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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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天还没亮,刘青已经被李氏叫起来了,昨儿晚上睡觉前,蒋氏便一再叮嘱过,要她早早的起来。
刘青也知道,她要和刘大爷一早起床,坐大牙叔的牛车去镇上,刘大爷上次在镇上打听过,今儿镇上有好几个人都要去城里,他们到时候赶过去一起搭车,便能省下好多钱。
这大概就是古代版的拼车了。
然而刘青没料到的是,李氏喊她起床也忒早了罢,别说早上,这根本还是三更半夜嘛!
没有起床气的刘青,都觉得自己要被这漆黑的深夜给憋出气来了。
亏她上回还为一早就要起床去城里的亲哥点蜡,明明该点蜡的人是她自己,亲哥上回再早,至少天差不多亮了罢!
李氏却没有理会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沉默的刘青,她摸着黑翻箱倒柜,总算把给刘青做的新衣裳找出来,女儿长这么大第一次进城,她决定好好给女儿打扮打扮,定让女儿漂漂亮亮的进城去。
因此,李氏不仅特意把赶制好的新衣裳找出来,还特意把自己成亲时的头发翻了出来,这朵头花还是当年成亲的时候孩子她爹送的,这么些年她一直舍不得戴,保存得仍然跟簇新的一般。
李氏刚翻出来时,手指轻轻摩挲了下颜色仍然鲜亮绢花,心里涌出些难言的情绪,忙压了下去,随后才缓缓起身,转头对刘青道:“青青,你现在清醒了没?赶紧换了衣裳出去洗漱,这要是耽搁了功夫,今儿估计就赶不回来了!”
刘青还睡眼婆娑,但是也知道李氏没有吓唬自己,这要是真因为她耽误了时间,今天要在县城住一晚,住店的费用肯定不低,这笔账蒋氏他们都得算到她头上,纵然她现在是刘家的功臣,也讨不着好的。
想到这里,刘青总算是动了,她只是站起身,李氏已经摊开衣裳,要往她身上套了,刘青乐得轻松,只要配合的伸手蹬腿,全在她娘的帮助下换好了新衣裳。
这么大人要娘给穿衣裳她也挺好意思的。
刘青迷迷糊糊的,穿好衣裳,整理好衣襟,李氏让她别动,她就乖乖站着不动,也不知道她娘在她头山鼓捣了一阵什么,直到李氏满意的露出了个笑容,轻轻推了她一把:“行了,出去洗漱罢。”
“噢。”刘青点头,乖乖跟着李氏出门了。
外边,蒋氏、林氏和安氏她们也起来了,虽然才凌晨时分,但这回出早门的是刘大爷,蒋氏都要起来送行,她们做儿媳妇的,更不可能在床上睡着了。
蒋氏屋里开着门,她在里头收拾东西——其实早在前两天就收拾好了,只是蒋氏生怕漏掉些什么,不放心又打开检查了一遍。
安氏和林氏在灶房准备些吃食,这念头不流行在外边吃饭,出门的所有干粮都要备好,而且出发前,刘青他们也要吃一顿早饭,许是怕路上要上茅房不方便,林氏她们便没准备稀饭,在锅里蒸了几个红薯和土豆,对刘青道:“青青先去漱口罢,早食很快便好了。”
刘青点头,四处张望了下,才问道:“怎么没瞧见爷?”
蒋氏的声音从屋里传来:“你爷去你大牙叔家喊人了,不用管他,你洗漱完了先吃便是。”
这会儿天黑归黑,但也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还是依稀有点光亮的,所以谁也没奢侈的点灯,所以活动都在摸黑中进行。
刘青洗漱完,总算清醒些了,手里被安氏塞了两个刚蒸熟的红薯,她手心烫得连忙走出灶房,匆匆来到院中,把红薯放到中间的木桌上。
安氏后脚也出了灶房,此时的天色又亮了许些,依稀瞧见刘青今儿的打扮,安氏不由瞅着刘青笑道:“哟,青青今儿穿新衣裳啦?可真漂亮。”
刘青先前迷迷糊糊的,都没意识到自己今天穿了新衣裳,被安氏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低头一看,隐约看得到袖口处的花纹。
此时蒋氏也从屋里出来了,听到安氏的话,不由往刘青这边看过来,她倒是一眼瞧见了刘青的头花,眼底闪过一丝满意,点头笑道:“青青戴的这头花,虽然颜色过于鲜亮了些,不过青青皮肤白,戴着倒也好看。”
安氏的目光也往刘青头上看去,一时还有些惊讶,笑道:“青青戴的这头花,瞧着好像还是绢丝的呢?”
