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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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则手里拿着几个包子, 边走边接电话。
与他通话的人是宁湾:“哥,你昨天彻夜加班,怎么今天一大早又开始巡逻?”
宁则啃一口包子, 含糊不清地说:“昨天突然接到上面的命令,让镇里面的警察加强戒备,小心镇上出现的生面孔, 尤其留意那些身着奇装异服、行为举止异常的人, 一旦发现要及时报告。”
咽下口里的包子, 他又接着说:“我们警察还不是最辛苦的,上面突然派来许多武装人员,身着便衣,在小镇上日夜搜查,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人。”
他还不忘叮嘱宁湾:“近期可能有点不太平, 我不在家, 家里面就剩你一个顶梁柱。你千万要小心一些,看好咱妈,暂时别让她老人家出去逛街了。”
听了他的嘱咐,宁湾有些迟疑地开口:“哥, 上面说要注意身着奇装异服的人?”
宁则:“的确下达了这样的命令, 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也许是我们镇上混入了什么危险分子?”
通讯另一端的宁湾沉默片刻, 惊疑不定地说:“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我昨天在大街上遇到了……等等!小夏在隔壁叫我,可能有事要说, 我先过去一下, 等会儿再打给你。”
宁则没太在意他说了半截儿的话, 只是继续叮嘱道:“隔壁就剩小夏一个人,他一个文弱医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你平时注意多照顾他一点。”
挂断通话后,他三口两口解决完一个包子,继续绕着小镇巡逻。
只是还没走几步路,宁则突然察觉出背后有一道炙热的视线,正热切地注视着他。
他背后一寒,顿时敏锐地回头看去。
就在不远处的街面上,有一大一小两个人缩成一团儿,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或者说,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
突然出现的两人,年纪大的约有三十多岁,是一名中年男性。年纪小的只有七八岁,剃着板寸,身体十分瘦弱,浑身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性别,需要仔细分辨才勉强认出是一名女孩。
这两个人既像一对父女,但更像是两名以乞讨为生的乞丐。
宁则还从未见过如此落魄的乞丐。
两人身上的衣服一个比一个破烂,浑身上下脏得像是几年没有洗过澡,躯干瘦弱便显得头颅十分硕大,头发枯黄得像一把稻草,身上削瘦地几乎没什么肉,脸庞颧骨深深凹陷下去,仿佛是一具骷髅上蒙着一层破败的人皮,比非洲的饥民看起来还要悲惨。
宁则以前也见过其他乞丐,但那些乞丐只会向路人要钱,根本不接受施舍的食物,更没有营养不良的状况。
而眼前这两名乞丐,对于食物的渴望十分明显,两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显然是饿极了!
包子是他从旁边的早餐店里买的,皮薄馅多,肉厚油香,面皮儿被肉馅的油脂浸润透彻,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越吃越香。
宁则一共买了三个包子当做早餐,刚才吃了一个,现在手里还揣着两个。
他看向眼前两人,觉得对方并不像骗钱的职业乞丐,于是犹豫片刻后,还是主动向两人走去。
眼见宁则走来,年纪较大的乞丐虽然饥饿,但却显得极为警惕,一把抱起身边的女儿,连连后退几步,眯起眼睛盯着宁则,一只手掌紧紧攥着手里的拐杖。
