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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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树杈上坚持到了天亮,也许很早就天亮了,只是因为我们在森林中看不到。
树下空无一人,他们离开了。顺娃和神秘老头扳开了狼夹子,那个倒霉的人抽出鲜血淋淋的腿,然后一瘸一拐离开了。
我们从树上溜下来,看到一缕穿越了无数片树叶的阳光照在森林中的空地上,我们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我们走向森林深处。
森林深处有狼虫虎豹等各种动物,但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凶残的动物。
我们在森林里走了好久,看到太阳光直直地照在头顶上,我们知道现在是中午。这么长时间风平浪静,估计他们早就离开了。
前面有一条小溪,水流潺潺,是山顶的泉水流下来的。冰溜子说,只要沿着溪水向下走,就能够找到人家。因为山林中的人都是沿着溪水而居。冰溜子尽管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是他的江湖经验和生活经验比我丰富得多。
我相信他。
然而,我们没有走出多远,却碰见了拿着刀子的顺娃和神秘老头。他们也知道我们会沿着溪水向下走,所以在溪边守株待兔。
大家都是老江湖,谁也骗不了谁。
我们发现了他们,他们也发现了我们。我们转头就跑,他们在后追赶。
神秘老头虽然年龄最大,但是他长期在山林中生活,身手异常矫健,他追在顺娃的前面。我们不敢沿着溪边跑,那样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神秘老头追上,我们跑进了森林中,希望能够摆脱他们的追击。
我们在森林中漫无目的地跑着,跑得气喘吁吁,本以为已经摆脱了他们,可是回头一看,他们远远地追来了。树下的层层落叶,暴露了我们的行踪。我们跑过后,落叶就会被踢得凌乱。
跑下一道斜坡,转过一道弯,脚下又是一道斜坡。我们突然看到在一棵大树的树枝上,有一个脸盆大的蜂窝。无数金黄色的马蜂,像镀了一层金边的云朵一样,在我们的头顶上嗡嗡飞翔。那种情景,看一眼,就让人头皮
发麻。
冰溜子说:“有好办法了。”
我喘着粗气问:“有什么好办法?”
冰溜子说:“那棵大树上有个蜂窝,大树边有一棵小树,把小树弯下来,等到他们追到跟前,把小树放手,就会打到大树的马蜂窝上。”
这是一个好办法。大树小树本是同根生,大树的树根露出地面,生出了一棵小树。把小树拉弯,就会变成一个蓄满力量的弓箭。
我小心地爬到小树上,马蜂在我的眼前飞舞。我向下一用力,树身慢慢弯下来。冰溜子抓住了树梢,我们用衣服包裹着头脸,藏身在草丛中。
神秘老头和顺娃追了过来,他们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汗珠顺着他们的脸上流下来。我们一松手,小树陡然弯了过去,将大树上那个脸盆大的马蜂窝打了下来。
马蜂窝声音迟钝地落在地上,溅起了无数的马蜂。马蜂黑压压地在头顶上飞舞,天空突然暗了下来。我们沿着山坡向下滚去,坡顶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叫。无数的马蜂把神秘老头和顺娃当成了发泄对象,他们的身体瞬间
涨大了一倍。
我们在森林中走到午后,才终于走了出去。
森林外有一座村庄,我想走进村庄讨点吃的,冰溜子说:“别轻易进去,说不定这是个土匪村。”土匪村,就是土匪居住的地方,这样的村庄都在远离人烟的地方,这里全村皆土匪。如果走进土匪村,就是自投罗网。
我们观察了好久,看到村庄没有人。我突然想到在马戏团进去过的那座村庄,村庄里全是死人死鸡,我差点从那座村庄出不来了。那座村庄正在闹瘟疫。
村庄里没有人影,我感到恐惧。
我说:“赶紧走吧。”
冰溜子说:“别急,你看。”
顺着他的手指,我看到前面走来了一只鸡。冰溜子说:“这只鸡就是我们的晚餐。”
我兴奋不已,等到那只鸡远离了村庄,突然跑出来,断了它的后路。然后,我们一起去抓那只鸡。可是,山村的走地鸡非常聪明,从小翻山越岭的生活也锻炼出了它们敏捷的身手,总是在间不容发之际,它们就逃走了。
