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吞噬金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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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时的懵懂,孤儿院里,受到排挤的童年,从小就开始,几乎从未停止的训练。种种记忆,犹如复刻一般,被转移到杨逍的脑中。
不同于鱼类那么简单,人类的大脑信息容量要大很多,这样复刻也要耗费更多的时间。
六分钟左右,触手收回,杨逍睁开了双眼,只见他眼光微动,已然知晓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情报信息。
首先,便是这次绑架任务。由破晓组织阎罗殿主亲自安排,由金曜负责在天水林场接应七杀楼,将人带到山中数公里之外的指定地点。
同为破晓九使的火曜也在重山市,只是两人任务不同。像金曜这般实力的使徒,整个破晓组织还有八名。
“阎罗殿主。”
望向天际,杨逍的眼神悠悠,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身穿黑袍的高大背影。
火星遗迹发现之后,社会有了巨大变革。生产力的再次突破,让人类的生育欲望得到进一步刺激。
时至今日,加上火星基地的三千万殖民者,地球人类已经有了近九十亿人口。
大多数都是碌碌无为的普通人,只有跨入一定的层次,才能了解一直流传在地下江湖的神秘榜单。
地榜。
能够从位列其中的高手有近百人,无一不是万中无一的真正强者。
以金曜的实力,连位列地榜的资格都没有。
作为破晓九大使徒的统帅,阎罗殿主在地榜排名四十九,已经进了前五十!
整整八十亿人,天下无数能人异士,就算地榜没有包含一些真正的隐士,但能够位列前五十,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是一位深不可测的凶人。
杨逍现在,根本惹不起。他虽然对自己的实力,没有一个良好的定位,但从金曜记忆中看,他一共挑战了殿主三次,每次都被一招击败,完全没有任何还手能力。
金曜早已猜测,阎罗殿主,已经达到真正的武学宗师之境。
若不是出手次数太少,说不定在地榜的排位还能更加靠前。
不过,这笔账,杨逍算是记下了。
其次,杨逍的猜测没错,果然叶衫受到了自己的牵连。原来,在重山市实验室事故发生之前,庄岩已经将一些信息传递给了M国的人工进化所,联想到后来的事故,M国这才想要参一脚进来,想要得到一份实验记录。
破晓组织承接了任务,在重山市动作频频。作为杨逍的重要关联人物,叶衫虽然与其离婚几年,依旧成为破晓的绑架目标。当然,顺带也可能是因为近期在国际投资上的巨亏,组织想要捞点赎金。
真是可怕的能力,杨逍知道,从此以后,只要他愿意,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面前有秘密。从金曜的记忆里,他还得到破晓组织大量的情报信息。
作为破晓第七使徒,他的地位不低,已经接触过很多组织的核心秘密。
比如,一些重要的据点,还有同为破晓使徒的其余几人的真实实力。当然,还有金曜这么多年的诸多财富。
更让他感到愉悦的是,从金曜记忆里得到的无数训练经历。
杨逍的身影在森林里穿梭,犹如一道残影,变得更加灵动迅捷。借助大树阴影的遮挡,简直就是神出鬼没。
在杨逍非人的身体素质支撑之下,他能轻易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动作。比如,倒挂在树上,又比如,借助身边的物体任何一个部位,运力调整身位。
若是在普通人眼里,就仿佛是灵异事件,前一秒,杨逍还在几十米开外,下一秒就掉帧一般消失,等人发现之时,已经出现在了眼前。
体术,大成。
一个从未训练过一天的普通人,就这样,轻易夺取了金曜数十年的训练成果。
杨逍面露喜色,这种变强的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他也看过不少网络小说,里面各种给主角开挂,有的有着逆天的学习能力,什么招式一眼就能学会。但与杨逍这种真正个挂b比起来,都弱爆了,好吧。
五六分钟,他就把一个人的一生完整的拷贝下来。这能力,属实有点逆天了。
突然,杨逍有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只要吞噬足够多的记忆,他将成长到一个什么样的层次?!
这个念头一起,他只觉得后背一凉!这绝不应该是他有的想法,因为,如果真的这样做,他就得不停的杀人,变成一只真正的怪物!
