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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死鸟


深夜,片场收工,自安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门外等我。

        我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我的预感一向准确。

        “帅哥又来了!”摄制组的同工们起着哄。这个剧开拍以来,自安几乎天天来接我,已成组里的一道风景。白天,工作的时候,我为演员们鞍前马后,工作结束,他为我鞍前马后。在媒体上,女主角风头强健无比,在私下,我的风头已经压过女主角。

        我把他扯到一边,小声说:“你不要当众发疯。”他是个不管不顾的八零后,如果晚出生几年,几乎要成九零后。

        连拖带拉,把他拖进车里,我的手臂几乎要骨折。

        他遗憾地叹息:“还想跪一跪的,不成了。”说着自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巧的红色丝绒首饰盒,小心翼翼地打开,轻轻地问,“修宜,嫁给我好吗?”

        一只小小的钻戒在暗淡的路灯下闪烁着异样的光芒。那钻戒虽然只得米粒那么大,却已经耗尽他所有积蓄。

        这一生中,不是没有见过大钻石,也不是没有拥有过大的钻石,但是这粒小小的石头,并不比那些更卑微。

        我注视他一会儿,避过他晶亮急切的目光,说:“你让我再想想。”

        他说:“我现在只能买得起这么大的,但是相信我,有朝一日我一定会给你买更大的。”

        “这不是石头大小的问题。”我虚弱地说。

        “那是什么问题?房子?以后我也会给你买大房子,别墅我不敢说,但是肯定会比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更好。”

        这也不是问题。我看着他,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无法出口。

        说了他也不会信,他会以为我在痴人说梦。

        “自安,我比你大,而且大很多。”我喃喃地说,以手抚额。

        “现在流行姐弟恋。我不在乎,你也不必在乎。”

        “但是我不会永远比你大。”

        “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比你还要成熟,这不是很好吗?你不是整天说我孩子气吗?”他说。

        我抹把脸:“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再想想。”

        自安的一腔热血被我浇个透凉。他怏怏地坐进驾驶座,启动汽车。

        汽车是我买的,他无怨无悔地做我随传随到的司机很久了。

        回到家,他缠了我很久。他眨着无辜的眼睛问我:“你爱我吗?你不爱我了吗?”

        “爱,我爱。”我回答,翻了个身。

        他的面孔贴上来,摩挲着我的脸:“爱我为什么不想嫁给我呢?”

        “自安,你给我时间让我想想。”

        “想什么?想着那个大钻石吗?他很老。”

        他指的是刘宏,在我认识了自安之后,仍然纠缠了我很久。刘宏是本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很是有些身家。

        他是中年人,离异后没有再娶,中馈乏人打理,一直在寻寻觅觅。

        我摸了摸他的面颊,温柔地说:“不要乱想,跟他没有关系。我只是需要时间想一想。”

        “如果你爱我,还需要想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吻我的脖颈,手在肌肤间游走。

        他纠缠着纠缠着,仿佛要在缠绵中寻找证据——证明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不离不弃。

        他终于疲倦地沉沉睡去。他的手搭在我的身上,神态终于安详。到底年轻,仿佛抓到什么变觉安心,没心没肺地又放下了。

        一米八三的个子,骨架子大,一身长年练出来的肌肉,压在身上颇有分量。我轻轻地抬起他的胳膊,悄悄起身。

        来到客厅,自冰箱里取一冰水倒入杯中,喝一口,坐进阳台上的摇椅,仰首望天。

        天阶月色凉如水。我闭上眼睛,前尘往事一齐涌来。

        我要怎样说才能让他明白?我不止身份证上的三十二岁,我已经活了一千多年。我有不会老去的容颜,我不能跟他白头到老。等到他三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还是三十二岁;等到他四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也是三十二岁;等到他五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仍然是三十二岁。

        等到他白发苍苍的时候,走在街头,人们会以为我们是爷爷与孙女。

        我是一个活了千年的女巫,对谁说了,谁都会以为我是疯子。

        我是一只不死鸟。无数人曾经追求长生不老,他们炼丹,他们找仙草,可是他们怎么知道不死人的苦恼?一千多年来,我忍受的孤独不是常人所能忍受,我经历的生离死别,每一次都那么销魂蚀骨。

