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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爱好和平


  胡欢吃了几口,就推说吃饱了。

  中午的时候,七班长萧剑僧没出来,胡欢就知道不对劲了,果然在座的学员,都是跟凌霄不怎么熟的,凌瑚只是随便邀请了几个。

  凌霄在特二十五班,也只跟胡欢,萧剑僧,张明宇,李心罗,苏蔷比较熟,除此之外,其余学员都是路人。

  胡欢只是看,凌家的几个人,在房间里进进出出,就猜测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他除了装作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难道也像在凌霄身边一样,施展几次物神术?

  甚至,这个请客地方,胡欢也很无语,他不知道凌家的人看出来没有,但他可是能清楚的觉察到,至少有十几拨人在监控。

  这会儿不知道有几波监控的组织,都做出了相同的判断——危险度降低,无法跟凌霄之外的物神术修行者共鸣。

  甚至有三家监控者,同时也监控了天魔组织那边,看到了天魔三大统领之一斯尼特,制造物神卡的现场实况。

  在很多跨国组织的情报系统,凌霄都被提升了评价,标注为特殊天才,同时也把胡欢降低了标准,但针对政策一项上,仍旧列为——必杀!

  凌霄成长起来无所谓,也就是出一个天魔凌家的老祖,家主那个级别的人物。

  但胡欢这个“特殊异能”,却收获了一致的“恶意”。

  胡欢纵然有七百余年的智慧,也没法想到,新的世界已经变成了这样。

  几个学员都在努力的跟满桌的美食做斗争,好几个人心头都忍不住暗暗惊呼:“原来胡欢每天都吃这么好?怪不得他几乎不来食堂。”

  “换我们,有人天天这么请客,我也不会去食堂了。”

  凌瑚这一次,除了凌肃和凌灵铃,还带了几个家族的晚辈,也跟天魔组织一样,在旁边定了另外一个包房。

  只不过,这些凌家的晚辈,没有天魔组织统领斯尼特,那么深厚的物神术造诣,大多数人甚至无法让原料产生变化。

  只有凌灵铃,让材料生出了变化,但最后却依旧没能制造出卡牌,废了那一份物神卡原料。

  这一餐,凌家上下,全都不开心。

  所以,开始凌家的小辈们,还笑意盈盈,招呼这些学员们,好生吃喝,礼数周到,但很快就一个个变了脸色。

  凌肃和凌灵铃失败后,直接就走掉了。

  其余几个凌家的晚辈,也是各找借口,有两个被凌瑚抓住,没能走到的人,也都是脸色沉沉很不好看。

  被请来吃饭的学员,也都是各地方精选的人才,哪里会看不懂脸色?

  渐渐的,场面就冷了下来。

  天魔凌家是海外有数的大势力,族中的年轻人,生活优渥,社会地位非凡,反而是特二十五班这些学员,几乎都是普通人,双方虽然都是职业者,或者职业者备选,但出身背景,文化渊源,乃至兴趣爱好,生活环境都不一样。

  这种差异,在凌家的年轻人,都期望能掌握物神术的情况下,还不会有什么矛盾冲突,甚至天魔凌家的年轻人还会表现的特别有礼貌,以及如沐春风的热情。

  当然这种期望破灭……

  就加倍赤裸。

  凌瑚终究不是普通人,见气氛开始尴尬,就笑了一声,说道:“诸位学员下午还有课,我就不耽搁诸位的学业,这里有一份小礼物,希望你们能多招呼一下凌霄。”

  凌瑚准备的礼物,并不特别厚重,就只是一些特色小点心,用礼盒装了,很有气派。

  胡欢也没拒绝,领了礼盒,就跟一众学员离开。

  出了饭店的门,胡欢就把礼盒,随便塞给了身边的一名同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顿饭,他真没吃饱,打算去附近吃碗面。

  胡欢对北京并不是特别熟,所以走了两条街,也没找到比较合适地方。

  自己一个人吃,需要自己掏钱,胡欢首选价格便宜,偏偏凌瑚请客的地方,附近的饭店看起来都挺富丽堂皇,没见到便宜的小馆子。

  胡欢摸了摸衣兜里的现金,叹了口气,正要继续寻找,就听到一声狂笑,一个明显是外国人模样的家伙,远远的就拔出了手枪。

  胡欢身在闹市,对方肆无忌惮,他可不想拔枪对射,毕竟附近都是无辜。

  若是昨天,胡欢还真没太多办法,但现在他能做的就太多了。

  胡欢的根基新法是原虚法,走的是神话族系,就职的一阶职业是——戏法师!

