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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相识盛家


“你放我们走?”云淇看到大汉居然还嘴硬,于是继续使出“绵绵若存”的招式。

        “真他妈晦气!”大汉小声骂了一句,然后大声说:“你们放过我们总可以了吧?”

        云淇听到大汉如此讲,把举起的剑收回了,与张茂初站在一边。大汉趁机赶紧跑到瘦小山贼那边,而黑痣山贼飞也似得跟了过去。

        “大哥!”瘦小山贼哭丧着脸道:“他中了我的毒针,已经晕过去了。”

        “你个蠢货!”大汉伸手就给瘦小山贼的头上来了一巴掌,“还不赶紧给他吃解药!”

        “我没有想到会射中我们的人,解药没有带。”说着,瘦小山贼居然哭了起来。

        “那怎么办?”大汉着急道,嘴里还小声嘟囔着:“带了你们三个废物出来,真是丢人现眼。”

        “解药在山寨里,赶紧抬回山寨吧。不然的话,就有生命危险了。”瘦小山贼害怕道。

        听到这里,大汉蹲下来背起了褐衣服山贼,也顾不上云淇和张茂初,就疾步进了草丛,其他两个山贼回头看了云淇和张茂初一眼,也急忙跟了进去。

        这荒郊野外,又只剩下云淇和张茂初两个人了。

        “他们就这样走了?”云淇还意犹未尽。

        “你还想怎么样?”张茂初捡起丢在旁边的包袱,打了打上面的灰尘,系在身上。又顺着原路往回走了。

        “就他们这样还当山贼呢?真是蛤蟆跳到牛背上——自以为大。”云淇撵上张茂初,兴奋地讲道:“你看大汉旁边那个有黑痣的山贼,就知道在那转圈,转得我头都晕了。真不知道,他胆子这么小,怎么还当山贼呢?”

        两个人边走边聊着刚才的情况,一会儿又到了岔道口。

        “我现在才知道,这条平坦而比较宽阔的路是山贼故意修的,就是要我们这些外地人上当。”云淇醒悟道。

        这时,从他们先前来时的路上走过来一个农夫,肩头扛着农具。见到云淇和张茂初从大路上出来,颇为惊奇,于是赶紧追了上来。

        “我说两位!”农夫人虽未到跟前,声音先到了云淇和张茂初的耳中。两个扭头一看,站在原地不动。

        “你们是从大路出来的?”农夫已到了跟前。

        “是呀!怎么了?”云淇微笑着问。

        “难道就没有遇到什么事情?”农夫接着问。

        “有……”云淇的话才说出一个字,张茂初就从背后点了他一下,云淇立即住口了。

        “没有什么事。只是大路越走越窄,最后走不通了,所以就走回来了。”张茂初也微笑着说道。

        “两位装得好像!”话刚说完,农夫的锄头就朝云淇打了下来。云淇来不及拔剑,赶紧躲在一边,剑还没有拔出来,锄头就横了过来。云淇来一招“上善若水”,农夫跳起来躲过,但挥锄朝云淇头颅打下来,云淇没有想到农夫动作这么快,只是左闪右躲,无暇拔剑,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

        张茂初见云淇占劣势,忙抽出宝剑,使出一招“天长地久”,抡起宝剑,朝农夫劈过来。农夫见状,抡圆了锄头,一头挡住张茂初的进攻,一头继续压着云淇不能拔剑。云淇见状,使出一招“将夺必予”,佯装招架不住,滚倒在地。于是张茂初和农夫战在了一起。云淇急忙站起身来,抽出宝剑。看到农夫虽然拿得是锄头,可使得分明是棍法,而且棍法娴熟,只是颇善于守。张茂初虽招招进攻凌厉,却总不能找到对方的破绽。

        “阁下使得莫非是墨家十思棍法?”云淇冲着农夫大喊了一声。

        农夫听到云淇的话,将锄头使劲一轮,将张茂初的剑挡住了。张茂初刚才已经打过了山贼,现在又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颇感吃力。见到农夫收手,张茂初也收住了剑。

        “看你二人的剑法,想必是恒无派的明拙剑法吧?”农夫将锄头立了起来,像一个拐杖似的。但见刚才虽然用力颇多,可农夫的气息却喘得均匀。可见,这是一个高手,武功应在张茂初之上。

        “阁下果然好眼力。”云淇抱拳施礼道:“那想必阁下定是墨家前辈了?”

