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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章: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再者,凭着杨峥这一年多来,始终对自己真诚相待,每年的礼物也不少,虽说自己有回礼,但谁吃了亏,谁占了便宜,大家心知肚明,更别说他还是人家的结义兄长,这一点不仅仅是整个交州城的人都知道,就是他的连云十八寨的兄弟也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在情谊上,他就撇不开关系,更别说今日一早,他从高航口中得知杨峥已经攻下义安城东西南三面山头的事情,这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他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自己十八寨的兄弟考虑,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吕海哈哈一笑,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毫不顾忌的回敬了黎银一眼,爽朗的道:“黎将军此话差异,你问问这交州城上下的百姓,再问问我身后的两万将士,又谁不知道我吕海与大明的杨峥义结金兰,如今兄弟有难,做兄长的,若坐视不理,有些说不过去了吧,再说了既是兄弟,弟弟的事情就是兄长的事情,黎将军怎么能说这事儿与老夫没干系了呢,这不是骂人么?“

        黎银哼了声道:“这么说来,吕大当家的是要搅合了这事了?“

        吕海叹了声道:“黎将军还不知道老夫的为人,最见不得人持枪凌弱了,别人到也罢了,偏偏你们欺负的是我的兄弟的家人,你说说我怎么能不管不顾呢,所以这事儿我不想搅合,也得搅合搅合了?不然世人要骂我这个兄长不义的?黎将军也不想老夫一把年纪了,被人指着鼻子骂不忠不义吧?”

        黎银明知对方故意胡搅蛮缠,目的是搅合这件事中,可自己偏偏发作不得,值得盯着吕海恶狠狠的一抱拳道:“你很好?”

        吕海哈哈一笑,双手抱拳回敬了一礼道:“拖黎将军的洪福,老夫好得很,今日六十有八,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不劳将军挂心?”

        黎银哼了一声,猛一拉马缰退了回去,双方将士各自列阵于前,只等双方将帅一声令下,便展开厮杀。

        到时大明的将士一脸的悠闲,没了先前的担忧,又得知这是大人的刻意安排,再看天色也不早了,最初的那份紧张彻底放下了,只觉得在杨大人的庇护下,着实是件不错的事情。

        若此时的杨大人知道自己管制下的百姓对自己的评价如此之高,必是大喜过望,自从得知黎利的大军出发后,想着城内不足三千的兵马,以及自己的两个如花似玉的妻子,登时心急如焚,不断的催促行军。

        导致的直接效果是,不过是半柱香的功夫,三万大军直接抵达丁利的大营前,因担心交州城,所以下手毫不容情,而对方也明白自己处境,所以所剩的三万敌军,人人也是发疯的厮杀,一时之间,杨峥遇到最为死硬的抵抗,这一番厮杀好不惨烈。

        丁利不知杨峥的底细,本以为这些将士还如往日的大明将士一眼,一旦看敌军将士不要命的厮杀,便中途露了怯,所以只要自己的将士不要命的厮杀,最终的胜利就一定是自己,为此他自己不惜亲自持刀上阵厮杀,但效果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首先这帮将士根本不好杀不说,那些奇奇怪怪的阵型厉害无比,更让他惊讶的是,在这山间,阵型能变化如此灵活,每个人配合密切不说,连半分多余的动作就看不到,如此一来,自己的人马虽人人不要命的厮杀,可一番厮杀下来,自己的人马折了不少,对方却纹丝不动,让他大为惊讶。

        但是这一点也就算了,更可恨的对方强弩、火铳连番上阵,让人应接不暇,自己将士虽能厮杀,但终究是应付不了这些奇奇怪怪的阵型,不多时就要败下阵来。

        可对方似没打算就此放过他们,在一阵密集的强弩过后,一直隐而不露的火铳手,终于开始撕下了他们的神秘面纱,脸上也不再是挂着永远看不明白的微笑,他们于数丈前站定,三人一组,成倾斜三角形,目视前方,黑黝黝的火铳口就那么对着他们,只听得一声令下,一阵白烟四起,黑黢黢的弹药,伴随着一阵阵密集的爆炸声,划破晴空,准确无误的落在了敌军的将士胸口,跟正在火铳声之外,多了一声声的惨叫,以及植物燃烧的声响。

        这帮火铳手经过这几场的厮杀,已经退去了最初的面纱,人人变得冷峻无比,手中的火铳黑黝黝的洞口,准确无误的对着前方的敌人,几场厮杀下来,他们的准头大为提高,往日不过一小半射中对方,如今已有了一大半,再假以时日,他们相信自己的准头会更好?