  戏法师的异能,比暴徒都要少,胡欢只觉醒了一种:驭物!

  他伸足一挑,一块路边摆放的砖头就飞了起来,以暴徒的身体素质,这一块砖头飞起的速度极快,势大力沉,被砸中了,就算职业者也要当场脑袋开花。

  拔枪的外国人,也没想到,胡欢反应又快,砖头来的又迅猛,匆忙间开了一枪,附身要躲过了砖头。

  他匆忙开枪,准头自然就差了,一枪就把路过的一位大爷,手里拎的鸡蛋筐给打碎了,清清白白,蛋液飞了一地。

  但这位外国人却没想到,他本拟万无一失的躲闪,却并没有躲过,胡欢踢出的砖头,这块砖头凌空拐了一个弯,正好命中他的额头。

  胡欢可没想留手,这一砖头下去,动能十足,顿时把这名袭击他的外国人,砸了一个万朵桃花开,一块砖头就顶得上鲁提辖的三记拳头。

  外国人头脑爆开,仰天摔倒在地上,胡欢越过了栏杆,快步走到了他身边,随手用天演术编造了一个读取记忆的小法术。

  这名外国杀手,刚刚死去,脑子还趁新鲜,胡欢居然读出来,十多条有价值的消息。

  胡欢不是修行天演术的职业者,这些小法术都只能临时用一下,也没法存储读出来的记忆。

  他只瞧了一眼,把这些消息牢牢记住,就任由这些记忆崩散。

  “见鬼,为什么一定就要杀我?”

  胡欢嘟囔了一句,随手捡起来,这位外国杀手的手枪,还在他身上摸了一下,掏了两个弹夹和一个钱包,毫不犹豫的起身离开。

  这个外国人的事儿,一定会有人处理,他根本不需要去管。

  胡欢现在想要做的是——直捣黄龙!

  搁在一天前,还未有恢复记忆的那个淳朴少年,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这种事儿。可现在的胡欢,可是一头老狐狸,平生不知遭遇过多少大敌,并没有忍气吞声的习惯。

  胡欢刚刚离开,就有个扫地大妈,晃悠悠的拎着扫帚过来,大扫帚在地上划拉几下,被胡欢击败的外国杀手的尸体,连带血迹一起,尽数消失。

  与此同时,消失的还有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对刚才的凶杀事件的记忆。

  当大妈悠哉悠哉离开的时候,除了那位大爷,一脸懊恼的望着地上,被打碎的鸡蛋,这个世界,就好像无事发生过。

  胡欢读取了杀手的记忆,按图索骥,很快就找到了一处酒店。

  他身上的新换的衣服,都是凌霄所买,又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酒店的侍者也不敢阻拦,以为这个少年是酒店的房客。

  闯入了酒店,胡欢就进了电梯,直奔二十九层。这个年代的酒店,电梯还没必须刷卡,才能上多少楼的规定,他倒是很容易,就找到了想要去的楼层。

  这会儿,在这家酒店的二十九层,一个大套房内,七八名外国人正在兴致勃勃的讨论,刚才得到的情报。

  他们也是监控了,凌瑚请客过程的一员,拿到的是第一手消息。

  一个穿着名牌西装,很有威严的男子,对手下说道:“虽然胡欢的危险度降低,不会影响世界职业者的格局变化,但上头的命令,仍旧是必杀此人。”

  “西格主动请缨,以他的身手,杀了这个少年不难,接下来我们就要保护好西格,把他送出国境。”

  “天魔凌家有了一位天才,也许十年后,物神卡的供应,会稍稍提升那么两三层,这对全世界来说都是好事儿。”

  几个老外一起举杯,大家言笑晏晏,都非常开心。

  “应该是这九个房间,我须得动作轻柔一些,一个个闯入,不要惊动旁边的人。”

  胡欢挑选了最角落的一个房间,伸手按住门锁,微微运劲,咔哒一声,就暴力破门。

  酒店的区区门锁,并无防盗性质,就算普通壮汉也能一脚踹开,何况胡欢可是职业暴徒。

  推门而入,胡欢就准备好了灵力子弹,但叫他意外的是,房间内没有男人,只有一个风姿绰约的外国美人,正在穿着浴袍,慵懒的坐在窗户边,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