或许安氏只是一时惊讶发问,李氏却未免有些局促,她的底子如何,整个家里谁不知道?她自己空无长物,儿子念书都是靠公婆和叔伯们负担的,可不能叫弟妹误以为她留着私房钱去给女儿买头花。
李氏抿唇道:“是啊,这么多年没拿出来瞧过,好在颜色没褪。我想着青青头一回进城,又要去看她大哥,太寒酸了也叫延宁脸上不好看,就把这头花翻出来给她戴上,也算有个装饰。”
安氏问出口那一刻也觉得自己这话难免叫人误解,此时见李氏解释得认真,她也连忙笑道:“原来是大嫂成亲时的好东西啊,难怪我瞧着这么精巧呢!”
刘青听到安氏这话,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副画面,又红又大的花戴在自己头上,活像媒婆的造型,刘青瞬间被自己的想法雷到,忙放下手中的红薯,伸手要把头花取下来,被蒋氏拦住了:“戴着挺好看呢,你取下来作甚?”
安氏和李氏也在点头表示认同。
刘青可不敢认同她们的眼光,回忆起李氏帮自己戴这朵头花时,被她忽略掉的那一瞬间眼神,再联想到李氏的话,自然也明白这东西对她意义非凡——说不定就是那个短命爹送的定情信物!
对她娘而言这么珍贵的东西,刘青如何也不能心安理得的戴着,便道:“我一个小孩子,要戴花做什么?城里人来人往的,我戴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别不小心给弄掉了。”
蒋氏想了想,倒有些赞同刘青的话,便点头:“也行,这颜色你戴着好看,到底不适合小孩子,不戴就不戴。今儿去了城里,若看到好看的头花,你记得给自己买两朵回来换着戴。”
因着刘大爷那番豪言壮语,蒋氏如今倒舍得在刘青身上花钱了,她琢磨着这个孙女跟村里其他姑娘可不一样,说不得以后就成了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几朵头花又花不了几个钱,完全戴得起的,就没必要寒酸自己。
至于李氏这朵绢花,到底是好东西,叫她继续保存着,说不定孙女儿以后出门子用得上。
刘青倒不知道蒋氏这翻心思,虽然对她的大方很是意外,忙手脚麻利的把头上的东西解下来,小心塞到李氏手里:“娘,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可得收好了。”
几人正说话间,林氏已经把干粮都准备好了,装了个小包袱拎出来。
而刘大爷也回来,同大牙叔一起回的,大牙叔把牛车停在刘家院门口,刘大爷进门抄起行李,又捡了两个热腾腾的红薯,便拉着刘青匆匆出门了,连早饭都是在牛车上解决的。
牛车慢慢悠悠的颠簸,在刘青觉得自己小身板都要被颠散架之前,总算是到了镇上,而此时天依然还没大亮,镇上约好的车把式已经在镇口集齐了众人,等刘青他们一到,这边便出发了。
整个镇子里一同去县里的,有七八个人,除了刘青,其他都是三大五粗的汉子,将小小的板车塞得满满当当的,刘青的小身板挤在里面不算吃力,但是等牛车重新颠起来,她才知道这踏马比来镇上的时候难熬多了——至少过来的时候就他们祖孙两,她横躺在板车上,四肢伸直都没问题,不用这么缩手缩脚的憋屈着。
刘青不仅小身板伸不直,还要小心翼翼抱着怀里的包袱,别被颠得掉下去了。刘青抱着的是给刘延宁戴的衣裳,以及她从自己的作品中挑的几个最好看的荷包,这点小东西,比起刘大爷抱的那个大包裹,还真不算什么了。
刘大爷负责看管的东西又重又贵。前儿去镇上买的那只野兔,被刘青做成了香辣兔丁,除了一小部分兔丁进了刘家人的嘴,大部分都被留着带去给刘延宁了;前段时间蒋氏和林氏去大花姐家的池塘挖藕,还有好几截放在地窖里没舍得吃,刘青在蒋氏前来询问的时候,便建议做了一道麻辣藕片,毕竟这菜好吃简单不说,这个天气也能存放两到三日;此外,刘青还做了一道能放置时间最长的梅菜扣肉;当然最值得一提的,还是茶叶蛋了,虽然自家卖茶叶蛋,可刘家自己人都舍不得吃,觉得吃一个就少了三文钱,这次他们装了整整二十个茶叶蛋,分量真的是不轻了。
刘青相信这一次定能让亲哥吃得满嘴流油,从而对她的厨艺有一个最清晰全面的认识!
