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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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手中汤碗:“你看过我带回去的那条纱巾了吗?”
“就在我房间。”乐乐说道。
那就代表乐乐已经看过纱巾了,但她似乎没有什么要说的。
纱巾是我在湿地公园捡到的,当时隐约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影,最后却只捡到那条纱巾。
本来一条纱巾应该平凡无奇,可是那条纱巾不仅质地特殊,纱巾上的纹路也与众不同。
如今制作纱巾上的花纹纹路,都是以数据计算针点,进而由机器完成,就算是手工制作,也达不到古时候的标准。
而我捡到的那条纱巾,毫不避讳的说,绝对称得上文物。
不仅丝线编织的精美,就连纱巾上绘制的人物也惟妙惟肖,仿佛就在我眼前一样,也的确在我眼前。
“你傻看什么呢?”乐乐在我眼前晃晃手:“看我看的发呆了?”
我只感觉自己嗓子被呛到,连着咳嗽几声才缓过来。
“不开你玩笑了。”乐乐帮着我拍拍背道:“纱巾我看过了,上面的人像好像是和我有几分相似。你从哪里弄来的?”
几分相似?也许她自己看着没有感觉,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一模一样。
从五官到神态,从神态到身材。乐乐就像是从纱巾像上走出来的古典美女一样,举手投足都透露着那么一丝韵味。
某件出土的文物里能看到乐乐的身形,我并不觉得奇怪。
根据乐乐的描述,她三百年一次转生,最少也转生过近十次了,算起来打秦始皇还未驾崩那会,乐乐就已经出世行走人间了。
就算乐乐再如何精通隐藏于世的方法,也难免不会给人留下印象。所以古代文物器皿之中,能找到与乐乐有关的东西,不足为奇,奇怪的则是来历。
那日我在湿地公园里看到的身影到底是谁?她又为何要将纱巾交给我?
种种疑问盘绕在我脑海,一时也想不到解法。
我拍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点:“那条纱巾你保存好,也许以后会有用处。”
我一开始考虑过纱巾之上藏有什么秘密,可是不论以道力还是道眼试探,纱巾就还只是个纱巾,并未显露什么异状。
兴许是机缘未到吧,姑且让乐乐先将它收藏起来,未来总会得到答案。
一边想着,我一边将桌上的饭菜席卷一空。
结账之后,我挺着肚皮,示意乐乐跟上我。
王月的手艺堪称一流,但是她做的饭菜太过精致了,在味道上喜欢追求细腻感觉,吃起来细腻绵滑的感觉,感觉每次动筷子时不将动作仪式化,就是对饭菜的不敬和侮辱。
看戏剧要学会雅俗共赏,饭偶尔也要吃的随意一些。
说是要陪乐乐随便走走。乐乐自己却并没有目的地,反倒是我在引着她散步。
我还以为她已经适应了别墅里的生活,可是看她现在的神情,显然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其实乐乐能这么快的接受我们,也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
在乐乐转生之前,我曾经有过数次打算,只要乐乐转生,我便把她当作是陌路人,让她不要在牵扯入我这一堆麻烦事当中。
可是后来发生的种种,让我意识到目前的困境仅仅靠我和阿雪等人的力量根本无法突破,乐乐已经不知不觉已经成为我们当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但这并不是我让乐乐回归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她离开之后的每一天里,我都在脑海中想到她,那种无法割舍的感觉,让我明白,她在我心中与王月一样重要。
我看乐乐眼睛瞟向正在推过来的自行车,黑色的自行车上扎着捆成一团的白色秸秆,而白色秸秆上面则插满了冰糖葫芦。
“想吃吗?”我出声问道。
乐乐嘴上未说,眼睛却直勾勾的看着糖葫芦。
我偷笑了一下,她这样的表情我真是第一次看到。看到冰糖葫芦上贴着二维码,我还想着干脆手机支付,结果掏钱时才想到自己的手机已经被朱厌给踩坏了。
只能拿现金买了两根糖葫芦递给乐乐,却见乐乐眼睛明明看着糖葫芦,嘴上却道:“我不要。”
她这表情和口气也太不搭调了,明明想要就是想要,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承认呢?
