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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0章


等诊所里的事情安顿好了之后,皓南腾出功夫,在想关于如何能彻底的医治好吴香的心脏病。

        心脏病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先天性的,第二种则是后天的。

        按照吴恬的述说,吴香在婴孩时期没有过这种症状,这心脏病是后天形成的。

        所谓后天性心脏病,无非是出生后心脏受到外来或机体内在因素作用而致病。如:高血压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感染性心脏病、内分泌性心脏病、血液病性心脏病、营养代谢性心脏病等。

        根据吴香的情况,皓南几乎可以判定这就是肺动脉栓塞引发的急性肺源性心脏病。如何能够排解肺动脉栓塞,就是关键性的因素。

        这天上午,诊所没有开门。

        皓南乘着公交车来到了郊外的一片密林里,走进这片树林里,仿佛就是进入了一个迷宫一般

        这片树林面积非常大,约有二三十亩大小,为了谨防迷路,皓南特意用刀片在来时经过的树木上,刻下鲜明的十字标记,这样回去的时候,就可以沿着那条路走了。

        他今天来是为了寻找一种药草,这种药草配合其他的中成药,对于心脏病有很好的疗效,如果坚持服用的话,在患者的肺动脉上覆盖一层很细小的薄膜,可以有效的组织栓塞的形成,从而起到预防心脏病发的作用。

        但是这种药草却不好寻找,专门生长在阴暗潮湿,树木林立的地方,皓南也是通过大修复系统的提示,才知道这种药草的,他今天来也是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大修复系统所描述的那种红丝线,又名血见愁。是一种很少见的药草,可遇而不可求。

        越往树林的深处走去,树干就越发粗大,枝叶也是更加繁茂,遮天蔽日,只有一缕缕细小的阳光透过缝隙,洒落在地面上,皓南行走期间,不断地踩到掉落在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而原来在外面还感觉到炎热,一进来之后就感觉到丝丝的凉意,在周围弥漫开来,在不经意间就渗进了自己的每一个毛孔。

        “红丝线啊,红丝线,你在哪啊,我找你找得好苦啊。”在树林里晃晃悠悠找了两个多小时,皓南连红丝线的影子也没看到。

        说来也诡异,在这密林里待得时间越长,越是能感到来自树林深处那丝丝的阴冷,皓南甚至在想,要是待在这里一整夜的话,自己是不是会被冻死。

        虽然身后树木上做的标记越来越多,依然是没有找寻到红丝线的踪影,但是皓南不想放弃,他决定向密林的最深处走去,他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如果实在没有的话,他再掉头离开吧。

        又走了一会儿,皓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靠着大树,坐了下来,想要先休息一会儿。

        他正闭目养神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轻微而尖锐的“嘶嘶”声。虽然声音很小,但是皓南的听觉更为敏锐,他一下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很警觉的望着四周。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蛇遇到敌情所发出的试探声,虽然蛇没有发动进攻,但是它的这种反应,至少预示着它对于皓南这样的入侵者并无好感。

        皓南的目光很警觉地在四周搜索着,忽然他看见,在不远处的翠绿草丛中,果然有一条七步蛇盘起了身子,昂起头,嘴里吐着蛇信子,诡异的蛇眼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皓南。

        七步蛇浑身呈灰棕色,就跟枯败的树枝颜色差不多,躲在草丛里能很好地起到掩护的作用。

        皓南看到那条七步蛇,头皮一阵发麻,背心也差点要冒汗了。

        七步蛇只是这种蛇类的俗称,它的学名叫尖吻蝮。因为它的蛇吻很尖,蛇头呈一个三角的形状而闻名。这种蛇据说毒性很强,人要是被咬了的话,走出七部就会死。当然这多多少少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却足以证明它的毒性是很强的,被它咬到可不是开玩笑的。

        很快,随着更多的“嘶嘶”在丛林间响起,皓南发现这附近远不止这一条七步蛇,皓南略微估计了一下,光在这方圆十米内,起码有十多条这种七步蛇。

        “我靠,今天算是进到蛇窝里了。”皓南倒吸一口凉气,自言自语。

        但为什么光这片区域,这么多七步蛇呢。皓南知道,蛇是一种擅于独行的动物,很少大规模的聚集在一起,如果说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只可能是附近有它们所视为珍贵的东西。

        对了,红丝线!

