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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送金币


如果有特效,那叶随云头上一定有一朵乌云,整个人都乌蒙蒙的。
  看到王晓红的眼神,苏清麦有些奇怪的向后望去。
  发现什么都没有。
  对上叶随云,朝他友好的笑了笑。
  然而叶随云在她望过来一刹那就调整好了表情,那变脸速度快的差点让王晓红以为自己之前是看错了。
  “快尝尝,这个很好吃。”,什么都没看到的苏清麦直接拿起一个塞进王晓红手里,又拿了几个进厨房,准备让何辉李芳他们也尝尝。
  一进门就看见了刘玉兰正坐在灶台前看火。
  苏清麦脸色变了变,没有分到个人,而是放在菜板上,让大家自己拿。
  “这是我和叶知青在山上摘的柿子,很甜,大家可以尝尝。”
  她不是什么圣母,但也不是什么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
  对于刘玉兰之前要害自己的行为,她不能原谅。
  可她已经自食恶果了,她想让她遭遇的事情发生在了她自己身上。
  苏清麦也不愿意去故意针对她什么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就当个陌生人吧。
  留出来最近吃的分量,剩下的柿子苏清麦准备都做成柿饼。
  只不过这第一次做,结果如何苏清麦不能保证。
  但下一秒苏清麦就不愁能不能做成功了。
  因为李芳告诉她,做柿饼得用脆柿子,她摘回来的这些里面都熟透了,做不了。
  “哈哈哈哈哈哈,我完全没想到最大的阻碍居然是做不了。”,苏清麦有些哭笑不得,自己真是的,都不查清楚就摘了这么多回来,摘了吃不完,浪费!
  “没事没事,我们可以做成柿子酱,冲水喝。”,李芳安慰道。
  “嗯!”
  当天苏清麦和李芳她们就把剩下的柿子都熬成了柿子酱,封存的时候,苏清麦还贡献了几个罐头瓶子。
  ……
  在山上没有收获,第三天休息日,苏清麦一到镇上就马不停蹄的下了车去黑市。
  惹得叶随云想跟她一起都没问出来。
  “这是这次的货。”,苏清麦喝了一大口邵榛递过来的水,把背篓往何康的方向踢了踢,“你点点。”
  这次交易的是茶叶,苏清麦拿出来的茶叶是红色经典文革普洱,在这个年代能卖上5块多一斤。
  邵榛找自己进这个的时候,苏清麦才发现无论哪个年代还是有钱人多啊。
  在很多人都还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有的人已经在追求生活的品质了。
  何康拿出一点闻了闻,又用开水冲泡了一碗,尝了尝,对邵榛点点头,“对的。”
  验货顺利。
  苏清麦也成功拿到了这次的货款,3659块。
  苏清麦正借着挎包往“背包”里收钱,就听见邵榛问,“小苏啊,你那儿还有手表吗?多不多?我这次可能要的量有点大。”
  刚刚趁着何康检货,苏清麦也和邵榛闲聊了几句,正愁该怎么开口问他还有没有其他要的,邵榛就先问了。
  什么叫瞌睡遇上枕头,这就是。
  “有倒是有,不过这个多不多,不好界定,看你要多少。”
  一听这话,邵榛就知道苏清麦这边肯定还有不少。
  “我这次要200块。”
  “200!那就是200×105=,21万啊!”,001快速换算了一下,“宿主,接了这一单就不愁了!”
  苏清麦也被这个消息冲的有些激动,但为了维持人设,尽量抑制住,“嗯………………”
  假装思考了一下,苏清麦回道,“可以,200块能匀出来,也幸好你要的不多,你也知道我们这些货很多都是有人预定好了的。”
  即使答应了,苏清麦也表现的相似这200块手表不太容易的样子。
  “当然当然,能有就很好了,谢谢小苏。”,邵榛也就开心了一瞬,下一秒有些为难的开口,“就是这个交货时间能不能快一些?”
  快一些?可下次村里休息还在半个月之后啊,苏清麦不动声色问道,”怎么?是有什么事吗?”