我无奈之下只能改说:“哎呀!我买多了,求求你帮我解决一根好不好?”
“既,既然你这么说的话,我也不是不能帮你解决一根。”话还没说完,乐乐就从我手上将一跟糖葫芦抢了过去。
明明是个外表上看起来和我一样大,实际上年龄已经超过千岁的老婆子,结果脾气还意外的像是小孩子一样。
看她开心的舔着糖葫芦,我暗地无奈的叹了口气。今天就顺着她吧。
一边漫无目的的走着,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也应该到上班高峰期了,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快填充了原本宽阔的路面,宽阔很快变成了它的反义词,狭窄。
我和乐乐这样悠哉的人,在这条街上行走,显得与世人格格不入。
一来我不用上班工作,二来也没人是我的领导。没有生活压力的人,在省城就像是没有生活目标的人一样。
周围路过的行人,时不时的会看我和乐乐一眼。我想这些男女并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乐乐。
凡是在《新华字典》里能查到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乐乐完全适用。就仿佛那些词藻根本就是为乐乐所创的一样。
单纯以五官的精致来对比,可能我的王月比乐乐还要略逊一筹,当然我月儿的美也是举世无双的。
被这些人看的浑身难受,我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刚巧看到街对面的一所商场正在播放广告,我赶忙道:“昨天出了点意外,我把手机弄坏了。你陪我进去挑一部新的吧?”
在观察着路人百态的乐乐没有拒绝,点点头道:“嗯,你说去哪都可以。”
虽然是乐乐要我陪她出来散步,果然她自己也没有什么目标,这么轻易就点头答应了。
见过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正在闪烁,我赶忙拉住乐乐的手,带着她跑到了马路对面。
“啊......”因为跑的太急,乐乐手上的糖葫芦没有抓稳,正正掉在了地上:“......”
糖葫芦在地上打了两三个滚,即便城市的路面打扫的再干净,糖葫芦也变得脏兮兮了。
瞧乐乐满脸失落,我将自己的手里的糖葫芦递给她:“别露出这种个表情,我的给你。”
乐乐莫语,轻轻从我手上接过糖葫芦,脸又埋在了胸前。
我松开抓住她的手,将落到地上的糖葫芦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
我小时候在村里想吃糖葫芦也极不容易,每个月有那么一天是附近村子一起合办集市,也就在那一天,我才有机会吃到糖葫芦。
如果我不小心将糖葫芦掉在地上,只会乖乖的将糖葫芦再捡起来,拿到水龙头上狠狠的冲洗两遍,然后满不在乎的将上面可能还沾有灰尘的山楂吃到嘴里。
“你站在垃圾桶前傻笑什么?”乐乐出声问我。
“没,没什么。”我摆摆手:“想到了小时候的事情,有点走神了,我们进去吧。”
因为不是休息日,大清早进商场的人远比我预计的要少的多,商场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保洁阿姨开着清扫车在大厅里转悠。
一进门,两侧门店的服务员就像是抓住宝了一样,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和乐乐,时不时的还会说上一句“欢迎光临”。
要不是我这人脸皮厚,指不定真就拒绝不了她们,进那些无关紧要的店了。
倒是乐乐,明明是个女孩子,却对服装店一点兴趣也没有,还露出一脸的鄙夷,好像她的大脑内根本没有购置衣物的选项。
乐乐现在所穿的衣服,都是阿雪和王月帮着挑选的。她在转生之后,整个人的品味也一下倒退了三百年,让她自己搭配衣服,真有可能扎小辫穿袄衫。
“就这家吧。”商场内的手机店有四五家的样子,反正现在手机门店都是多品牌混搭的,区别只是在服务上而已,所以进哪一家都实属正常。
我拉着乐乐照最近的一家手机店走去,还未进门,只听“咣当一声”,脑袋正正撞在门玻璃上,历时额头红了一块。
明明是一道重力感应门,我也好好的站到了有重力感应的位置,偏偏它就是没有开门。
“对,对不起!”一位站在门边的导购听到声音才注意到我,忙用手将门奋力拉开:“我们的自动感应门坏了......”
我揉着脑门,余光扫了一眼玻璃门边上,正贴着一张白纸,黑色记号笔写着大大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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