中年乞丐大约是自身腿脚有什么毛病,又或者已经饿得走不动路,所以手里一直拄着一根长条状的拐杖,用来支撑身体。
而乞丐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破烂,碎成一堆破布条,一直垂落到脚边,恰好遮住了他手里的拐杖,让外人无法看清拐杖的全貌。
宁则见对方如此警觉,急忙抬起双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
然后他又点了点自己身上的警服,轻声说:“别害怕,我是警察,不会伤害你们的。”
“警察……”中年乞丐反复念叨着这个单词,声音干涩嘶哑。
他脸上的表情有着些许怀念,像是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单词,但更多的却是困惑和怀疑。
而他怀里的小女孩,则对这个单词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从未听说过警察的存在。
小家伙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只死死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
宁则叹了口气,将剩下的两个包子递过去:“你们一定很饿,先吃点东西垫一垫。”
大小两名乞丐,望着送到自己眼前的包子,简直有些难以置信。
中年乞丐迟疑地走过来,十分警惕地靠近他,然后一把夺过他手里的包子。
对方连声谢谢都没说,就用一只手揽着自己的女儿,头也不回地跑了,生怕自己的包子被人抢了似的。
宁则在两人身后,高声呼喊:“等等!你们先别走,我们镇上有救助所……”
不管这对乞丐到底是不是父女,他们都显而易见地遇上了天大的困难。而宁则身为警察,有义务问清楚原因,然后将流浪人员带到救助所里进行救助。
但是两名乞丐的脚步很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入旁边的巷道深处,已然不见踪影。
宁则刚想追过去,却突然听到街道旁边的早餐店里,突然传出一阵喧闹声。
就是他刚才买包子的店铺。
远远望去,店铺内有两人纠缠起来,好像是店老板和吃饭的客人在闹。
其中,那名吃饭的客人竟然手持凶器,表情不善,眼看就要动手。
宁则犹豫了一下,还是暂时将乞丐父女放下,转身走向路边的早餐店,先去解决眼下更紧急的暴力冲突事件。
……
采花贼张彩蝶最近很倒霉。
被谢少云那只朝廷走狗一直死咬不放也就算了,他和摩云教里的其他朋友,本想逃到关外暂避风头,却不料一阵遮天蔽日的风沙袭来,自己转眼就来到一个见鬼的倒霉地方。
他与自己的同伙也失散了,完全不知道其他人去了哪里。
眼下他所在的这块地方,无论是地貌建筑、还是衣冠风俗,与中原地区都截然不同。
这里的居民显然很富裕,一路走来,竟然看不到常见的茅草屋和泥巴房屋,甚至连砖房都很少见。
放眼望去,人们大多居住在高高低低的楼房里,楼房的墙壁是用一种极为特殊的灰色石头建造的,异常的坚固,墙面上甚至看不到一丝墙缝。
而他脚下的道路,也极为平坦,不是黄土路或者石子路,全都是硬邦邦的地面,大街小巷四通八达,可供所有路人行走,比京城里的皇道还要宽敞昂贵。
路面上,也看不到任何车马牲畜,只有一只只狰狞恐怖的钢铁巨兽,脚底下长着四只轮子或者三只轮子,在街道上任意行走。
来来往往的行人,对近在咫尺的巨兽视若无睹,脸上看不到一丝惊慌的神色,仿佛一切都是如此的稀松平常。
有些路人,甚至会钻入巨兽的体内,被巨兽携带着前往各方。
昨天中午,张彩蝶就是被一个不会武功的异乡人所驱使的钢铁巨兽吓到,不得不放弃诛杀谢少云的大好时机,慌不择路地狼狈逃窜。
而成功脱身的他,又被小镇上眼花缭乱的一切震惊,不得不避开所有人,躲在一处僻静小巷的角落里,静静等待夜幕降临。
身为一名采花贼,漆黑的夜色才是他最好的伪装。
天色逐渐暗下来,可令他更加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随着黑夜降临,这里的房屋、以及街道两旁,竟然亮起一盏又一盏耀眼的灯火!