        我是个有起点没终点,有过去没未来的女巫。一千多年以来,我死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活过来。我曾经被人用剑刺死,数天后我的伤口自动愈合,发现周围的人,其中包括我的初恋,我的爱人却永远地长眠,再无可能醒转;我曾经服毒,一个月后当盗墓者打开我的棺盖,我坐起来咳出毒血,把盗墓人当场吓死。

        千古艰难唯一死,这句诗是可以这样解释的,谁能相信?

        千年之前的那个暴雨之夜,母亲将我一把推落山坡的草丛,拼尽最后的力气对我喊:“活下去,不管怎样要活下去。”

        她不知道,她的那句美好的希望,拳拳的爱女之心,如今在我看来已成笑话。我活了下去,永远地活下去,活得腻烦了却想死都死不了。

        遇到自安之前,我正处在人生的又一次黑暗之中。那种心灵的空洞越来越大,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日日都盼望奇迹能出现,我的生命能够终结。

        那一日我神情恍惚地穿越马路,耳边响起刺耳的刹车声以及司机愤怒的呵斥:“你长没长眼啊?红灯没看见啊?你赶着去投胎吗?”

        我茫然地看着司机大哥,微微地一笑。天地良心,我虽然想死,可是从来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去死——因为我知道,只要我的尸体没有粉身碎骨,车祸是不会让我的死成为现实的。对我来说,投胎是一种多么奢侈的事。我的亲人,我的爱人,一次次地离我而去,我们一次次地在人海中失散,不能重逢。

        过奈何桥需喝孟婆汤,我掌心有无痣他们已经不记得。

        我只是个在人世间孤独行走的千年女巫。

        那司机恨恨地一声:“算我出门没烧香,遇到个神经病!”

        只要我的尸体没有粉身碎骨,车祸不会让我的死成为现实——我心中灵光一现,抬头看天。

        阳光炫目,我以手遮眼。钢筋水泥的丛林,摩天大楼如雨后春笋,纷纷拔地而起。

        如果我从那样的高楼坠落,应该是粉身碎骨了吧?凭着老天爷再怎么不想让我死,也会回天无力吧。

        我被自己的这个念头激动着,找到身边最高的那座楼,想方设法地找到通向天台的门。

        我终于站在摩天大楼的顶层向下看,车辆行人全如蝼蚁。

        俯视苍生。

        正当我打量着栏杆,想寻找一个优雅的方式翻过去的时候,一双强有力的胳膊把我紧紧箍住往后拖。我听到耳边有男人说:“干什么呢?有什么事想不开要走这条路?”

        我拼力挣脱,我们齐齐倒地,我滚落在一个宽厚的怀里。

        他惨叫一声,但是死死地箍住我不放。扭打间我看见他的一张面孔,顿时石化。

        一张男孩的脸,稚嫩,纯净,朴实,真诚,似曾相识。

        这张面孔,我曾经在人海里寻寻觅觅有多久,只是不见踪影,今天居然出现在眼前。

        泪水在一瞬间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不再挣扎,他的胳膊也就放松。他长得长手长脚,蟑螂一样挣扎着坐起来,好心地哄着我:“咱有啥委屈也不能走这条道,你说是不是,美女?”

        是个嘴甜的弟弟。

        “你认识我吗?”我试探着问。

        他疑惑地看着我,似乎不知所云。

        我失望:“你为什么救我?”

        他表情更加迷茫——那意思是,见死不救还算人吗?

        “你叫什么名字?”我有些不知所措了。

        “李自安。”他总算能够回答我的问题了。

        李自安,哈哈,他居然姓李,有比这更讽刺的事情吗?