        皓南突然想到了什么,刚才在来的时候,他就从大修复系统那了解到红丝线苦辛性寒,而且会散发出一种吸引七步蛇的气味,所以红丝线的附近通常有七步蛇聚集。

        刚才皓南先是被吓一跳,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皓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蛇!

        皓南站起身后,小心地挪动自己的脚步,一是想要和那些七步蛇保持距离,二是想要趁机找到红丝线。

        这片密林他好不容易走到这,要让他无功而返,比被蛇咬一口更加的痛苦。而且就算被蛇咬到了,他还能有大修复系统,无非是花点钱罢了。

        皓南这时候头皮发痒,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一清二楚,目光闪烁不停,最后他终于在一个灌木丛旁,看到了一朵高越70厘米,根成条状,细细地看根茎处,却是有一条红色的丝线,蜿蜒其上,连同根部和花瓣之间。五朵黄色的花瓣,呈现星芒状,眼色鲜艳,颇为醒目!

        正是红丝线,皓南虽然眼前一亮,但是直到周围有数十条剧毒的蛇正瞪着自己,他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这药草是找到了,但是怎么拔起这草脱身却是一个问题!

        只是在这等危险的关头,皓南突然又想到那天,吴恬对自己说的,只要自己救好吴香,她愿意答应自己的任何要求,这不由得让他一阵飘飘然。

        “嘿嘿”这时候,皓南幻想着一幕香艳的场景,痴笑了起来。

        这时,皓南心一横,脱掉了身上的棉质t恤,然后随便找来了一根木棒,他将t恤的一头缠在了木棍的一头,用打火机给点燃了,一团火焰熊熊燃烧,t恤烧完之后,木头也早已点燃了,火焰吞吐不定。

        皓南手握着着火的木棒,努力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抡圆了木棒不住的挥舞,在周身形成了一个火圈。

        一开始,那些蛰伏草丛中的七步蛇,还昂着头吐着信子示威,但是随着那团火圈离它们越来越近后,它们也无不忌惮,不等火圈靠近,它们已经是纷纷掉头,仓皇逃窜了!

        只见绿油油的草地中,一道道诡异弯曲的蛇影滑过,宛如波浪一般四散荡开。

        皓南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顺利的,击退蛇潮,他顾不得高兴,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了灌木丛,蹲下身来,一把就将那株红丝线连根拔起,他眼睛余光一瞥,却发现这周围还有几株红丝线,这几株红丝线摆出了一个六芒的形状,不只是巧合还是红丝线生长的特性,犄角而生。

        当然,现在不是皓南惊奇的时候。

        他把视线中能看到的红丝线全都拔了出来,然后用塑料袋小心的包了起来,小心翼翼,连枝枝叶叶都没有敢擦到,因为他知道红丝线是多么的珍贵和难以寻找,今天也就是他运气好,要不是自己多留了一份心,自己很可能要和这几株草擦肩而过了。

        采完了红丝线之后,皓南拿着木棒跑出了好远,没跑几步就挥舞几下,确定红丝线的气味不会再把七步蛇给引过来。

        就这样,很谨慎地走出了密林的深处之后,到了密林外沿的地带后,皓南就加快了速度,最后终于跑出了密林。

        皓南也不急着回家,他先去城乡结合部,在摊子小贩那随便买了件汗衫,穿在了身上,然后才大摇大摆的赶回了家。

        到了家之后,皓南就开始了炼制药丸大计。

        虽然医术有中医和西医之分,但是对于重症病来说,皓南一直认为,中医的药丸和药材的熬炼,制作成丹药,是可以让人体最大化的吸收,从侧面来说也可以缓解乃至更好的治愈病症,再者他根据修复系统的阐述,更是决定要制作丹药。

