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少年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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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与清风
若我重回少年时,一两黄金一两风
若我正当少年时,不觉清风值万金
一
沈栀州二十多岁最难受的那个晚上,她梦见了江麟亦。
她的高中同桌,一个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梦见的人。
梦中是把那天离别的场景再演绎了一遍,江麟亦再次变回那只可怜的、被雨浇湿淋透的小狗,
尽管他染着耀眼的、张扬的红色头发,看起来没心没肺,玩世不恭。
可是他的表情看起来却是那样悲伤,即使在梦中沈栀州也感到心痛。
无能为力的时刻总是无比漫长,每一秒都踩在刀刃上行走。
梦中时光倒流,他们在拍高中合照,江麟亦乖巧地站在那里等他们。
有好心的老师和同学让江麟亦过来一起拍照,他摆了摆手,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微笑着,微笑又沉默地看着他们叽叽喳喳地聊天。
他站在树荫处,斑驳的阳光透着绿叶打在他的脸上。他还是那样好看,捉摸不定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角的泪痣若隐若现,江麟亦看起来像是来自异世界的精灵。
精灵王子是女生私底下偷偷起的绰号,大家心照不宣地守着这个秘密。
那个时候的江麟亦,规矩板正的校服底下,是花式各样颜色各异的t恤,他打着小巧精致色彩斑斓的耳钉,脖子上戴着银质的链子,带着年少特有的张扬和幼稚,看起来像一匹不服管教的、桀骜的野马。
大家都是黑色灰色白色,只有江麟亦是彩色的。
在严肃老旧的传统高中里,他是一汪清澈涌动的泉。
可是南方小镇留不住这样鲜艳的色彩,高二江麟亦北上,靠着天津的蓝印户口本政策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
他不告而别,此后两年,像是凭空蒸发了一样,整个高中找不出一点痕迹。
再见面是拍毕业照的时候,不知他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沈栀州的面前。
他从天津赶回这个江南小镇,带着北方干燥的骄阳,风尘仆仆不远万里。六七月是江南的梅雨季,细腻的雨丝缠绵在身上,无端教人生出许多离别的愁绪。
那个梦的滋味并不好受,醒来的沈栀州愣了好久。
接二连三的打击已经让她流干了眼泪,也许在成年世界里,眼泪都是珍贵奢侈的东西。
不像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眼里藏着汪洋大海,眼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遇到什么事情只管尽情地哭个够。
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红肿的双眼,突然就觉得似曾相识。
原来自己高中当年也这样,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哭完了还要用冷水敷一敷劳累的眼睛,以免第二天的时候被人认出来。
可是高中都是很久的事情了,长大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七八年的时光就“噌”的一下过去,只留下沈栀州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她的人生过的一团糟糕,哪里找出当年半点影子。
骄傲的、顽固的、执拗的沈栀州,最终被磨得不剩下一点棱角。
她最终还是丢弄了自己,就像她弄丢了当年的江麟亦。
梦见最后定格在江麟亦的背影,他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细雨浇湿他红色的头发,沈栀州的心里也有一团小小的火焰被逐渐熄灭。
此后他们再也没见过面,她年少的、冲动的、卑微的、热烈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二
被开除的消息像一击惊雷狠狠劈中沈栀州脆弱的心脏,她不记得那天强颜欢笑了多久,只记得自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被狂风吹断的芦苇。