  “最近结婚的人多,而这结婚彩礼不就得凑三转一响嘛,所以才需求量大,我也是想趁着这一波赚一笔,才敢找你进200块。”
  “可以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肯定就要请假了,可这段时间村里又忙,大队长怕是不会批。
  苏清麦突然灵机一动,今天给了不就行了,反正还有一下午,“这样吧,既然你们急着出手,那我等会儿找人回去拿,下午大概2点,我再过来。”
  “行,当然行。”,邵榛没想到苏清麦这么轻快就答应了,而且今天就能拿到。
  按他之前的构想,怎么也得等个四五天。
  借此,他也对苏清麦的实力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从黑市出来,苏清麦也不耽搁,直接去了邮局。
  距离上一次给苏家人寄包裹已经有两个月过去了,算算时间,也该寄下一批了。
  这一次苏清麦准备了不少棉花和成布,按照现如今快递的速度,到的时候也11月份了,天气也要进入冬天了。

  苏哥哥一直住在客厅,客厅空旷不聚热,他也不可能住到自己房间,冬天得盖厚实些。
  苏清麦也不是不能直接寄被子和棉衣回去,但她摸不清苏家人该穿多大,也怕苏妈妈不缺,拿这些可能有别的用途。
  就决定还是寄回去让他们自己做吧。
  上次寄信回去问苏家人的尺寸,结果这信到现在都还没回过来,她也就只能把自己打的几条围巾放里面。
  吃的准备了些腊鸡腊鸭腊肉,还有腊肠和大米,冬天了更该贴些秋膘,吃的好些,也能让身上热乎些。
  由于东西太多,苏清麦拎着两个大大的包裹进来的时候惹来了其他来邮局办事的人侧目。
  这小姑娘力气可真大啊,一手拎一个,气都不带喘的。
  也只有苏清麦自己知道她进来的时候,两边里面只有棉花,她把东西放在秤上的时候001才将东西放了进去。
  “一共是21块6毛3是吧,给。”
  “小苏?”
  苏清麦刚把钱递过去,就听见李芳喊她,转身看见李芳手里的信封,心下了然。
  “芳姐,这是有好消息了?”
  李芳一下被苏清麦戳中心事,有些喜形于色道,“嗯,只是没你厉害,上次寄了十来篇,也就被选中三篇。”
  李芳摸着手里还热乎着的稿酬,心里万分庆幸当时决定了开始,若当时自己因为怕选不上,钱就打水漂了没迈出那一步,那就错过了这么好一件赚钱的机会。
  这可是赚钱的事儿,不好让其他人听见,李芳凑进苏清麦耳边,感谢道,“真的谢谢你,麦麦,等一下我请你吃饭,必须得答应哦。”
  苏清麦看着李芳真挚的眼神,能感受到她是真的想谢谢自己,不是那种客套话,也就不客气的同意了。
  “好的,不过还是先恭喜芳姐啦!”
  “噗呲————,那你以后还有得恭喜的呢!”,李芳已经决定要继续写下去了,手上多攒些钱,就算……就算就算以后回不去城了,嫁人也能有底气些。
  “哈哈哈哈哈哈——————”
  苏清麦被李芳难得的调皮逗笑了,不过看着眼前对生活充满希望的芳姐,心里感到一阵快慰,有了赚钱门路,芳姐应该就不会再因家里原因而嫁人了吧。
  苏清麦在上次李杰和刘玉兰相继出事之后,就让001去看了一下知青院众人的结局。
  但因着那本书是为男女主服务的,主要是讲的男女主身边的故事,而知青院大部分人和他们都没什么关系,所以没有具体的表述。
  但还是让001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其中有一段男女主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路边夫人的对话里提到了知青院的女知青。
  【“哎哟,你说说,那陆家二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直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搓磨成什么样子了啊!”
  “要我说,也是那女知青命不好,嫁那个那样的玩意儿,而且她肚子还不争气,一年生了三个女儿,这搁谁谁愿意呀?”
