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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烈阳佣兵团


屋子里瞬间就安静了,每个人心里都有疑问,都想知道罗格经历了什么。

        “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吉姆大叔直视罗格的眼睛,很严肃的说道:“把你的经历详细的说给我听。”

        罗格深吸一口气,开始了他的表演。

        “当时卫兵慢慢向我靠近,我感觉到了危险,马上转身逃跑,他就在后面追,小巷子里比较狭窄,我的身形更灵活,好几次险些被他抓住,都被我躲过去了。”罗格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语气平稳一点,故作镇静的说道:“可是我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知,只能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跑,结果我就跑进了一个死巷子里,唯一的出口被卫兵阻挡,我当时绝望极了。”

        “我跪在地上,求他放过我,可是卫兵却说,要把我的血全部放干。”罗格讲的声情并茂,仿佛是真实发生过一样。“就在这时,一个灰袍魔法师出现了,就是那天在我们小镇广场打架的那个灰袍魔法师!”

        众人听到灰袍魔法师出现,全都来了兴趣,不知不觉的向前靠近,几乎都围到了罗格身边。

        众人听到灰袍魔法师出现,全都来了兴趣,不知不觉的向前靠近,几乎都围到了罗格身边。

        “我当时想都没想,就大喊救命,灰袍魔法师听到我的呼喊就停了下来。可卫兵不知道灰袍魔法师的身份,叫他别管闲事,否则就抓他进监狱。”

        讲到这里,大家都笑了。灰袍魔法师的实力,大家都见过,小镇广场上的魔法师对决,至今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灰袍魔法师没有说话,只是向前走了一步。卫兵很生气,挥剑向前刺去。”罗格停顿了一下,咽了口唾沫。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他有些口干舌燥。

        “后来呢?后来呢?”拉尔夫急急的问道。

        “后来我只看到火光一闪,然后卫兵就倒下了,脖子上有个洞,咕咕咕的往外冒血。”罗格再也忍不住了,拿起一杯水就咚咚咚的喝完了。

        “哦!”

        小伙伴们异口同声的发出一个声音。连吉姆大叔都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原来是灰袍魔法师杀了卫兵。

        罗格心里暗道:对不起了,灰袍魔法师大人,现在只能借用你的名号来做我的挡箭牌。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是被逼无奈,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怪罪我。

        “那…那后来呢?”伊莎继续问道。

        “后来?”罗格只好继续说道:“后来灰袍法师就走了啊,从出现到离开,他一句话都没说过!”

        “那你身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丽兹问道:“我和伊莎洗了三遍才洗干净。”

        “哦,那是卫兵的血。”罗格脑子转的飞快,开口说道:“灰袍魔法师走了以后,我把卫兵的尸体拖进了废物堆,用一些杂物掩盖住。应该是那时候沾染上的吧。”

        “那小偷的尸体呢?”蒙多问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罗格装作不明白的样子。

        “好神秘的魔法师啊!”安妮突然感叹了一句。

        你们怎么那么多问题啊,还有完没完?再问下去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罗格心里急的发慌。

        “好了,这件事谁也不许向外面说,都烂在肚子里!”吉姆大叔警告几个小伙伴。

        罗格松了一口气,小心的观察着所有人的表情。

        “既然你没什么问题了,我们也该动身返回了!”吉姆大叔站起来,对着所有人说道:“大家收拾好自己东西,准备回家!”

        半个小时后,所有人都上了马车,吉姆大叔正在跟面包店老板基德告别。

        “我走了,老朋友,下个月再见!”吉姆大叔拥抱了基德,然后就驾车离开了。

        “一路顺风!”基德挥手道别。

        返程的马车上只装载了几只大木桶,那是帮酒馆老板采购的酒桶。还有一些布匹,那是芬妮大婶要的东西。

        来到西城门口,排队接受完守城卫兵的检查,然后就顺利的出城了。

        返回的路上很顺利,没有出现什么意外,离家越来越近,大家的心情也越来越欢乐,吉姆大叔甚至唱了一首歌,可大家都觉得太难听了。

        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从后面传来,连地面都有些颤动。

        很快,一群骑马的人便出现在大家面前。

        他们一共七个人,每个人都有两匹马,一匹是自己的坐骑,另一匹驮着东西。

        为首的是一位俊朗的大汉,一头黑发干净利落,脸上线条分明,胡须刮的干干净净,身上肌肉贲起,看起来孔武有力。身上穿了一套细鳞铁甲,背上还有一把阔剑,骑在一匹矫健白马上,显得威武不凡。

        其他六个人也都穿着各式各样的铠甲,背着不同的武器,整个队伍五男两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他向吉姆大叔行了一个礼,朗声说道:“我们是烈阳佣兵团,要去赫塔山脉,想跟你打听一些信息。”

        佣兵!罗格大吃一惊,怪不得这群人看起来如此彪悍,原来是刀头舔血靠冒险为生的佣兵!

        佣兵是大陆上很常见也很古老的职业,专门接受各种委托任务来换取报酬。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专业的公会制度,拥有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则。

        如今佣兵工会遍布大陆的各个国家,影响非常深远。

        吉姆大叔不卑不亢,同样回了一个礼说道:“如果我知道的话!”

        “前面是否有个博拉尼小镇?”佣兵问道:“我们打算在镇子里宿营,顺便补给一些物资。”

        “没错,博拉尼小镇就在前面,已经不远了。”吉姆大叔点点头说道:“那里正是我的家。”

        “那可太好了。”佣兵笑了起来,“您不介意我们一起同行吧?”

