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刑名初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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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朱平槿的帝王心术,一面之缘的李完是没有资格评论的。有资格的只有江鼎镇和李四贤两人。
李四贤有资格评论却不会评论,否则他便违反了朱平槿对身边人“忠谨”的要求。李四贤对朱平槿的了解,来自于他长期的感性认识,更来自他对世子和罗姑娘的对比。只是受到身份的限制和王府的约束,他的这种了解和感受从来不会与第二人分享,即便是他的干爹曹三保。况且,他在顺庆府有一个秘密使命,就是监视身旁的江鼎镇。一旦这人背叛世子,他有权先斩后奏。这个秘密使命,就是世子朱平槿亲自安排的。
江鼎镇有资格评论也会评论,但他的评论角度又与众不同。
江鼎镇对朱平槿的了解,除了几次廷对之外,更多的是通过他的积极打听。最近舒师傅到顺庆府为蜀王府招考士人,江鼎镇一路陪同侍候,其敬业精神简直把职业选手李四贤都比了下去。舒师傅被侍候得浑身通泰,酒酣耳热之际,大嘴巴的毛病又犯了。他在江鼎镇的面前,得意洋洋地吹嘘世子送给他的四个字:“天下为公”,顿时把江鼎镇这位全国科举考试前几名的正宗高材生吓了一大跳。
众所周知,“天下为公”是《礼记礼运篇》中的一句话。
讲的是到达儒家的理想社会时,社会和谐,人人温饱。没有盗窃、没有犯罪、没有造反,家家夜不闭户。男的女的及时婚配,再也没有单身狗,再也没有屌丝和女神。所有的好东西都是大家的,想拿就拿,想穿就穿,想吃就吃,想耍就耍,吃一半扔一半,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红糖蘸红糖……总之,朱平槿把这个写给舒师傅,当时也没想太多,只是觉得这句话与他曾经握拳头宣誓奋斗的东西很相似,只有这句话才能恰当表达他此生的追求。
但江鼎镇作为高材生,博览群书那是必须的,见多识广也不是乱吹的。他想到的东西不是什么社会和谐,也不是什么万物公有,他想到的是帝王心术中对帝王言行的一个要求。
传说中的帝王心术讲,帝王之所以为帝王,那是以天下为私。又因为以天下为私,所以行万事以大公无私。经过这样一个复杂的螺旋式的哲学思辨之后,私与无私,最终完美地集于了某人一身。那个某人就是天下至尊——帝王。所以最后的结论是,帝王的心思就像女孩一样,你最好别猜,猜了也白猜。
……
朱平槿当然不知道,他想了想老婆,摸了摸青春痘,便把面前某个人吓出一番复杂的心思。眼见冷场,他决定还是尽快把西充县的这团乱麻理清为好。眼下的主要敌人,是嘉陵江以东的土暴子。西充县作为后方,需要尽快恢复平静,顺便把税收包揽、垦荒为田的政策推行下去。
“依大明律,彼等该如何处置?”朱平槿问。
李完稍一想,便回禀道:“杀官据城,是为谋反!依大明律,谋反与大逆,除犯人之外,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DU)疾废藏者,皆斩!”
“如此这番株连,不知西充一小县,能有几人得活欤?”朱平槿有些悲天悯人道。
他有故作悲怆(CUANG)的成分在里面,但这种株连确实极为残酷。一个瘸子平素足不出户,循规蹈矩,与邻为善。晚上睡得好好的,突然被冲进来的衙役锁了。原因是因为素未谋面的堂兄或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谋反,所以要拉出去砍头。你说冤是不冤?大明的百姓大都聚族为居,搞株连九族或许有一定现实意义;将来市场经济,人力资源分散各地,再搞株连九族,非但会丧失现实的警诫作用,还会严重阻碍市场发展。
“世子问律法,下官如实奏报而已!”李完脸色平静,好像他的族人并没有牵扯到其中一般。按照大明株连之法,他的堂兄弟一层也会被该死的李乾义牵连,但家人主动出首的不论。
“江东土暴子,裹挟之百姓甚多。如此大开杀戒,是逼民与我死战也!”朱平槿用现实问题敲醒三人。
没等他们回话,朱平槿转向他正在做记录的大秘程翔凤:“护商队出征川北土暴子,本世子曾有令旨,程先生不妨给他们说说。”
程翔凤停下了奋笔疾书的手,站起来对三人道:“世子曾有令旨:首恶必究,胁从不问。对那些被土暴子裹挟作乱的百姓,应该给他们改邪归正之机会;但对那些丧尽天良、罪恶滔天的匪首,唯有斩尽杀绝!绝不姑息!”
