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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高义来历


最让高义感到惊讶的是,就连他自己都念麻小萝的好处。明明那只是一碗汤,谁先谁后根本不重要,终究到到最后每个人都能吃饱,但是他确确实实升起了一种情感。

        值得。

        值得他去守卫这些人的性命。

        他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越想越不明白,索性放弃思考。

        这个世界让人迷惑的东西未免有些太多。高义曾经满心愤懑,桀骜不驯,看轻天下世人,可当他最终步入妻子的坟墓之中,决心殉情同死,之后却在大荒醒来。

        过往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就连活着这件事本身,也不重要。

        他抱着怀里的刀,静静地守夜,大荒的红色月光无论看多少次,都会让他感到深深的迷茫。这里是地狱么?

        有时候他也会这么想。

        包括那狼……究竟什么狼会有那样庞大的身躯,和诡异的尖牙?

        第二天一早,天微微亮之际,便有人敲锣,唤醒整个营地。

        麻小萝从敞篷里爬出来。

        她睡得并不好。

        尽管搭建帐篷的时候,野人们已经为她这个村长竭尽全力,用到了最好的材料,搭建了整个营地最好最柔软的帐篷。

        她还是没睡好。

        条件太艰苦了。

        “要怎么才能把村子建起来呢?”麻小萝用手搭一个帐篷,看着天边的一线白,惆怅地问。

        要在贫瘠的大荒之中无中生有建一个村子出来,老实说,真的好难。

        但是时至今日,此事不得不做,必须要做,还要做好。

        “是该先建房,还是要先耕田?”

        这两件事实在都是头等大事,三个月后就是大荒的冬季,到时候草枯木落,百兽无踪,这三百人要在抵御寒冬的同时,喂饱所有人的肚子。

        麻小萝思考片刻,说:“还是先把今天的早饭解决了吧。”

        现在是雨季,一日两餐并不难解决,不过因为麻小萝“天生富贵”,作风奢靡。

        所以甲寅村一天要吃三顿饭,同样也不难解决。大荒到处都是野草,里面可以食用的植物不少。

        营地不远处,还有一条宽阔的溪流。

        有鱼。

        不过今天的早饭既不是鱼也不是野菜,当然更不是干粮。

        昨天高义一口气杀翻的狼群,至少有五六十头,还剩十几头狼,继续炖肉汤,只不过这次肉少些,菜和草米多一些。

        照旧是麻小萝放饭。

        新建造的营地中还没来得及建桌子椅子板凳之类,所有人都是席地而坐,无论男女,都坐在大荒肥沃的黑土地上,捧着碗吸溜浓稠的肉汤。

        只有麻小萝例外。

        她的早饭是一种红色和紫色相间的果实,很脆,不太甜,口感有些像苹果。麻小萝其实也不喜欢吃苹果,但是和肉汤比起来,她选择吃这个。

        侍卫长高义一宿没睡,却精神抖擞,问她:“你不吃肉?”

        麻小萝啃了一口“苹果”,淡定地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高义的表情藏在头发下面看不太清楚:“我想说什么?”

        麻小萝懒懒地说:“我不和你白瞎,我要是猜中了,你去把脸洗了行不,大哥?”

        高义不说话了。

        麻小萝又说:“我自然知道吃肉对身体好,补充能量,精力充沛,不论是练武还是练气,总得是有肉的,这道理我不是不懂。”

        但是那玩意儿太难吃啊!!!

        野狼肉——姑且称呼那一个个骨架子有小牛犊那么大,却没几斤肉,牙齿还长了里外两排的东西叫野狼——野狼肉的肉质干巴巴还酸不拉几的,就算是加了野菜去腥,还有调料中和。

        那肉汤依然难吃的可以。

        麻小萝在还没饿死之前,实在是吃不下去。

        “肉做的不好,味道还不如苹果。”麻小萝点评说。

        苹果的味道自然也不算很好,不算很合麻小萝的口味。

        高义:“……”

        “我去洗脸。”

        他在河边洗脸,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练气?他听得很清楚,方才麻小萝口中脱口而出,就是练气二字。

        这方世界,竟然有炼气士的存在么?

        那一天深夜,红月之下,高义在杀猪铺子后院的水井中醒来,浮出水面的瞬间,看着天上血色圆月,和身侧死去不久的浮尸,他还以为这就是地狱。

        可当他从井中爬出来,沥干湿漉漉的衣服,呆坐了许久,却等到天亮了。

        天亮了……有日光的地方,自然不会是地狱。

        高义之后便以井中浮尸高义的身份,在乌苏城中一日日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有人把猪送到他的铺子,他那就杀了,他的刀法精湛,杀人的时候精湛,杀猪的时候一样精湛。

        杀了之后便卖。

        乌苏城中用来交易的金银和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没什么不同,度量衡有些不一样,但是很快就熟悉起来。

        高义本来以为他会这样在城中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浑浑噩噩度完余生。

        可是要命的是,竟然慢慢的,他开始有了常去的地方,常去的地方有人常和他打招呼,常和他说话,熟悉起来之后,那位磨刀老人甚至说,要给他谋个前程。

        老人一番好意,高义不好推拒,可也并不愿意去做一个大头兵,为了这鬼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乌苏城冲锋陷阵。

        那不值得。

        恰逢当时城中传遍了流言,说京中来了一位尊贵的女子,高义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帝国都城中的人,都是消息最灵通的,便去打探情报。

        顺便也看看是否能寻求一个机会,从那位磨刀老人的好意中脱身。

        若是能假意投靠,随她去此方世界的京城去看看,自然也再好不过。

        没想到最后却没去成京城,这位京中贵女竟然要长久地在大荒驻扎下去,做那一方诸侯,高义便也继续在大荒活下去。

        好在最后还是摆脱了那位慈祥的老人。

        并非高义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只是对方是忠诚于乌苏城主的军士,而他只是冒名顶替尸体身份的来历不明之辈。

        他不愿意到最后让那位老人不好做人,便先手掐断了所有的可能性。

        高义想到此处,面对着有些湍急的溪流,摸了摸脸颊。

        他留发蓄须,皆是为了伪装身份,但是现在他已经离开了乌苏城……甲寅村现在的三百人不到,认识原本你那个高义的又有几个?

        再说他昨日斩狼之后,也并没有人目露惊慌之色,揭露他的伪装身份。

        此时脱去伪装,岂不是再好不过的时机?

        高义默默地抹了把脸,不远处的下游,有人在成群结队的打水,高义认出来那些也是甲寅村的居民,很热情的和他打招呼。

        他面无表情地胡乱点点头,等他们取水完毕,才拿刀细细地修起面来。

        片刻后,他抱着刀,回到营地之中,麻小萝正试着烧炭笔,看了他一眼,又一眼,才从衣服和刀上,认出他来。

        “男人只是刮个胡子剃个头,都能有这么大的变化么?”麻小萝震惊极了。

        改变形象出现在她跟前的高义,简直是从苦头陀变身成了白面小生。刚才她只是让高义去洗脸,没让他去整容啊?难道是易容术么?

        她强行压下满腹疑问,高义却也有满腹疑问要问她:“村长,依你方才所说,这世界上竟然果真有炼气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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