        他瞪着我:“这名字有什么问题吗?你的表情好奇怪,哭不像哭,笑不像笑。”

        我伸出手:“孙修宜。”

        一个活了千年的女巫寻死的瞬间,和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午间锻炼,居然造就这么一段因缘。那一刻我打消了找死的念头,似乎这张脸孔又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在我想探究他的时候,他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接近我,以偿我愿。

        “为什么要找一个比你大的女人?是不是觉得我似曾相识?”我闲闲地问他,不露痕迹。

        他的回答让捉摸不透:“不知道,一看见你我就觉得你是我要找的那个人。你有一种气场,很自信的气场,即使在那天你,呃,那个时候,你的背影都那么坚定。”

        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理由。

        我们以很快的速度同居。自安是个很阳光的男孩。他愿意调整自己去迎合我的一些怪癖。比如我一周内必定有一段时间会在我的一间静室内独处,起初他会粘着我,要跟我进去。我明确告诉他我不喜欢这样,我需要自己待一会儿,他便不再坚持。

        那间静室,一面墙全是柜子,里面一隔一隔装满草药。每隔一段时间,我会打坐静思,呼吸这些草药散发出来的独特气味。

        隔三差五,总有一些熟人朋友辗转介绍一些病人来拜访,有些人得了绝症,有些人得了医生诊断不出的不明之症,我给把脉之后会赠送一些草药,他们便会留下一只红包,里面的金钱从八百到几千不等,全看客人自己的身家。

        这是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影视公司的那份工作可有可无,不过是打发无聊的时光而已。

        当然这也是我行走千年赖以生存的手段。我是女巫,但是我也需食人间五谷,不能风餐露宿。

        我从一个朝代活到另外一个朝代,每隔十年二十年我便要借机搬迁,从城市到乡间,从乡间到城市,从一个省份到另外一个省份。我不喜拍照,如果非拍不可,都是躲在人后做背景墙。我费尽心机地改换身份,隐藏身份,怕被人看到那不会老去的容颜。时间对很多人来说是奢侈品,对我已经是巨大的负担;金钱对我来说是完全的身外之物,不是清高,不是矫情,是全然看穿。

        比如刘宏和李自安,刘宏有再多的钱,也买不来李自安二十年的青春。在我的眼里,二十多岁的心智和四十多岁的心智只是小巫见大巫的区别,假定他们同等寿命,自安可以多陪我二十年。

        刘宏刚跟我交往的时候,以为我二十四五,等到他看到我的身份证上是三十岁,便觉得我是剩女,对我生出居高临下的怜悯。

        虽然他比我大十多岁。

        我是活了千年的妖精,什么没看过,早就不以为怪。可是我空虚,我寂寞,我闲得无聊,忍不住还是想打击他取乐一番。

        在我走上摩天大楼天台的前一天,我感到厌烦之极,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一呆,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看住我。

        我笑笑:“你的功夫欠点火候。”转身离去。

        被自安从天台上拖下来,住在一起,有时候会跟他手拉手去吃大排档,被刘宏撞见,他啧啧摇头:“你竟沦落至此!”

        我风淡云清,一笑而过。

        什么都是过眼烟云,富贵,权势,什么能拼得过时间?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只得我是个例外。

        一千多年前母亲把我推落山坡的草丛,依依不舍地一再叮咛:“活下去,不管怎样要活下去。”

        华丽的宫殿里,一个女人抚摸着我的脸叮嘱:“如果你有事,我一定会尽力救你,相信如果我有事,你也会这么做。但是你要记住的是,一旦有性命之忧,先要自保为上,切切不可忘。”

        在岁月的河流里,每一个人都如蝼蚁一般渺小,随波逐流,生死富贵由别人操纵,今日高高在上,贵为皇亲国戚,明日宫廷政变,成为刀下之鬼。

        我在摇椅里闭上眼,自安那英俊的面孔便浮上眼前。只不过在我的意识里,他不是西装革履,而是金盔铁甲。

        刀剑之声越来越近,一个声音呼叫着:“阿草,快跑,不要管我!你要活下去,不管怎样要活下去。”

        活下去,母亲对我说过,他也这么对我说。可是如果这世上没有我的亲人,我的爱人,我还有什么理由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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