        一番密集的射杀,当场就死了将近两千人,杀伤力初见规模。

        当然了,按照往日的惯例,这些火铳手虽厉害,但他们的弱点也不是没有,比如要装弹要停顿,比如连续性不好,每一次密集的厮杀后,就是他们反攻的机会,所以这次他们也不例外,随着丁利一声令下,数千将士踏着同伴的尸体,开始叫嚷着,挥舞着明晃晃的朴刀冲杀先前,他们相信这一次一定能杀得对方溃不成军。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厉害,因为火铳手并没有停下来,成斜三角的队形并没有散开,而是默默的等待着他们的冲杀,等他们进入预定的范围内,前面的一排火铳手,迅速退后,后面一排上前,听得一阵密集的火铳声,又是一阵惨叫。

        此时火铳手依旧没有停下,刚刚射杀完毕的第二排再一次后退,换过第三排上前,第一排得了空隙,早有守候在一旁的将士将预备好的弹药装入其中,他们训练有素,动作迅速,一个人负责五个,不过是片刻的功夫,便将弹药装填完毕,一排的将士重新抬起了火铳,黑黝黝的洞口,毫不客气的射杀,这连贯的火铳立即成了安南将士的噩梦,而且这噩梦是无休止的进行,惨叫声就从未停止过,三万多将士竟被射杀了一小半,让人胆寒,更让人胆寒的还在后头,这些火铳在炸开后,火星子四散,也不知落了那一片干燥的树叶上,立即燃烧起了熊熊烈火,山中本就干燥,可燃之物几多,火势不多时就连成一片……,扑哧的火势里夹杂着一片惨叫之声,造成的恐怖之声,可想而知了,这种局面,饶是平日里以泰山崩与前都不动声色的杨家军都感到一阵说不出的恐怖,更别说侥幸逃脱的敌军将士了。

        在如此恐怖的杀伤力下,丁利仅剩下的两万将士再也承受不不住如此大的恐惧,纷纷溃逃,可此处四面都已是大明将士,他们挥舞着明晃晃的朴刀,毫不留情,如此一来又被斩杀了不少。

        “将军,撤吧,再不撤我们可都走不了?”副将刘凯一脸惊恐的喊道。

        丁利心有不甘,可看着火光中惨叫连连的将士,即便是身边的将士也无不适流出恐惧的神色,对于一个资深的将帅来说,这意味着什么,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听了副将的话儿,痛苦的咬了咬牙道:“鸣鼓,撤退!“

        只听得“咚……咚”咚”一阵急促的鼓声在山谷中响起,惊恐的敌军开始慌乱的向北面撤退,这还是杨峥网开一面,若非如此,在这样的大山中,四周一片火海,又能往那里逃呢?

        而这个时候对明军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厮杀机会,身为主帅自是不会放过,张翼更是一马当先,一把从鼓兵手中夺过两把鼓槌,对着两面大鼓奋力的敲打了下去,听得“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一阵密集的鼓声如雨点一般穿了出来。

        厮杀正欢的明军将士在许震、王通的率领下,抓住良机冲锋上去,这一通厮杀,只杀得对反溃不成军,两万将士迅速窜逃般的往山下逃去,再也没有半分的抵抗能力,但明军的厮杀没有半分的停止,一路沿着北面的山坡杀了下去,如此一来,前方在逃,后方在追,好不凄惨。

        要说这次杨峥也算是下了狠心,对方既不投诚,就容不得他有半分的犹豫,这可是影响他下一步的计划,所以他才狠命的追赶厮杀,必须借这一战彻底摧毁的黎利的主力,断了对方的反抗的念头,这样才会怕了,才能自己提什么要求,对方就必须答应。