可惜生活从来都是雪上加霜,回去的那个晚上,她看见相恋男友的怀里,正拥着另一个女人。
他们十指相扣,看起来好似一对璧人。
只有沈栀州是多余的,她突兀地站在那里,冷眼看着他们。
成年人总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她快速地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临走的时候听见前男友说“你看,她就是这样,从来不会流泪,冷血的就跟一个机器一样”
然后是女人娇嗔的甜言蜜语,沈栀州见怪不怪,从小就是这样,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她总是这样,沉默地、寡言地、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看见她们受尽欢心和宠爱。
要说唯一有人待她不同的话,便只是高中的江麟亦。
可惜她再也遇不到江麟亦,那个眼角有一颗泪痣的漂亮少年。沈栀州拎着行李狼狈地在大街上走,清风从远处吹来,那段往事越过重重的山岗,终于被她完整记起。
这一刻她突然无比庆幸自己当机立断买了回家的机票,也许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就像当初一样,班主任心血来潮把她和江麟亦安排在一起,正数第一和倒数第一戏剧般地被捆绑,命运妙不可言。
印象里高中的课程繁多疲惫,半个月才放一天假。唯一有喘息的时间是放假前的那个下午,最后一节课被作为思想教育在放感动中国。
年少的感情总是热烈充沛的,每个人都哭得稀里哗啦。
班级里有两个人不哭,一个是沈栀州,另一个就是江麟亦。
她抿着嘴一板一眼地写着练习题册,他拍着大腿嬉皮笑脸地同人谈天说地。
他们看起来很是突兀,每当这个时候,沈栀州都会真心实意地感激江麟亦。
大抵是有人陪着的感觉真好,她的心里总是会生出丝丝暖意。
所以即使是被古板严苛的语文老头逮到罚站,作为标准三好学生的沈栀州也会觉得没有什么。他们并肩站在教室的门前,四周是哭声一片。好似漫天的潮水都朝他们汹涌而来,他们微弱地,一起对抗着世界。
沈栀州没和所有人说起,她好像天生不会哭泣,更严格地一点来说,她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流下眼泪。
科学上称为“先天性无泪症”,是一种泪液分泌功能絮乱的罕见疾病。
听起来像是小说才有的设定,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但是又好像除了不会哭以外,和别人再没什么不同。
如果特意向别人解释的话,只会显得虚伪和矫情,甚至别人还可能问你,是不是玛丽苏小说看多,把脑子也给看坏掉了。
所以她不说,每每类似的时候,只会沉默着不说话,一个人把委屈和心酸都默默咽下。
沈栀州就是这么自卑、拧巴、执拗的一个人,年少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古人说七岁看老,其实不无道理。
她小心翼翼地带着这个秘密生活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爸妈没发现,朋友也没发现,她给自己竖了一层厚厚的壳子,壳子牢不可破密不透风,用来保护自己柔软的芯子。
她原先总觉得遇到江麟亦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他大大咧咧不拘小节,那样悲情的环节也能嬉皮笑脸,无意之中缓解她好多尴尬。
有时候她会想,会不会是江麟亦故意的。然后又摇摇头,觉得自己异想天开。
她太自卑了,她的喜欢就像是长在墙角的青苔,细腻幽暗,注定开不出鲜艳的花朵。
可江麟亦不同。
刚开学时就已经有成熟的学姐红着脸向他递大把的情书,他漂亮的、黑色的眼睛像琉璃一样折射着阳光。
他是一头桀骜的,不被驯服的野马,应该无忧无虑奔跑在辽阔的草原之上,而不是被拴在幽暗的墙角,舔食潮湿的青苔。
现在回想,遇见江麟亦这件事情,又何止只是幸运而已。
他小心翼翼地守护她脆弱敏感的自尊,不问任何原因坚定不移地与她统一战线。
可惜少年与清风都短暂,抵不过漫漫人间。
世间好物不牢固,彩云易散琉璃碎。
三
直至坐上飞机的那一刻,沈栀州还觉得像是做梦一样,双脚踩着棉花,每一步都是轻飘飘的不真实感。
邻座是哭闹的小孩,魔音贯耳,将近三个小时的飞机里,她一直问自己的妈妈,为什么不能将自己的仓鼠也一并带回老家呢?
沈栀州望着那个小孩疑惑的哭脸,突然就释怀了。
原来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给你任何反应和思考的余地。
就像小孩不明白,为什么仓鼠不可以带上飞机?