可这会儿她才知道,这玩意儿是真不好带啊!
难怪熊孩子们知道她要进城了也不闹腾,长见识是长见识,可这过程了太煎熬了些。
刘青一行人是中午才到的县城,这个过程中,她已经完成了从痛苦煎熬到怀疑人生,再到大彻大悟的转变了,最后刘青得出一个结论——亲哥回家的次数寥寥无几,省钱是一方面,过程难熬估计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同理,十里八村的村民们都不爱进城,多半也是因为这个。
这个时候,刘青是多么怀念现代社会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再不济给她来个自行车也行。
刘青深深的叹了口气。那厢,刘大爷已经同车把式商量好返程的时间和聚集地点,然后才拉着刘青往城门口走。
是的,车把式只把他们送到城门外,大概是为了省下那笔出进城费罢。
刘青跟着刘大爷去前头排队进城,听着刘大爷絮絮叨叨的叮嘱:“城里人多手杂,拍花子的也多,最爱找你这种年纪的女孩下手,你可要跟紧我,千万别走散了。”
“爷,什么是拍花子?”
“就是把你拐了去卖。”
原来这个时候就有拐卖了,刘青想着,很应景的往刘大爷旁边挪了挪,用空着的那只手扯着刘大爷的衣摆,道:“爷,我一定紧紧跟着你。”
刘大爷放心的点头:“就这样拉着我的衣裳,不要放手。”
“我知道了。”刘青点头,她想着自己心理年龄都二十多了,上辈子拐卖的的那些套路她看得太多,应该不至于上当,便不想刘大爷过多纠缠这个问题,扯开话题道,“我们进了城就去找大哥吗?”
“先去找你大哥,把东西给他,若后边还有功夫,爷带你去街上逛逛。”
刘青笑道:“那咱们赶紧去,现在刚好是午时,若赶得上哥哥吃午饭就好了。”
祖孙两说话间,已经轮到他们交钱进城了。
刘青这时才知道,其实进城也不仅仅只是交进城费这么简单,还要经受守城士兵。虽然这个时代没有身份证户口本这种东西,但人家有户籍,真要追究起来,祖宗十八代照样能扒个干净。
守城士兵很尽责,盘查了他们的户籍,又要问进城的缘由,听到刘大爷说去青山书院看孙子,士兵的态度倒温和了许多,没再接着盘问,只收了他们的进城费,便摆摆手道:“可以进去了。”
刘青注意到,士兵说这句话时,已经算得上轻言细语了。刘青不由再一次感叹,难怪刘家人宁愿吃糠咽菜,也要供刘延宁读书考科举,这的确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唯一出路了。
刘延宁如今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穷书生呢,士兵听到青山书院,态度便发生如此巨变,以后刘延宁真考取了功名,他们刘家还不知道还能得到哪些特殊待遇。
刘大爷先前去过书院,这会儿便不用费功夫打听,进了城便拉着刘青直往人少的那条路走去。
刘青倒能理解,从古至今,但凡书院,总是喜欢选择僻静的地方,古代更狠,好多有名的书院都设在深山里,大概是觉得这样比较附和“寒窗苦读”这四个字罢。
其实青山书院有点名不副实,说是“青山”,刘青走了以后才发现就是个山坡,连山丘都算不上,她如今被锻炼得身体倍儿棒,气都没怎么喘的就爬到书院门口了。
青山书院倒是有一点很洋气的,这个时候就有门卫了——当然人家的正确称呼是门人,门人尽职尽责的把刘青和刘大爷拦在了门外。
刘大爷先前来过一次,知道这儿的规矩,倒也不慌,客气的笑道:“小老儿携孙女来看望在书院的孙子,还望通融。”
门人便问:“不知是哪位学子?”