        弱国无外交,这个道理,他在初中的时候就知道。

        可怜的安南将士碰上了这样一个狠心的主帅,其中的苦楚可想而知了,仗着地形熟悉,仗着活命的念头,他们跑得快些,好不容易跑到了山下,本以为这下能活命了,谁知噩梦再一次降临,因为在北面的密林里,听得动静的金一笑早已在其必经之路设伏。前有阻击,后有追兵,如此让人发疯的局面,彻底让这帮敌军疯了,不少人开始嚎啕大哭,一时哭声震天,而试图反抗的敌军,则被前后夹击的杨家军毫不留情的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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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军功制的问题

        军功制度的问题,在春秋战国的时候,最普遍存在”世卿世禄”制度。国家在选拔人才,包括军事将领时,实行”亲亲尊尊”路线,主要在奴隶主贵族中选取。平日村社各级首领,战时也就是各级军官。战场上军功一录于村社首领名下,普通士兵无论在战争中立下多大功劳都被看作是因村社土地关系而产生的义务,军功不会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

        卿是大夫一种,是“封建阶级”(可以理解为封建阶差,阶级这个词已经是鹊占鸠巢。)的一种。

        晏子说“唯卿为大夫“。卿是高级的大夫,在《周礼》中只安排了六个卿的位置。如果卿位世袭那就会出现很多卿,所以卿必定不世袭。但是作为大夫的爵位却是世袭的。

        张荫麟《中国史纲》“大夫的地位是世袭的,卿的地位却照例不是世袭的,虽然也有累世为卿的巨室。

        卿凸显于大夫是因为只有卿才可以执政,金文有卿事寮,左传有卿士。

        《周礼》的六卿,都说明执政要具有卿的身份的必要性。古代大约是贵族分权制,国君需要与贵族共同执掌权力,所以才会出现卿的设置。

        在出掌政权之前,通过册命的方式,提高大夫的地位,使之高于一般的大夫,从而可以体制上与封建的等级合拍。卿不世袭,但是如果为卿,一般可以拥有采邑,而这个采邑是世袭的。

        世卿是春秋特有的想象,比如鲁之三桓,晋之六卿,都是大家累世为卿,这是因为王纲解钮,权力下移,执政的卿把持政权才出现的情况,是春秋的乱制,不是常有的现象。所以不存在世卿制度,只有世卿现象。

        到了春秋末期,各国变法不断,而其中以魏国变法最早,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不再以”亲、故”而以”功劳”作为赏赐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具有了军功爵制的性质。吴起在楚变法,”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绝减百吏之禄秩”,然后用所收减的爵禄”以奉选练之士”,也具有军功爵制的特点。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秦的军功爵制最典型,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项规定,造成了战国时”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时代特点。军功爵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显示了勃勃生机。

        在变法运动的推动下,赵、燕、韩、齐等国也实行了新的任官制度。如:赵孝成王依据赵襄子时代”功大者身尊”的法规,下令对降赵的韩上党守冯亭等“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三封县令,皆世世为侯,吏民皆益爵三级,吏民能相安,皆赐之六金”。

        在燕国,实行了”公子无功不当封”。乐毅破齐有功后,“燕昭王大悦,亲至济上劳军,行赏飨士、封乐毅于昌国,号昌国君”。并以上功、中功、下功、无功来区别赏赐的等差。

        在韩国,申不害创立了一套”循功劳,视次第”的任官制度,规定”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在齐国,齐威王也选贤任能,因功授官,封赏功效卓著的即墨大夫,烹杀逢迎取誉的阿大夫。赵、燕、韩、齐实行的这套新制度,也就是新的军功爵制的不同表现形式。

        而在诸多的变法中,秦国算是最彻底的,  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还有较严格的限制。