沈栀州也不明白,为什么当初江麟亦一定要去天津上学。
那么突然决绝,连说再见的时间都残忍地不肯留。
那个时候江麟亦偷偷在学校养了一只仓鼠,起名叫粥粥,是因为这只仓鼠口味奇特,酷爱喝学校早餐铺子里卖的八宝粥。
江麟亦每天早上都要带着粥粥过来,下了晚自习再带着粥粥走。上课就把粥粥放在课桌里,
伸出手在课桌里抚摸粥粥光滑的皮毛。
阳光打在少年身上,照的少年指骨如玉分明,清风徐徐吹来,江麟亦转过头来,朝她一笑。
沈栀州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感受到自己发烫的脸颊。
年少的心动是夹在繁重课业里的一阵清风,它吹开厚厚的练习册,吹开密密麻麻的笔记,
温柔又霸道地撬开尘封已久的心门。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沈栀州感到独特的,那就是粥粥,和她名字最后同音的仓鼠。
沈栀州是除江麟亦之外,唯一能摸到粥粥的人
倒并不是说江麟亦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宠物,而是粥粥性格独特,见人就咬,仗着江麟亦狐假虎威。
也许是因为她们共分一杯八宝粥的缘分,更也许是沈栀州性子绵软,被咬了也只是好脾气地戳戳粥粥。
她和粥粥很快就混熟了,她成了粥粥第二喜欢的人。
也许动物的爱总是那样炽热干脆,每次沈栀州胃疼的时候粥粥都乖巧趴在她的手上。
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看起来惹人无限怜爱。
她安静、严肃又认真地陪着沈栀州,焐热沈栀州冰凉的指尖。旁边江麟亦在无所事事地哼歌,声音很小,只有他们三个能听得到。
高中是痛苦的、乏味的、让人想要逃离的,可每每这个时刻,沈栀州都在心里默默期盼,希望这样的时刻能长一些,再长一些。
即使是胃痛也不要紧,这样好的时刻,人生总是不多。
她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相信所谓的命运缘分一说。
可是有时候,除了命运缘分,她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于是只好摸一摸粥粥光滑的皮毛,再抬眼看一看江麟亦。
掌心传来柔软的触感,入眼是少年温柔的侧脸。
她想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不过如此。
人总是贪心的,但人又总是保持清醒。
沈栀州没奢望江麟亦喜欢她,她只是希望这样的时候能够长一些。
江麟亦不要在高中的时候和她分开,他们安稳地做完高中三年的同桌,然后大学各奔东西。
这是那个时候的沈栀州能想到的,最完美的结局。
可惜天不遂人愿。所以江麟亦走的时候,沈栀州才会那么受不了。
她望着空荡荡的另一半课桌,却留不下任何眼泪。
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她天生就不会哭,用尽力气也不会红了眼眶。
所以总有人讲她冷血麻木,特别是在江麟亦走了以后,那些人团成一团,默契地孤立她。
再没有江麟亦陪她了,每次放感动中国的时候,她只会更格格不入。
于是每次沈栀州都自觉地站在教室门口,默默地背着必考古诗。
有一次她背到“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再也忍不住了。她蹲下来捂着肚子,头埋的低低的,像是鸵鸟一样的姿势,她本就是像鸵鸟一样自欺欺人的人。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老师念完诗文时,她和江麟亦默契地看了彼此一眼。
这种感觉真好,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目光相对的那一瞬间,所有语言、时间都失去了意义。
恰好在人流的缝隙里,他们心有灵犀。
可即使这样,当时的沈栀州也还是觉得,江麟亦并不喜欢她。像是烙印在骨子里的痕迹,这些时刻不过是皮肤的刺青,却改变不了骨骼的伤痕。
然而隔着十年的心路历程再往回看,江麟亦应该是喜欢她的。
哪有那么多巧合。
可惜那个时候她太自卑拧巴,总觉得自己不配。
不配得到更好的爱,不配得到江麟亦的喜欢。
最后没能坦坦荡荡地再见,成为了沈栀州一生的遗憾。
四
没有了江麟亦,沈栀州的高中过得更加痛苦,每一天都像是在火海里煎熬,她再也感受不到,从窗边徐徐吹来的清风。
其实说来也奇怪,明明当时她和窗户之间隔着一个江麟亦,那样挺拔瘦削的少年。难道清风也有感应,绕过江麟亦,独独温柔拂过沈栀州的肩。