刘大爷报出刘延宁的名字。
门人一听,立刻笑道:“原来是刘学子的家人,刘学子前儿已经打过招呼,老人家稍等,我这就去帮你请刘学子过来。”
刘延宁是前日收到信的。刘大爷不想叫孙子过多挂念,信上便直接说了过四日进城,刘延宁推算一二,便知道是今日了,因此早早同书院的门人打了招呼,就怕门人不认得
再者他想自家爷因为要省些钱,进城肯定是当日来当日回,决不可能在城里住一宿,那便要起早贪黑的。
刘延宁估摸着,自家爷爷大概中午就能到了,因此下了学,刘延宁并未起身离开学室。
正是该用午饭的时辰,书院的学子们纷纷往用饭的地方走去,刘延宁却坐在位置上没有动,拿了本书看得认真,有同窗经过见此情景,便打趣一番,大约是笑他太过废寝忘食。
刘延宁听了也只是一笑而过,并未把对方的玩笑放在心上,反倒顺势道:“陈兄说笑了,小弟倒有一事拜托陈兄,倘途中见到有人找我,还请转告一声我就学室。”
这位叫陈兄的学子也是爽快人,一口应下了,并未再追问什么,已经跨步出了学室。
刘延宁坐回位置上,继续看书,面上一派平静,心里委实有些放心不下。
爷爷虽然来过县里,但也是在两三年前,也不知道他这回还记不记得路。
除了担心刘大爷在路上的情况外,刘延宁还有些不好明言的忐忑。家人很少进城来,逢年过节要进行采买,都大多在镇上,用不着进城。爷爷和二叔上一回进城,还是因为他考科举的事。
而这一回他这边没发生什么,童试还在明年开春,爷爷不太可能因为他的事而进城,难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大事?
刘延宁觉得能让他爷爷匆匆忙忙来找自己,说不得就是他娘和妹妹遇到了什么麻烦,连爷奶都不好拿主意,这才眼巴巴的进城里来找他了。
这大概就是关心则乱。
刘延宁据上一次回家,也离开数月了,这段时间来往信件并不频繁,而且时人都有一个习惯,给家里人报信,向来是报喜不报忧,他写信回去都只挑好的说,家里人写信过来未尝不是如此,因此来信上说家里近来如何如何红火,没有亲眼瞧见,刘延宁是不会全信的,反倒一有点反常,就忍不住担心家里是不是不大好。
就在刘延宁胡思乱想的这功夫,门人已经匆匆赶到学室了,声音略带一丝恭敬的对刘延宁笑道:“刘学子,您爷爷正在外边等您。”
终于等到了。刘延宁腾地一下站起身,动作之大险些把手中的书给蹭掉了。好在刘延宁是真心爱书,连忙将书合好工整的放起来,这才随门人出去了,一边走一边问对方:“就只来一人吗?”