  见到胡欢进来,她明显惊讶来一下,脸上慢慢浮起了怒气。

  胡欢略微回想了一下,刚才看到的记忆,确定这名外国女子,亦是同伙之一,连抱歉也没说一句,伸掌就砍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这名外国女子,并非是战斗人员,而是从事文书一类的工作,面对职业暴徒如此粗度的一击,整个人软软的倒下,顿时就没了气息。

  胡欢甚至由余裕,接住了对方手里的咖啡杯,免得落在地上,弄出声响来,惊动了谁。

  他瞧也没瞧一眼,这位外国女性,从容退了出去,还把房门给重新带上,尽管那个门锁已经坏掉了。

  胡欢接下来,运气就不大好,他连续闯了六个房门,都一无所获,房间内并没有人。

  就在他准备找第七个房间的时候,正在套房内开会的人,听得了一些动静,有个人忍不住走出来,张望了一眼。

  胡欢反应极快,抬手就是一枪,正中此人眉心。

  七百年的岁月,他有的是机会,把一些日常技能,堆加到满点。

  枪法这种日常技能,在法力不断退化的时代,几乎所有的修士,都会选择苦练一下,以图保命之用。

  拳术和枪法,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

  胡欢的枪法,虽然说不上什么天生枪感,神乎其技,但却是战斗中磨练出来,圆熟老辣,是正经的军用技巧。

  开枪杀了一人,胡欢就没有再遮掩,反手拔出了另外一把枪,双枪齐射,打空了两个弹匣后,又用最快的手法,换了两个弹匣继续打空。

  房间内的人,没容他第三次换弹匣,一个全身着火的人,猛然冲了出来,一拳轰向了胡欢的面门。

  胡欢吹了一声口哨,身子滴溜溜一转,躲开了对方如斯猛烈的一撞,右手臂瞬间膨胀,从下到上,狠狠挥拳,把对方打的飞了起来。

  “一阶职业者!”

  “你跟我一个暴徒,玩什么肉搏啊?”

  对方是元素族系的元素学徒,掌握的异能跟火焰有关,但这种异能虽然操纵火焰,威猛无匹,但肉身其实仍旧脆弱,并不比其他族系更强大。

  只要能够不畏火焰,战士族系除非是遇到了巨人族系,又或者天魔外物神通某些肉身向的途径,还真就没有对手。

  一拳把对手轰起来,胡欢快速的换了弹夹,先给这名元素学徒补了四发子弹,然后又冲套房内开枪,再次把弹夹打空。

  很有威严的男子,身上的名牌西装狼狈不堪,他刚才翻滚躲避子弹的时候,撞翻了几个酒杯,山上洒了不少红酒。

  他还不是最倒霉的,如今房间里,只有三个活人了。

  另外两个都是职业者,一个全身泛起银光,宛如金属一样,若不是他挡住了最后一波子弹,威严男子只怕也被胡欢击毙了。

  另外一个身子柔软,跳上了天花板,躲过了一劫。

  威严男子怒喝道:“给我杀了这个王八蛋!”

  两名职业者毫不犹豫的就冲出了房间。

  胡欢看到这两名职业者,各具异象,知道是难缠的对手,手枪已经用不上了,这才好整以暇的吹了吹枪口的青烟,说道:“我就是你们想要杀的胡欢。”

  “我这人性子软弱,不想招惹是非,所以想要来跟你们问一声,能否和平解决问题。”

  “不要再打打杀杀,很不合适时代发展。”

  两名职业者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身上火焰熄灭,下巴破碎,要害处还有枪孔的同伴。

  这名元素学徒,一个照面,就给胡欢击毙了。

  小胡同学的确是爱好和平。

  他一贯都认为,把敌人都打死,世界就和平了。

  他最爱这种彻彻底底的和平。

  全身宛如银色金属的职业者,瓮声瓮气的说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和平解决问题?”

  “你不但杀了马瑟,还杀了我们好几个同伴,这就是和平?”

  对方的声音越来越大,震的胡欢耳朵都有发麻,他忍不住解释道:“你们也派了人来杀我,你杀我,我杀你们,这样多不好!”

  “还是让我把你们杀一个干干净净,世界和平!”

  “放屁!”