她想不明白,正如同江麟亦走后她才知道,原来风是有味道的。那时的风带着夏日的青草香,雨打松柏那一瞬间弹出的香气,干净凛冽,带着泉水的清澈,实在治愈了沈栀州很多焦头烂额的时刻。
写不出题、听不懂课、背不出单词、复杂的人际关系、近在咫尺却永远不可得的人。
在这些时刻,她没能拥有风,却切实抚摸到了风。
可是这一切都像是梦一般,梦醒之后,人事皆空。
再也不会看到漂亮少年眼角的那颗泪痣,再也摸不到粥粥柔软的皮毛,再也捕捉不到那阵清风。
班级里偶尔会有人提起江麟亦,只不过提及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竟然没人提起。仿佛所有的人都忘了江麟亦,忘了这个漂亮的,眼角有一颗泪痣的少年。
只有沈栀州还固执的记得,很多习惯她永远不会变。只不过早上变成了自己排队买八宝粥,买来的粥总是放在旁边的桌斗里,过一会儿再拿出来喝掉,就像是从前那样。
时间过得很快,高中的时光开了加速器,每天都是一样的,重复的,枯燥的。沈栀州埋在题海里,厚厚一摞书本隔绝了她和所有人交谈的空间。
班里再也不会放感动中国了,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她不用因为没有流泪罚站,也不再需要那个陪她一起对抗的少年。
后来最后一次运动会,这是这个班级最后聚在一起的时光了。
高三拆班分班,大家各奔东西,提前为最后的分别做演练。
沈栀州以为大家会想起江麟亦,无可替代的门面担当。可是没有,大家迅速地推了另一个人出来,干脆、迅速地遗忘总好过漫长、没有目的的怀念。
沈栀州个子偏矮偏瘦,理所当然地站到了第一排第一个,旁边就是举着牌子的男同学,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彼此尴尬又默契地背过头,等待着进场的音乐响起。
去年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去年的时候站在她旁边的是江麟亦,少年高大的身影在她身上投出一片阴凉。
她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发烫的脸颊,以及因为害羞低下头的不知所措。
少年伸出手来,轻柔摸了摸她的发顶。
“别紧张”,江麟亦好听的声音被风传递,恰好吹到沈栀州的耳朵边上,痒痒的,惹得心里也泛起了阵阵涟漪。
他们又并肩走在了一起,年少总是容易满足的,有了清风便觉得能抵万金。
可惜清风短暂,吹不开漫漫人间。
缘来缘去一场空,缘深缘浅皆无踪。
最后不过是一场清风。
在高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烈日骄阳照的沈栀州脸颊发烫,像是重回去年。
只有沈栀州知道,不是这样的。她再也听不到心如鼓点的跳动声,旁边再也不会有好听的声音对她说:“别紧张”。
那个树一样挺拔,泉一样清澈的少年,她再也遇不到了。
短暂地、羞涩的、热烈的相处,究竟是惩罚还是奖励呢?沈栀州不清楚,但是她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重来,她还是会选择和江麟亦做同桌。能够被清风温柔地拂过,本身就是一种幸运。
运动会很快开完,沈栀州理所当然地被分配到最好的班。每个人都带着厚厚的眼镜,把头埋在书山题海里,不会再有人陪着沈栀州并肩作战了,现在他们孤军作战,各自为营。
胃痛的时候再也不会有一只仓鼠乖巧地缩在她的掌心,用自己小小的身体暖热她冰凉的手指。
转头再也看不到漂亮的少年,他眼角的泪痣,被阳光装饰的闪闪发亮。
五
最后一年,沈栀州过的如同嚼蜡。
她重复麻木地做着看不见头的习题,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绕来绕去,却绕不出一个完美结局。窗户外面有风吹树叶沙沙作响,沈栀州推开窗户,可怎么也吹不到那阵清风。
只剩下噪声刺耳,弄得人心烦意乱。
后来学校举行誓师大会,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张写下梦想学校的卡片。
沈栀州毫不犹豫地写了南开大学。周围有好事的同学围了上来,指着那张卡片叽叽喳喳。
所有人都觉得她疯掉了,她那样高的排名,应该去北京上海,去顶尖的高校一展宏图。
也有人故作高深,说沈栀州是求稳妥,定下太高的目标只会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
可是只有沈栀州知道,她太想去看一看江麟亦了,她和江麟亦已断联许久,唯一知道的消息就只有他在天津。
