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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军马戎整




        少府是个实权很大的衙门,盐,铁的买卖按道理说,都是归少府管的。王金这一次再河北购买生铁,算是走私。

        盐和铁的需求量就不用说了,利润惊人。

        考工衙门,也就是上一次王金挖去了工匠的衙门,也是少府下属机构。

        皇帝的衣服,膳食,也都归少府管。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制造钱币。印钞机啊,这多赚钱就不用说了。

        总而言之,少府是属于皇帝的私人小金库,乃是很权重很权重的衙门。将这个私人小金库管理好,每一个皇帝的生活都是非常非常舒坦的。

        当然,也因此每一任的少府都是皇帝的亲信。否则王金会帮忙糜竺谋取这个职位,然后就可以利用职权之便,大肆的在汉朝身上吸血。

        可惜。

        不过未来王金会掌控这个衙门的,毕竟他是立志要主宰大汉朝的男人。对于这样的实权衙门,自然会安插自己的亲信。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安插糜竺进入少府做事,也算是积累经验,等以后熟悉了,便可以掌控少府了。

        安插了糜竺的事情之后,王金还是没有闲下来。在府内呆了一夜,搂着郑竹滚了一回床单后,第二天王金便早早的起来了。

        王金下达了军令,命洛阳都督府麾下的一万士卒,去城东集合。然后先一步率领赵云,史大等护卫,到达了城东。

        随着王金的命令,整个洛阳城都有不少震动。一些准备上街巡逻的士卒,还有在夜晚巡逻,打算白天休息的士卒。

        全部集中起来,在武备,张辽,臧霸,孙观等四尉的率领下,朝着城东而去。

        这是一处僻静的地方,一处平整的土地,东南西北每面城墙外,都会有这样一块土地,乃是用于大军出征时候,聚集的地方。

        平常没有多少人流量。

        此刻这片土地上,搭建了一座木头台子。台子高三丈,虽然不如皇帝祭天用的石台,却也有一番气势。

        台子的左侧插着一杆一丈长的旗杆,旗杆上挂着一面旌旗。黑字白色。旌旗上写着一个斗大的字。

        “王”。

        旌旗迎风飘动,张牙舞爪。

        王金也身着金甲,头戴金盔,腰间系着一柄宝剑。他虽然年少今年也不过是十八岁而已,尚未及冠。

        但是常年的锻炼,让他的体魄比较强健,虽然比不上孙观哪般熊腰虎背,但也算一般壮汉。

        身上穿着将军甲胄,浑身上下也散发着一股精干的将军气息。

        此刻立在高台之上,旌旗之下,气势尤其重。

        不久后,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尔后四部兵马出现在了王金的身前。

        “张”,“武”,“臧”,“孙”四面随着移动而如波浪般飘舞的旌旗下,分别对应着张辽,武备,臧霸,孙观四将。

        天下有雄将,或已经威震天下,或还处在默默无名。而王金麾下这四将,乃是其中之一。

        便是武备,孙观这等将军,也是一时之选。加上王金有打算要重用的尹礼,孙康,赵云,王金现在的麾下的武将厚度,已经不薄。

        至少比得上当年吕布破刘备而有徐州的时期,雄踞一州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每一位将军身后,便是一部兵马,人数二千五百上下。每一名士卒都是身披皮甲,头戴盔帽,手持长矛,腰间挂着缳首大刀,身后背着弓,箭壶。

        王金原本的兵丁,乃是有分门别类的。有专门的力士,大部分则是长矛兵,弓箭手。不过王金招募了满额一万兵丁之后,便觉得这种配置有点问题。

        至少王金这一支一万士卒的伙食,训练是整个天下也少有的。每天有肉,鸡蛋,还有鱼吃。

        这样的伙食,让这帮士卒们体魄渐渐强健了起来,便是新兵也是十分强壮。似有罚写不完的精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将军们可以尽情的训练士卒,就算今天累趴下,明天照样生龙活虎,体力,技术等等都会每天增加。

        再加上王金这一部兵马名义上是以巡逻,治安为名义存在的,所以王金干脆让他们西联长矛,弓矢,刀。

        成了一支非常全能的兵马。

        此刻气势也很足,一名名士卒随着将军的身后跨步而来,步履稳健,军容严整,再加上他们一个个都是熊腰虎背,目有精光。

        想不气势都难。

        不久后,这四部兵马来到了王金所在的台子前方,分作四个方阵。前方领兵大将齐齐翻身下马,拜见道:“见过丰侯。”

        “拜见丰侯。”

        麾下士卒齐齐驻着长矛,底下头颅拜见道。王金笑了笑,让他们免礼。对于这一支士卒,王金看到便觉得十分的欣喜。

        这毕竟是一支刚刚成立不到三个月的军队,虽然有老卒带新兵,但是能有现在的严整,也是不错了。

        将军,士卒的功劳都不小。

        而抬起头来的士卒们中,新兵部分也抬起头来偷偷打量着王金,他们很少见到王金,准确来说是第二次见到王金。

        对于这一位统帅他们的将军,他们的感情也是复杂的。首先是尊敬,从老卒口中他们得知王金的宽厚,王金的威望。

        其次是感激,这帮新兵在家乡的时候多数都是混不上饭吃的人。否则也不会来当兵了,在王金麾下,虽然训练辛苦了一些,但是伙食待遇绝对是好的。

        每天有肉吃。

        还有好奇。

        总而言之,这帮新兵们不管是从听到的,看到的,理解到的,从来没有对王金拥有反对之心,只有正面之心。

        王金在这一支军队中,不管是新兵,老兵都是拥有崇高威望的男人,将军。

        丰侯,伏波将军,洛阳都督。

        新兵们偷偷打量士卒,王金则是简单的扫了一下士卒,然后下令道:“习练长矛。”

        声音洪亮,足够传达到四将的耳朵中。

        “喏。”四位将军齐齐应诺一声,翻身上马。然后传下令去,组织士卒习练长矛。

        长矛!

        王金军队中,士卒们首先要掌握的技能。每天的训练都是最重的,便是新兵在连续数月训练后,也是成了本能反应。

        随着将军们的一声令下,士卒们呵气。

        “杀!”

        手中长矛如电,刺了出去。随即便是连续的刺,向左,向右,连步连刺,连声怒吼。

        此便是长矛之术,便是刺。没有别的。

        长矛在战场上形成阵势,乃是可以硬悍骑兵的存在。简单的观看了一下后,王金便露出了笑容。

        士卒们的长矛习练的非常好,非常熟练。从长矛上看,王金便知道这是一支精兵,军戎严整的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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