  首先出手的却是另外一名职业者,对方脚踩天花,从怀里取出一根短棍,迎风一抖,短棍就吐出了几节,变成了一米有余的棍棒,迎头打下,带着风声。

  这个年代甩棍这玩意,还不是很流行,很多普通人都还没见过。

  胡欢转事前的那个年代,没有这东西,转世后,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由得啧啧称奇,说道:“果然是新世界,连冷兵器都进化了。”

  他并没有接战,反而向后退了一步,对方明显是战士族系的二阶职业者士兵,比他的暴徒高一阶,跟安娜苏的实力相仿。

  这两个职业者,一个也是元素族系的职业者,只是跟被胡欢一个照面,就当场打死的那个,会操纵火焰的元素学徒不同,他的异能显然跟金属有关。

  两人若是联手,胡欢虽然有双职业,但毕竟是一阶,要很挠头的,所以他想要拉开距离,先把这个职业士兵干掉。

  战士族系的士兵,都非常善于使用武器,而且由于战士族系培养容易,只要能够就职成为暴徒,晋升士兵都相当顺利。

  胡欢现在就知道最少三位士兵,燕小希,安娜苏和这位不知道名字的外国哥们。

  而且都是一色的冷兵器。

  胡欢退让的虽然快,但追击的职业士兵速度更快,一根甩棍在他的手里,抖成了棍花,招数奇妙无方,用的是菲律宾的魔棍术。

  这种棍术,胡欢也曾涉猎,当年他行走诸国,学过不少的奇技淫巧。

  面对如狂风暴雨一般的甩棍,胡欢忽然脚下一个踉跄,露出老大的破绽。

  这名职业士兵,毫不犹豫,化繁为简,一棍兜头砸下,这根甩棍是合金打造,分量十足,抽在脑袋上,足可以把小狐狸打的冒浆。

  胡欢却在身体失去平衡的一刹那,忽然稳住,还俏皮的做了一个鬼脸,速度骤然提升了不止一倍,比这位职业士兵快了一线,一猫身躲过了兜头的一棍,伸出一根手指,顶在了对方的小腹,赠送了对方一发灵力子弹。

  晋升暴徒之后,胡欢的灵力有所增长,配合食气虫群的增幅,灵力子弹的威力最少增长了三倍。

  如是现在遇上海格力斯,又或者安娜苏,他很有信心,一发灵力子弹就送对方归西。

  这名士兵虽然是战士族系的二阶职业者,身体防御也算强悍,但却是要害被袭击,当场就被灵力子弹射穿的小腹,摔在地上。

  虽然尚未死,却已经是濒死的状态,只有挣扎的份,起不来身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高了一个位阶,速度却比不过一阶的暴徒,他哪里知道,胡欢开始的速度,就是个诱饵,后来的速度,才是真正的速度,毕竟有食气虫群。

  职业者之间的战斗,就是这么残酷,一次判断失误,就没有半点挽回余地,要把生命付出做代价。

  一发灵力子弹,把一名职业士兵,打的失去了战斗力,胡欢反身就迎上了,那名元素族系的职业者。

  这名元素族系的职业者,比刚才操纵火焰的伙伴,高了一个位阶,是二阶的金属元素眷者。

  能够把身躯的部分骨骼,还有皮肤金属化,能够生抗子弹,冷兵刃更是不在话下,在国际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凶徒。

  他眼睁睁的看着,胡欢闯入了房间,射杀了好多同伴,却并没有害怕,毕竟见过的死人太多了。

  同伴马瑟出马,他还以为必然十拿九稳,毕竟作为火焰元素学徒,马瑟的异能很克制战士族系的暴徒。

  但他却没想到,胡欢仍旧一个照面,就把马瑟给打死。

  接下里他跟同伴中,实力跟他不相上下,战士族系的职业士兵一同出战,还报了一点心思,想要后发制人,却哪里想到,没等他发动,自己的同伴就被打的半死不活,失去了战斗力。

  这位纵横数国,干过无数大买卖的职业者,也不由得微微心惊,本来如虹的气势,也被稍稍夺弱。

  胡欢面对元素族系的金属元素眷者,根本就没别的想法,全身肌肉爆炸一般贲起。

  只可惜连场战斗,他都没有受伤,无法发动热血。

  全身宛如银色金属的职业者,目光一惊,叫道:“操纵肌肉?”