明亮的灯光灿若星辰,照亮原本昏暗的道路,路上的行人也丝毫不见减少。
此地显然是没有宵禁的,本地居民仿佛也没有睡觉的概念。
即便天黑下来,依然有许多男女老少或孤身一人、或结伴而行,走出家门,出入酒楼饭店,散步起舞,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整座小镇热闹异常,就算是元宵时节处处张灯结彩的京城,也不如此地喧闹繁华。
而这里的居民,身上的衣着更是怪异,既非中原人士的高冠博带,也非塞外胡人的蛮夷打扮。
很多人……甚至包括许多女子,都将自己的头发剪得极短,根本无法束发。即便有几个长发的女子,也只是将自己的一头青丝披散着、或者简单扎起来,没有一个人头戴发簪步摇。
人们身上的衣裤也被剪裁得很短,在炎热的天气中坦然地露出自己的胳膊和大腿,无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皆是如此。
走在街头上的那些年轻女子,脸上没有丝毫羞涩的表情,仿佛并不觉得穿这样的衣服是一种淫\荡的装扮。
躲在暗处的花彩蝶,睁大眼睛看向街面。
他的目光扫过一双双白皙修长的小腿,不由激动地舔舔舌头,原本的惊恐不安,竟然被心头欲\火逐渐压过去。
这里的女子,比京城里的娘们生得还要漂亮!
无论长相如何,每个人的精神头都很足,身上的皮肤白皙,衣服干净整洁没有异味,个子很高,脸色红润,皮肉圆润饱满,没有穷人家里常见的面黄肌瘦。
难不成这些年轻女子,都是富裕人家养出的大家闺秀?
可是大家闺秀又怎么可能穿这样的衣服,在夜晚的街面上随意行走,身边甚至没有男丁的陪同?
花彩蝶心里想入非非,忍不住脱去身上的夜行衣,露出
恰好,有几名年轻女孩迎面走来,个个衣着光鲜靓丽,有说有笑地从他面前经过。
其中一名高个子女孩,无意间抬头看到身穿古装的花彩蝶,顿时惊呼一声,高兴地对同伴说:“快看,是汉服爱好者!”
泉眼镇很小,平日里几乎看不到什么穿汉服的人。
但很快,她的同伴便反驳道:“这人身上所穿的服装,有一些地方并不符合汉服制式,更像是影视剧里的戏服。听说我们镇上最近在建影视城,他可能是剧组里的演员。”
“真的是剧组演员吗?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演员!”高个子女孩更加兴奋,毫无戒心地凑到花彩蝶面前,手里举着手机,“帅哥,你是演员吗?拍得什么戏呀?我能跟你合个影吗?”
花彩蝶虽然听不懂女孩们的对话,但是他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竟然胆敢主动向他凑过来的女人,嘴角边不由露出一丝阴恻恻的微笑。
他虽然是江湖里人人喊打的采花贼,但是却生得一副好皮相,容貌阴柔精致,肤色白皙,只不过五官略显刻薄,便衬得周身气质有些阴郁。
以往他靠着这副极具迷惑性的皮囊,在外人不清楚的情况下,蛊惑过不少涉世未深、情窦初开的少女。
眼前这种蠢女人,便是最好下手的对象。
他装作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极具风度地轻轻点头,一边在心中暗自盘算着,等这群女人走远后,他可以在后面悄悄尾随,等到其中一人落单后,他就直接下手将人迷晕掳走。
高个子女孩丝毫不知对方心底的龌龊想法。
她只是很开心地凑到自己以为的“演员”身边,将手机高高举起,调成自拍模式:“耶!”
花彩蝶并不认识女孩手里拿着的“小匣子”,但他却清楚地看到,眼前的屏幕里映出两个小小的人影。
再仔细一看,这两道人影赫然就是女孩和自己的模样!
顿时,花彩蝶脸色一变。
自己的影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方小匣子里?影子还能随着自己的动作而移动,难道是自己的魂魄……
还不等他想清楚,眼前的手机便响起“咔嚓”一声。
他和那名女子的身影,就此定格在匣子里,栩栩如生,却一动不动。
不!他的三魂七魄!!
