,虽然舅妈的皮肤已经稍有些松弛,容貌也是一般,但气色依然非常不错,身材更是丰腴得过了头,和自己印象里历史课本上那些面黄肌瘦的鸦片鬼根本搭不上边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同样的鸦片,在近代中国闹出这么大的乱子,在英国却被看成是普通药物还没出什么事?!
然而,历史上的事实还真是如此,那会儿的整个欧洲,都没有因为鸦片而导致什么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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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很多现代中国人难以想象的是,在鸦片战争之前,英国本土的鸦片很可能比大清王朝治下的中国更加泛滥。在伦敦的各大药店,普遍把鸦片当作医治百病的“万灵药”,从咳嗽糖浆到止痛药膏,至少一半的药品都含有鸦片成分。尤其骇人听闻的是,针对那些养了小婴儿而疲于照顾的妇女,这个时代的英国药店还普遍推出了一款婴儿药:对于忙碌的女人来说,终日吵闹的小婴儿简直是噩梦对吧?没问题!只要服用了这个药,就可以立刻让你的孩子们安静下来,再也不会吵着你……因为里面加了鸦片。于是,很多倒霉的英国孩子就这样因为吃了太多含有鸦片的药,安静得再也不会啼哭,然后就因为安静过头了,没有及时哭着要吃奶,就这么在睡梦之中,好像童话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安安静静地饿死掉了……
但是,即便有着上述令人惊悚的风险,鸦片膏依然是英国一般家庭储备量最多的药品,被视为医治头痛脑热的常用药,就跟现代的阿司匹林差不多,颇受人们的青睐:由于当时医疗条件落后,而且尚未对病菌和病毒有过明确的认识,对疾病成因不太清楚,所以只要能够让病人感觉舒服一些,减轻一些他们的痛苦,就是好的药物。在这种情况下,鸦片的麻醉与镇痛的特性,自然大有用武之地。
事实上,比如感冒、痛风之类的很多轻微病痛,人类都是可以依靠自身免疫力熬过去,最终自然痊愈的,只是期间的痛苦实在难忍。而鸦片恰恰可以缓解期间的痛苦,让人撑过这段难熬的日子。当然,如果是遇上了自身免疫力没法对付的炎症,那么滥用鸦片反而掩盖了症状,耽搁了治疗……可问题是,在一切抗病菌药物都尚未发明的十八世纪末,就算确诊了病因,那些西洋庸医们又能拿得出什么有效的治疗方案?让病人像美利坚国父华盛顿那样死于放血?像英王查理二世那样死于浣肠?还是更加恶心的催吐?与其如此折腾奄奄一息的病人,还不如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期抽着鸦片醉生梦死,过得稍微舒楸一些吧!
总的来说,在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没有多少人认为鸦片是个坏东西,甚至还有一个英国文学家德。昆西动笔挥毫写过一篇《鸦片颂》,把鸦片夸上了天。即使是曾经指责“鸦片令人堕落”的教会牧师,也只是把它看作跟烈酒和烟草差不多的消遣品而已。在维多利亚时代,几乎每个英国人都在他们生命的某一段时期服用过鸦片,服食鸦片就像喝酒或抽烟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一方面视中国人因享乐而吸鸦片是“独特的东方习俗”,另一方面却以治病的名义毫无顾忌地把鸦片灌进自己的身体。
可是,尽管鸦片被这样毫无管制的肆意滥用,也闹出过不少人命,但在欧洲却没有因为鸦片而出现多少社会问题。哪怕几乎所有的欧洲人都或多或少地用过鸦片,但真正染上毒瘾不能自拔的人却极为有限,甚至比每年酗酒过度而醉死的酒鬼还要少得多……所以,如此一番对比之后,在鸦片战争的问题上,实在是让人不能不深思,这场战争到底有没有必要去打?究竟是鸦片有问题?还是清朝的中国社会有问题?
正因为这样巨大的认知差距,在鸦片战争爆发的时候,中国人以为这是一场禁毒战争,而英国人坚决不予承认,因为当时英国人真的没把鸦片当成什么毒品,而是视为跟烈酒、烟草、茶叶、咖啡差不多一样的消遣之物,鸦片馆和咖啡馆在伦敦都是合法营业的。近代英国人看待清朝的禁烟令,大概就跟现代中国人看待阿拉伯世界的禁酒令差不多,第一反应就是觉得那个国家的政府在禁锢人民,肯定是头脑有问题。中国人认为鸦片贩子是罪恶滔天、蓄意残害人民健康的毒贩,但英国人却觉得这大概只跟往阿拉伯国家偷偷卖酒差不多,只是违反了当地的不合理法律而已,中国人纯属神经过分紧张,大题小作。
什么?鸦片抽多了会抽死人,所以要禁绝?那么每年酗酒喝死的酒鬼有多少?难道还要为此禁酒?
总之,在当时英国政府和上流社会的思维之中,按照对等原则,既然中国人可以向英国出口茶叶,那么英国人自然也应该可以向中国出口鸦片才对……不得不承认,中国人在禁毒领域似乎有点太超前了。
——谚语有云:领先时代半步是天才,而领先时代一步则是悲剧……
言归正传,在骇然得知自己的舅舅一家从大到小都是鸦片鬼,几个表弟表妹甚至从零岁开始就在吃鸦片——嘉丁纳舅妈也买了那种含有鸦片成分的婴儿药,而且眼下英国人治疗感冒、痛风、胃病、关节炎等等一大堆常见疾病的主要对策都是服用鸦片之后,孤陋寡闻的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不由得很是惊悚了一把,但又无法可想,只得注视着手里的鸦片膏,不知道等到简醒过来之后,该怎么向她解释这事。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黑暗料理和鸦片滥用之外,她们接下来需要面对的灾难还有很多很多。
比如说,猝不及防地失去她们在这个世界的“父母”,独自承受这个残酷社会的满满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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