        皓南将红丝线、英莲草等等的药材,连根带叶全都洗干净,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一天。然后放在石臼里,全部捣碎成粉末,然后置于消毒皿中消毒、备份。

        做好了这些,皓南接下来的工作是要炼蜜。

        他从蜂蜜罐里,倒出了400克的蜂蜜,然后添加些水,倾倒在钢中锅里,煤气烧火,进行熬炼。

        炼蜜的目的在于去除杂质,破坏酵素,杀灭细菌,蒸发水分,从而增强它的粘黏性,从而能让药丸更好的成型。

        皓南先用武火将蜂蜜熬地沸腾,然后才关小了火,改为文火慢熬。时刻注意控制火候很重要,一个老道说得好,精工出细活,熬蜜的时候,首先就是要耐心,蜂蜜能不能熬制好,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最终药效的发挥。所以皓南很认同精工出细活这道理,在炼药的时候,这种体会尤其深刻。锅里在熬的同时,他也端起了一碗凉水,随时地注意观察蜂蜜的颜色,当发现蜂蜜泛起黄色泡沫的时候,他拿一根竹筷子在蜂蜜中沾上了一滴,然后把竹筷子挪到凉水碗上面,让蜂蜜滴入水利。这时他发现,蜂蜜在水中不散开,反而沉入了底下。这种情况俗称“滴水成珠”,也就是意味着蜂蜜熬好了。

        接下来,他将熬炼好的蜂蜜倒入消毒皿中盛放的药粉内,并且加以搅拌。皓南边倒蜂蜜,边调药粉,在基本上看不到干的药粉的时候,他就停止了加蜜。调好了之后,他就犹如和面一样,将药粉和蜂蜜在消毒皿中和成团状。

        虽然皓南也经常看仙侠小说,小说中经常会有主角身有宝鼎,然后从体内催发出火焰,炼制丹药的场景,灵丹妙药几乎都是这样得来的。但皓南却不敢奢望自己能有这种本事,在现实世界中,只有能切切实实治好病的才是好药,而皓南相信只要掌握了一些药理知识,注意细节,制作药丸也不是很难。

        在和好了药之后,皓南就将那些药团捏成了丸形,当然这个制形没必要太过苛刻,大概的一个小药丸的形状就行了,最主要的是其中的药理成分。

        忙完了这些后,皓南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汗珠,看着眼前摆在瓷盆里的八颗药丸,不由得露出会心的一笑。

        “终于是做好了。”虽然炼制的过程并不怎么难,但是却要求炼药人格外的用心、专注,也是很耗费精神的一件事情。

        炼好了药之后,原本皓南是想给杨朵,让她带到学校里去给吴香的,但是转念一想,还有一些服用的注意事项,他怕杨朵会忘记了,所以他准备自己把药送给吴恬,告诉吴恬的话,她应该能督促她的妹妹服药。

        皓南这样想着,给吴恬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晚上会去她的学校一趟,电话另一端的吴恬是又惊又喜,她没想到皓南所说的药这么快就制作好了。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夜色迷离。皓南手里抓着个塑料盒,里面装着的是八颗秘制药丸。因为这是他根据修复系统的提示自制的,作为创始人,皓南给这药丸起了个很霸气的名字—定心丸。

        他今天也是兴致高涨,想要趁着夜色逛一逛青城市,于是从家里走到了吴恬所在的华通大学,足足走了又半个多小时,来到华通大学门前的广场时,已然是头上冒汗了。

        华通大学,是青城市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尤其是注重经济金融方面的教育,很多企业管理者,或者是经济学家,都是华通大学的校友。这也使得这所大学,被冠以“企业家摇篮”的称号。很多学生的家族都是办企业的,他们进入华通大学,自然是在企业和金融管理方面深造,从而能够继承家族的企业,再加上它高昂的学费,普通人家缴纳不起,所以它也是一所著名的贵族学院。

        皓南走到了由青石台铺成的学校广场前,望着门口那气派的两扇巨大的拱门,还有那“华通大学”四个金色大字,皓南感叹,果然是贵族学院,连这大门都要竖两个。

        傍晚时分,正是学院里学生们自由活动的时间。虽然是贵族学院,但是在这时间段,门卫的管理却是松懈的。

        皓南瞧准门卫正在吃饭的时候,刚想混在学生堆里面走进学校的时候,突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喂,收破烂的!怎么,连你这种人也能进华通大学?”