一瞬间,花彩蝶心中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惊骇之下,他本能地一把推开身边的女孩,运足内力,施展轻功,惶然如丧家之犬般,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此地,眨眼间已经消失不见。
只留下无辜被推搡的女孩,停留在原地,与自己的同伴面面相觑。
“什么鬼?拍照不是他自己同意的吗?怎么突然推人……”女孩揉着自己的胳膊,不禁抱怨道。
而远远逃窜的花彩蝶,则是再次躲入阴暗的角落里,抱着自己的手臂,被吓得瑟瑟发抖,心中的旖旎心思一扫而空。
这里、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大街上随便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人,竟然会摄魂之术?
他亲眼看见,自己的魂魄被封印到那个小匣子里……自己失魂之后,会不会突然暴毙?
浑身颤抖的花彩蝶,就这样窝在墙角下,胡思乱想了一整夜,紧张得嘴角边起了一圈燎泡,却依然没有等到自己暴毙的时刻。
一直等到天光大亮,宛如惊弓之鸟的花彩蝶,才终于平静下来。
他的身体并无异样,难道那名摄取他魂魄的仙姑,只是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然后大发慈悲,饶了他一命?
重新恢复过来的花彩蝶,不禁劫后余生般松了一口气。
但很快,另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摆放在他面前。
他饿了。
之前一直被谢少云追捕,他同样没有时间停下来喝水吃饭休息,几乎全靠自己的习武之躯在硬撑。
然后又在担惊受怕中煎熬一夜,此时陡然放松下来,他便觉得腹中饥饿,又累又乏。
再不进食的话,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实在撑不下去。
恰在此时,随着天色渐明,街道两边的早餐店也纷纷开张。
刚出蒸屉的包子白嫩香软,油锅里被炸得金黄的油条,汤锅里上下翻滚的小混沌,入口即化的豆腐脑,白花花的豆浆,热气腾腾的茶叶蛋……
食物的香味扑鼻而来,勾出了花彩蝶腹中的馋虫。
饥饿压倒了恐惧,他再也忍耐不住,壮着胆子走进一家早餐店,学着本地居民的样子,大喇喇地坐在早餐摊位上。
现在正是早餐店生意最好的时候,店老板一边忙碌,一边遥遥向他招呼:“兄弟,想吃点什么?”
花彩蝶仔细打量了一下店老板,发现对方手里并没有拿着小匣子,看起来并不像昨夜那名仙姑一样会摄魂之术,应该只是一名普通的店家。
他这才放下心来,大声吆喝道:“店家,把好酒好肉都给大爷端上来,少不了你的赏钱!”
早餐店老板:“……”
这人神经病吧!哪有这么跟人说话的?
随后,老板又看了看对方身上穿着的古装,恍然大悟。
最近镇上在建影视城,想必这人就是剧组里的演员,入戏太深没改过来,台词说习惯了。
他忙得根本没空和对方计较,一边炸着锅里的油条,一边头也不抬地问:“我们店里面有包子混沌油条水煎包,还有各种汤和粥,可惜没有酒,你到底想吃什么?”
花彩蝶十分不满对方轻慢的态度,但又急着填饱肚子,犹豫片刻后,才再次吆喝:“把菜单上有的,全都给爷上一遍!”
店老板抬头看向他,越发感到迷惑:“要这么多,兄弟你吃得完吗?”
花彩蝶冷哼一声:“你别管大爷能不能吃完,都给我端上来,反正最后不会少了你的赏钱。”
他在江湖上的名声虽然不好,但却不缺钱花,日常出手十分阔绰。
面对这样一位古怪的顾客,店老板虽然有些无语,但是送上门的生意他也不会推辞。
很快,他将店内各色早点都端来一份,来回跑了好几趟,才全部送到客人的桌子上。
花彩蝶矜持地拿起桌面上的一次性筷子,夹起一个白嫩的包子送到嘴里,在咬下去的一瞬间,他却忍不住惊讶地睁大眼睛。
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素馅包子,但只咬了一口,他就能吃出来,里面的馅料种类繁多,至少不下三种蔬菜。
其中还有两样蔬菜,并不是应季蔬菜,按理说在这个时节根本找不到。
但如此珍贵的反季蔬菜,却依然被剁成了馅料,只为做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包子?
