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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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玉树凌空,并非真的将一大块白玉削成树木形状,再以剑气充当各处枝条,蔓延纵横,气势凌人,锋芒无可阻挡。
古树之所以能参天,除却其本身的顽强韧性之外,悠悠岁月的滋养与磨砺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玉仙客正值桃李年华,与燕蔷薇相仿,经验见识虽要比后者高出不少,可比起历经百年世事沉浮的老江湖,差距仍如鸿沟。
树之寿命犹在人之上,那供其成长的悠悠岁月,具体意味着什么,包括了多少,无疑是玉仙客终日思索却还领会不到的。
领会不了其意,自然动用不了其道,更加施展不了其招。
作为她成名一剑的玉树凌空,实则与树的关联并不大。
之所以在为招式取名的时候冠上“树”字,无非是因为她施展此剑招时,真气流动交换,四周会出现诸多色泽不一,大大小小的同心环纹,与树的年轮格外相似。
望其轮知其年。
知其年斩其念。
本凌空突刺的一剑,因为玉仙客的轻灵身法,在即将没入中年男人的气海穴前的刹那,陡然改变轨迹,如荡秋千一般在空中划出硕大弧度。
男人反应迅速,临时做出预判,横于胸前的黑刀随着手腕急速抖动,就要以一记虚向侧劈贴向后背,不料玉仙客速度更快,剑式再变,无任何花哨虚招,锋芒自上而下,直接锁定了男人的天灵盖,有贯穿之势!
彼时剑还未至,气已先削断男人顶上数十根黑白相间的头发。
但未来得及一举克敌,那柄染着赤色锈迹的黑刀便以“苏秦背剑式”斜向而上。
刀剑相对,恰如针尖碰麦芒。
火花激射之际,周围气层塌陷,若有水流迸发,将两人身躯震得分离。
自索桥口向后连退八步,男人以刀插地,稳住身形,只觉胸中闷声如雷,虎口亦是发麻。
“多年封刀,一朝用刀,果然免不了有些生疏。”
男人用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清的微弱嗓音自言自语,随即颇为自嘲地笑了笑,心中却无半分退意。
对面的玉仙客同样如此,虽因为身体轻盈的缘故险些被那股冲击力量震飞回原位,途中却强行下坠,直接踩碎了索桥中间一块宽厚木板,又趁其彻底坍塌前的一瞬借力弹起,双腿分开,横架于左右铁索之上。
不顾风雅,只顾杀机。
其只进不退之意显而易见。
“这还是那个瞎眼男人吗?修为武功竟如此了得!”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此人藏拙至今,一朝暴露,必是接到了某项命令,依我看,八成是幽州那几位闲不住了。咱们如果处理不当,来日就不是今天的一刀一剑之争,而是一城一地之战!”
“统领,此间消息得尽快传到三晋才是。”
“传信不急,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有搞清楚,统领,还是您先下令弟兄们擒下那男人才是。”
史铭飞右手按住腰间佩剑,听着身边几位副手的交谈声,心中暗自权衡,忽而环顾左右言道:“幽州边境,可不只有我晋军,若此人真是为那几位卖命,我们将他擒下,安排什么理由才算合适?这可是个难题,一旦解的方法错了,幽州军借势兴兵犯晋,就成了我们的罪过了。”
四下陷入沉默之时,史铭飞回头朝后方诸多甲士一望,突然两眼放光,指着第五排一名低头装作瞌睡的黑甲军士道:“你,新野狗,出列。对,没错,说的就是你,别看了。”
“呃......统领,容小卒解释一下,我姓新,名野狼,字天狗,不叫新野狗,您看是不是纠正一下。”
“纠正个屁!再拖拖拉拉,算你违抗军令,军法处置!”
“别别别......”
新野狼再不敢有丝毫怠慢,扶着头盔,穿过人群,一路小跑而来,却还是挨了史铭飞一记窝心拳,所幸只是象征性的比划。
“野狗啊,虽然你自称小卒,但在我看来你的本事并不小,有没有兴趣帮我个忙?事成之后,只要是我能办得到的,你要什么尽管说,如何?”
“呦呵呦呵,统领您跟我这么客气干嘛,这些年要不是您的照拂,小卒哪能活到现在?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上刀山下火海,我新野狼都去!”
史铭飞笑了笑,扶着新野狼的肩膀,带他朝索桥方向望去,“那个瞎眼男人还有印象吧,人家现在摇身一变,成武林高手了,心不心动?想不想学?”
新野狼狠狠咽了口唾沫,“统领难道是打算给小卒派发一个拜师的艰巨任务?”
史铭飞道:“你自己都说是艰巨任务了,身为统领,不到万不得已,岂能让你以身犯险?我打算派发给你的任务,比这简单多了,和那瞎眼男人动手的漂亮姑娘瞧见了吧,心不心动?想不想要?”
新野狼揉揉眼睛道:“跟天仙似的姑娘谁不想要,关键人家这么厉害,我降不住啊!英雄救美的戏码就更甭提了。”
史铭飞道:“刀剑相争,自有胜负,她不需要你来救,你也不需要去救她,你要做的,就是上前问清楚她的身份来历。”
“啥?”新野狼瞪大眼珠,“统领,刀剑无眼,死伤难免,沙场冲锋倒还罢了,我死也死个光荣,没准儿还能拉几个垫背,可这江湖高手的对决,我一股脑地栽进去,不就是自寻死路,没有意义的牺牲吗?”