        话语中包含的嘲讽再明显不过,而且说得很大声,在皓南的耳边响起,也感觉格外的刺耳。

        此时,周围的华通大学的学生们,纷纷用异样的眼光看向皓南,虽然他们不确定他是不是收破烂的,但是对于他那普普通通的穿着,却是充满了鄙视。

        华通大学的学生,非富即贵,皓南这样的着装,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字:穷!

        皓南却不在意这些,他听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皓南扭头一看,来人一身西装打扮,人摸狗样的,手里拿着个真皮的篮球,却是孙坤!

        四目相对的时候,后者的眼神中冒出了汹汹的恨意,很不友好。但当孙坤看到皓南眼中的那抹冷意时,他心底也是一惊,因为上个礼拜六那天,无论是皓南打架的身手,还是他那鬼斧神工的医术,都是让孙坤为之一震,他知道皓南不简单。但很快,他又挺了挺胸膛,表情又重新嚣张起来了,因为他身边还跟着一帮人,这些都是孙坤的同学,也是他的跟班。对孙坤众星拱月,趋炎附势。

        孙坤有跟班傍身,自然就消除了心中的顾虑。

        “哟,收破烂的,华通是你能来的地吗?你来不会是收破烂的吧,哈哈!”孙坤手里一边抛着篮球,一边轻蔑地看着皓南,出言嘲讽道。

        自从上次郊游的事情,被皓南教做人了,孙坤很是不爽,于是就派人打听皓南,原来以为皓南的背后有什么背景,谁知道原来就是一收破烂的。欺凌弱小的这种事情,孙坤没有少做,在他看来,只要是没有背景的,就是任人宰割的牛羊,他孙坤想怎么整就可以怎么整。孙坤正想去整一整皓南,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被他给碰上了,孙坤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教训皓南的机会。

        他说话的同时,周围的那些跟班,也是抓紧机会,随声附和,极尽所能地嘲讽皓南。

        皓南眯着个眼睛,心想老子收破烂关你什么事,他妈的就想以多欺少闹事情是吧,我皓南会怕你,想当年在学生时代,皓南和宿舍的哥们,有一次和隔壁学院打篮球的时候,发生过冲突,打群架。对面聚集来三四十个人,皓南也不眨一眨眼睛的,而且最后的结果,隔壁学校硬是被他们给干翻了,从此以后,在周围的学区,就流传着一句话,不能和医科学院的打架,打完架,皓南他们身上有伤直接自己给处理好了,而对手呢,则是哭爹喊娘的,头破血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要说到打架,皓南当然不会怂。但是今天他是来给人送药的,不想要节外生枝。

        “我是不是来收破烂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是校长?什么事都要跟你汇报?”皓南反唇相讥地道。

        “我草,姓李的,他妈的,上次的账还没算完呢。你说吧,是我们打你一个,还是你挑我们一群!”孙坤理直气壮地道。

        他的跟班大眼瞪小眼,这两个不都一样么,得亏孙坤还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感情是以多欺少不丢人啊。

        皓南听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这孙坤也真是不要脸的,他的潜台词就是一句话:反正不敢单挑呗。皓南真是要嗤之以鼻了。

        “张青,你先打头阵,去揍他一顿!”孙坤指挥起了身边的一个寸头大个说道。

        “啥,我先去?”张青用手指了指自己,有些无可奈何,心想好你个孙大少,是把自己拿枪使了,我跟他又无冤无仇,叫我去打人。算了,为了能抱个大腿,被当枪使就使了吧。

        孙坤瞪了一眼,正想要训斥一句,张青就很自觉地闭上了嘴,冲着皓南走过来。

        这张青长得五大三粗的,他凭空对皓南喊了一句:“嘿,小子,着打!”