那个时候网络还没有这么发达,哪怕有万中无一的可能性也好,她在赌,一个微乎其微的概率。
她以为自己是理性的、苛刻的、冷静的。
其实不是。
只是很多人还没看到她心里烧的那团火,却指责那团火烧起来,冒出的烟。
唯有江麟亦不同,他是一阵清风,不会吹灭那团火,只会助长火焰,让它越烧越旺,火苗直窜到天上。
所以沈栀州想要为江麟亦赌一把。
失败了也没关系,只有这个时候沈栀州才觉得,自己是作为沈栀州活着的,而非一个人。
或许这样的时刻太少又太难得,所以才会孤注一掷。
拍毕业照的时候江麟亦来了,他还是那样漂亮,眼角的泪痣若隐若现。
他站在树荫下看他们拍照,那次照片沈栀州拍的心不在焉。
她看着自己厚了几层的眼镜,学习熬夜到蜡黄的脸,想要迈向江麟亦的脚步还是顿住了。
好在他是江麟亦,身边永远不缺人围绕。
于是沈栀州亦步亦趋地跟着人群,缓慢地走。
她落在人群的后面,她听见人群为江麟亦鸣不平,说沈栀州残忍无情,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连最后一面都不肯送江麟亦。
可江麟亦打断了批判她的人群,少年神色认真,他说沈栀州不是这样的人。
他懂她,懂她的身不由己,懂她的言不由衷。
可是江麟亦,沈栀州在心里偷偷地想,你知不知道,每当这个时候,每当人群批判我冷酷无情的时候,我反而最高兴。
因为这个时候,他们说我们是一起的。
我们一起,好像是天不可改,地不可覆,那样理所当然。
沈栀州听着他们杂七杂八地说着再见,少年少女的声音在空旷的车站回响。
惹得清风阵阵。
没有人怪他们,大家都曾年少。
正因大家都曾年少,便更懂那阵清风短暂。
唯有沈栀州躲在那里,没有被清风吹到,自然也没有说再见。
命运是个很玄的存在,往往无心之话,一语成戢。
所以她不说再见,因为相信他们能再次相见。
集体照片洗出来了。
所有人都在望向镜头,唯独沈栀州不是。
她望向别处,那个方向站着江麟亦。
喜欢藏不住,只因为太过年少,经历的少,所以就更加热烈。
飞机终于落地,沈栀州掂着行李箱风尘仆仆,她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今天,江麟亦是不是也是这样。
带着未知踏上了熟悉的土地。
可他最后连头都没回,竟是那样决绝。
沈栀州不懂,他究竟是攒够了失望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带着希望来。
六
回家的时光总是过得那样舒适,记忆中很少有这么放松待在家里的日子。
高考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从出生到十八岁,所有的时间都是为了高考做准备。
每天都奔波辗转于学校,家里更像是个旅馆,匆匆地来又匆匆的走。
学校更像是家,他们住在大通铺里,喜怒哀乐都在一起。
只为了那个共同的目标,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
可其实,真当那个特殊的日子来临,反而是波澜不惊的。
以后会遇到更多的事情,会做出更多的决策,它是漫长人生中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唯一一个。
高考那两天过得很快,没有想象的漫长。
就那样一眨眼就过了,与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
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喜极而涕,她看着或悲或喜的人群,只觉得陌生。
唯一有什么不同的是,结束后,沈栀州把《兰亭集序》听了好多遍。
最后的念白,反反复复,无数次拉到这里,然后点击播放。
“无关风月,我题序等你回”
“悬笔一绝,那岸边浪千叠”
“情字何解,怎落笔都不对”
“而我独缺,你一生的了解”
沈栀州没办法留下眼泪,好印证这是多么真挚的情感。
她的语文天赋很差,舞词弄墨着实不是她的强项。
可是江麟亦对她讲,如果有一天他变成大红大紫的歌手,一定要花重金请沈栀州来填词。
明明是一件小事,她却记了很久很久。
于是沈栀州提起笔,在白纸上写下。
“何需风月,今生情字难解”
“相思落笔,生死才敢诀别”
“春波照影,痴心尽付惊鸿”
“不应有恨,把酒共风从容”
她知道自己写的很差,跟方文山没法比。
可这是她的全部了。
十八岁的沈栀州拼尽全力,也没同十八岁的江麟亦说声再见。
她不肯说再见,于是咬牙不承认喜欢。
他不肯说再见,于是跨越大半个中国,千里迢迢来相见。
后来她顶着所有人的不解去了天津上大学,江麟亦去了上海。
她北上,他南下。
他们阴差阳错。
沈栀州突然想起那个午后,那次不经意的对话,其实是彼此小心翼翼的试探。
