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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98


我把大钻石塞到燕子手中,顺手操起灶膛前的炭锨,对她说:“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炭锨尽管只有两尺长,是给炉膛里添加煤炭用的,但是,它是生铁制造,打斗起来,也不失为一件好兵器。

        冰溜子看到燕子拿着大钻石,就拉着燕子的手臂说:“快走。”

        燕子甩开了冰溜子的手臂,他说:“要走,你一个人走,我在这里陪呆狗。”

        那三个人看到大钻石在燕子手中,又看到我手中拿着炭锨,就把房檐下挂着的锄头拿下来。锄头前面是弯的,也是生铁打造,后面装着长长的足有一米五长的锄把。那时候的庄户人家,都喜欢把䦆头锄头挂在房檐下。

        两尺长的炭锨,在一米五长的锄头面前,立刻落了下风。

        我把炭锨丢向一名男子,那名男子一闪身,炭锨****了院子的花坛里。燕子把飞镖扔出去,另一名男子连滚带爬躲开了。唱京韵大鼓的女人看到我们手中没有了兵器,就从腰间抽出长鞭,笑吟吟地走上来。

        手中没有了兵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口袋里一阵蠕动,我才突然想到还有小蛇在口袋里。我从口袋里把小蛇掏出来,扔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看到一团绿色的东西飞过来,就伸出手臂一挡,满以为挡住了,事实上确实也挡住了,但是那个女人没想到这是一条小蛇,小蛇趁机缠住了那个女人的手臂,然后狠狠咬了一口。

        那个女人把长鞭丢在地上,尖声大叫:“啊,蛇!啊,蛇!”

        两个男人看着一条翠绿色的小蛇,沿着女人的手臂蜿蜒而上,钻进了她的领口里。他们站在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帮吧,不知道怎么帮;不帮吧,于心不忍。

        我们趁机钻进地道逃走了。

        我们回到武周山的时候,已经到了半夜。

        这一晚,突然刮起了大风,风声像千军万马,在窗外呼啸而过,摇撼着树枝,像征战之声。我们都没有睡着,谁也睡不着。山下的常家大院里,剑拔弩张,刀光剑影,晋北帮正在那里酣斗,不但要和常家大院的家丁斗,还要和草原帮斗,也许还要和京津帮斗。大钻石在谁手中,谁就会成为大家的敌人。

        黎明时分,小院外响起了杂沓的脚步声,燕子打开院门,我看到豹子他们回来了。

        豹子的背上有一道伤口,那是被人砍了一刀,伤口透过棉衣翻了出来,钟老头急忙去房中拿出了金疮药。豹子坐在凳子上,钟老头把黑色的粉末状金疮药倒在豹子的伤口上,豹子神态自如,谈笑风生。其实我知道,金疮药倒在伤口上,就像刀割一样疼痛。

        大家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两个人。

        第二天,常家大院的城门口,悬挂着几具尸体,其中有两具,是晋北帮的。虎爪让拿出一千块大洋,送到死者的家中。

        江湖之上,死生再也正常不过。只要跨入江湖,生命就不再由自己决定。

        常家大院开始追查大钻石的去向,并向官府报案了。官府来人在常家大院查看,看到墙壁上有各种形状的标记,他们不知道这些标记是什么意思,只好将此案列为悬案。

        所谓悬案,就是悬而未决的案件。

        此次事件过后,虎爪对我更看重了。我能够感觉到,他看我的眼神,多了一种亲切和慈爱。

        有一天,虎爪让我跟着他去山中走走。我答应了。

        我们爬上了山顶,坐在一棵大树下,看远处云雾缭绕,听近处鸟声呢喃,虎爪向我说起了燕子的身世。

        燕子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父母。燕子出生在商人之家,他的父亲在大同做绸缎生意,是大同数一数二的富商,燕子小时候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是家中的掌上明珠,然而,突然有一天,父亲在塞外的荒漠中暴病身亡,家产又被管家勾结外人,偷盗一空。燕子的母亲带着燕子,艰难度日。

        几年后,燕子的母亲又染病身亡,临终前把燕子托付给了虎爪。虎爪是大同镖局中的一名镖师,经常给燕子的父亲保镖,和燕子的父亲情意深重。燕子将虎爪认作义父。

        后来,虎爪不再做镖师,转入了晋北帮。他在晋北帮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了瓢把子。