“老人家身旁,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小的听见女孩喊着老人家‘爷爷’。”门人笑道,“那女孩应该就是刘学子的妹妹罢?小人瞧其眉目间,倒与刘学子有六七分像呢,小小年纪已是钟灵毓秀,长大了想来也像刘学子一般,是个出色的人物。”
门人大约是在书院待久了,耳朵里听多了学子和先生们的对话,自然而然的,他自己说话也带了些文雅。
“李伯缪赞了,舍妹年幼,尚且一团孩子气。”
门人却笑道:“是刘学子太谦虚了。”
许是刘延宁在外头总是这样一副不动声色的模样,让人都摸不清他到底什么心思,门人瞧着就更觉得他谦虚了。
殊不知刘延宁这话没有半点自谦之意,在他心里,妹妹就是少不经事的孩子,单纯,懵懂,才叫他如此放心不下。
他心里也明白,自己的亲妹妹,无论是什么性子他都喜欢,都觉得可爱,但是外人眼里,妹妹太过沉闷内向,大约是不大讨喜的。因此门人这番话,不过是纯粹在恭维罢了。
当然有一点,刘延宁十分确定,是门人是故意恭维他妹妹,而不是认错了人——家里头十几岁的妹妹,就只有他亲妹和堂妹,从门人说那女孩眉眼长得像他这一条,刘延宁就能确定,今日跟着过来的是他亲妹妹,而不是堂妹。
堂妹刘雅琴长得特别像二婶,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刘延宁知道自己遗传了他娘的眉清目秀,跟堂妹没有半点相像之处。反倒是他妹妹,以往眉眼还没长开,瞧不出来,但他也仔细观察过妹妹的轮廓,发现他们兄妹其实都长得更像娘,既然妹妹和爷爷的来信里,都说家里条件好了,吃得起肉了,经过这几个月的调理,妹妹长大了,眉眼像他一样逐渐定型也不是不可能。
一番分析下来,刘延宁对自己妹妹跟着爷爷进城的事已经确定无疑了,脚下原就快的步子,不由又加快了些。
门人倒也体谅刘延宁急切的心情,并未再多话,陪着刘延宁默默的加快了脚程。
两人很快便到了门口,刘青眼睛尖,远远的瞧见刘延宁的身影,便扯着刘大爷的衣摆道:“爷,我瞧见大哥过来了!”
“哪儿呢?”刘大爷张望了一阵,还是没瞧见人影。
“就在前面啊。”刘青伸手指了指,刘大爷还没说话,她倒是见到刘延宁在朝自己招手,许是对方也瞧见他们了,刘青不由挥舞着小手,热情的回应着,“大哥瞧见咱们了,在摆手呢!”
刘大爷总算是见到了,不由捏紧了手头的布包,笑道:“来得真快啊,真快。”
确实很快,刘延宁已经近在眼前了。他远远的瞧见刘青,便一直在打量着,却还是不如走近了见的这般震撼——眼前这个穿着粉色裙衫,白皙的脸蛋上,因为太阳晒得发红,更显得粉扑扑的可爱,还在拿水灵灵的大眼睛瞅自己的漂亮小姑娘,真的是他印象中那个干瘦沉默的妹妹吗?
刘延宁一瞬间是难以置信的,可是他又确信是这的确是他亲妹妹,对方相似的眉眼,眼底的亲近和幕孺,仍然能让他生出想保护想疼爱的情绪……
这就是他唯一的妹妹,他答应过爹要照顾一辈子的亲人。
原来她已经长大了,在他无心关注的时候,悄无声息的,茁壮成长着,变成了这般亭亭玉立的模样。
原来李伯并未夸大其词,他的妹妹确实配得上“钟灵毓秀”这四个字,眉目间满是清澈和灵动,清丽而脱俗。
刘延宁心里油然而生一阵自豪,当然也伴随着某些不可言说的失落和遗憾。
遗憾的是他没能亲眼见证妹妹的成长。
这番复杂的心情,于刘延宁不过是转瞬之间,连刘青这个当事人,都只察觉到她大哥刚开始看她的那个眼神似乎有些复杂和奇怪,让她一瞬间都有些心虚起来,以为是自己转变太大被亲哥发现端倪了,等想再仔细瞧瞧亲哥是什么意思时,刘延宁已经恢复了一惯的温文尔雅。
刘延宁眼神自然的,让刘青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正沉浸在见到了孙子的欣喜中的刘大爷,更加没注意到这一幕,一惯少言少语的他,难得像女人一样,拉着刘延宁看了又看,不停的道:“怎么又瘦了,在书院里都不吃饭是不是?”
