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第五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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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村是一个极其落后的地方,外面用煤油灯的时候,大坑村穷得连灯都没点。
当外面已经用上了电灯的时候,大坑村也只有少数人家用得起煤油灯。
并不是没有人走出过村子,走出村子并不容易,听回来的人说,要翻越很多山,要渡过很多河流,要走破好几双鞋。
那一年,村里的陈跛子从外面娶回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姑娘,村民喜欢叫她夏大脚。
因为她有一双很大的脚,比男人还大的脚。
村里有一个池塘,不会有孩子喜欢到那个阴沉沉的地方,因为那是村里用来惩罚一些犯错的女性的。
装在猪笼里,丢在这个池塘,沉塘。
这个池塘的污泥早已肉眼可见的高,没有一点水生植物长在上面。
村民都说夏大脚幸好嫁到他们这里来了,不然以她这么差的条件,这么大的脚,怎么可能嫁得出去。
也只有陈跛子会娶这样一个女人。
夏大脚从来不跟这些人争论什么,她跟陈跛子过着自己的生活。
原本脏乱差的小屋也被夏大脚收拾干净整洁。
大坑村里的人的主食还是番薯,番薯吃多了,糖分多,不易消化。
夏大脚从外面带了种子,种了一年稻谷,结果有了大丰收。
刚巧这一年夏大脚又有了一个女儿。
陈跛子高兴极了,把女儿当宝贝宠。
村里的人极其不屑,一个没根的女娃子有什么用,但他们还是极其眼馋夏大脚种的粮食。
夏大脚也不藏着掖着,教村民种稻谷,将经验倾囊相授。
果然,村民都吃上了好几年的大米。
人人都说,大米这东西好啊!
可在夏大脚的女儿三岁那年,出现了极其罕见的旱灾,田里的稻谷几乎颗粒无收。
幸好各家各户还种着一些番薯,不然这一年的冬天都不知道要怎么过。
村民都愤怒了,却将所有的过错怪罪到夏大脚的身上。
夏大脚被众人游街后,一把扔入了村后边那个池塘。
只见人被装在猪笼里,沉塘后,只在水面上冒起几个泡泡,就再也没有了其他动静。
无力保护自己妻子的陈跛子又被人打瞎了。
后来干脆疯了,最后撞死在村口的那棵大树上。
夏大脚和陈跛子的女儿有一个女儿,叫夏归晚。
村里人都觉得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听,只叫她夏娃子。
夏归晚从小死了爹娘,自然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大多时候是住在村长家。
夏归晚从小就不喜欢这个世界,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自己爹发疯撞树死的那一天。
这十几年里,她可谓是是受尽了白眼。
她如今也约莫十六七了,可是骨瘦如柴的她,说她十三四也不为过。
村长陈大年,大概四十多岁的人,也没有老婆。
他养着夏归晚,自然最合村里人的心。
毕竟村里那么多人家,就他张嘴吃饭的少。
可陈大年看夏归晚的眼神总让她不舒服。
陈大年还有一个弟弟,叫陈大康。
可是这一次,夏归晚的任务对象却是陈大年的堂弟,陈生。
陈生是村里的医生,懂一点学问,还算是一个明事理的人。
他有一个妻子,可惜一直病体孱弱。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对母子。
母亲叫刘琦,儿子叫陈宏博,是陈大年另一个堂弟的遗孀。
她在城市里住不下去了,决定回到自己丈夫的老家过日子。
刘琦是一个很热情开朗、有想法的女人,像一团温暖的火焰。
当这样一团火焰出现在这样死气沉沉的村子里自然就会出事。
村里的那些女人就以她为眼中钉。
刘琦与陈生相识,发现村中有着丰富的铜矿,就想带大家一起发家致富。
两人一拍即合,克服了无数困难。
就在大家的生活都终于起色的时候,矿场发生坍塌。
刘琦和陈生被困在矿洞里。
两人互相激励,一块一块的将石头搬开,手搬出血了,就脱下衣服包着手搬。
刘琦在村里的好朋友终于劝服冷心冷清不愿相救的村民一起搭救,当他们救出两人的时候,发现两人衣衫不整。
原本就看不惯嫉妒刘琦的人造谣两人,给还未清醒的两人泼了一波脏水,说两人偷情。
最后的结局太过悲惨。
刘琦被扒光衣服游街,还被沉了塘,她在村里的好朋友也跟着跳了下去。
陈生被抓着去阉了,但最后幸而被公安局的人救了。
可他的妻子因为长时间无人照顾,饮雪解渴,最终冻死在了门边。
刘琦的儿子精神出了问题。
最后,陈生带着刘琦的儿子陈宏博离开了村子。
而之前被刘琦赶走的人贩子悠悠进山来了……
夏归晚 游观须知此地佳,纷纷人物敌京华。
林峦腊雪千家水,城郭春风二月花。
……
定元四年,南都容安。
秋日的朝阳才倾洒在人间,这集市的门便随着一声“嘎吱”被轻轻推开。
阳光铺洒在这遍眼的白墙瓦黛之间,突兀横出的飞檐,高高飘扬的商铺旗号,应接不暇的商贩小摊,琳琅满目的稀奇小样……
一切都在一瞬间变得清朗了起来,四周散发着活跃与生机,来往人群络绎不绝。
就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一位戴着帷帽的少女出现在视线中。
女子一袭齐腰窄袖襦裙,帷帽的白纱及胸,掩住了那纱下的容颜,只隐约可见那朱唇皓齿,眉心花钿。
少女手中抱着一包糖炒栗子,一边吃还一边四处张望着,模样灵动至极,就好像在躲什么人,又或者在打听什么新鲜玩意儿一样。
“话说这吏部尚书谢醒谢尚书家的二郎君,那可谓是英才出少年啊……”
人群簇拥之中,架起一座高台,这说话人便端坐在其中,手中拿着一块拍板,旁边放着一小壶茶。
沈归晚闻声望去,便知那是一位说书人。
只见那人端起一旁的小茶杯饮了一口,又继而开口:“此人天资聪慧,具有过目不忘之本领!凡是他过目的东西,就算是些不沾边的陈年往事,那都是信手拈来。”
“这位少郎君能言善辩,才思敏捷,若是放到官场,那绝对是平步青云!”