        其原则之一,是”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韩非子•;定法》说,商鞅制定的秦法是: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总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其原则之二,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二十级,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其原则之三,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据《商君书•;境内》篇,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这样一来,士兵要想获爵位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相差无几,又是近身肉搏战,想要在战斗中只斩杀敌人而自己不受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以说,秦国这种变法,这种军功制度,彻底打破了往日的世卿制度,从此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制度,不同于旧的份地制。旧制度以”份地”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新制度以”爵禄”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因而”爵禄”制较之”份地”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激起广大官兵对爵禄、田宅和税邑、隶臣等物质利益的巨大贪欲,从而起到增强军队战斗力的作用。事实上,由于军功爵制的实行,列国也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魏国实行军功爵制最早,所以战国初魏国以武力称雄一时;楚国自吴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以后,数年之间便”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国势大张。秦国的军功爵制最完善、最合理,所以秦国的军队战斗力最强。

        据《荀子•;议兵篇》,齐国的技击之士冒死战斗,所得赏金不过八两,再无赏赐,具有雇佣兵性质,所以战斗力有限。魏国的武卒”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享受免税免徭役的优待,一旦身衰力竭,优待条件并不改变,所以不但军队更新不易,而且优待众多士卒会造成国库空虚。受优待的士卒如果战死则会影响自身的利益,因此战斗力不强,是”危国之兵”。只有秦国将士有功既赏爵位,又益田宅、庶子,可以成为军功地主。

        如果不断立功,还可以不断受赏,直至获得高官厚禄,所以能”最为众强长久”,”四世有胜”。

        军功爵制与旧的”爵禄”制度也有本质上的不同。据《孟子•;万章下》说,周代的”班爵禄”制度分为两级:天子所班是”公、侯、伯、子、男”,诸侯所班是”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这种”爵禄”制度实质上是分封制的一个内容。虽然在诸侯和卿大夫有功时,天子和诸侯也有因功行赏的”分职、授政、任功”等赏赐形式,但在这种爵禄制度中始终贯彻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这就使得军功不可能完全与爵禄统一起来,而且依军功班爵禄的范围也十分有限,只能在少数奴隶主贵族中进行,同时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于所赐爵禄的世袭。换句话说,这种因军功或事功而获得的采邑爵禄最终仍表现为卿大夫的”世卿世禄”制度。

        但是,在新的军功爵制中,”亲亲尊尊”的原则已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原则所取代。在量功录入时坚持以”功”为主要标准,是”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在新的军功爵制下,即使贵如赵国的长安君,”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也要再立新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

        由于军功爵在原则上排斥血缘宗法关系,所以赏赐的范围远较以前扩大了,不再局限于少数奴隶主贵族,所有参战的将吏、士卒,只要立有军功,都在赏功酬劳之列。军功爵制的爵秩也由原来的”卿、大夫、士”等少数级制扩大到自”公士、上造”直到”关内侯”、”彻侯”等二十余级。如果说春秋以前的爵禄制度是一种贵族制度,那么战国时的军功爵制则为庶民入仕提供了方便条件。《盐铁论•;险固》篇说:”庶人之有爵禄,非升平之兴,盖自战国始也。”正道出了春秋、战国两个历史时期爵禄制度的根本不同。

        新的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如著名军事家孙膑是刑徒,吴起是游仕;名将白起、王翦是平民,赵奢是田部吏;名相蔺相如是宦者舍人,李斯是郡小吏。其他如苏秦、张仪、陈轸、范雎、蔡泽等,不是鄙人,就是贫人,从而开了秦汉以后的”布衣将相之局”。

        这种制度自秦国后就一直延续了下来,如唐朝是诸将三日巡本部吏士营幕,阅其食饮粗精,均劳逸,恤疾苦,视医药。有死即上陈,以礼祭葬,优给家室。有死于行阵,同火收其尸,及因敌伤致毙,并本将校具陈其状,亦以礼祭葬吊赠。如但为敌所损,即随轻重优赏。有纠告违教令者,比常赏倍之。有告得与敌通情者,其家妻妾、仆马、资产悉以赏之。有纠告主者欺隐,应所给比常赏倍之。搴旗斩将,陷阵摧锋,上赏。破敌所得资物、仆马等,并给战士。每收阵之后,裨将,虞候辈收敛,对总帅均分。与敌斗,旗头被伤,救得者重赏。

