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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斗豹


却见那新头狼一阵耀武扬威,得到几十头野狼的膜拜,似乎是人家帝王加冕,做足了派头,让他看的有些啼笑皆非,没想到野狼也很爱慕虚荣。

        忽然,几十头狼纷纷跳跃,仿佛要重新向树干围过来,他脸上顿时阵阵苦涩,奶奶地,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要拿他树立威望吗?要是再纠缠下去,自己可真的无力回天了。

        正当他念头百转,做好殊死搏杀的最后准备,却见新头狼一声长嚎,率先向林子外碎步跑去,群狼跟随在后鱼贯而去,显得等级森严,没有半点的混乱。

        “哎。”李易重重吐了口气,一屁股坐在树干上,身子软瘫地靠着树杈,整个人就像脱力似的,就想好好睡一觉。

        不过,他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绝不能休息,这群狼必然去战场大快朵颐,吃饱喝足肯定会回来,要走晚了铁定会被困住,重新成为它们的开胃甜点。

        休息了百余个呼吸,他深深吸了口气站起来,沿着树干到了地面,还警惕地倾听四周动静,防备野狼来个回马枪,确定它们都走干尽,才快步向林子边走去。

        来到曾经战斗的地方,篝火早就成了点点灰烬,血迹也变干染成了黑土,尸体?遇到狼群哪有尸体,只有散落地上的破烂衣衫条子,还有几根触目惊心的带血骨头。

        狼,凶残无比,哪怕生存不需求也会咬死大批猎物,每次掠食却没有浪费现象,九成以上的尸体都会被吃掉,留点骨头渣子就算好了。

        不过,这可是人啊!他不免阵阵心寒,要不是自己见势不妙抢占有利地形,恐怕只能剩下几根骨头。

        感慨是有的,却没有任何的迟疑,赶紧收拾凌乱的包裹,把能收拾的都收拾了。没办法,千里迢迢的路程,指不定什么时候用得上,赶紧背在身上快步离去,只是可惜里面的食物早就被有了。

        第二天,他匆匆赶路来到一处山梁脚,早就远离了战场,却因为失去战马,充其量不过走了数十里。过了这道并不长的小山脉,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能够顺利的南下。

        忽然,他感觉一阵腥风,倏然警觉下停下抽出直刀,却见一只金钱豹,正卧伏在一棵大树下草丛中。

        娘地,先遇到猛虎再来野狼,现在又是豹子,运气可真不错,简直可以说是爆棚了,躲不开那就战吧!

        当他飞快抽刀时,两只眼睛露出凶光,那柔软的身子已经弓起,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却见一道闪电猛扑过来,快的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金钱豹就是丛林王者,力量不及猛虎,却胜在度惊人,就算李易抽出了直刀,还是来不及出刀,就被扑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衣袍,好在穿的颇厚,并没有伤到皮肉,这个时代别说动物的传染病,就是破伤风也能要人命。

        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李易脖子咬来,他单手持刀用刀柄顶住金钱豹脖子上挺,堪堪躲过这一口,赤红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几乎让他呕吐,要不是杀过人见过血,恐怕早就软瘫了。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最能爆潜能,李易伸出左手掐住金钱豹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扭动腰身,竟然硬生生把豹子压在身下。

        金钱豹是这片山丘的王者,岂能容小小蝼蚁侵犯威严,本能地扭动着身子,四肢利爪乱蹬,想要摆脱不利局面。

        武松打虎固然戏说,其中却是人类对猛兽征服的欲望,更多的是深深地敬畏,虎扑豹跃的劲道,绝非人力所能抗衡,那是一尾巴能把人腰扫折的存在。

        对此,李易有着深深地体会,干死猛虎纯属是侥幸,群狼就不用说了,对付这只豹子,要不是用了爆的急劲,利用金钱豹身形不稳,恐怕真无法把它压在身下。

        就是这种优势,在金钱豹的扑腾下不断丧失,要真被豹子腾出身子,恐怕他有直刀在手也只能自保。

        危机中,眼看锋利地爪子抓向脸颊,他右手腾出,冒着被爪子伤的危险,狠狠地捅了下去。

        金钱豹剧烈狂吼,血色大眼散绝望的凶光,却还是一口咬下来,白森森地利齿伴随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

        李易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强行移动上身,血盆大嘴从脸颊磨蹭过去,当再次抬起来时,明显没有太大的力气。

        因为,李易用力向下切割,锋利的刀刃破开了豹子的腹部,内脏哗啦地流下来,最重要的是,直刀致命一击是心脏,然后向下割裂。

        第三次咬下来,到了中途直接滚落地上,?渐渐停止了挣扎,血色大眼的光芒逐渐消逝,身子四肢不住抽缩,尾巴无力地摆了摆,最终不再动弹。

        李易拔出直刀,慢慢地坐起身,浑身的血迹,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当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金钱豹,忽然咧嘴笑了。

        金钱豹放在后世,绝对是一级保护动物,浑身上下都是宝贝,虽不能和大虫相提并论,肉却是可以吃的,豹骨可以下药泡酒,皮子能缝制上等的袍子,危险是大了点,收获却是很不错,还是自己凭真本事斩杀。

        当然,这个时代可不叫金钱豹,而是人称花斑豹。相当凶猛的猛兽,非寻常人所能应付。

        想象不如行动,他不顾身上的血污,很快就分割了豹子,动作相当的熟练,好在有那位将门世家子弟的奉献,百炼直刀割肉剔骨,那简直是杀机牛刀。不大功夫就处理完豹子,好在离洛水不远,水源是充足的。

        冰冷的河水阻止不了他的热情,索性采伐了干枯柴火,搭了个简易的烧烤架,割下腿子肉窜起来烧烤,

        黄灿灿肥油滴在火堆上,“滋啦”燃起了一股股火焰,勾人食欲的香味,连就着河水洗漱,换上干净衣物的李易,也有些急不可耐了,连道袍也来不及浆洗,就赶紧撒上了盐,能让烤肉更加美味。

        也是,虎豹肉是肉中绝品,那是滋补的上等膳食,寻常贵族还不能吃到,今个那么一大块肉,好在包裹里还有些盐巴,慢慢烤制好了,够他十几天享用了,就是可惜了骨头。

        他是一阵海吃,足足有两斤烤肉下肚,那是心满意足啊!既然吃的满嘴流油,那就有力气干些别的事情,又攒齐了鲜肉烧烤,准备制作路上的美味,也要熬出点油晾干备用。

        这个时代的远途,荤油加上盐是绝佳的补充体力食品,还是纯天然木炭烤制。

        难料的是,远处一道尘烟而来,竟然是三个蒙古军骑兵,待他们靠近,李易站了起来打量对方,为骑兵绝对是脸扁平、鼻子矮塌的蒙古人,还绝对是探马赤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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