“爷……”刘延宁刚扶住刘大爷的手,想说些什么,却被刘大爷一把抓住,被拉着去摸包袱里头的东西,“爷这回给你带了好多吃食来,都是你妹妹做的,有野兔肉,有猪肉,还撞了一点自家煮的茶叶蛋,这个你吃不完也可以送人,同窗和时常照拂你的先生们,好好谢谢他们。这些肉你可得好好吃,吃完了就说,爷想办法再托人带些过来,多亏了青青这丫头机灵,咱们家现在能赚钱,前几日去镇上卖茶叶蛋,都赚了整整一两银子呢!不差这点钱儿啊。”
“爷听说考科举很磨人的,身子骨不好都熬不过,你可得趁这段日子,先帮身子养得壮壮的,科举才能考得好。”
刘大爷都不必把包袱打开给刘延宁看,从他手里接过包袱的刘延宁,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份沉甸甸的爱意,不由有些感动,抿了抿唇想说什么,刘大爷又连忙从刘青怀里把包裹拿过来,一股脑儿塞到刘延宁手里。
“对了,上个月你奶让你娘去镇上扯了几块好的料子,做了两身新衣裳,刚好天气转凉,你现在可以穿了,以前那些旧衣裳别用了,收拾起来,等过年带回家便是。”刘大爷说着看了刘青一眼,刘青便提醒道,“爷,你还没说我给大哥的新衣裳上绣了花呢!”
“是啊,瞧我给忘了。”刘大爷拍了拍脑袋,回头对刘延宁笑道,“青青现在可能干,不仅能做好吃的,跟着她师傅学绣花也有模有样了,学会的第一个花样,就是给你新衣裳绣竹子呢!”
刘延宁被塞了一怀抱的东西,一颗心也仿佛被这些东西填得满满当当的,一时竟有些不知道回什么,只能抿着唇温声道:“爷和青青这次进城,还带了这么多东西,委实辛苦了。”
“就这么些小玩意儿,有什么辛苦的。”刘大爷摇了摇头。
刘青见刘大爷一股脑儿把该叮嘱的都叮嘱完,眼下就没话说了,只能自己替自己多刷几次好感值的机会,当下拉了拉刘大爷的衣摆,不满的道:“爷,你还忘了一件事没同哥哥说呢。”
刘大爷以为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下意识反问了一句:“还有什么事?”
不等刘青插话,刘大爷又回过神来了,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笑道:“瞧我这记性!事关青青的前程,这么大的事我竟险些忘了。”
“不是这个……”刘青默默把话吞回去,听着刘大爷同亲哥商量,“延宁啊,青青说想学识字,我跟你奶商量过,青青聪明懂事,能认几个字也好,索性你娘就能教,又不用花钱去外边请女夫子,倒也省事。就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刘延宁还真被这话惊讶了一下,第一反应就是:“我娘也同意了?”
事实上刘延宁从来就不赞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这句话,他自己就是男人,自然知道男人对女人的要求,与女人对女人的要求,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标准。
话又说回来,其实他觉得,女子选择识字亦或者不识字,不应该是出于为了讨好男性而做的决定,若是有那个条件,他倒觉得人人都应该识得几个字,读过两本书才好,毕竟读书使人明智,人人都看书,这世上便不会有那么多愚昧无知的人了。
当然刘延宁也知道,这只是理想境界。他要求不了别人,却是真心琢磨过,教自己唯一的亲妹妹识字。他一直知道妹妹胆子小,少时还能说是女孩家的矜持,随着年纪越大,这种性子只会越不讨喜,在家中尚且不被长辈所喜爱,这要是有朝一日嫁了人,只怕待遇还不如在家中。
因此刘延宁想抽空教自己妹妹识字,让她读点书,就算不把她的性子磨过来,至少她心里头对事事看得清明,不至于糊里糊涂度日,再有自己的照拂,往后日子也不至于过得太糟糕。
只是这个念头,刘延宁还没来得及付诸于行动,刚透露给他娘,就被一惯温和的母亲给言辞厉色的喝止了。
那一日,他娘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尽管刘延宁也清楚,他娘并非是针对于他,只是如此慎重,或者说如临大敌的模样,到底让他忍不住往深里去想。
那是刘延宁第一回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他表面上瞧着光鲜亮丽,花团锦簇,实则都是虚的,不过就是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穷书生,比旁的人多读了几本书,根本没甚大用。家里人哄着他供着他,却不代表他就有资格任性妄为——毕竟他自己身无长物,在县里念书,学资和生活的费用,还有书本,笔墨纸砚这些费用,全都是靠全家人省吃俭用得来的,他相当于什么都不用干,伸手白拿。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自家人虽然不应该这么算,但道理却都大同小异,他既然是靠爷奶和叔伯供着的,一举一动不说完全受制于人,但至少也不能罔顾长辈的意思。
就拿教妹妹读书这事来说,他既然要教自己亲妹妹,可叔父们供养他至今,相当于衣食父母,于情于理,他也不能只管他妹妹,而不管堂兄堂妹他们——可他自己,是委实没那个功夫去教这么多人,那就只能一视同仁,谁也不教了。
不过刘延宁心里并未放弃多照拂自己妹妹的想法。理智上来说,叔父们对他们有恩,他以后真有了能力,必然会加倍回报他们的恩德。
可情感上,他就这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本质上就不同,根本做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一视同仁。
再说父亲去世前拉着他的手,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妹妹和母亲,不停的叮嘱他照顾好她们,父亲的遗愿,他也不能罔顾。
刘延宁的改变在于,他知道把这些想法深藏于心底,在他没能力之前,一切都只是想法,无法付诸于行动,只有等他出人头地,考取到一星半点的功名,才有资格也有底气,特殊照拂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所以刘延宁这个时候,听到他娘竟然改变主意,不但同意了让妹妹识字,竟然还愿意亲自教她,心里不可谓不震惊——要知道,他娘自父亲去世后,根本不愿意听人提到她会字这件事,仿佛对这个事实十分抵触。
是什么让他娘改变了观念?