  “也是,她没给他们老陆家留下香火,也不能怪老二脾气不好。”
  “但是你听说没,那女知青娘家人找过来了。”
  “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怎么就突然过来了?难不成是来给她撑腰的?”
  “那倒不清楚,不过这女知青还真是可惜,她都坚持了七八年了,只要再熬个半年,就能等到高考恢复了,就算不能通过高考回城,那国家政策也行啊。”
  “还不就是命不好,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那时候她家好像是出了什么事儿,家里急需钱,可这一个小姑娘又有什么办法呢?就把自己嫁了出去,彩礼都给了娘家,是一点都没带回,更别说嫁妆了,啥都没有,就空着一个人进的门。”
  “哎呦呦,还真是命不好,一点钱都没带回婆家,也难怪婆家对她不好。”
  “是啊。”】
  虽然这里面的女知青并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具体说她的情况,但苏清麦直觉就是李芳。
  这知青院几个女生,刘玉兰和张春燕绝对不是那种为了家人会牺牲自己的性子,而王晓红,竟然不符合七八年的时间。
  只剩下李芳了。
  下了乡之后,李芳一直对她都挺好的,如果可以,苏清麦希望她到时可以有不一样的选择。
  按苏清麦的推测,李芳娘家人一直没来找她,可能是当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因为芳姐的那点彩礼而解决,想想也是,彩礼又能有多少呢?
  顶天了,两三百块。
  而这两三百块就能解决的事儿,苏清麦相信李芳家里不可能周转不过来。
  就她目前的观察,李芳家里虽不说是什么大富大贵,但条件肯定也不差,她也曾经听到李芳说他家里有好几个人在厂里上班,而这种家庭,家里的亲戚大约都是在同样的水平,就算借,也不至于说这么一些都没有。
  现在李芳有了这样一个赚钱渠道,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大手大脚的性子,两年后一定能攒不少。

  就算不够,到时若1,000万的任务完成了,她也能资助一点。
  就算她也没什么钱,但多多少少也是能借一些的,也许就因为她的一个举动,就能改变李芳的命运呢?
  苏清麦以前的想法是尊重他人命运,不要介入他人的因果,但那仅限于那种理不清的人,那种人也许你帮了他,他还觉得你在害他。
  可李芳不一样。
  而且,基于自己奇特的经历,自己不就是因为叶随云第一世的善举而来的吗?虽然还是不信玄学,但对它保持尊重的态度,也算给自己积功德了。
  ……
  到了国营饭店,李芳让苏清麦想吃什么选什么,但苏清麦怎么可能这么做呢?
  她还想着李芳能多攒些钱呢,才不会这么花。
  还好今天的小黑板上的两个菜是苦瓜酿肉和外婆菜炒鸡蛋。
  她不吃苦瓜。
  “就一个外婆菜炒鸡蛋吧,我们一人再来碗面,就可以了。”,苏清麦转头对李芳说道。
  李芳怕苏清麦故意给她省钱,不由皱了皱眉,“太少了吧,再加个苦瓜酿肉吧。”
  苏清麦立刻做出一副惊恐状,“芳姐!你知道我不吃苦瓜的!”
  “可是里面有肉,苦瓜我吃,你吃肉就好了。”,李芳作势就要去点餐才交钱票。
  苏清麦赶忙拉住,“芳姐,我真的不吃,那沾上一点苦瓜味儿,我都不吃的。”
  这苏清麦倒没说谎,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吃,实在吃不来,是闻到苦瓜的味道就会哕的那种抗拒。
  李芳想了想,好像的确是没见苏清麦夹过苦瓜,而且每次桌上有苦瓜的时候,她都只是啃馍馍,连菜汤都不喝,看来估计是那锅里炒过苦瓜,她觉得有味儿吧。
  见此,李芳只好作罢,“行吧,那就不要,你还真是挑,沾点儿味儿,肉都不吃。”
  “嘿嘿。”
  事实就是这样,苏清麦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傻笑两声,留下挑嘴的印象又怎样,至少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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