        ……

        破敌,先虏掠者,斩之。入敌境同。凡隐欺破虏所收获,及吏士身死,有隐欺其资物,并违令不收恤者,斩之。  --《卫公兵法》,引自《通典》。

        诸拾得阑遗物,当日送纳虞候者,五分赏一。如缘军须者,不在分赏之限。三日内不送纳官者,后殿见而不收者,收而不申军司者,并重罪。三日外者,斩。诸有人拾得阑物,隐不送虞候,旁人能纠告者,赏物二十段。知而不纠告者,杖六十。其隐物人斩。

        诸有功合赏,不得逾时;有罪合罚,限三日内。--《卫公兵法》,引自《通典》。

        到了宋朝后,虽多有变化,但实质上没什么变化,如西夏军律可分为赏赐律与罚罪律两大门类,如赏赐上,关于立大功奇功的标准。其律令规定凡能“挫敌军锋”,大败敌军,俘获人、马、甲、胄、旗、鼓、金1500件以上者,才算立了大功奇功,得到一份相当丰厚的赏赐。

        反之,凡是俘获数量在1500件以下者只能算立了一般军功,按照其“[俘获]、[的]物品

        、数量领取官赏。

        (二)对军官如何论功行赏。有两种情况:其一,在战斗中,人、马、甲、胄、旗、鼓、金各有得失时,原则上可以互相抵销。“将军等行进到敌地域中去,……(与敌)战斗时不能相挫败,兵马各自撤退时,得失人、马、甲、胄、旗、鼓、金等者,功罪可相抵”;若得超过失,可以得赏,但必须超过“一百种以上”方能领取。

        反之,“[若]功超[过][罪]一百种以下到一百种的,勿得功”(第二篇第2条),即不能论功行赏。当失多于得时,一般来说,要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将军经过殊死战(斗),或能深入敌境,尽管得不偿失,仍可以按其俘获之物的种类及数量计功给赏。

        其二,当正副将军并肩战斗,若能既挫敌军锋,又能俘获敌之人、马、甲、胄、旗、鼓、金,两功相等时,“当取最高那种”,即按赏赐最多的那项领赏,不能两赏俱得。但如果将军亲手杀死敌人,“则获前功外,上述杀敌功亦可得”,即两赏可同时领取。

        明朝的风格多延续宋代,我们从戚继光的兵法记录上可以看出,如法云:“射人先射马,马仆贼自败。”往时只因爱他马,要得活获,故难取胜。你们看贼马头有三尺,人在马头高又五尺,我步兵冲在马头,尚有马头、马前足相隔,贼刀三尺,岂能到我身上,我只将众军联作墙般一堵,密密一字向前,用我长刀大棒,砍打马头马腿,马伤跌倒,此时贼被跌落,身方未转,就用大棍劈头打下,无有不死者。你杀得贼败,首级每颗赏银五十两,盔甲衣杖,那件不是便宜,何必要马,况一贼有数马,我欲杀者,贼身下所骑一马也,大势一败,以后马匹,那个不是你的,若临阵不先砍贼马,与牵取贼马者,俱斩首。千、把总以下故纵,同罪。砍伤马匹,战毕即如营前烧熟代饭。生存好马,俱与冲锋之人,以十匹为率,只抽一马与收马者,余皆均散。

        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迷而不悟。其故何也?此乃将官平日无严制,教场内不曾千言万语说得明白,临时又不曾杀了几个违令的,以此养成夙弊,再不知改。今日比前不同,若杀倒首级、马匹,都不必管他,杀手只管杀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级,收马匹,但以杀退贼为主,即将级银先赏冲锋,首级以十颗为率,冲锋者六颗,铳手二颗,割首级与扎营者一颗,俱系阵前回营均分。倘若临阵争首级者,首级入官,所争之人理亏者斩首,各官旗、队、百总一体连坐,把总各以分数坐罪。可以看出,明朝的军功制度还是延续了秦朝定下的规矩,只不过是细节上稍有改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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