刘延宁惊讶了会儿,想不出缘由,便没有放任自己的思绪,及时收回了心神,笑道:“既然爷奶和娘都同意,孙儿自然没甚好反对的,让妹妹学着认字也好。只有一点,近来家中若是不忙,让堂弟堂妹他们也跟着娘一起认认字才好,娘教一个也是教,两个三个也是教。”
“这事我不是没想过,只是你娘说她也只会认得几个字,女孩都无所谓,那像你弟弟他们,若是你娘教得不对,就怕耽误了他们。”刘大爷以前是不敢想,觉得他们老刘家只要出了刘延宁这一个读书人,就已经是祖宗显灵了,其他孩子中就算还有天赋的,要他们再供一个出来,也实在是无能为力。
但是现在不一样,家里能赚钱了,日子蒸蒸日上,大孙子也很快就要下场考功名,眼看着就要出头了,这个时候再培养两个小的,倒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刘大爷那个时候还可惜过,倘若刘青是个孙子,就算年岁大了些,他都咬咬牙,愿意把她也送去学堂,奈何是个姑娘家,寻不了这个前程,刘大爷便只能把目光转移到了几个小的身上。
其他的暂时瞧不出来,至少小六那孩子精怪得很,平日就他跟青青歪点子多,嘴巴也麻利,脑瓜子转得快,虽然比不上大孙子的资质,但比起村里其他孩子,也是好太多了。
若好好培养着,小六这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有他大哥的一半。
这事刘大爷还只是有些动心,更多的却是迟疑,便没同任何人商议,正好李氏跟他说想教青青识字,他才猛然想到家里还有个识字的。他正好看不出小六的资质,李氏识字,这方面懂得应该比他多,让她顺道了教教这几个孩子,到底资质如何,很快便见分晓了。
虽然这个命硬的儿媳妇,让刘大爷一直很不喜,觉得老大当年要不是铁了心娶她,就不会被克死了。但好在李氏肚皮争气,给他们刘家生了一双如此出色的子孙,刘大爷勉强把心里的不喜压下去,以平常心态来看待李氏。
然而刘大爷另一方面又觉得李氏说到底只是个女人,让她来教孙子们,就怕把孩子们给耽搁了,一时间便拿不下主意,才想着索性到了城里,一并说给刘延宁。
在学识方面,刘大爷无条件相信刘延宁而不是李氏。
刘延宁也的确警觉,刘大爷这么一问,他立刻把刘大爷未言明的意思读懂了,当下笑道:“虽然娘多年未曾再拿过书,但娘自小便书读诗书,如今不过是给弟妹们启蒙而已,自当应付得过来,爷不必太担心。”
“孙儿还记得年少的时候,最初也是娘教我识字的呢。”刘延宁似是漫不经心的提了一句,旋即又道,“再有几个月便过年了,书院放数十日假,孙儿到时也能抽空,检查检查堂弟们的学习。”
听到刘延宁最后一番话,刘大爷眼神一亮,才彻底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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