“土暴子尚且如此,况夫莘莘学子哉!”朱平槿道。
难道杀官据城这样严重的罪行,世子也要网开一面?江鼎镇揣测着朱平槿的帝王心术,心中疑惑了。好在他及时看到了不动声色的李四贤,赶忙收敛面容,不让自己的疑惑露于行色。
“轻纵恶贼,是为亡国之兆也!世子之仁,非仁也,乃妇人之仁!”李完怒发冲冠,勃然大怒。他往地上重重一拜,转身便要拂袖而去。
“李大人暂请留步!”朱平槿略一摆颌,随侍的曹三保便快步过去将李完拦住,“世子讲完,大人再走不迟!”
“下官失礼,请世子速速讲来!”李完怒气未消。
“汉儒董仲舒以《春秋》决狱,先生曾纠弹奸恶,可知其意?”
李完无礼,世子要收拾这个李完了,江鼎镇心想。只是这李完也是学富五车之人,世子逞口舌之利,弄不好要吃亏!
“论心定罪!”李完回道。他当过巡按,对刑名之术亦颇有研究。
“董仲舒云: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可知何意?”朱平槿又问。
“就其心之正邪以定罪!”李完回答完,立即反向朱平槿发难:“下官请问世子,误杀之罪与谋反未成,罪孰与重?”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朱平槿笑着回答。主观之外还有客观,犯罪情节之外,还有犯罪后果。李完之问,考点于此。
“谋反未成,其心殊恶。故本世子曰:二罪皆重!只是……”朱平槿再答。
“只是什么,还请世子明示!”李完咄咄逼人。
“谋反之罪,以‘反’为心,以‘谋’为实。既想‘反’,又已‘谋’,则谋反已成,何曰未成?”朱平槿开始反击,“误杀之罪,以‘误’为心;以‘杀’为实。既为‘误’,则本‘无’。无犯意而伤人命,如死者家愿受金银劳役之偿,可宽宥也!如此既不伤天和,亦可为死者家补偿,何乐而不为之?”
现代犯罪构成分析,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朱平槿不仅学过,还考过。这些知识和方法,从古到今,从外国到中国,都没有什么变化。区别最大的反而是习惯法与刑罚思想。比如日耳曼习惯法,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只是轻松地宣布你“从此不受法律保护(注一)”。这位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望着周围那些充满各种着强烈欲望的男人们女人们,心中大惧,仿佛见到了外星异形,只好一言不发捂住菊花,转身逃进无边无尽的日耳曼黑森林,从此再也不会在人类社会出现。
“想不到世子也精通刑名!”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李完看着这个十五岁的天家少年,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世子天纵英才之名,早已传遍顺庆,李完早先不信,现在却不得不服。
“以下官之意,世道不宁,还是要杀人立威!”李完虽然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语气已经明显缓和了,“不立威,无以镇宵小!”
“李大人老成谋国,本世子也有此意。”夜深了,朱平槿也不给他们打谜语了,“只是要少杀,慎杀,绝不可滥杀!既要杀得他们心服口服,还要杀得他们从此不敢作乱!罪刑相当,罪责自负,一人做事一人当,株连之事,诸位休要再提!”
随即,朱平槿叫住江鼎镇,让他立即与李完前往西充县,将擒获之人的罪行一一审明。放火杀官之人,务要证据确凿,然后以首恶之名报到顺庆府。当杀则杀,不可放过一人,传首四野,震慑宵小。其田产全部没入王庄,以抵出兵之费,其余家财全部没入官府。其余胁从之犯,视其罪行大小与悔罪态度,夺其功名,处以罚金,并判以长短不一之劳役,让他们在劳役中赎罪。如果无明显犯罪后果,且真诚地认罪悔罪,可以放归其家,自我反省。
交代完这些事,朱平槿立即话头一转,严厉斥责官府在税收中的贪污与不公,是这次西充事变的主要原因。要顺利推行顺庆府的税收包揽,必须正视这些痼疾,真正做到“一刀切”。但只是征税还不行,还要帮助百姓恢复生产,让他们安居乐业。
世子所讲,江鼎镇诺诺应了,李完却有些失望。因为人杀的太少,他李家不可能在这次事变中获得多少利益。相反,因为被世子强行推上了与中下层士绅对抗的前台,为了李家将来的利益稳固,他还得主动地靠拢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他正想着如何溜之大吉,置身于事外,却被朱平槿最后的一个安排惊住了:
“程先生,明日知会廖抚同意,尽快把今晚本世子与江先生、李大人之对话发表在《复兴报》上。刑名者,公器也,不可私决。当使民尽知之,如子产铸刑鼎尔。然依朝廷制度,藩王本不治民。是故请将本世子之名更易为廖抚、刘按或按察司,以明示我蜀地官府对民乱之策。以后对付土暴子,亦如是。清剿土暴子,得先从报纸上做起!总而言之,我们的政策就是:首恶必究,胁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下,一省之人都知道了李家在西充事变中的角色和态度,李家已经不可能全身而退,连同他在京师的弟弟户部侍郎李兆,也被这位蜀地世子一并绑架了。
注一:事例出自《古代法》。作者:梅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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