        燕子渐渐长大成人,耳濡目染,也成为了晋北帮的成员。可是,她的婚事却成为了虎爪头疼的事情。那时候的女人,普遍缠足,而燕子从小娇生惯养,没有缠足。她不但没有缠足,而且性格泼辣,敢想敢干,风风火火,完全就像个假小子。很多大户人家,本来上门提亲,可是一见到口无遮拦的燕子,就退避三舍。所以,燕子的婚姻大事,一直拖延到今天。

        我知道虎爪说的是什么意思,我的脸涨得通红。

        我非常喜欢燕子,我喜欢燕子就像一条掉落淤泥中的癞蛤蟆喜欢一条高高地飞在天空中的白天鹅一样。当有一天,这只白天鹅飞在了自己的身边,举目可望,触手可及,那种巨大的惊喜让这只癞蛤蟆几乎要晕过去。

        我就是那只癞蛤蟆。

        在我的心灵世界里,燕子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那个女人,她漂亮,她苗条;她活泼,却又不失温柔;她泼辣,却又不失机智。我喜欢她身体上的任何一个部分,我喜欢她性格中的任何一个特点。我就喜欢天足,喜欢她矫健的身姿飞檐走壁;我就喜欢风风火火,喜欢她大声说话大声谈笑。

        燕子很聪明,而我很愚钝;燕子很美丽,而我很木讷。燕子是山岗上那朵最美丽的花朵,而我是山谷中无人知晓的野百合,我没有想到,野百合也有春天。

        虎爪说:“把燕子托付给你,我很放心,因为我知道你会对燕子好。”

        我说:“这个世界上可以没有我,但不能没有燕子,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燕子。”

        一个月后,我和燕子订婚了。

        订婚仪式在大同最好的一家饭店举办,来了上百人,估计都是晋北帮的人。老乞丐也来了。

        老乞丐看到我,只是眨眨眼,算是给我打了招呼,然后就坐在了里间。我看到虎爪对他极为敬重,虎爪和老乞丐说话的时候,毕恭毕敬,上身前倾;而老乞丐向他说话的时候,他一脸谦恭,侧耳聆听。

        老乞丐是谁呀?

        那天,冰溜子喝醉了,在我给他敬酒的时候,他把一杯酒泼在了我的脸上,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会打起来,但是我没有打。我不知道他是真醉还是假醉,但是我知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本来应该和燕子是一对的,是我抢走了燕子。

        冰溜子看到一杯酒泼在我的脸上,我没有反应,就又给我一拳。我还是没有还手。冰溜子每打一拳,我就退后一步,我退着退着,后来退到了墙壁上,退无可退。我无法再退了,冰溜子也打累了。

        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冰溜子转身离去,我泪流满面。

        我知道我失去了最好的那个朋友。

        我赢得了爱情,可是失去了友谊。

        因为燕子是我的未婚妻,我们的接触就变得多起来,我也才知道了以前所不知道的很多秘密。

        燕子说,当时接受考试的时候,三天内要从虎爪家中偷出一种东西,在我的提议下,冰溜子假装受伤,然后我们盗取成功。其实,这一切都在虎爪的预料之中。

        虎爪爱惜我们的才能,他故意放松警戒,让我们顺利通过考试。

        一直以来,我都把这次通过考试,当成了自己的得意之作,没想到,是虎爪故意放我们一马。

        我说起了那个老乞丐,说起了老乞丐对我的指点和帮助。

        燕子说,老乞丐是虎爪的师父,当年晋北帮的头领。老乞丐以前嗜酒,总是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有一次,他独自一人在旷野中又喝醉了,遇到了仇家,仇家挑断了他的脚筋,将他丢在黑窟窿里喂狼,然后趁机夺去了晋北帮帮主的地位。虎爪走镖,经过这里,救出了老乞丐。老乞丐将自己毕生所学,传授给虎爪。虎爪夺回晋北帮帮主的位置后,老乞丐心灰意冷,远走塞北草原,他很少会回到晋北。

        我问:“老乞丐在塞外草原做什么?”

        燕子说:“做老乞丐。”

        原来他是名符其实的老乞丐。可是,以他的身手,以他在江湖上闯出的名号,又怎么会当一名老乞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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