        “墨家白家的有什么关系呢?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沧海一粟,何值一提。”农夫摇了摇手。

        “我们与墨家的孟钜子都很熟悉,连贵派祖师墨子也到过我们家呢?”云淇自豪地说道,满脸的笑容。

        “噢?”农夫惊疑道:“在下失礼,敢问两位的尊姓大名?”

        “晚辈云淇。”“在下张茂初。”

        农夫听过,冥思了一会儿,大概也没有想起什么。“我在这乡间住得久了,与世隔绝,真的孤陋寡闻了。”

        “还未请教前辈尊姓大名,倒底是墨家哪一支呢?”云淇问道。

        “老夫盛归田。”说着,盛归田用锄头把儿在地上写出了三个字,然后又用土盖住了。“家师是你刚才说的墨子,孟胜乃是我的师兄。不过,我没有跟随师父远行,而是留在乡里宣传我墨家的思想。”

        “盛前辈为什么会忽然和我们交手呢?”云淇不解。

        “刚才你们在大路上遇到的四个人,是云寒岭的山贼。我在田里,正巧遇见他们,他们说被你们打败,中了你们的暗器,要赶回去医治。我因为不懂医术,所以也爱莫能助。不过,我却可以替他们打抱不平。”

        “打抱不平?”云淇和张茂初惊讶地几乎异口同声道。

        “盛前辈,您这样说,我就不理解了。您怎么还为强盗打抱不平呢?”云淇挠着头。

        盛归田继续往前走了,云淇和张茂初也赶紧跟了上来。

        “云寒岭地处韩魏楚交界的地方,三个国家都想占领,可谁也不能长久守住,所以经常发生争夺。唉!”盛归田无奈地叹了口气,“古往今来的战争,无论胜败在哪一方,受伤害最大的始终是我们老百姓啊!三个国家彼此争夺,百姓深受其苦。国家为了扩充兵源,将征兵的年限放宽了,所以能上阵的青壮年多被征走了,为了囤积粮草,又广征赋税。所以,有的百姓实在忍受不了,就跑到山上落草为寇了。乡里有人向官府上告的话,官府实在应付不了了,就出兵围剿一下。但是偌大一个云寒岭,哪里能围剿得过来?所以,山贼见到官兵就跑,等官兵走了再回来。平时能敲诈勒索外地人一点,就敲诈勒索一点。能强迫乡里的财主出点血,就出点血。不过,我曾经警告过他们:绝对不许害人!否则,墨家绝对不饶他你们,官府也绝对饶不了他们。他们也都是苦命人,躲到山中,想逃避这人间的苛捐杂税和战祸苛政。因此,我听到有人要暗害他们的性命,怒火立即就起来了。”盛归田平和地叙述着。

        “原来是这样啊。”云淇深深地点了点头。“那前辈为什么不搬到一个清静的地方隐修呢?”

        “中原人向来安土重迁,讲究‘树高千尺,叶落归根’。况且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虽然世道艰难,但毕竟还能生存下去。即便是云寒岭上落草为寇的那些人,他们也还是守着家的。”盛归田道。

        “是呀,天下要是没有战火该多好呀!”云淇发出深深地感慨。

        张茂初和盛归田看着云淇发愣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

        三个人一边走一边聊,不一会儿便到了盛归田祖居的盛庄。

        来到盛归田的家,云淇仔细观察了一番:围墙没有用砖砌成,而是用泥和着麦草砌起来的,其实也就刚及人肩。他都怀疑用力一推,似乎都能推翻,倒真像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虽有一个院门,却是两扇木板,门板下面离地还有一段距离。走进院子,虽然是三间瓦房,可是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瓦早已被风霜洗涮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

        “进来吧!”盛归田很高兴地把他们领进屋,“不要嫌这里穷。农村都是这样的,不像你们在吴令尹家住的雕梁画栋。”

        “前辈说哪里话?好像我们是王公贵族一样?”