  胡欢大吼了一声:“爱好和平!”

  金属元素眷者和职业暴徒的硬刚,一对拳头对轰,让半个酒店都轰然一下,晃动起来,酒店里大多数的客人,还以为是地震了。

  酒店的管理人员,都以为是出现到了恐怖袭击,很是慌乱了有一阵子。

  金属元素眷者,是二阶职业,也算是半个肉身向,力气也相当磅礴,这一记对轰,两人不分上下。

  胡欢有心快些结束战斗,就使了一个花招,身子一晃,翻了个跟头,一脚踢向对方的面门。

  这名金属元素眷者,下意识的就探手一抓,抓住了胡欢的脚踝,因为胡欢自己已经翻了个跟头,是头下脚上的姿势,所以他顺手把胡欢给提了起来。

  “你的战斗经验,实在太稚嫩了,战斗的时候,不要玩小花招。”

  “因为……”

  “对身经百战的战士,这些小花招都没有用。”

  金属元素眷者正要把胡欢狠狠砸下,就看到了对方的——脚指头!

  然后他就看到一团,此生最后的光芒。

  胡欢用脚趾发出了灵力子弹,因为距离太近,五发灵力子弹,有三发轰中了面门,因为对方全身金属化,造成的伤害比较一般,但却有两发灵力子弹,一发轰中了金属元素眷者的眼睛,一发轰到了他的嘴里。

  金属元素眷者,身躯金属化,防御力堪称二阶职业者之冠,就算战士族系和巨人族系都未必比得过。

  但胡欢的人生经验何等丰富?

  他都不需要特意去思考,就知道对方的弱点,必然是在五官,二阶的金属元素眷者,骨骼和皮肤都能金属化,但五脏和体腔却不能。

  不管是眼镜,还是口腔,都是弱点。

  胡欢故意让对方把自己倒提起来,就是为了,用脚趾给对方来个连射。

  他手指发射的灵力子弹,正面对攻,可没有这种机会。

  两处要害被袭,金属元素眷者狂吼一声,身上的银色金属光泽渐渐褪去,胡欢轻轻一挣,就摆脱了对方的钳制,咧嘴一笑,露出八颗白牙,然后狠狠一脚剁下。

  这名纵横数国,凶名极著的二阶职业者,当场就被职业暴徒的蛮横力量,给踏碎了全部的胸骨,当场就死了。

  胡欢杀了这名金属元素眷者,还没忘了先换个弹夹,给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那名职业士兵,补了一发,善良的送行弹。

  干掉了这两名职业者,胡欢才好整以暇的走进了套房。

  他看到面目威严的外国男子,咧嘴一笑,说道:“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

  这名首领,这会已经呆滞了,他手下的团队,实力何等强横?他心底是有数的,但就是这么实力强大的组合,却在几分钟之内,就被一个少年给团灭了。

  他心头的震撼,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面对宣称爱好和平的少年,他定了定神,勉强让自己说话不打颤,说道:“我愿意代表斯塔克组织,跟你和谈,我们也是爱好和平的组织……”

  胡欢毫不犹豫的把手里的子弹射光,看着对方一脸愕然,临死都斐然不解的眼神,他淡淡的说道:“我爱好的是这种和平。”

  “敌人死绝!”

  “也许我们对和平的理解不一样,但好在,结果很赞。”

  胡欢在房间内绕了一圈,确定没了活口,这才去搜最后的两个房间。这两个房间,也都没有人,让小胡同学白走了一趟。

  他在最后一个房间,稍稍洗漱了一下,确定至少脸上没有血迹,身上也没有明显的破绽,这才拿了一张房卡,悠悠晃晃的离开。

  临走前,他也没忘记,把每个自己闯过的房门,反革命你都重新关上,三个死在走廊上的职业者,他也把尸体贴心的丢回了套间。

  然后,胡欢并没有离开酒店,而是去了酒店的餐厅,他一口气点了一桌子的菜,美滋滋的吃了一顿。

  这家酒店虽然也是五星,但比起凌霄每天请他吃饭的地方,明显菜肴低了一个档次。

  胡欢吃的不太习惯,甚至还觉得米饭有些硬,但为了不浪费粮食,他又真的饿了,还是把点的东西都吃光了。

  吃饱喝足,胡欢把饭店的服务员叫了过来,笑眯眯的亮出了房卡,说道:“给我挂在房间的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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