我们累得气喘如牛,而那只鸡站在远处咯咯叫着,好像在嘲笑我们。
突然,我想起了小时候偷鸡的往事。我们把玉米粒用细线拴着,放在村口,藏在一边。鸡只看到玉米粒,看不到细线,一口吞下玉米粒,我们在丛林中拉着细线,鸡就不得不跟着过来。鸡吃食物都是吞吃,不会咀嚼。
可是,这里没有玉米。
我看到树下有一张蜘蛛网,一下子有了主意。我用树棍摇晃着蜘蛛网,看到了藏在树身上的一只巨大的黑色蜘蛛,我用树棍击落蜘蛛,用一块石头压住。蜘蛛在石块下徒劳无益地挣扎。
我把衣服咬了一个缺口,然后从里面一根一根抽出细线,将这些细线连接起来,一头绑着蜘蛛,一头提在手中。
我把蜘蛛放在村口的路上,然后藏身在树后。
蜘蛛被我拔掉了几条腿,它用仅剩的残缺不全的腿脚爬着,却总也爬不快。
这只巨大的黑色蜘蛛,把那只鸡引来了。那只鸡轻快地跑过来,一下子就将蜘蛛吞了下去。我收紧细线,那只鸡跟在我们的后面离开了村庄。
冰溜子的身上带着他视为生命的七根火柴,那天晚上,我们吃了一顿香气四溢的烤全鸡。
这是什么地方,我们不知道。我们想要问人,又担心这是土匪村。事实上,这可能就是土匪村,因为我们站在山岗上,向远处张望,再也看不到一座村庄;我们等候了好久,也没有看到一个人走出来。
还有,那时候的农夫,为了躲避土匪,总是在山崖上挖一个深深的山洞,每当土匪来洗劫的时候,农夫们背着粮食,爬上梯子,逃到悬崖上的山洞里,然后抽走梯子,土匪就无可奈何。可是这座村庄周围的悬崖上没有这
样的山洞。没有这样的山洞,只能说明他们不需要躲避,不需要躲避的,那么肯定就是土匪了。
土匪的前身是农夫,他们也会侍弄庄家,养鸡养鸭,所以,在土匪村出现一只鸡,并没有什么奇怪。
我们选择了离开。
我们沿着山脊行走,站在山脊能够看到更远的地方;如果沿着山谷行走,则有可能在原地兜圈子。如果在原地不停地兜圈子,就可能会累死饿死。
山脊起伏不平,道路坎坷,有的地方全是碎石,有的地方却有大石当道。事实上,山脊上就没有道路,因为从来没有人来到过这些地方,一些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鸟雀,在我们的四周蹦蹦跳跳,有的大如斗,有的小如拳。
太阳升起来了。早晨起来,面向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面是北,右面是南。在私塾学堂里,老师就给我们这样讲过。向南走,会走到宝兴县,我们选择了向北,离宝兴县越远越好。
站在山脊上,我们能够很清楚地看着山腰的树林,和树枝上的鸟雀窝。那时候,树叶已经开始落了,树冠变得稀疏,放眼望去,只要看到什么地方树枝稠密,凝聚成团,那一定是鸟雀窝。我们爬上树干,从里面找到鸟蛋,点火烧熟。上树掏鸟窝,是那个时代每个乡间孩子的必修课。
鸟蛋和鸟蛋的大小不一样,鸟蛋和鸟蛋的味道也不一样。斑鸠蛋有点咸味,喜鹊蛋有点酸味,山鸡蛋和鹌鹑蛋味道最好。那几天,我们每天都吃着各类鸟蛋,打着饱嗝,连呼出的气息都带着鸟粪味。
我想起了我那一年从大别山逃出来的时候,走的是山谷,我当时怎么就那么笨,生吃蝎子蜘蛛,我怎么没有想到沿着山脊走啊。沿着山脊走多幸福啊,不但不害怕迷路,而且还有吃不完的鸟蛋。
夜晚,担心会有野兽袭击,我们就睡在树杈上。望着满天星光,看着横亘在天空中的银河,讲着那些与星空有关的故事,什么牛郎织女,什么嫦娥奔月,冰溜子说这样的故事没意思,耳朵早就听出老茧了。
冰溜子说:“我们想偷那个大户人家,就派我进去卧底,坐他们家的小短工,扫扫地,喂喂马。那家主人以为我不懂那事,还让我天天早晨给他小老婆倒尿盆。有时候,我倒尿盆的时候,他小老婆还没有起床,被子外面露出大腿,那大腿真白啊,简直比莲藕还要白。有一次,我以为她睡着了,就上去偷偷摸了一把,没想到她居然醒着,对着我笑。我扑上去,她说,现在不行,晚上给我留着门。”
我吸着口水问:“你晚上?”
冰溜子说:“当然了。”
我问:“味道怎么样?”
冰溜子说:“味道好极了。”
我问:“你们没偷那户人家?”
冰溜子说:“怎么能不偷?我把那个小老婆舒服了,问她什么,她就说什么,她把她家藏钱的地方全都说给了我。女人其实就是那么回事,只要她舒服了,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
我问:“后来呢?”