        “你们先在这里坐着喝会儿茶,我去安排一下,先在我这里住几天,歇歇脚。”盛归田笑着说。

        “不了,我们还是赶路要紧,就不打搅前辈了。”云淇不好意思道。

        “拿我当外人了不是?这要传出去,说我墨家吝啬小气,以后还让我墨家怎么在江湖上立足?”盛归田故意表情严肃得看着云淇。

        张茂初看看云淇,微微点了点头。云淇也只好高兴地点点头。

        “这就对了。你们先坐会儿。”说着盛归田就出去了。

        云淇端起茶杯,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看着这屋里的情况。只觉得光线的确有些暗,窗户上像罩了一层纱一样,将外面明亮的光线过滤了一下,剩下些朦胧的色彩。白天被过滤成黄昏,黄昏被过滤成晚上,晚上则点着像黄昏一样的影影绰绰的灯。而且仔细闻的话,屋中还有一股沧桑的味道,这味道里有地上泥土的气息,有似乎是木头发霉的气味,有空气不流通积下的陈酸味。猛一进来的时候,感觉比较明显,呆的久了,也就感觉不强烈了,正是“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让大家久等了。”盛归田兴高采烈地进屋来了,“我刚才去后院的堂兄家,和他说好了。你们去他那里住,吃饭还来我这里吃。他家目前人口少屋子宽敞。”

        “这怎么好意思呢?”云淇越发觉得不好意思了。

        “没事,不用感到不好意思。说实话,我家就这么大,没有多余的地方让你们住。而我堂弟盛归宣也是很好客的,‘远亲不如近邻’,何况我们又是亲戚,又是邻居的。”盛归田高兴地拍拍云淇的肩膀,把他按下去了,“乡下人虽然家贫,但是绝不抠门。哈哈!”

        吃过晚饭后,盛归田就领着云淇和张茂初去后院了。盛归田的堂弟盛归宣的确很好客,知道他们是外地人后,越发照顾了。云淇和张茂初就住在了盛归宣家。

        云淇极喜欢和年长的人聊天,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总可以从他们的经历中发掘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从聊天中,云淇得知了这家的大概情况。原来,盛归宣有三子二女。大儿子早年当兵,不幸战死了。二儿子如今也在军队,盛归宣想托托人,给他在县里谋个差事,不用再去当兵,所以在家里给他盖了三间大瓦房,准备办婚事用。小儿子如今才十来岁,盛归宣让他读书识字,希望将来能做个官,也算条出路。大女儿嫁到邻县了。如今小女儿盛葭也到了婚嫁的年龄,只是尚未婚配。

        “我现在实在太害怕打仗了。”盛归宣提起打仗,表情就有些不自然。“我早些年当兵,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后来中了箭,这条腿废了。当时,一家人都唉声叹气。我却关起门来大笑,他们还以为我疯了。他们哪里知道,这原来是件好事。腿虽然废了,但是命却保住了。和我一起当兵的那些发小,如今健在的又能有多少呢?我这正是因祸得福。”说到这里,盛归宣显然有些洋洋得意,可是正想笑,表情却忽然又悲痛起来。“可怜我那大儿子。长得一表人才,也去当兵了。空有一腔报国的忠心,却没有半点自保的计谋。结果死在战场上了。多少年了,想起这件事。我心里都难受。”说着说着,盛归宣哽咽了,眼角闪出泪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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