看来这家连酒都没得卖的小铺子,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一旦感受到食物的滋味,饿了许久的花彩蝶就再也忍不住,直接一顿狼吞虎咽,将桌面上的早点吃了大半。
这个鬼地方虽然处处诡异,但当地小食还是不错的!只是一餐普普通通的饭食,不管是佐料还是油水都放得很足,实在让人吃得过瘾。
吃饱喝足后的花彩蝶并不吝啬,随意往桌面上抛下一锭银子,转身就想离开。
可店老板见状,却着急了,急忙从后厨飞奔出来,一把揪住花彩蝶的袖子:“等等!你别走啊,还没付钱呢!”
花彩蝶被拽住,不禁一愣。
他几乎被气笑:“这么大一锭银子,都不够你这一顿饭钱?你这家店是黑店,故意来讹人的吧!”
在他看来,就算是用金饭勺炒的菜,这么大一锭银子付饭钱也绰绰有余。
可店老板却比他还要生气:“无论是现金还是扫码支付都没问题,可你这人脑壳有病?故意拿拍戏用的道具来糊弄我!你吃了那么多,还不想付钱?”
显然,他以为桌上的那锭银子,只是剧组里使用的假道具。
所以他一把揪住眼前吃霸王餐的客人,绝不能让对方溜走。
花彩蝶哪里遭受过这样轻慢的对待,顿时勃然大怒,一把抖出缠在自己手腕上的软剑,剑锋直指老板的脖颈:“你这厮,竟敢辱没我的名声!”
店老板面对冰冷的剑锋,丝毫不带怕的,继续骂骂咧咧:“你拍戏走火入魔了?拿着把软不拉几的道具剑,想吓唬谁呢?快点给钱!”
看着眼前不知死活的店老板,花彩蝶的眼神逐渐阴冷。
他本就不是什么正道人士,向来不把人命当回事,如今被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如此羞辱,他顿时起了杀意,只想让店老板血溅当场。
可就在他将要动手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店门外走进来,高声呵止二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都快松手!”
花彩蝶随意地瞟去一眼,发现走进门的,是一名身穿藏蓝色衣衫的高大汉子。
店老板浑然不知自己与死神擦肩而过,他像见了救星一样,急忙跑到来者身边,开始诉苦:“警察同志,这人吃饭不给钱,我只是拉住他,他还想动手打人。”
花彩蝶听店老板称呼眼前人为“警察”,又见店里面其他食客对“警察”也是十分信服的模样,心里不禁暗自猜测:“也许这个所谓的警察,就是当地的捕快官差。”
一提起捕快,他就不禁想起一直追捕他的谢少云,顿时满怀厌恶,看向警察的目光也变得阴森起来。
眼前这名赶来调解纠纷的警察,正是在附近巡逻的宁则。
宁则在进门之前,还以为要处理的只是一件老板和客人之间的普通争执。
可当他看到穿着一身古装的花彩蝶时,顿时眉心一皱。
想起上面的命令,一定要小心镇上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不禁慎重起来。
“你好同志,我是警察,请你跟我走一趟。”宁则十分警惕地接近对方。
他本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里报告,只不过嫌疑人恰好身处早餐店,店内还有很多吃饭的人。
如果嫌疑人有什么危险异动,无辜群众容易被误伤。
眼下,他必须想办法将对方调走,远离普通人。
而被他暗自警惕的花彩蝶,此时却露出一个十分无辜的表情,笑道:“你要我乖乖跟你走,官爷?”
既然对方是当地的官差,如果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官差下手,很有可能会惊动上面的官府。
可如果等到官差将他押解到僻静无人的地方时,他再出手……
想到这里,花彩蝶笑得更加无辜:“甚好,我们现在就动身。”
只不过他的眼神越发阴冷,看向宁则的目光,犹如在看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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