冰溜子说:“后来,我带着那个女人出来了,她家的钱也都被我们带出来了。”
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正在笑的时候,树下突然响起了一声嚎叫,我们低头望去,看到明亮的月光下,一只狼对着月亮,张大嘴巴。这只狼什么时候来到树下,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狼的行动极为诡秘,即使在落满枯叶的丛林中,狼的脚步也是悄然无声。
我知道,这只狼是在召唤狼群,它们想把我俩作为晚餐。好在,我们爬在树上。
果然,功夫不大,从远方跑来了十几个黑影,它们一溜烟地跑到了树下。我们吓得不敢再说话。
狼群在下面徘徊不去,但也束手无策。狼群不会上树,我们不愿下树,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米距离,但这几米距离保证了我们的安全。
后来,狼群离开了。月光下,我看到它们跑得很远很远。月光下,只剩下了此起彼伏的虫鸣声。
看到树下再没有了动静,冰溜子说:“走吧,这里有狼,我们赶快离开这里。”
我说:“别走,这里才是最安全的。狼在给我们耍诡计哩。”
狼确实是在给我们耍诡计。月光下,我看到草丛中,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望着我们,那是埋伏在暗处的狼。在所有动物中,狼属于最狡猾的一类动物。狼的个头不算大,奔跑不算快,比起老虎豹子,不在一个等级,但能够从远古生存到现在,没有灭绝,反而数量越来越多,它的狡诈起了很大的作用。
我小时候生活的那个村庄,经常会有狼群出没,我们那里的人了解狼群,就像了解自己家的家畜一样。狼在束手无策的时候,会主动示弱,或者假装逃离,如果你相信了它,你就惨了。我们村庄里有人赶夜路,遇到狼挡道,他和狼对峙了好久,后来狼离开了。他以为没有危险,就继续赶路,没想到狼突然转了一大圈,在他的后面攻击,被狼咬伤。
那天晚上,我们一夜未眠,天亮后,鸟雀鸣唱,阳光普照,那只埋伏在草丛中的狼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看到它颠着碎步跑远了,它空荡荡的肚皮上,连肋骨都能看到。
狼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来,只有饿狼才会的。遇到凶猛的动物来攻击,逃离是最好的选择。有一个名叫托尔斯泰的俄国作家,写了一篇寓言故事,说两个朋友在山谷中遇到熊,一个爬上树,一个躺在地上装死,熊在那个装死的朋友耳边闻了闻,然后离开了。树上的朋友下来了,就问:“熊对你说什么?”装死的朋友说:“熊对我说,遇到危险而只顾自己逃脱的人是不可交的。”这个故事给人们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猛兽不吃死人,这是错误的。如果有人装死,猛兽肯定会一口吞掉。
饿狼离开后,我们滑下树干,继续赶路。
走出了两三里路,我无意中回头一看,突然看到身后的山岗上,一群狼风驰电掣地追过来。
我对冰溜子喊:“快向高处跑。”
我们撒开脚丫,跑向对面的山岗。我出生在农村,知道与狼遭遇,千万不能跑下坡,只能跑上坡。狼在平地上一蹦一跳,就是三尺,如果跑下坡,可达一丈;但是,狼四蹄短促,跑上坡路,则会显得吃力,最多也就一两尺。而人的双腿比狼长得多,跑上坡路,会比狼更快。
我们跑到了半山腰,看到有一个山洞,急忙钻了进去。山洞狭窄,仅能容一人通过,我们边气喘吁吁地奔跑着,边把两边的乱石推下来,阻挡狼群通过。
山洞并不长,也就只有几十丈,我们跑出山洞,听到山洞里传来狼群的嚎叫,声音在山洞里回旋往复,显得沉闷而令人恐怖。山洞出口是一道斜坡,我们沿着斜坡跑下去,因为脚步太快,我们骨碌碌滚下山谷。
爬起身来,看到狼群已经跑出了山洞,它们在山洞口一字排开,却没有追下山来。我们惊魂未定,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突然抬头一看,看到对面的山崖上,站着一群人,他们举枪瞄准了狼群。
突然,一声枪响,山洞口的狼群惊慌逃散。
我们绝处逢生。
对面山崖上的那群人,是一群镖师。
明清民国,中国有两个最富裕的省份,一个叫山西,一个叫安徽。山西的商人叫晋商,安徽的商人叫徽商,都在中国商业史册上非常有名。这时候的山西,富甲一方。山西的客商来往湖广做生意,需要镖师护航,而且这一带一直在打仗,土匪如毛,所以,这一带走镖的人数,通常都在百人左右。
我们跟着镖师,渡过黄河,来到山西境内。
我和冰溜子曾想跟着镖师走镖,看着他们舞枪弄棒,感觉很神气,可是镖师们说,我们已经超过了习武的年龄,筋骨已经长住了,再也不能拉开,不是习武的料。
镖师们的吃住都是由主家提供,主家是一个消瘦的中年人,他做的是布匹生意,把湖广一带的洋布,贩运到山西销售。那时候北方的大多数人穿的都是自己家纺织的土布,又厚又硬,质量和质感都不如洋布。所以,洋布在北方卖得非常好。洋布,就是机织布。
主家做大生意,但是却很吝啬。他对我们什么都干不了,却跟着镖师混吃混喝很不满意,他总是给我们甩脸子,好像我们把他小老婆睡了。山西商人都是九毛九,果然是有根据的。
我们决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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