        皓南一愣,我靠,还当这是武侠片啊,打个架都要喊个口号出来。

        这时,张青挥起拳头,朝着皓南的面门就是一拳。

        皓南眼睛尖的很,早在他出手前,就已经瞧出了势头,脚步往旁边一缩,不偏不倚的避让了开来,下盘动力,右腿斜劲再一扫在张青的腿膝盖上,张青只感觉身体失去了重心,身子不受控制地直接倒向前方,来了个狗啃泥!

        尼玛,不知道我学生社团参加的是跆拳道啊。俗话说的好,医生会跆拳道,谁也挡不住!

        就这样,轻轻的一个回合,张青就被皓南给放倒了。

        孙坤一瞧张青,心里道尽给我丢脸,要你何用。他右脚后撤,手上在一用力,一把将篮球给扔掷了出去,砸向皓南。

        说时迟那时快,皓南右手往裤兜里一掏,手臂往前一送。只听到“噗呲”的一阵声音,皓南手指缝缝里夹着的一根针,竟然把篮球的气给放了。

        气给放了?这就是泄气啊!孙坤是一个很迷信的人,看到皓南竟然泄了他的气,气得脸都要绿了,他暴跳如雷,手指往前一指:“小的们,给我打!”

        孙坤的那帮跟班们,也着实看不下去了,虽然孙坤这个老大当的很失败,被人给泄气了,但是既然打脸老大了,这不就是给小弟也抹黑了嘛。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要上了。

        只见,一帮喽啰们挥舞着拳头,对着皓南就要耍起绣花拳腿。

        “住手!”

        值此关头,一个清脆的女声却是传来了。

        众人惊诧地扭头一看,却是校花吴恬。

        原来刚才她的小姐妹在校门口的时候,刚好看到皓南和孙坤等人对峙,然后她进教室的时候和吴恬说了,按照她所描述的外形,吴恬猜测很可能是皓南,就很着急地跑了出来,刚好遇到了这个当口,于是她就出言想要阻止双方大动干戈。

        此时的吴恬,穿着一件淡绿色的衬衣,丝质柔滑,一条青色的牛仔裤,将她的下半身包裹的精致浑圆。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已经盘了起来,两缕细细的发丝自额角,轻轻地搭在了面庞两侧,她很具有正义感的喝止住了孙坤等人。

        孙坤的跟班们,举目望去,一个个都显露出了色狼的本性,一个个眼睛瞧得直直的,哪里还有心情打架。

        孙坤则是暗呼倒霉,没想到自己打架的事情又被吴恬撞见了,而且还是这么多人以多欺少,要是一对一的话,好歹还能衬托自己的英雄气概,这样算什么回事,他可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所以此时看着吴恬的眼神,也有些没有底气。

        皓南面无表情,但心里却是有些哭笑不得,他正想趁这个机会好好地给这帮小子上上课,教训他们一顿呢。谁知道,吴恬就冲了过来。

        皓南不知道她是在帮自己呢,还是在帮孙坤那帮人逃过一劫。

        其实,皓南对付孙坤一帮人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只不过这里是华通大学,所以他特意的收敛了一点。

        “孙坤,你们怎么又闹事了,在这里也不怕被老师撞见?你在学校惹得事情还算少吗?怎么就不能长点记性。”吴恬板着脸说道。

        虽然她此时的表情是嗔怒肃然的,但是却也掩饰不住她天生的丽质,皓南看在眼里不由得微微愣神。

        孙坤只能是自认倒霉,他虽然是学校的一霸,但是却不敢再吴恬的面前放肆。因为她既是学生会的主席,而且家里的财大势大,比孙坤过之而无不及,孙坤又撇头瞪了皓南一眼,又低头忘了下那个被泄了气的篮球,心中大为肉痛,这可是他在网站上花高价钱买的nba球星的签名篮球啊,就这样被泄气了,着实让孙坤大感羞辱,他扭过头,怒气哼哼地离开了,而他的跟班也赶紧灰头土脸地跟上了,这时张青还一手抚着额头,他刚才在吃一个狗啃泥的时候,还被撞出了一个大包,吃痛不已。还想要看孙坤指挥大伙去揍皓南呢,没想到下一秒钟就只能这样灰溜溜地走人,真是气得不轻,差点要憋出内伤来。