“只可惜此等人才不愿栖于官场,反而喜好推究研理。”
说书人说着,台下的一位女听众立马站起身指责,“你这说书人说再多又有何永强?那谢小郎君还不是照样是个无心之人!”
“就是就是!”
一旁的女人随声应和,两人你一句她一句,相互依和着离去。
那说书人不以为然,继续说着谢家次子的传奇故事。
“又是这个谢黎!”戴帷帽的沈归晚吃了颗栗子,小声嘀咕着。
她来南都少说也有半把月了,这谢家次子谢黎的故事倒是在这集市上听闻不少,就差耳朵没起茧子了。
此人当真如传闻所说,过目不忘?不通感情,一颗木石之心?
沈归晚才不信。
哪有人天生无心?又不是石头!
不过是还未遇到对的人罢了。
不过这些都是别人的事情,她不在乎,也懒得管。
此次前来南都,可谓是历经艰难险阻,怎么也得拐个漂亮郎君回家吧?省的她那些三姑姑、六婶婶又笑话她没人要。
说她整个人瘦的跟个竹竿似的,一点都不美观,肯定没有哪一位郎君敢要她!
她瘦怎么了?
她身子底子好啊!还省粮食。
不似那些三姑六婶,顿顿能下三碗饭,口气大的能把牛吹跑。
反正待在乡下家里也是被她们嘲笑,还不如来南都投靠表兄,找个俊俏郎君,回去气死她们!
……
少女倚靠在一旁的红漆木柱上,一双杏眼灵动地四处观望,一会看看说书人的台子,一会扫着周围,静观风吹草动。
突然看到集市口一位背着斗笠的青年男子走进,吓得她赶紧拉紧纬纱,装作行人几欲从后侧溜走。
那青年人喘了口气,眼神敏锐,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位奇怪的女子。
男子翘了翘嘴角,详装问路人走了过去,“敢问小娘子可曾见过一位这么高的女子?她长相一般,还贪吃。”
男人用手比划了一下,可眼睛却盯着帷帽下的面孔,仔细看,还能看出他眼底的笑意,似是早把面前人看清了的模样。
“……”沈归晚语塞。
她贪吃?
她长得一般?
沈归晚深吸一口气,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能够溜出去,她忍!
女子点了点头,伸出右手指向里一个方向。
“有劳小娘子了。”男人抱拳致谢,起身便往沈归晚指的那个方向走去。
后者见了,赶紧提腿溜。
结果还没迈脚就被人拦下去路,“嘿!还溜啊?”
沈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掀开她的帷纱,一下子就看到了里面人的真容。
面纱下的女子生的精致可人,不似姑婶那种圆润,一张精瘦小巧的脸,看着让人赏心悦目,丝毫不必那些美人逊色。
“表兄……”沈归晚努了努嘴,一手抱着栗子,一手拉着沈涿的衣袖求情。
“你别送我走嘛……”少女立马作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回去了,三姑姑六婶婶她们又该嘲笑我嫁不出去了,你阿妹都十八了……”
“……”面前的男人睨了她一眼,甚是无奈。
他这个表妹来南都都大半个月了,整天执着于出门寻找郎君,虽说南都民风开放,但他如此未免也太过开放了吧?
男人语气带着无奈,但也没丝毫赶她走的意思:“真搞不懂姑母为何把你送到我这来,可麻烦死了。”
沈涿叉着腰,转身就走,示意她跟上。
钱她带的够,就是贪新鲜爱玩,找人麻烦。
“许是图你在南都做了大官儿?”沈归晚凑到他面前,俏皮地说。
“就我?”沈涿一脸自嘲样,“还大官儿?”
“嗯,那当然!”归晚弯起眼角,“表兄从小就机智有远见,定是做大官的人!”沈归晚抱着栗子,笑着跟上他的脚步。
“嘁——”对方显然是被她逗笑了,“你别以为说点好听的我就信了,该教训的还是得教训!不然我非把你送回去不可!”
“是是是,表兄教训的是。”
“只要不把我送回去,一切都好说!”
她的如意郎君还没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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