心境,又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怪物的吞噬,终究是有副作用的,他若是真的彻底放开,吞噬无数记忆,只怕很快主意识就会沉沦。
一滴冷汗从额头滴落,杨逍眼神变得有些晦涩。
他渴望变强,这没用错。没有人会愿意成为弱者,受人保护。
杨逍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不迅速变强,只怕很快就会死无葬身之地。重山市实验室事故引发的后续,比他想象中,还要严重得多。
身具怪物这个特殊身份,已经将他逼上了绝路。他已经,回不了头了,前方就算是万丈悬崖,他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
将纷乱的思绪平复,杨逍摊开了手掌,一团细丝银光闪烁,悬浮起来。
这是金曜的遗物,也是属于杨逍的战利品。
庚丝合金。
见识了这种神奇武器的可怕威力,杨逍怎么可能放弃。将脑电波外放,庚丝仿佛活了过来,环绕着杨逍周围肆意飞舞。
这种感觉非常神奇,就仿佛一切都是本能。心随意动间,水到渠成,没有丝毫凝滞,就像是身体之外,多了一只可以随意操控的手臂。
杨逍并不知道,在整个破晓组织里,能够做到脑电波外放的,加上金曜也不过两掌之数。
这还是破晓组织无数年,从千万人中苦苦搜寻而来的结果。
为了操控庚丝,金曜耗费了三年的时间,才终于学会将脑电波外放,成为一名超级异能者。
杨逍的脑电波强度却是金曜的两倍以上!操控庚丝更是得心应手。
只见庚丝时而化作无数银光飞刃,冲向周围,切割万物,时而环绕杨逍,化作圆环守护,甚至在杨逍的意愿之下,柔韧性惊人的庚丝凝聚成种种动物的形象。
最后,玩心大起,杨逍将庚丝凝聚一道熟悉人影。嘴角浮起一丝浅笑,他知道,这人影正是叶衫年轻时的模样。
若是金曜还活着,一定会狂喷,这个挂b。他训练了三年,才能稍显自如的使用庚丝作战,杨逍眨眼就在操控方面,甩了他十几条街那么远。
“攻击速度接近音速,最大攻击距离,二十四米。越是靠近身边,操控越是容易,速度还能更快,身边一米之内,基本能完美本能般控制,形成类似绝对防御。只是,使用庚丝作战会精神疲惫,金曜的极限是十分钟,我至少能够坚持半个小时。”
心里不断总结着数据,杨逍的心情也变得好起来。庚丝在他手中,将变成一种更加可怕的武器,让他的实力再次暴涨。
是时候,去做点什么了。
鼻翼微动,他顺着一个方向追了过去,那正是未羊逃离的方向。
时间距离未羊逃走已经有了半个多小时,但他的气味依旧还保留在空气之中。尤其是那浓郁的血腥味,对杨逍来说,就仿佛黑夜中的明灯一般清晰。
受创如此严重,他逃不远。
杨逍已经在考虑,是不是将未羊也吞噬掉。从未羊与金曜的交战来看,这位十二元辰杀手的实力其实更在金曜之上。同为老六,被金曜阴了,这才丢了一条手臂,还身受重伤。
循着味道,一道残影飞速穿行,杨逍速度极快,往往呼吸间,周围就有无数景色掠过。
这些敢向叶衫动手的势力,他一个也不打算放过。七杀楼,十二元辰杀手,都要死!
几分钟之后,杨逍来到一条小河旁,皱着眉头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有些疑惑,因为未羊的味道消失了。
他也不确定,未羊是顺着河流逃走还是被人救走,只能说未羊命不该绝。
杨逍没有继续耽搁,转身离去。既然未羊找不到了,那么就顺便去找与他通行的另外两人麻烦吧。
戌犬同样在森林里奔跑,她已经维持这个速度,超过了许久,即便以她的体力,也感到身体渐渐有些疲惫。
在她身后不远,有三名猎人死死将她咬住,大有不死不休的意味。
“真是该死,老子又没挖你们祖坟,至于这么穷追不舍么?”
这三人单独一人,并不算强,戌犬只需要花点功夫就能解决,偏偏这三人有一种联合作战的身法,让她一时半会根本拿不下来。
继续拖延下去,对她很不妙,这里就算是林场深处,这些疯狗也能很快叫来增援。
戌犬一时感觉有些烦闷。
不久之前,她已经得到智脑通知,卯兔已经顺利从林场逃离,还带走了重伤的未羊。
那个男人,真是个老六,居然装死!
不过,戌犬算是明白了,这也是一项不错的生存技能。师傅早就说过,就算是十死无生的任务,他也能活下来。果然,自己还是小看了他的脸皮。
也许,自己与他约战切磋真的是个错误。这个家伙,说不好会在约战前,会偷偷开卡车来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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