        吴恬警惕地看着孙坤一伙人终于离开,这才朝皓南走了过来,露出甜美温婉的笑容:“你来啦。”

        皓南点点头,同时将手中的那个塑料盒递给了吴恬:“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种药丸,拿回去以后放在冰箱里,记得叮嘱你妹妹,每次都要趁着温水喝,喝完以后静卧一刻钟,这样才能更好的吸收药效,在她的肺动脉上形成保护膜。”

        吴恬小心地接过了那盒药丸,将皓南的嘱咐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同时她低着下颌,脸上莫名其妙的浮现一丝羞涩:“真的谢谢你,如果吃了这个药,吴香的心脏病真的能好的话,我就真的太感谢了……还有,我之前的承诺还作数的。”

        说完,吴恬将自己的下巴压得更低了,双手紧紧捂着胸口,心里普通乱跳。

        皓南有些疑惑:“承诺,什么承诺啊?”

        吴恬闻言,当即觉得皓南是故作不知,想要让吴恬亲口说出来的。

        不过,这确实是误会皓南了。他是真的一时半会儿,忘记了那个承诺,这个可真怪不得皓南。

        “就是那天我对你承诺的,你要是能治好我妹妹,你的什么要求我都能答应。”吴恬在那天答应这个承诺后,当即有些后悔了。自己说的是任何要求都可以答应,但这要建立在皓南是个正人君子的基础上,要是皓南心怀歹念,让吴恬以身相许的话,自己岂不是要吃大亏了。

        但是吴恬也早就想过了,要是皓南恬不知耻,提出这也条件的话,那么自己就一口咬定皓南是个流氓、混蛋,这也皓南的人品就有问题,那么自己说的话也可以反悔。

        为了谨防自己被占便宜,吴恬只能这么想。

        谁知道,皓南听了后,摆了摆手道:“嗨,那都是说着玩玩的,没必要当真,要是你看得起我,就权当我们交个朋友了。吴香是杨朵在学校里仅有的朋友,我为了杨朵,也是肯定会救吴香的。”皓南微微一笑。

        其实之前。皓南也想着,借这件事情趁机要一笔钱,但是皓南觉得这样趁人之危,自己的良心也会过不去。医者仁心,其实无论皓南的出发点是什么,在真正地成为了医生之后,他的心态也会受到潜移默化的改变。再者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其实心底的那种成就感和认可感,远比得到的报酬要重要的多。

        皓南的回应居然是不需要回报,这让吴恬抬起头,有些惊异地看着皓南。

        她此时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太过低估皓南的人品了。他既然能够出于好心,收留吕芳母女,而又没有任何的企图,这至少说明了皓南的心地还是很好的。而刚才自己居然会怀疑他,多少是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虽然心底松了一口气,但是吴恬的眼神中,却有一抹不易察觉到失望。

        他为什么会不对我提要求,难道是我对于他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吗?还是他根本不会在乎我?

        此时,吴恬一阵瞎想,直到皓南借口炼药累了,要早点回家,吴恬才抬眼,目送着皓南的背影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望着他的背影,吴恬的心中有一丝害羞,有一丝嗔怒,有一丝失落,又有一丝温暖。

        皓南回到家里,就开始撸起了手机。

        白天他非常的繁忙,也就到了晚上才有一丝闲暇的时刻,上上网,发发呆。

        他浏览着自己的朋友圈,发现很多朋友都在空间上晒幸福,秀恩爱,他看着看着,不禁眼眶微微的湿润了。

        他抬起头望着,夜空那一轮明月,心中百般的惆怅。

        要说皓南,长相可以,打扮一下也是个很帅气的小伙。但是现在的他却不可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谈恋爱。