        “当然不介意。”吉姆大叔幽默的说道:“我只希望你们不要向我索要护送费,我可雇佣不起一位斗师。”

        哈哈哈哈哈!所有人都笑了!

        两伙人合在一起,队伍变得壮观起来。

        罗格好奇的看着这些佣兵,吉姆大叔说过,这些佣兵居然是斗师!

        与魔法相比,斗气没有太高的门槛,这世上几乎一半的人都可以修炼,可是要达到斗师级别,那绝对是万里挑一。

        罗格悄悄打量这些佣兵,一位佣兵是个光头,一脸横肉,络腮胡又浓又密,体型是七人当中最强壮的,他穿着一副板甲,武器是两把斧头;一位佣兵很年轻,容貌俊美,有一头浓密的金色卷发,身材精瘦高挑,穿着一套锁子甲,腰间一把细剑;一位佣兵面目冷俊,不苟言笑,一头青色短发干净利落。他身材适中,身着铁鳞里札甲,背着一杆长枪;一位佣兵皮肤黝黑,脸上有一道伤疤,从左眼一直到右嘴角,看起来很恐怖,他没有穿甲,腰上只有两把匕首。

        还有两位女佣兵,一位梳着马尾,皮肤白皙,身材火辣,穿着一件棕色皮甲,只有胸前有一块铁甲护着心脏位置,背后一个箭袋,马上挂着一把弯弓。另一位则将头发盘起,长的眉清目秀,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匀称健美,穿着一副板甲,武器是一把长剑。

        他们每个人的胸前,都有一个盾牌形状的徽章,样式古朴,银光闪闪。徽章上刻着一把剑,下面是交叉的橄榄枝,上面则是不同数量的五角星。

        罗格知道,那是斗气徽章,由职业联盟颁发。徽章上有几颗五角星,就代表着相应的等级。领头的佣兵是五星徽章,那就代表着他是五阶的初级斗师,女弓手是四星徽章,那就代表着她是四阶的大斗士。

        博拉尼小镇背靠赫塔山脉边缘,离山上的森林不到一公里。经常有佣兵小队来镇里住宿和补给物资,方便进山围剿野兽。

        所以佣兵对于罗格来说并不新鲜,只不过平时见到的都是些一阶和二阶的斗士,见过最高等级的徽章还是吉姆大叔的四阶大斗士徽章。

        今天一下就看到了一位斗师和六位大斗士,怎么能不让人惊讶呢?

        吉姆大叔一边驾车,一边与佣兵聊天,罗格和伙伴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通过交谈得知,领头的佣兵名叫塞隆,是烈阳佣兵团第九分队长,这次的任务是进入赫塔山脉深处猎杀魔兽。

        魔兽!

        老师的书架上有很多关于魔兽的书籍,罗格阅读过几本,印象很深刻。

        魔兽是能够使用魔法进行攻击和防御的野兽,是非常强大的存在。它们比人类更早出现在这个世界,甚至比精灵一族还要早。有些传说认为,魔兽是其他位面的入侵者,在教廷的记录中,魔兽则是恶魔一族与野兽的后代。

        而人类的历史,从有文献记录开始算起,仅仅只有十几万年。

        最初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学会使用斗气和魔法,非常的弱小。那时候野兽横行,魔兽肆虐,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人类只能团结在一起,修筑围墙或城堡,来抵御魔兽的攻击。

        漫长的岁月中,人类的先哲们在和魔兽的斗争中参悟到了斗气和魔法的奥秘,从那以后,人类的实力越来越强大,逐渐成为世界的主宰。

        人类根据魔兽使用魔法的威力,将魔兽划分为十个等级。同等级的魔兽,实力远大于人类。传说八级以上的魔兽,还能够脱胎换骨,幻化成人类的模样。

        魔兽能够使用魔法,是因为它们的脑袋里形成了魔法元素矩阵,就如同魔法师的魔基一般,唯一不同的是,魔法师死亡的瞬间,魔基就会立刻消散,魔兽死亡的瞬间,魔法元素矩阵会塌缩形成魔晶。

        魔晶是一种半透明状的晶体,颜色鲜艳明亮,非常的好看。

        不同等级的魔兽,产生的魔晶也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和颜色。

        魔晶内蕴含着大量的魔法元素,镶嵌在魔法杖上可以辅助施法,配合冥想法则可以加快恢复魔法元素,是魔法师最喜欢的物品,同时也是各种魔法阵的直接能源,更是最畅销最紧缺的商品。

        魔晶属于消耗品,而且价格昂贵,市场上供不应求,为了得到更多的魔晶,人类开始猎杀魔兽。

        佣兵团拥有完整的职业配置,彼此配合默契,战术灵活多变,是猎杀魔兽效率最高的团队。

        “以你们的实力,赫塔山脉边缘没有什么像样的魔兽值得猎杀,莫非要去迷雾丛林?”吉姆大叔问道:“那里的魔兽可不得了,我这条腿就是在那里废掉的。”

        “不不不,我们小队只有七个人,可不敢乱闯迷雾森林!”塞隆摆摆手说道:“是乌林沼泽,那里有足够多的沼泽魔蜥,它们的皮和筋是制作上等软鳞甲的好材料。”

        “软鳞甲可是好东西,我以前在军队服役的时候有一套,穿在身上足够灵活,韧性强度都不错。”

        “看得出来,你是个不错的战士。”塞隆说道。

        吉姆大叔哈哈笑了起来,奋力挽了个鞭花,马儿跑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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