“你要去天津,我就考去天津,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还是陪你去上海,天才。”
她给他认真讲题,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少年的眼角有一颗泪痣。
他带了一只仓鼠,名字是她最后一个字的谐音。
这就是了,他们故事的最终结局。
原来没有眼泪是这么悲伤的事情,她为江麟亦做了那么多事情,却独独无法,为他留下眼泪。
即使到最后,也没有等来眼泪,所以自然也等不到,那个万中无一的奇迹。
只剩下风吹过,那阵清风短暂,少年少女终将远航。
尾声
江麟亦结婚了,饭店门口的海报上印着江麟亦温柔的笑脸。
他含情脉脉地望着自己的妻子,沈栀州盯着海报看了好一会儿才辨认出来,原来那是她的高中同桌江麟亦。
眉眼仍然是熟悉的,江麟亦还是那样的好看,只不过去掉了少年气的桀骜和张扬。
他不再穿各种各样花里胡哨的t恤,不再打着精致小巧闪闪发亮的耳钉。他如今穿着黑色正装打着繁琐的领带,只教沈栀州觉得恍若隔世。
算是命运垂怜自己,她见了江麟亦最后一面。
这件事情终于画上了一个不那么圆满的句号。
经过了这么多年,无数次想要回高中转转的念头被生硬压下,是因为近乡情怯还是自己骨子里的懦弱,沈栀州不清楚。
就像之前,那声再见犹豫了很久都没有脱出口。
说了再见,也许就真的再也不见了。
梦见江麟亦的那个夜晚,沈栀州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定了最早回家的机票。
她风尘仆仆地跨越千里回到小城高中,路过的随意一眼,就被定在了那里。
全世界都静止了,她只看得到他。
就像很久之前,沈栀州望着在运动会举牌的江麟亦,她清楚地听到自己心脏的跳动。
原来年少的喜欢,真的会记得很久很久。
即使记忆被封存了,身体还会替你记得,那些曾经的不舍和遗憾。
沈栀州愣在那里,就像当时一样。
她很清楚自己如今并不喜欢江麟亦,暧昧对象换了几个,自己辗转寻爱又是几年。
可年少时候的心动实在令人记忆深刻,喜欢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当年的清风温柔拂面。
她终于做了年少时江麟亦对沈栀州做的事情。
十六岁的清风越过重重的山岗,她终于再次触到。
彼时草长莺飞,春雨缠绵。
若我重回少年时,一两黄金一两风。若我正当少年时,不觉清风值万金。
而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真正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江麟亦会像飞蛾扑火般义无反顾地回来。
原来真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做完这个梦的时候沈栀州搜了解析,上面讲你突然梦见一个很久没见的人,那就代表着他要忘记你了。
沈栀州觉得这样也好,他们狼狈的、潦草的结尾被忘了也好。
他们的终章,不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历经苦难,证得圆满。
而是“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少年懵懂的喜欢,终究撑不过人生漫长的征途。
她想起讲这篇课文时,古板的语文老师意外地放了周杰伦的《兰亭集序》,在班级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当时年少,正是鲜衣怒马时。少年少女们叽叽喳喳,沉浸在年轻的、冲动的喜悦里,没有人注意到当时语文老师的异常。
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师第一次声音哽咽,在放歌的时候眼角甚至有些许晶莹。
原来严肃的、不苟言笑的人,也会有不忍忘怀之人,也会有无法言说之事。
原来大家都一样,年少的时候哪怕口袋只剩玫瑰一片,也会认为自己抵得过,这车遥路远的人间。
沈栀州要走了,她站在海报前愣了许久,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那就再见了,江麟亦。
那就再见了,年少的沈栀州。
她在心里默默地念到,然后走得头也不回。
就像当初的江麟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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