周围人正待劝说,史铭飞一人已率先朗声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新野狼摇摇头:“不太懂。”
史铭飞道:“那我就说个你懂的,我问你,一瞬间跌入江湖的英雄,一辈子埋于沙场的枯骨,想当那个?”
新野狼默然咬了咬牙,仿佛洞悉了史铭飞的真正意图。
“统领,此事不管成功与否,我都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
史铭飞紧密注视着他,道:“你说。”
新野狼道:“如果有一天我没有精力踏上回乡途的话,替我向雁门的亲人捎一封信,说我在外面过得很好,当了大将军,为天下苍生奔波,等到时局大定,百姓安居乐业时,我会回来看他们。”
史铭飞心中微震,很快点了点头。
他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
“另外,还有一件事,是此事成功后,想请统领帮我做的。”顿了顿,新野狼又道。
史铭飞示意他说下去。
新野狼于是继续道:“以前就听说史先锋家中藏有一面大旗,上书九府都督四字,是为了纪念他的父亲史敬思将军而造,我想亲眼一观,看看家乡杰出人物的风采。”
史铭飞踌躇片刻,接着仍是点头。
以他与史建瑭的关系,要办到这件事,的确不难。
关键在于新野狼能否完成他的“重托”。
——————
一开始便不打算只分高下,还要决定生死的战斗,到达白热化的阶段,总要比寻常的技艺切磋快上许多。
玉仙客来的时候衣裙染血,而今依旧染血。
但已不仅仅是她的血,还有中年男人的血。
究竟要何其刚猛的手段才能在剑锋刺中对方的一刹那,舍弃天寒地冻的凝结,直接让对方血流如注,以箭矢的形态激射而出,溅洒到自己的身上。
在来到这座索桥之前,玉仙客本也是不知道的。
她用的是琼花剑,每一招每一式所力求的当是轻快迅疾,用超越寻常人寻常剑十倍不止的速度构成准度,进而耗费最短的时间结束战局。
狠辣,暴戾,摧人心前先摧其骨,通过战斗向对手施虐的方式,是她一向所不推崇的。
她今天却破了例。
独行千里,一路仗剑杀来,中途积攒的怨气与戾气本就不是两人同乘一辆马车,沿途虽逢生死险境也能并肩作战,同进同退能比拟的。
她先前之所以能够克制自己的怨气和戾气,不是因为自己的心境已足以媲美当世宗师人物上善若水的地步,而是她信赖自己的人与剑,有把握凭借自己最擅长最习惯的方式将对手击溃甚至击杀!
天生独眼的男人,锈迹斑驳的黑刀,未能摧毁她的自信,却凭借着宁死不退的果敢坚持,将她原有的把握引向了一个陌生且极端的深渊。
不过盏茶时光,这座长达百丈的索桥就变得支离破碎。
充当桥面的木板早已没了一块完整。
就连缠绕在周围的铁索看上去也不再坚不可破,放眼望去,尽是被刀剑锐气切割后产生的划痕。
一手扶着左侧铁索,一手紧握刀柄的中年男人浑身淌血,衣衫碎了大半。
颇像古铜色的肌肤暴露在外,作为紧绷的筋骨血肉最后一层贴身防护,并未给他炼体武修该具备的强悍,反而让此时的他更像是强弩之末。
玉仙客同样有伤在身,这毋庸置疑。
可他并不知道她的伤势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比他重,比他轻?
还是说像她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在乎什么伤势的轻重,只关心剑上血的多少。
男人咳中带血,目光深沉如昨,再度将黑刀横于胸前,当瞧得玉仙客以剑为桥,双脚踏剑,双手结印之后,竟以口含刀,顺势将刀身未干血液吮吸得一干二净!
“终于有点漠北哥舒氏的风范了。”
玉仙客朱唇微启时所说的话他听不清。
但他大致可以猜到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哥舒。
凋零至今的古老姓氏,中原大地应该无几人记得它存在的意义了吧。
也只有当提到与中原民风格格不入的漠北时,那些奔走天涯的江湖人,偶尔会拾起有关它的一点碎片,用自己的方式拼接,解读。
随着拼接的展开,解读的深入,就迎来了刀剑相向,生死相决。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一如当世,一如此刻。
名为哥舒贪,实则异常容易满足的中年男人颤动着,用冷如冰霜的右臂将口中黑刀取下,接着使劲舔了舔嘴唇,仿佛还在回味血的味道。
多年封刀出现的生疏,自他流血饮血之后,荡然无存。
昔年在大漠中随师父学刀的点点滴滴,似也历历在目。
刀法不精,刀道不深。
师父对他评价如此,旁人对他评价也如此。
年轻时倒很不服气,想着有朝一日击败江湖上某位赫赫有名的人物,让他们刮目相看,现在么,既无棱角,也无雄心了。
但他并非一无所有。
他的刀也非一无是处。
即便眼下体内真气已所剩无几,他仍旧不觉得自己破不了玉仙客的成名一剑,玉树凌空。
新野狼至桥口,哥舒贪正出刀。
既是他此生最后一刀,也是他此生最强一刀。
如他心意,名为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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