        他的家里背着一大笔的巨债,父母亲也只是在乡下务农的,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而且这些年旱情严重,庄家的收成也是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考虑到二老的年纪越来越大,皓南也不可能让他们做太劳累的活,所以生活的重心,几乎是被皓南自己一个人扛在了肩上。

        有时候,他是非常羡慕胖子林郁的,虽然林郁开的手机店,也只不过是混混日子,但是一家人却是总能团聚在一起,肩上也没有什么负担,过的轻轻松松,潇洒自在。

        但皓南不行,为了肩负起一个家的重担,他只能勇敢的站出来,无论是开诊所,还是废品回收站,他都是为了承担起责任来,这是有担当的男人所必须要做到的。

        如此圆润的明月,挥洒下如同白霜般明亮、清幽的月光,这让皓南心中萌发了乡愁。

        今天皓南出奇的睡不着觉,他在床上一阵翻来覆去,到了八点钟居然还是没有睡着。他索性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挠了挠头,感觉心头烦躁,不能静心睡眠,他穿起了鞋子,走下楼,骑着自行车往废品收购站骑去。

        来到废品收购站,他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还是上前敲了敲门:“芳姐,在吗?”

        这话说来有些滑稽,虽然这里是他的地盘,但是晚上毕竟是给吕芳母女住的,这样一来,自己大晚上的来这里,反而是有些喧宾夺主了。

        过了一会儿,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吕芳从屋子里探出头来,她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可能是还在洗头,她看到皓南,既疑惑,又惊讶地道:“皓南,是你?”

        皓南讪笑着点点头:“芳姐,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这会儿过来,是想要修修那些堆在修理棚里的手机,过不了几天,那些手机最好就要出手了,不然烂在家里也不好,所以想过来修修手机,不过我会早点离开的。”

        皓南见吕芳的神色有些复杂,又赶紧地补充了最后一句道。

        “哦,没事,你进来吧,现在还算早,我和朵朵都没睡,不打扰,没事的。”吕芳当然不会说什么,因为这件屋子就是皓南的,而自己和女儿,也就是寄人篱下,在这里暂时的住下,皓南要来,他们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而且,在这个晚上,皓南突然来,吕芳不但没有怪罪他,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反而有一丝淡淡的喜悦。

        “进来吧。”吕芳一只手挽住那湿漉的乌黑长发,欠着身子打开门,让皓南进屋。

        虽然只是一个无意间的动作,但是却流露出无尽的妩媚和风情。

        即使是皓南这样见过美女无数的人,也是忍不住心旌荡漾。

        皓南走进屋,正在挑灯夜战写作业的杨朵,一下子是从椅子上站起来,蹦蹦跳跳地过来,在皓南身上捏来捏去,皓南只感觉身上一阵奇痒,被杨朵逗得哭笑不得。

        “哈哈,好痒啊。”杨朵的小手捏来捏去,差点就要往皓南的大腿根内侧摸去,他心中打个激灵,赶紧把大腿给绷紧了。

        万一被丫头摸到不该摸的地方那就尴尬了。

        “朵朵,别调皮,你皓南哥来可是有正事的,不准闹。”刚关上房门的吕芳,瞪了杨朵一眼,再别了别头,示意她上一边做作业去。

        杨朵只能无奈地撅着个小嘴,走一步回头看一眼皓南,十分不舍的坐回了小凳子上,心不在焉地写起了作业来。

        皓南对杨朵扮了个鬼脸,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也跟个孩子一般。

        皓南很喜欢孩子,因为孩子是天真的,是无邪的,此时的皓南就把杨朵当自己的妹妹,当做亲人来看待,这种感情填补了他只身在外的亲情空虚。

        吕芳跟皓南又说了几句话后,就跑回水池旁,半弯着腰继续洗头了。

        杨朵请教了皓南几个课本上的问题,皓南当然也是帮忙解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等教完了几个题目后,他扭头回到修理棚去捣鼓手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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