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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老牛


我不理他,他就不停的说那个男人多好多好,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喂,给点反应行不行?”他终于气馁。

        而我忍无可忍,“你家在街对面,别再跟着我,不然我揍你。”

        “你揍死我吧,因为我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你不去,我言而无信,就会去羞愤的跳楼。”贝贝拉着我的手臂,“人无信不立,做人的道理我懂。”

        “去死吧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你要真懂做人的道理,就该事先问问我才行,凭什么你就帮我决定了?不去!”

        “做哥哥的给妹妹介绍个男人,看得过眼就得了呗,还用商量。”他拉我到路边,以窃窃私语状说,“不过是吃个饭,看把你吓的。”

        “什么时候你成我哥了?”我想推开他,可他不走。

        “我们有兄妹感情就行了呗。难道――”他做出大吃一惊外加羞答答的样子,“难道你暗恋我?不瞒你说小新,你有机会的,其实我对你――早就――”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还用胳膊肘碰碰我。

        我打了个冷战,明知道他是在逗我,但仍然无法抵抗寒意,我抑制不住。我这个命啊,可真是苦,怎么交的朋友都不正常?所谓物以类聚,难道我自己也有点问题?

        “今天就是周末。”我可耻,我承认,我自我谴责,因为我屈服了,贝贝缠人的功夫是一绝。

        他说的对,不就是吃个饭吗?可是――

        “谁请客?你要提前说好。上回你给我介绍那韩国小子纯粹是找饭辙的,现在他还经常骚扰我,想搭我的顺风车到黑屋夜总会钓有钱的中国女人。”

        “我说的周末是明天,周日。我给你订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这样你们逛一会儿街就可以开动了。”贝贝看我松了口,脸上露出了非常淫荡的笑容,让我严重怀疑他把我卖了。上回那韩国人不就是吗?

        “上回的事是失误,我哪知道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贝贝很罕见的露出抱歉的神色,“但这回这个可不同了,是我一个小兄弟,还是校友学弟,人老实,长得也帅,也有正当职业,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你放心吃你的饭,他保证会付账的,那孩子忠厚。比你年纪还小四岁,才二十五,那真是英俊少年,随便乱摸还不要钱。”

        “你们两口子就没给我介绍过好男人,不是牛郎就是吃白饭的外国人,这回能好到哪儿去,我不相信你!”

        “那你明天是去不去?”他小心翼翼的看我,还眨了两下眼睛。

        “在哪儿见面?”我没好气的问,真是败给他了,“我可说好,就这一次了。”

        “我家小新最可爱了,善解人意,拯救万千单身男青年于水火。”贝贝拍拍我的肩,那力气,哪像是对待一个姑娘。

        “就附近那个小公园,你带着那把白底红心的伞,他会打一把相同的。”他说,看着挺高兴,“我知道上回老白去接你,把那伞弄丢了,所以我买了一把新的给你,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这样,我请你吃早点。”

        真想杀人哪!要不怎么古代人都想当侠客呢,可以随便杀而不必负责任。他还有没有点新鲜的了,同样是二十五岁的男人,同样在那个小公园,同样的雨伞,也许还会有同样的结果。

        唉,明天身上带点钱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听从贝贝的安排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我就到了约定地点,而且没拿着那把伞。

        跟一群怪胎在一起,不精明点不行,这回我先提前到达,然后躲一边观察,如果那男人情况很糟糕,我说两句话就走,免得在震惊之下做出模棱两可的反应,浪费双方的时间和金钱。

        在我看来,一个才二十五岁、有正当职业的男人,是不大可能和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人相亲的,况且我即不是特别漂亮,也没什么钱,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他条件非常不好,就是非常急于结婚,而这两样我都不太能接受。

        没错,我二十九岁了,可我还是渴望爱情,真正的爱情。

        坐在凉亭中,拿着望远镜,我观察着面积不大的公园的每一个角落。情人在树下热吻,罪过罪过,非礼勿视;孩子和小狗在追逐玩耍,真想过去参加啊;老人在溜弯儿,要是我有这闲情就好了;还有一群人在闹哄哄的打扑克、下棋,多开心哪!

        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忐忑不安的放哨。

        这样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终于看到一把白底红心的阳伞在阳光下缓缓蠕动,随着那花蘑菇离凉亭越来越近,我看到伞下的男子东张西望,看来特别紧张。

        他风度不错,提前十分钟到达约会地点,可是当我看清伞下人的打扮,连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此时凉亭中有一个老人带着小孙子要做游戏,那四、五岁的小家伙一会儿打醉拳,一会儿打猴拳,玩得不亦乐乎,我怕让祖国花朵看到血淋淋的真相,说不定就真的去撞柱子!

        那个男人大概是中等身高,有点瘦,因为离得远,就算有望远镜也看不太清五官,只看见他戴着一副眼镜,身上穿着普通的白色T恤、卡其色沙滩裤和球鞋。其实这些都还好,关键是他的白T恤上印了几个可怕的字,上书:小新,你在哪里?

        既然有了花伞做为见面的标志,就不必在衣服上写字了吧?这算怎么回事?这人怎么这么二百五呢?还有还有,他背了一个背包,还是双肩背的,打老远一看,他晃晃当当,紧张兮兮的走过来,似乎要哭出来了,这哪里是相亲,分明是失踪儿童招领,只要把“小新”两个字改为“妈妈”,就齐活了。

        这下,我想不过去说句话都不可能了,不然不知道他穿着这身衣服招摇到何时?

        我在我们这一片还是有点名气的,虽然那T恤上没有印出我的全名,但说不定让哪个大爷大妈看到,上前“热情”的一询问,此子再实话实说,我就干脆卖了房子搬家吧,不用再混了。

        想到这儿,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出凉亭,一溜烟儿似的,身后就听那小宝宝磨着他奶奶要练我这样的轻功。

        “请问,你是窦――”我气喘吁吁的问,但在他回身的一刹那连气也呼不出了。

        他不丑,单看五官的话还很清秀,问题是他有二十五吗?怎么看来像是才高中毕业?或者是他这身装扮惹的祸,或者是因为他紧张又羞涩的眼神、青涩的模样,还有他脸上大大小小的的青春痘,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无声的呐喊着,于湖新,承认吧,对比产生鉴别,你确实是――老牛!

        这一刻,我再度想杀了股神贝,因为我太沮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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